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輯聞卷五
欽定四庫全書
宋趙汝梅撰䷪ 乾下兌上
於卦變為兌重乾,於爻變為一陰爻。卦䷫初、上互易而變。五剛有決柔之勢。五君子皆有決小人之心,特以處位不同,其決亦異。初以位不足而不勝,四以才不足而狐疑,二僅自守,亦難於應九五。初比於陰,以中道行決不繫累於陰柔之舉,猶幸上六窮陰,終自滅亡。決之至善有如此。
澤上於天,夬;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
「兌」為澤,「乾」為天。澤本在下,氣騰而上於天,勢必決而復下,為雨露之澤。祿本在上,而施及於下,蓋體天澤下沛之義。「居」,若「寵利居成功」之「居」,所謂有其善矜其能者。以德自居,猶以祿自富。自富者,人奪之,自居者,人忌之。「忌」,嫉也。夬,揚於王庭,孚號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五剛決去一柔,故卦名「夬」。
自五以下,「王庭」也。「揚庭」,使左右皆知其當去也。「孚號」,使國人皆知其當去也。「告自邑」,「孚號」之達,自國邑而天下也。「有厲」之危,「自邑」之告,「即戎」之戒,其謹重如此。至於勢所當往,則勉之甚順,使人不因謹重而成瑟縮也。
「夬」,決也,剛決柔也。健而說,決而和。「揚於王庭」,柔乘五剛也。「孚號有厲」,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
夬之訓決,以決柔也。健為之體,而行以說,決以柔也,而不過於暴。此去君側之小人,故欲和說。時朝皆君子,獨一小人居於王所,倚勢以陵下,而君子中未免有陷溺於小人之計者。吾欲決而去之,必聲其乘剛之罪,顯行於公朝,使人明知小人之惡,以絕上下內外,與眾棄之,使慮疏謀忍,發一不中,其禍甚烈,有危可知。必誠意交孚,罔有間貳,發號施令,警惕以行之,務為決去,其事乃可光明俊偉,無復暗曖不宣之患。卦六位而五陽,儻尚剛而不知節,則即戎有自焚之災。行百里者半九十,一簣不復,其曷濟成終之功?自昔稱兵以清君側之惡者,國亦以亡,尚於剛則窮也。剛長始於一陽,至臨有八月之兇,泰有復隍之懼,大壯有羸角之憂。積至夬,良不易,易而一陰猶在,使不遂芟夷之,寧保不覆出為惡?五剛猶唐五王,一柔猶一武三思在宮中也。不幸而薛季昶之言中,惜哉!是以利於有終。
初九,壯於前趾,往不勝為咎。
四陽為大壯,況五陽乎?初為前,下為趾,人行則趾有前後。大壯戒於用壯,故止雲「壯於趾」。夬貴於往決,初九欲行,故云「壯於前趾」。行者身之動,而前趾先之,蓋往之尤先者也。
一陰居極高之地,初陽勢微而位居下,「壯」以決之,如度其強弱之力,較其高下之勢,其為不勝必矣,斯其為咎也。使得時得位,往必勝矣,何咎之有?不勝而往,咎也。
智者策勝敗於未戰之先,知我之未必勝而且往焉,咎也。楊震為太尉,攻阿母王聖輩,屢疏不省,已不勝矣。復救趙騰,卒以放歸而死,露棺歲餘,謫及諸子,咎莫甚焉,況在下位者乎?
九二:惕號,莫夜有戎,勿恤。「惕號」,警懼而告戒也。「莫夜」,陰之時也。「戎」,上六之黨,如三是也。「莫夜有戎」,若今兵閒之劫寨。「勿恤」,不為之動也。
二為內卦之內,有深溝高壘之象,申儆軍實,守備甚嚴。上六因三為道地,興「莫夜」之戎以來寇,二唯當以靜待之,「勿恤」可也。今軍旅之帥,或驕或弛,猝有敵警,又不能持重堅忍,一為所動,則擾亂潰敗,不可支吾矣。周亞夫軍夜驚,堅臥不動,卒勝吳、楚。亞夫無備而驚,猶以堅臥致勝,況有備乎?
