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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溪易說卷十一

欽定四庫全書

宋李過撰

䷲ 震上震下

震:亨。震來虩虩,笑言啞啞。震驚百里,不喪七鬯。彖曰:「震」,亨。「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瀳雷為震。雷,天地之威也,莫震如之。處震驚而不動,然後可以觀人之所養。人固有也,疾雷破山而耳不懾,泰山墮前而目不瞬者,其中有主,而所存者素定也。其義則見於震,曰「震亨」,恐懼而至亨也。虩虩,恐懼貌。當天地動威之時,不可不恐懼,故「震來虩虩」。然君子所履,出處語嘿皆有常則,不可以恐懼而變也,故「笑言啞啞,震驚百里」,震之極也。當其承宗廟祭祀,手執匕鬯以交鬼神,此時此心,純一無間,雖震驚百里而所執不喪也。人心常如執七鬯之時,則天下患難莫之恐懼矣。惟六五爻可以當之。彖曰:「震,亨,震來虩虩,恐致福也。以恐懼而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雖處恐懼,而出處語嘿之常則不失也。驚遠懼邇,震之極也。處震之極,而此心不動,則可以守宗廟而主祭矣。此就於不喪匕鬯之中取義也。

象曰:瀳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恐懼修省,此心無時而不存也。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象曰:「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震之初,言所以處震之道,已見於彖。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於九陵,勿逐,七日得。象曰:「震來厲」,乘剛也。

雷,陽氣也。陽居初與四為瀳雷,二與三為初所震,五與上為四所震。六二以柔居柔,中無所主者也,為初所震,大喪其所有之貝。互體有艮,升艮之上而至六五,五能無喪,六二之貝既喪而復得。艮少陽,其數七,越艮而得五,是七日也,故曰「躋於九陵,勿逐,七日得」,謂六二中無所守,能如六五之有事,則可以無喪也。象曰「乘剛也」,謂乘初九之剛,為初所震也。

六三,震蘇蘇,震行無眚。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

以六居三,其位本危,況處震六,為初所震,氣息僅存,故「震蘇蘇」然。以恐懼而行,亦可無眚,不失為戒謹之事也。象曰「位不當也」,以三位不正也。九四,震遂泥。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四處瀳雷,陷互體坎中,「遂泥」之象也。象曰:「未光也」,以中行剛,非善處恐懼者。

六五,震往來厲,億無喪,有事。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具事在中,大無喪也。

五為瀳雷所震,初震才往,四震又來,故曰「震往來厲」。以柔處剛,中有所主,故「震」而「無喪」。其所以「無喪」者,以其「有事」也。孟子所謂必有事焉而勿正,曰有事,存養之功也。此心所存,當如執匕鬯之時,則何恐懼之可變?故六五有事,雖瀳雷而不能震也。「不失匕鬯」,此爻當之。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謂莫危於瀳雷也。其事在中,大無喪也。惟此心主一,其中有事,則大無喪也。億,大也。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徵㓙。震不於其躬,於其鄰,無咎。婚媾有言。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雖「㓙」「無咎」,畏鄰戒也。處震之極,為瀳雷所恐,故「索索」而又「矍矍」。驚懼如此,徵則必㓙然。四震在五,非震六也。震不在己之躬,而在己之鄰,因鄰致戒,可以「無咎」。蓋恐懼戒謹,不失為謹獨之學也。己應在三,「婚媾」也。三居坎下,「坎」為「小有言」,三「震蘇蘇」,豈能救己,所以「有言」。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以中未有所得,故其「恐索索」。雖㓙「無咎」,畏鄰戒也。「兇」而「無咎」者,因鄰致戒,聖人與之。䷳ 艮下艮下

「艮」。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彖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

艮,止也,止其所而不與物接也。不與物接,則與物背,故但見其背而已。鹹與物感,故鹹卦六爻言人之前;艮與物背,故艮卦六爻言人之背。曰: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既與物背,人所見者背而已,是以「不獲其身」也。庭者,交際之所。既與物背,雖行於交際之所,亦不得見其人也。彖曰:「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艮固止也,然亦不終止,可以出則出,可以處則處,各當其時之可而已,故曰「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聖人此意,於學者深有功。艮其止,止其所也。萬物各有所止,能止於當止之所,則止道得矣。上下六爻,剛柔不能相應,無相與之義。惟不相與,故與物背而但見其背;惟其如是,故「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言止其所也。如立天下之正位,素其位而行,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皆位也。

