西溪易說卷六
欽定四庫全書
宋李過撰
䷙ 乾下艮上 「大畜」,
「大畜」:利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彖曰:「大畜」,剛健。篤實輝光,日新其德。剛上而尚賢,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養賢也。「利涉大川」,應乎天也。「大畜」、「小畜」,皆止健也。「小畜」,臣畜君;「大畜」,君畜民。以臣畜君,當用「巽」止。君之於民,可以令行而禁止之也,故用「艮」止。五方之民皆有性,凡有血氣者皆有爭心,天下之健固難畜也,必有道以貞守之,故曰「利貞,不家食,吉」。賢者然後不家食,畜道成,則舉天下皆不家食之賢者也。堯舜比屋皆可封之民,成周之世人人皆有士君子之行,則「不家食」之謂也。彖曰:「大畜」,剛健。「大畜」,天下之剛健也。「篤實輝光,日新其德」,畜健之道也。大凡血氣之剛與理義之剛相對,「日新其德」,理義既勝,則血氣之強自消。故聖人止健,只就「日新其德」上著工夫。「剛上而尚賢」,謂上九也。以九居上,畜道成矣。有賢德之可尚,止健之道,至此「大正」也。「不家食吉」,養賢也。天下皆可養之賢也。「利涉大川」,應乎天也。謂畜道既濟,則應天而亨也。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天在山中,天地發生之意。山中之天常在後,天陽一敷,無物不暢,而窮山絕谷之中猶凝然。蓋涸陰沍寒之地,許多陽氣為積陰所斬,未得發達也。此天在山中,為「止健」之象。君子觀此,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大其所蘊畜而不遽發,一發則沛然矣。猶之山中包含許多生意,積陰既散,發生之意不可御矣。古詩「人間四月芳菲盡,山寺桃花始盛開」,即此理也。
初九,有厲,利已。象曰:「有厲利已」,不犯災也。
六爻皆以畜健為義,自初而上,以漸而畜,畜而至上九,畜道乃成,故初「有厲」,二「說輻」,三「馬逐」。此三爻健體,畜之頗用力。四「童牛」,五「豶豕」,二爻陰體也,受畜矣。上九何天,畜道成矣,不假畜矣。初畜之始,健體欲動,必戒之曰:動則有危難,且宜止也,以災厲而恐懼之也。初能受畜,故不犯災矣。
九二,輿說輻。象曰:「輿說輻」,中無尤也。
二健欲動,如車有輪,為說其輻,使不得行。二得中,亦能受畜,故曰「中無尤」也。小畜亦說輻,然以臣畜君,則犯堂陛之分,故說輻必反曰大畜。君畜民,可以令行而禁止之,故說輻則受畜。
九三,良馬逐,利艱貞。曰閒輿衛,利有攸往。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畜健至三,受畜者半矣,而未受畜者猶半也。「良馬逐」,未受畜者也,如良馬之逐逐然,則宜以「艱貞」之道止之。「閒輿衛」,已受畜者也,班閒其輿衛而不進,則宜與之往。此聖人抑揚之道,正如由也兼人,故退之;求也退,故進之。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謂「閒輿衛」者,志與上合,故得與進也。
六四:童牛之牿,元吉。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
畜而至四,以六居之,其性柔矣。良馬之性,畜為童牛,牛性順,童牛又順者,然未免觸,故以木牿其角而後馴。變乾為順,畜之易矣,故「元吉」而「喜」。
六五:豶豕之牙,吉。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
畜至於五,柔而得中,畜道成矣。「豶豕」,去勢之豕也。豕既去勢,不復躑躅以就馴養。四之童牛未免加牿,五之豶豕並牿去之,其性熟矣。不惟有喜,又有慶也。
上九:何天之衢,亨。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畜而至此,畜道亨矣。四通八達,防閒不立,而天下相忘於道術之中,如「何天之衢」然,了無窒礙也。所謂「千年古道萬年堤,老牯馴馴不解迷。牧子不知何處去,亂山芳草鷓鴣啼」是也。象曰:道大行也。畜道至此而後大行,古者所謂大同之世也。如堯舜之世,康衢之童子,擊壤之老人,皆天衢中瑞物也。䷚ 震下艮上 「頤」,
此卦先儒說頤之理亦貫,但卦爻不相屬。