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莫夜」之戎,勢本可畏,而云「勿恤」者,九之剛能前定,二之柔能敬謹,此中道也。必如是而後可以「勿恤」。不然,何恃而弗恐。
九三,壯於𬱓,有兇。君子夬夬,獨行遇雨若濡,有慍,無咎。「𬱓」,面顴骨。九三為下卦之上之象。「壯於𬱓」,嚴厲見於面,色厲而內荏者也。「君子」,對野人之稱。九三,在高位者也。「夬夬」,重剛也。「獨行」,不與群剛同志,獨往應乎上也。「遇雨」,與上六陰陽和也。「若」,如也。「濡」,猶相濡以沫,不甚浹洽也。「慍」,怒也。「遇雨」之反「無咎」,善補過也。
當決柔之時,而位適居三,「有兇」也。其兇云何?己居高位,視小人當決而又決,乃繫於位應,違眾而獨遇之,不免沾濡於小人之膩,烏得而不兇?使能悔其遇雨之失,反而為慍怒,則與上為應之過,斯可補矣。彖之「揚庭有厲」,蓋懼諸此。溫太真之於王處仲近之。「君子夬夬」,終無咎也。
九三始以位應而若濡,終以重剛而過中。「無咎」雲者,幸其能悔過也。
九四,臀無膚,其行次且,牽羊悔亡,聞言不信。
四居上卦之後,為臀無膚,坐不能安。「行次且」,不能遂。羊棲於棚,善升高,肉補氣,為陽類羊,牽挽則群隨之。大壯與夬,眾陽群進,皆剛決不足。「悔亡」,有悔而亡也。言如「揚庭孚號」,九而居四,群剛迫之,欲止則不能安;居位之柔,欲進而不能遂,是當進而不果者也。猶幸居三陽之先,若能率之以前,以助九五之決,則當進不果之悔,可以自免。其奈繫於兌體,遲疑不斷,雖聞群剛之告戒,而不之信邪?
「其行次且」,位不當也。「聞言不信」,聰不明也。
九二與九四同,而四言「不當」者,二居中也。四聞群剛號召之諄諄而不見信,殆耳官失職,無異於聾聵者。九五,莧陸夬夬,中行無咎。
「莧陸」,先儒或以為一物。馬、鄭雲:「商陸或名當陸。」爾雅謂之「遂薚」,廣雅謂之「馬尾」、「蔏陸」,伊川以為「馬齒莧」。或以為二物。宋衷、朱漢上謂「莧,蕢;陸,當陸」。董遇雲:「前人以莧陸、當陸為二草。陸之為葉,差堅於莧。莧根小,陸根大。」考亭謂莧、陸是兩物,陸一名商陸,即章柳。其目雖不一,皆感陰之多,為柔脆之草。且柔脆易決,則不應系之以「夬夬中行」之辭。案:說文:「莧,閒旦反,菜也。」又以欽避嫌諱戶寒反。者,上從𦫳,象羊角;中從見,象羊身。舊釋山羊細角,與此「莧」字類,唯多一點。四雲「羊」,五雲「莧,山羊」而在高陸,頗有義類。「夬夬」,重剛也。「中行」,五為上卦之中。無咎,善補過也。
五之「莧」,視四之「羊」,位尊而正,用重剛決一柔,宜也。以中而行,倖免於咎而已。
「中行無咎」,中未光也。
中之功用大矣,況大中乎!他卦貴於中行,此爻乃止於「無咎」,似未得強弗友剛克之義。其亦體兌之說,溺於上之甘言而致然乎?故於中為未光也。唐誅李輔國,不能肆諸市朝,而嫁之盜竊,遂使鋤奸之功,暗而弗彰,是為似之。上六,無號,終有兇。
巧言令色,至此已窮,無能號召於人矣,故曰「無號」。上六始而與三有遇雨之好,欲援之為黨,以苟旦夕之安。終以九三慍而絕之,而五剛相比以同,有兇而已。「無號」之「兇」,終不可長也。
凡言終者,要其終也。聖人恐小人藉以自寬,尚為遷延之圖,故釋之以為其終甚速,不可長待也。䷫ 巽下乾上,
於卦變為乾重巽,於爻變為一陰爻,卦變之始。卦以柔遇剛得名,爻以剛包柔立義。遇之為道,貴比而惡閒。以柔遇剛,唯初於二。以陽包陰,唯二於初。五為大君,無不併包。三與初同體,欲包而不能上,無涉於陰,其得無咎,幸也。
天下有風,姤,後以施命誥四方。
乾為天,巽為風。上乾下巽,是為天下有風。此與「風行地上」義頗不同。姤為太虛之風,自上而下觀,為地上之風旁行而徧歷。太虛之風,吹號萬籟,後之誥命象之。君後尊居,難與民接,雖清問諮訪,何能家至而戶曉?唯敷言下逮,而後君民之情始遇。姤,女壯,勿用取女。五陽在上,一陰下生,故卦名「姤」。一陽為復,復其本所,陽有為主之義。一陰為姤,柔來遇剛,柔有為客之道。姤以巽為主,巽以初為主。巽,長女也,故曰「女壯」。言女壯於一陰,爻卦猶言堅冰於坤初六。鹹之少,女志未變,取之故吉。姤之壯,女志已強,而猶取之,可乎?