初六,艮其趾,無咎,利貞。象曰:「艮其止」,未失正也。

六爻背,言人之背以止為義,欲趾而不欲動,趾在下而不動,則「無咎」。利永貞。人有止於暫而不能止於久者,非善止也,故曰「利永貞」。象曰「未失正也」。能止於初,故未有失。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象曰:「不拯其隨」,未退聽也。

二居止上,腓也,物在前而足向後,但見其腓而已與物背,故不拯而隨物。然心固難持也,足雖不拯而心常不快,故止不在腓而在心,心止則腓止,是止腓之道也。象曰「未退聽也」,言未正心而正腓,故腓未退聽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薰心。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限者,背之下,股之上,腰折處也。夤,累肉也。人身欲轉,力在夤限,三位當之,故「艮其限,列其夤」,使不相屬。所以然者,恐行與物接,則危懼足以薰心也。蓋蹶者趨者是氣也,而足以反動其心也。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恐危懼薰汝心也。

六四,艮其身,無咎。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四在夤上,通以身言之,身既止,則止其所矣,象曰:「止諸躬也」。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五處躬上,輔,頰之兩旁骨,背後可得而見者。鹹說前,故並見頰舌;艮說後,故止見其輔。口言則輔動,輔止則言寡,故「言有序」,象曰「以中正也」,止而至此,得止之正矣。

上九:敦艮,吉。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自趾之輔皆得所止,則止道厚矣。故艮之終,但贊以厚艮吉。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矣。易中惟鹹與艮言人之身,鹹言人前,艮言人背。艮卦「艮其腓」,鹹卦「鹹其腓」,鹹卦「鹹其輔」,艮亦「艮其輔」。蓋腓雖在後,前可得而見,故鹹卦得兼艮之腓。輔雖在前,後可得而見,故艮卦得兼鹹之輔。䷴ 艮下巽上

漸:女歸吉,利貞。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漸,進以漸也。止而巽,漸之義也。水之流也以漸,木之生也以漸,鴻之飛也亦以漸。至漸莫如水而木漸,鴻漸如之。象取木漸,以二體言之。六爻則取「鴻漸」,以物之有德者言也。自初漸於幹,以次至五,乃漸於陵,此言漸進之義,而鴻之德則在上爻。鴻漸於陸,君子恥一物之不知。論格物之學,未有如易之盡者,觀漸可見。卦辭曰:「女歸吉。」進之漸,莫如歸女。女子從人,必待六禮之備,至不苟也。納吉、納彩、問名、納幣、請期、親迎,各有其序,不可遽合也。卦則九居五,夫道也;六居二,婦道也。二進歸五,如鴻之漸,故曰「漸,女歸吉,利貞」,進以正也。彖:「進得位」,往有功也;「其位」,剛得中也;指二五言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未有己不正而能正人者也。止而「巽」,動不窮也。止於其所以順往,則得動靜之時,故其動不窮。此漸進之義,所謂非其往不往,非其居不居之意也。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木之生也,其進必以漸。善俗之道,要非一日。王豹處於淇而河西善謳,杞梁之妻善哭其夫而變國俗,漸之道蓋如此。

初六,鴻漸於幹,小子厲,有言無咎。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鴻,物之隨陽者也。寒氣復,則自北而南,其來也必以漸。六爻設「鴻漸」,最有綱領。就物理觀之,鴻之飛,其群不亂,其長幼有序,其飲食不貪,其夫婦相保,其防患有道,此物之有德者也。據六爻列鴻於上,群雁也。鴻之飛,長在前而幼在後,此其序也。「幹」,水湄也。初漸於幹,以次而進,所謂非其居而不居也。初處最下,小子也。「厲」,危也。鴻之進也,常有弓繳之危,故「小子厲有言」,遇有危事,則鴻以警眾,即俗語「爾為鴈奴」是也。其防患有道,故雖危無咎。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防患如此,宜其「無咎」也。