頤:貞吉,觀頤,自求口實。彖曰:「頤,貞吉」,養正則吉也。「觀頤」,觀其所養也。「自求口實」,觀其自養也。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頤之時大矣哉。
上下二陽,中四陰,外實中虛,頤之象也。卦:艮上震下,艮止震動,上止而下動,亦頤之象也。「頤」,養也。頤之飲食,所以養體也。曰:
「頤,貞吉。觀頤,自求口實」。彖:「頤,貞吉」。人生有口體之累,孰不求養?然得之必有道,故曰「養正則吉也」。有大人之養,有小人之養。養其大體,則為大人;養其小體,則為小人。觀其所養,觀其所從養也。飲食不可自外求之,求所以得飲食之道,求在我者也。故曰:「自求口實,觀其自養也。」從而推之,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則頤之時大矣哉。六爻一陽在上,為頤之主,上體止而下體動以應之,故下之求食者皆由上而得,故上為「由頤」。然口容貴止不貴動,上三爻止而皆吉,下三爻勤而皆兇。
象曰:山下有雷,「頤」;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
山下有雷,蟄雷也。震在下,艮止之,故為蟄雷。復卦雷在地中,上體順,陽動於下而以順行。此卦上體止,陽動於下而艮止,一畫止之,其聲閉而不能出,故在「復」為雷之動,在「頤」為雷之蟄。夫雷所以發號令而施潤澤也,今蟄于山下,號令不發而潤澤不施,是天地之口閉也。君子體此以自養,天不發號令,故謹言語;天不施潤澤,故節飲食。
初九,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兇。象曰:「觀我朵頤」,亦不足貴也。
六爻貴止不貴動。口之飲食,上止而下動。初九在頤下,「震」體,動,求飲食之人也。靈龜,心也;「朵頤」,口也。常謂人曰:舍汝養心之道,而觀我養口體,故兇。飲食之人,人賤之,故曰「不足貴」。六二,顛頤,拂經,於丘頤,徵兇。象曰:六二「徵兇」,行失類也。二當上應,丘近初,反隨下體之動,故曰「顛頤」。拂,逆也;經,正也。五在上居艮,丘頤也,二應之正也,逆正而從下,故曰「拂經於丘頤」。以此而往,兇也。象曰:「行失類也」,拂上從下,失其黨類也。
六三,拂頤,貞兇。十年勿克用,無攸利。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三當應上,九居上體,為頤之主,應之正也。三亦拂之而隨下體之動,以正言之,「兇」也。志求飲食,為人所惡,至於十年而不見用。三取上隔互體「坤」,「坤」數十,故曰「十年」。既不為上用,何利之有!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六四,顛頤,吉。虎視耽耽,其欲逐逐,無咎。象曰:「顛頤」之吉,上施光也。
四居上體,與初為應,亦曰「顛頤」。然四艮體,止於上,而初以動應之,故「吉」。蓋己不求人而人求我也。「虎視耽耽,其欲逐逐」,四居上位,如虎之據而視下,其狀貌耽耽然,而所欲物逐逐以奔赴之。己之威嚴不失也,何咎!象曰:上施光也。以居上體而所施光大也。
六五:拂經,居貞吉。不可涉大川。象曰:「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
五正當應二,以二從初,故「拂經」而「居貞」,自止其所也,止則吉。然居五不為頤之主,下無與,不可以濟難,故曰「不可涉大川」。象曰「以從上也」,言舍二而從上也。上九:由頤,厲吉。利涉大川。象曰:「由頤厲吉」,大有慶也。以九處上,為頤之主,體純止,天下之求養者皆由之以成功,故曰「由頤」。如人之頤然,上體不全,則下雖動而無所應,飲食之道廢矣。然居上位危,將應天下之求,能危懼則吉,故曰「厲吉」。下皆從之,可以濟難,故曰「利涉大川」。象曰:大有慶也。頤之功成,故「大有慶」。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及萬民,功用全屬此爻。䷛ 巽下兌上 大過,大過棟橈。利有攸往,亨。彖曰:大過,大者過也。「棟橈」,本末弱也。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大過之時大矣哉。