姤,遇也,柔遇剛也。「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天地相遇,品物鹹章也。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時義大矣哉!姤者,不約而會之辭。純陽方胥得,豈復謀與陰會?柔倏而來,猶陽貨之遇夫子。聖人以遇釋卦,意已深矣。繼之曰「柔遇剛」者,明非剛遇柔也。巽女雖壯,身猶在家,位猶處下。彼之壯,害不及我,儻引以自近,是與之使長,一與我齊,將用壯於夫家,浸至剝陽之兇。已上釋彖辭,此下乃明天地君臣胥遇之義。天秉陽,地秉陰,天地判而不遇,則陰陽否絕,何有於品物?必天地泰遇,乾始坤生,則向之流形者,今始各成其成。章,成也。夬姤反覆,不能使陰之不生,猶天下不能無小人,顧我與之遇者如何耳。儻逢一陰之生,畏女壯之勢,自視歉然,遽作二陰之遁,則小人之進愈速,其為君子害尤烈。今五剛之中,二五君臣皆遇乎中正,志同道合,天下至廣,政教盛行,小人皆在幷包之內,莫不服從向化,此姤之時義所以為大。
初六,繫於金柅,貞吉。有攸往,見兇。羸豕孚蹢躅。
系,纏系也。金,指九。柅,蒼頡篇作「檷」,絡絲之器,其下柎即柅。說文作「杘」,敕稚反,絲籆柄也,亦作「柅」。絲繫於柅,則不得縱亂。貞,正也。羸,劣也。豕,陰獸,象初陰之微。蹢躅,決躁不定貌。豕雖羸而性決躁。
姤之初六,陰生之初也。浸而長,陽即「引遁」,而陽之消不可留矣。幸九二剛中正位,足以制之,有「繫於金柅」之象。柔繫於剛,是為陰之正而吉也。不然,往有所之,所見皆兇。蓋初之陰有似乎「羸豕」,位雖在下,而上孚於四,恃有必壯之勢,蹢躅不定,猶之小人初進,其志未嘗不思跳梁宇宙閒,以肆其禍賊之謀。象之以「羸豕」,所以誅其心而暴其跡。遁之二言「執言固」,懼陽之遁而挽之也。姤之初言「系」、言「牽」,惡陰之長而止之也。
「繫於金柅」,柔道牽也。
爻辭於陰,不曰「止」,不曰「決」,而曰「系」,不象以他物而象「金柅」者,小人柔邪佞媚,引類呼儔,其牽聯而不絕,猶之絲也。柅以運籆,籆以系絲,絲有時而絕,柅之運,愈系而愈不窮。一陰初生,固漸進而必壯,九二系之,終不能出吾彌綸範防之外。「金柅」之喻,取象甚精;「柔道牽」之辭,釋象甚白。
九二,包有魚,無咎,不利賓。
「包」從勹從己,象已在勹中,即「包胎」之包,謂九包六,義同。白茅包之,陰為陽所包,則不得逸而之他。「魚」,陰物,象初之陰。「利」,猶美利、利天下。初與四應,主初而言,故四為「賓」。剝一陽五陰,而爻言「貫」,以一貫眾也。姤五陽一陰,而爻言「包」,以眾包一也。而眾陽唯九二首與陰遇,因切比而包之。包非其應,宜若有咎,然遇貴近而先,四乃遠而後,二非摟四之應,故咎可免。一民不應有二君,二已包初,則不為四之利。
「包有魚」,義不及賓也。
爻言「不利」,非若金縢「不利於孺子」,謂二欲害四也。止由義不得兼,不能利及於賓,故聖人以「不及」釋之。
九三,臀無膚,其行次且。厲,無大咎。
姤,夬之反。姤之三,即夬之四,故其象同。他如剝、復、既、未濟之三四,損益之二五,皆類此。然夬之義主於上六,姤之義主於初六。
三與初同體,欲止而包初,則閒於二,猶無膚而不安。三與上位應,欲從之則德敵,未免「次且」而不進,此危道也。知其危厲,能終止而不行,則不失己,故「無大咎」。
「其行次且」,行未牽也。