六二,鴻漸於磐,飲食衎衎,吉。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磐,水中之石。二進至磐,止而食也,所謂「君看隨陽雁,各有稻粱謀」是也。然鴻食則呼眾,故「飲食衎衎」和鳴也。象曰:「不素飽也」,言共飲食,不貪也。

九三,鴻漸於陸,夫徵不復,婦孕不育,兇。利用禦寇。象曰:「夫徵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陸,平地,鴻之所遵也。三進至陸,雁為陽鳥,卦中三陽,上與五在前,九三處二陰之問,失群雁也,所謂「誰憐一片影,相失萬重雲」者也。應在上,夫也,往而不復;已,婦也,失配,故孕而不育。然雁群不亂,止則相保,故「利用禦寇」,不可他配也。象曰「離群醜也」,言上九離其類而去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失陰陽之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謂上九依前漸陸而相保也。

六四,鴻漸於木,或得其桷,無咎。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四進至木,居巽體,巽為木,鴈足有幕,不能爪木。桷,木之平處,故亦可止。巽體順,故為得桷,象曰「順以巽也」。

九五,鴻漸於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五漸至陵,二已應也,在後不孕,然女歸以漸,故「終莫之勝」,象曰「得所願也」。

上九,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吉。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飛極則止。上應在三,依前遵陸,以求己配。蓋其群不亂,鴻之德也。聖人觀此羽毛,其飛有序,其止有所,其飲食不飽、其群不亂,其夫婦相保,其防患又有道,是物之有知而又有義者也,故可用以為儀,如贄見執鴈、婚禮奠鴈之類,謂其德可以配禮也。象曰「不可亂也」。三言「順相保」,上言「不可亂」,於此可觀物理。䷵ 兌下震上 歸妹。

歸妹,徵㓙,無攸利。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說以動,所歸妹也。徵㓙,位不當也。「無攸利」,柔乘剛也。

鹹言取女,漸言女歸,又說歸妹,何也?歸妹,歸娣也。古者諸侯一娶九女,以娣從之,無娣則以侄從。故一國之女不以異姓,娣之年未及,則待年於父母之邦,及期然後逆以歸。故「歸妹,人之終也」,謂嫡婦已久,侄娣之媵待年而歸,既歸則終事也。然娣媵之歸,必以禮逆。女子從人,其歸以漸,不待禮而進,非夫婦之義,故曰「徵㓙」。「歸妹」之禮,不能如嫡,故曰「無攸利」。彖:古人「歸妹」,蓋廣繼嗣之道,故曰「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男女不交而萬物不生,曰「歸妹」,人之終始也。嫡既歸矣,繼以娣媵,終事也,故曰「人之終始」。兌說而震動,「歸妹」之義也。媵道居五,禮逆後歸,餘爻未逆,義不當歸,故曰「位不當」也。以六居五,其袂雖良,其禮則殺,故曰「無攸利」,柔乘剛也。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澤上有雷,水氣隨之而升,則陰陽和而為雨矣,是「天地之交,歸妹」之象也。「歸妹」者,人道終始,故「君子以永終知敝」。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徵吉。象曰:「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能吉」,相承也。

初處兌下,「兌」為少女,娣之象也;兌為毀折,跛之象也。為其非嫡,宜示不足,如「跛能履」,以此往則吉,謂能自降於嫡也。象曰「以常」者,謂此是天子諸侯之常道也。「吉相承」者,以其嫡媵之相承,所以「吉」也。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二應在五而五歸之,五柔二剛,故戒以「眇能視」,謂非可以與嫡並,宜示不足,如眇能視,以幽人之道自守則吉。象曰「未變常也」,謂以義分自守也。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三年未及而欲歸者也。須,待也,謂年未及尚待年也,俟嫡反歸而以娣行,方可往也。象曰「未當也」,言未當歸也。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四年已及而未歸者也,故曰「愆期」,然其歸亦有時矣,謂其歸亦不久也。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五,歸妹之主。君,嫡也。其娣新歸,故其嫡之袂不如新歸之袂良。人情喜新厭舊,故幾望則吉,謂於禮宜殺也,望則與嫡敵體矣。象曰:其位在中,以貴行也。「歸妹」在五,歸而從君,是以貴行也。