剛過乎陰,大者過也。天下之理,惟中而已,安可過也?然有過而後中者,君子之時中也。卦中六爻,陽雖過而陽得中,故雖過而可用。古之聖人有行之者,湯武之君也。湯武之過,不害為湯武之中。周公之兄弟,周公之過也,不害為周公之中,所為過而中也。然太過必曰「棟橈」,卦中四陽在中,上下皆柔,猶之棟柱然,中實而上下橈也。六爻分明有此象。古之聖人有不得已而於過中取中者,皆出於橈敗之世。故湯武處君臣之變,然後以弒君為中;周公處兄弟之變,然後以殺兄弟為中。彼其犯大義,虧人倫而不顧者,其所遇然也。使所處者在平世,安用過以取中哉?故大過必曰「棟橈」。曰「利有攸往亨」者,不以橈敗而止也,必求所以濟橈敗者,往則亨也。彖曰:「大過」,大者過也;謂陽過也。「棟橈」,本末弱也。謂上下皆柔也。剛過而中,巽而說行。以六爻言之,剛雖過而二五得中;以二卦之義言之,則下「巽」而上說。以此而行,宜可以濟,故往而「亨」也。當大過之時,而不往求濟,是聽其橈敗而委之無可奈何也。自古聖人,固有以身當天下之變者,蓋因時而制宜也,故曰:「大過之時大矣哉!」全卦之象,上下皆橈,故曰「棟橈」。分上下卦而觀之,上卦上橈而下實,下實則猶可立,故四居上卦之下,而曰「棟隆吉」;下卦下橈而上實,下橈則上必傾,故三居下卦之上,而曰「棟橈」。他爻不取棟象,而三、四爻取者,分上下體而言也。初爻言過謹,上爻言過勇,二、五言陰陽之過,三、四言「棟橈」,此六爻之大略也。
象曰: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遁世無悶。
木在地上,水在澤中,常理也。今以澤水氾濫而滅木,是大過之象也。君子觀此所以「大過」於人者,「獨立不懼,遁世無悶」而已。蓋水無常滅木之理,水勢衰則木見矣,君子所以貴於獨立也。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一柔在四陽之下,以柔藉剛,猶以茅藉物然過乎謹也,過謹又何咎?繫辭「苟錯諸地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夫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慎斯術也以往,其無所失矣!
九二,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無不利。象曰:「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二應五而得兌,「兌」為少女,老夫得其女妻也。陽過乎陰,雖過無害,故象曰「過以相與也」。
九三,棟橈,兇。象曰:「棟撓」之兇,不可以有輔也。
下卦上實而下弱,下弱則上傾,故三居下卦之上而曰「棟橈兇」。象曰「不可以有輔也」,言下弱而無助也。
九四,棟隆,吉。有它吝。象曰:「棟隆」之吉,不橈乎下也。上卦上弱而下實,下實則可載,故四居上卦之下而曰「棟隆吉」。橈在上六,非己吝,故曰「有他吝」。象曰「不橈乎下也」,謂下實也。此二爻當分上下體看。
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象曰:「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
五應二而得「巽」,「巽」為長女,「老婦得其士夫」也。陰過乎陽,不能生育,故象曰「亦可醜也」。卦止二女,疑無夫象。與頤對,值頤卦震下,震為長男,故下卦對之為「老夫」。頤卦上艮,艮為少男,故上卦對之為「士夫」。
上六:過涉滅頂,兇,無咎。象曰:「過涉」之兇,不可咎也。六居澤上,澤方滅木,而已欲過涉。過而滅頂,過乎勇也,故「兇」。然無咎者,可以死勇,無害也。求仁於井,固不可陷。君臣之難,義在必死,則冒白刃,蹈水火,不可已也。捨生取義,何畏滅頂?象曰「不可咎也」,言過涉之不可罪也。設此義以為逃難偷生者之戒。䷜ 坎下坎上 坎
習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彖曰:「習坎」,重險也。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維心,亨」,乃以剛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大矣哉!