止不得初,則行而求應,或者猶可得志。然兩剛豈胥下者,次且其行,以未牽於應也。九四,包無魚,起兇。「包」與「魚」義同初。「起」,作也。詩:「眾維魚矣。」眾,民象。
一魚而二四包之,二有則,四無勢也。三以重剛,猶不敢較,四恃其已應,起而求之,與二爭民。後發者制於人,「兇」之道也。「無魚」之「兇」,遠民也。
陽一君而二民,陽為君,陰為民。初雖正應,而位則遼絕,是遠於民,非遠其民也。不以無民而棄之,則亦「無兇」。九五,以把包瓜,含章,有隕自天。「把」,
高木也。卜子夏曰:「把梓連抱。」「瓜」,陰實而蔓生,象陰之來,綿綿未已。「章」,美也。「隕」,墜也。「自天」,猶詩云「自天降康」。
一陰在初,為魚下也。在五,為瓜,蔓延而至潰。上包以把,絕其蔓以圖之,又含其章美,不敢外衒人事,亦云盡矣。其奈浸長至五,於時為剝,陽之剝落,忽焉自天,人力有不能支者。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捨命也。
九五「不自衒」,蓋以位中而德正,如釋彖所謂「剛遇中正」者也。而聖人以有隕為天所命者,其志以為消息盈虛之理,不能違也。「舍」,違也。
上九,姤其角,吝,無咎。
「角」,剛在上之象。「吝」,小疵也。
初之陰,唯上與之無涉。今言「姤」,直舉卦名以明其時耳。當姤之時,位居極上,故云「姤其角」。獨陽在上,是以有「吝」。其無涉於初,得免陰剝之患,故止於「吝」而已,無可咎者。「姤其角」,上窮吝也。
爻以致吝,止以五陽至上而窮,非有他也。䷬ 坤下兌上,
於卦變為兌,重坤。於爻變為二,陽爻。卦䷒五與二、四與初,互易而變。土無二王,尊無二上,比唯一陽,故九五為「顯比」之主。「萃」之九五,群陰所萃也。九四「或貳之」,一則聚,貳則分,故初之「亂萃」,二之「引」,三之「嗟如」,以見下之萃於上為難。五之永正,上之涕洟,以見上之萃其下為不易。然諸爻皆得「無咎」者,「萃」雖難而志不分也。
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上,時掌反。
兌為澤,坤為地。凡陂澤雖眾水所聚,然其形勢高於平地,為澤上於地之象。水聚則決,必有以防之,水乃瀦;人聚則亂,必有以制之,人乃定。「除」,簡治也。「戎器」,兵械也。「不虞」,不慮度也。萃聚之時,居安則忘危,故慮有所不及。君子體水聚之義,方國力富盛,有申儆軍實之資,除治兵械,以備不虞,所以保其聚也。抑之詩曰:「弓矢戎兵,用戒不虞。」蓋古人之常訓。「夾谷」,衣裳之會也,夫子具左右司馬以行,卒卻萊夷之兵,戒不虞之謂乎!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卦名釋彖已明。分則散,聚則亨。「假」,至也。王者能極至有廟之道也。物之聚,必有所主。天下主王者以聚其生;王者主宗廟以聚其民,示必有先也。禮曰: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為先。家以廟而聚其族,故先之。「有廟」者,萃人心之本也。古者為之宗廟,以鬼享之,固將展吾追養繼孝之誠。雖曰洋洋如在其上,必有所依,以致吾敬。宗廟之主,祭祀之屍是也。陳其薦俎,序其禮樂,於是屋之,故曰「廟」。豈以是聚遊魂之變哉?「大人」,九五也。眾陰「利見」,以亨其聚也。「利貞」,利於正也。萃聚之時,粢盛潔豐,犧牲博碩,合聚萬物而致享,報本反始,以告成功,則用大牲者,時也,稱也,吉也。上下萃聚,人心協一,何往不利?