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無實」、「無血」,謂非嫡也。筐者,所以承告虔之物也。「承筐無實」,不贄見也。士,謂夫也,殺生所以告廟也。血毛必具。「刲羊無血」,不告廟也,以其歸也。不贄見,不告廟,所以「無實」、「無血」也。為設嫡媵之禮,使知貴賤等數之異。三代盛時,為娣媵者能以義命自守,而無上僭之敝者,以禮教素明也。故聖人于歸妹上爻特設其義,其意遠矣。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離下震上

豐,

豐:亨,王假之。勿憂,宜日中。彖曰:豐,大也。明以動,故豐。「王假之」,尚大也。「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豐,大也」,言光明盛大之時也。卦震上離下,六五之君,出震在上,天下之明皆歸之,故豐曰「豐亨」,大而亨也。「王假之」,謂王者當天而假此也。「勿憂」,天下無虞也。宜日中:日,君象也。日之方中,天下無不被其照臨,有日中之主在上,則天下常如「豐亨」之時也。彖:豐,大也。明以動,故豐。天下盛大之時,設施注措,無不光明,故「明以動,故豐」也。皆王者積累艱難之所至,故曰「尚大也」。日中之主在上,天下皆在臨照,則能有其豐矣,故曰「宜照天下」也。治亂安危,與世推移。日中之主,不常出也。大弊極壞之形,常出於「豐亨豫大」之後,故曰「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此理也,雖天地如之,人與神安得而違也?故曰「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以卦辭言「宜日中」,故彖重發此意,以為後世習治者之戒。

象曰:雷電皆至,「豐」;君子以折獄致刑。

雷,天地盛太之氣也;電,天地光明之氣也。盛大光明,豐亨之象也。為豐之主,體光明之氣以「折獄」,體盛大之氣以致刑。「折獄致刑」,明以動者之事也。

初九,遇其配主,雖旬無咎,往有尚。象曰:「雖旬無咎」,遇旬災也。

豐卦六爻以五為主。日中之主在五,上下五爻皆當歸五。初處五遠,以九求六。配主也,謂剛柔相配也。下體「離」,「離」數八,越四而得五,旬日方遇也。苟往而得君,雖旬無咎,但往則有尚。象曰:過旬災也。過旬而不至,則必有災,蓋求主不可後也。六二,豐其蔀,日中見鬥,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象曰:「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

二,離體在下。六五,日中之主也。日中之主在上,豈容在下者得耀其明?「豐其蔀」,自蔽其明也。蓋五日既中,見己之明,猶鬥之明也。然當日之中,鬥安得明?所謂日月出而爝火息也。遽以明往,其君必疑。君德既孚,然後發己之志以上應,則得吉。象曰:信以發志也。

九三,豐其沛,日中見沬。折其右肱,無咎。象曰:「豐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

三居下卦之上,在下而得民者也,欲自施沛澤以妝眾心,故曰「豐其沛」。然日中之主在上,豈容三施澤?但見其如水之沬然,自當消鑠也,所謂「雨雪瀌瀌,見睍曰消」者也。苟欲無咎,勢當自傷以示無用然後可,故曰「折其右肱,無咎」。象曰:「豐其沛,不可大事也」,蓋小之也。「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謂其自傷以求免禍。

九四,豐其蔀,日中見鬥,遇其夷主,吉。象曰:「豐其蔀」,位不當也;「日中見鬥」,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四近五,居大臣之位,依日月之光可也,亦當先自蔽其明。日既中矣,見四之明,亦如斗然。夷,平也,謂六五也。以六居五,為夷平之主,往遇之則吉。象曰:「豐其蔀」,位不當也。以居位不當,宜自蔽其明。「日中見鬥」,幽不明也。謂日既中,鬥不應有明也。往遇夷主,則以明歸君,是以吉行也。