「習」,重也;「坎」,險也。上下皆「坎」,險難之極也。然坎之德,中實而有孚,故能濟險難者,亦必如坎也。何以見之?「坎」為水。水之為水,日流而不息,既盈而復進,至於海,然後得水之平。其未至海也,歷險多矣,雖瞿塘、灩澦不辭也。故天下善出險,無如水。人之處險難,能如水之不息,則何難之不濟?自止於心,則無可亨之理矣。故曰:「有孚,維心,亨,行有尚。」象曰:「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水之流,不以盈而止,盈則復往矣。其行險也,日以繼夜,未嘗少息也。故有信莫如水,此坎之所以為「有孚」也。「維心,亨」,乃以剛中也。坎能出險,以其中實以心而亨也。六爻,二雖剛中,在重坎之下,故「求小得」,未能出「坎」也。九五剛中處「坎」上卦,其險可出。全卦之德盡屬五,然一陽陷二陰之間,亦未能出也。以有坎之德,方在濟險,則無咎,然亦未出險也。故卦辭雲「行有尚」,而彖曰「往則有功也」。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大矣哉!夫險固難也,而用險之功亦不可無也。築城鑿池,背山阻河,亦所以固國也。恃險而不修德,固不可;恃德而不修險,亦大不可,故夫子於彖言之。
象曰:水瀳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瀳至」,相繼而至也。君子處「坎」,如水之流,則出「坎」矣。「常德行,習教事」,所當盡其在我者也。曰「常」曰「習」,乃不息之功也。
初六,習坎,入於坎窞,兇。象曰:「習坎」入「坎」,失道兇也。處重坎之下,「坎」貴乎出,而初入「坎」,宜其兇也。今水之先流者入「坎」,後至者出「坎」。入「坎」而盈,既盈而出者至海,而入者在「坎」,是先至者為後至者之藉也。初在先,故入坎。象曰:「失道兇」,違行而失道,所以「兇」也。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二、五,君臣也。二遠君而在下,非能共謀以濟者,為國守險以俟時平可也,故曰:「坎有險,求小得,不可大用也。」象曰「未出中也」,以在重坎之中,未能出也。如張巡、許遠所處,乃為國守險者也。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於坎窞,勿用。象曰:「來之坎坎」,終無功也。
三處一坎又一「坎」。來,「來之坎坎」也。處險又枕險,雖在下卦之上,猶在上卦之下,是為上一坎之藉也,故亦入坎而不可用。象曰「終無功也」,三不中正,非有常德,故終坎而無功。
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無咎。象曰:「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九五為濟難之君,四近君,為腹心共濟之臣,投機之會,間不容髮。腹心之臣非他人比,相與謀惟密而不洩。禮不必備,止以「樽酒」;不容他人,惟陳簋;器不必文,用缶而已。不可庭議,自牖納約。坎難之時,君臣交際,固當如此。正如宋藝祖夜半冒雪幸大臣之第,以議南征北伐之計,熾炭燒肉,普妻行酒而已。君臣相遇如此,何難不濟!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無咎。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五,濟難之君也。「有孚維心」,亨全在五,如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者,然後可以去難,故曰「坎不盈」,不以盈坎而止也。須止於既平,然後無咎。如水至於海,既得水之平,然後其流息也。蓋當患難之世,天下之才何限,智者思獻謀,勇者思效力,惟患人主無平難之心。苟有其心,天下莫不與也。象曰:「中未大也」,謂五在險中,方圖濟險,尚未能光大也。
上六,系用徽纆,置於叢棘,三歲不得,兇。象曰:上六失道,兇三歲也。
上六處坎之上,其難深矣,如被繩縳,又墜於叢棘之中,無可出之理也。至於三歲之久,而竟不得脫,蓋已應在三,越三爻以求援,又入於坎窞,故曰「三歲不得,兇」。象曰:上六失道,兇三歲也。蓋以柔居上,非濟難之才,故不能出坎。䷝ 離下離上
離,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彖曰: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柔麗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據此一卦,乃重明繼離之象。卦辭、彖辭與大象皆極善。而六爻之變,三為日昃之辭,四又「死如棄如」,六五正重明之主也,乃「出涕戚嗟」,重明之義安在?前輩以「出涕戚嗟」為謙恭,夫謙恭可也,安用涕哭為哉?殊不知重明之象,以明繼明,文王於此為萬世定立君之法,盡在於是,惟夫子知之。彖、象所釋,其辭甚嚴,先儒皆未之能察也。蓋唐、虞禪,夏後、殷、周繼。夫繼世以子,三代共之,而立子必以嫡,此又聖人立一定不易之之法,萬世莫能改也。故文王於此六爻中詳之,上下二體皆重明繼離也。 原闕。 西溪易說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