六五:來章,有慶譽,吉。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六五為日中之主,天下之明盡來歸之,故曰「來章」。所謂「室家種葵藿」是也。不惟得位,又且得名,故曰「有慶譽,吉」。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所謂「王假尚大,宜照天下」,皆在此爻,宜其「有慶」也。

上六:豐其屋,蔀其家,𬮭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㓙。象曰:「豐其屋」,天際翔也;「𬮭其戶,闃其無人」,自藏也。

上六居卦之外,不受六五之照臨者也。既豐其屋,又蔀其家,深自掩蔽,自處於覆盆之下,怡聲屏氣,視之若無人焉。然日中之主出矣,豈容其偃然自大?若三歲不覿,則六師夷之矣。以堯舜之世,十日在上,而三子偃然於蓬艾之間,雖堯舜不能釋然於南面,況下於堯舜者哉?「三歲不覿」,是自取㓙也。象曰:「豐其屋」,天際翔也。「𬮭其戶,闃其無人」,自藏也。䷷ 艮下離上

旅:小亨,旅貞吉。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是以「小亨,旅貞吉」也。旅之時義大矣哉!旅,商旅之道也。商旅,至微也,聖人設卦,安用屑屑於商旅哉?古者四民,商居其一。洪範八政,繼食以貨。蓋懋遷有無,阜通貨賄,亦有國者之先務也。凡旅,行者為商,坐者為賈,總名之「旅」也。卦辭「小亨」,言「旅貞吉」,又言「旅」,與他卦辭異者,以卦中有二「旅」者也。有出塗之旅,行商是也;有坐肆之旅,坐賈是也。卦艮下離上,離明乎外,艮止乎內。「小亨」,在外之旅,出塗之旅也;「貞吉」,在內之旅,坐肆之旅也。內旅貴處,艮止之義;外旅貴出,離明之義。明而出則亨,止而處則貞,故外卦三爻貴出,內卦三爻貴處。彖:「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外旅之事也。六五一柔麗乎二剛之間,非順不能也。「止而麗乎明」,內旅之事也。下體雖止,非麗乎上體之明,則無以通遠方之貨。惟其如此,故外者「小亨」,而內者「貞吉」也。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

「山上有火」,明足以及遠。商旅覘四方物賈之低昂而操其利,非明足以見遠不能也。君子觀旅之象,「明謹用刑而不留獄」,蓋貨財貴阜通,而刑獄不欲積滯也。財利君子不言,故體其象以明獄。

初六,旅瑣瑣,斯其所取災。象曰:「旅瑣瑣」,志窮災也。六在下,最賤旅之童僕也,為言待童僕之道。人之待童僕,苟屑屑焉惟豪末是計,則其下必不安,而反有脫遺之患,故曰:「旅瑣瑣,斯其所取災。」象曰:「志窮災也。」童僕之志窮,則為變矣。六二,旅即次,懷其資,得童僕,貞。象曰:「得童僕貞」,終無尤也。

在內為坐肆之旅,二爻當之,故曰「旅即次」。即其資而次止也,故其資不散。童僕在下,切近於己而已,得之則可以貞守而吉也。象曰:終無尤也。

九三,旅焚其次,喪其童僕,貞厲。象曰:「旅焚其次」,亦以傷矣;以旅與下,其義喪也。

三,下體宜處者也,上繫於離,離,火也,為離所焚,故「旅焚其次」。其次既焚,童僕亦喪。蓋童僕已為二得,已不能有取也。既焚且喪,雖貞亦厲。象曰:「旅焚其次」,亦以傷矣;以旅與下,其義喪也。

九四,旅於處,得其資斧,我心不快。象曰:「旅於處」,未得位也;「得其資斧」,心未快也。

四,上體宜出者也,下連於艮,艮,止也,為艮所止,故曰「旅於處」。宜出而處,何以獲利?但得其資斧而已,故其心不愜快。象曰:「旅於處」,未得位也,以未至五也。「得其資斧」,心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終以譽命。象曰:「終以譽命」,上逮也。上卦為在外之旅,五當之。旅,乘時射利者也,如射雉然,不靳一矢之亡,然後可以得禽;必委千金之資,然後可以謀什百之利。亡矢得禽,委資而得利,旅道之善也,然後可以當富商巨賈之名,故「終以譽命」。象曰「上逮也」,謂有道以至此也。

上九: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啕。喪牛於易,兇。象曰:以旅在上,其義焚也;「喪牛於易」,終莫之聞也。

五既得譽,可以貞守矣,而利心無厭,處離之極,乃焚其巢,拔援不已,義必喪也。方其焚也,以身免為喜,故「先笑」;及其定也,資斧皆喪,莫之追悔,故「後號啕」。牛所以載資斧也,牛既喪,則資斧喪可知。聖人故戒之曰:所以喪牛者,以利心拔援,不能持重,故曰「喪牛於易」。象以旅在上,其義焚也,謂拔援不止,義當焚也;「喪牛於易」,終莫之閒也。人之利心不可過,雖戒之以輕喪,終如不聞也。聖人設此義,後世謀利者莫不脗合。䷸ 巽下巽上

巽: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彖曰:重巽以申命。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巽」,順也,下也。柔行巽入之道,小人之事不可以常也。「巽」為風,為君者體之以出令,上以言巽下,下因言以巽上,則不害其為「巽」。故「巽」之道,在上行之則為恭、為謙、為敬有禮,在下行之則為諂、為佞、為巧言、令色、足恭。六爻綱領亦取此為義。上三爻,在上者之「巽」也,故上三爻皆善;下三爻,在下者之「巽」也,故下三爻皆未善。曰「巽」。「小亨」,以柔巽人,非大亨之道。「利有攸往」,柔行巽入,無往而不可。「利見大人」,見君之初,未可求深,故雍容和緩,為告君之體,然不可以順為正,為小亨之道也,所謂「仁言不如仁聲之入人深」也。彖言「重巽以申命」,亦小亨之道也。卦二、五剛皆得中,以「巽」而吉,二柔處四剛之下,皆順乎剛,體上下二卦之義,乃善於用「巽」者,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者之所為也。

象曰:隨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象義甚明。

初六,進退,利武人之貞。象曰:「進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貞」,志治也。

「進退」,趑趄囁嚅之象也。以柔處下而「巽」乎上,其行進退,易流於諂,濟之以剛,猶無害也,故「利武人之貞」。象曰:「進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貞」,志治也。人惟以志為帥,則不為血氣所動。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紛若,吉,無咎。象曰:「紛若」之「吉」,得中也。

二處重巽,「巽在床下」,過於「巽」也。以九居二,猶為得中,小亨可也,故用之史巫繁縟之禮則吉,亦非君子事神之道。象曰:得中也。九三,頻巽,吝。象曰:「頻巽」之「吝」,志窮也。

三處重巽之間,「巽」而又「巽」,以「巽」為常者也。已不中正,以「巽」為常,吝道也。象曰:「頻巽」之「吝」,志窮也。

六四,悔亡,田獲三品。象曰:「田獲三品」,有功也。

四與五在上體,處上而巽,不害為恭。四以柔處眾剛之間,以「巽」得上下之心,故曰「田獲三品」。田獵得禽,一乾豆,二賓客,三充君之庖,故象曰「有功也」。

九五:貞吉,悔亡,無不利。無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以居位處「巽」而得中,居上而下下,君德之善也,故「貞吉,悔亡,無不利」。君之巽下,必以言重「巽」申命。未從而命,是「無初」也;既命而從,是「有終」也。「先庚三日,後庚三日」,申命之道也。先庚三日而得丁,「後庚三日」而得癸,人君申命,必須大吉天下,使明知上意,然後陳揆而行之,故大盛於丁,而陳揆於癸也。

上九:巽在床下,喪其資斧,貞兇。象曰:「巽在床下」,上窮也;「喪其資斧」,正乎兇也。

處「巽」之極,過乎「巽」也。在上而「巽」,固「巽」之善;用「巽」而過,又正乎兇。二處下體,「巽在床下」,未害也;己處上體,「巽在床下」,則反失威重,並其資斧喪之矣。古人有行之者,夷王下堂見諸侯,未害為恭也,而諸侯反不至,正謂此也。象曰:「巽」在下,工窮也。「喪其資斧」,正乎兇也。西溪易說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