「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順以說」,指坤、兌。「剛中而應」,指九五。下以順求萃,上說而萃之,此大體也。究其用,九五以剛中而俯應之,上下之情交,是以聚也。王者莫不有廟,能至其道者鮮。夫廟,非曰堂室奧阼之備,亨孰羶薌之盛也,肅雍在廟,以薦孝忱而已。上「致孝享」,則民作孝,四海皆承順而歸之,是之謂能至有廟之道。九四近在君側,當三陰之塗,為三陰者,宜上萃於五,以臣萃君,斯為得正,故其聚可以「亨」。祭用大牲,非侈也;「行有攸往」,非躁也。萬物盛多之時,聖賢聚精會神之際,皆上天所命,吾固順之而已。天地之氣,聚則交,而造化溥博,「方以類聚」是也。萬物之生,聚則衍,而生化不熄,所欲與之聚之是也。凡是為天地萬物之情。觀聖人所以聚人之道,從可見天地萬物之情。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無咎。「有孚」,孚於四也。「不終」,始孚而終疑也。「亂」者,萃之反。「乃亂乃萃」,謂乍散乍聚。「若」,如也。「號」,呼而欲與之語,如晉惠公號慶鄭,還無社號申叔展。「若號」,有似乎號,非誠招之也。「握」,握手也。「一握」,蹔握而即分攜也。「笑」、「說」,樂也。「勿恤」,不應四也。「往求」,聚於五也。
初四正應,萃之宜也,而四有逼君擅民之嫌,是以始孚終否,倏離忽合,謾然不情之招,率爾握手之笑,蓋將勿恤乎四,往聚乎五,斯乃聚之正,無可咎者。
「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位可應四,而時當「萃」五,去就兩難,決擇靡定則志亂,志亂則孚之不終,萃之不決,何責哉!
六二,引吉,無咎,孚乃利用礿。「引」,九五引之也。「無咎」,無有咎也。「孚」,二五交信也。「利」,宜也。「礿」,春祭,禮之薄者。月令:「仲春祭不用犧牲。」
二欲萃五而閒於四,幸九五下應,猶引之也。五引其上,故「吉」。四不敢要二於中塗,無有咎之者。二五交孚,雖薄禮亦宜享,不在物也。卦用大牲,爻用礿,六二臣位,不敢僭也。禮曰:匹士太牢而祭,謂之攘。
「引吉無咎」,中未變也。
「吉無咎」者,六二之中,未為四所變也。使九五不速引之,不幸而脅於權臣,則六二雖中亦變,聚不以正,求無咎,可得乎?
六三:萃如嗟如,無攸利,往無咎,小吝。
「嗟」,愁嘆聲,當萃而嘆也。「往」,「萃」於五也。
六三去五益近,四乃迫而乘之,欲進不能,是以「嗟如」也。三厄於四,與二同,二猶利於「礿」。三「無攸利」者,二中而應,三不中而逼也。使永肩一心,往而從五,則可以免咎,縱四尤我,亦「小吝」耳。「往無咎」,上巽也。
三之往從乎五者,以能上巽乎九四,而四不終難之也。使恃其居剛,與四為敵,不唯不能往,何止「小吝」而已乎?九四:大吉,無咎。
他卦多言「元吉」,唯萃、升、鼎之爻,小過之彖,稱「大吉」,雖「元」訓「大」,然不曰「元吉」,應必有說。「無咎」,戒之也。
「大吉,無咎」,位不當也。九而居四,於「豫」為大有得者,柔君倚之也。於「萃」則剛明在上,嫌於分民,為位不當,故聖人戒之。戒之云何?四違道說民,專權附眾,咎之大者,必思為免過之舉,如「大有」九四「匪其彭」乃可。是故知戒懼則為伊周,不然,霍子孟以之族滅。
九五,萃有位,無咎,匪孚,元永貞,悔亡。
「位」,大君之位也。「匪」,非也。「匪孚」,非孚信之不足也。「元永貞」,義同比彖。
悔亡,有悔而亡也。九五大人,剛中而應,其德其位,皆足以「萃」陰。四乃如並後匹嫡而據之,則五之所有者,位而已。然非我咎也,非我與群陰交信之不足也。唯終始守正,不失其在我者,則群陰終當來「萃」,而九四分民之悔可亡矣。「萃」有位,志未光也。
九五為人所利見,而遭時如此,宜乎萃陰之志未光明也。
上六,齎諮涕洟,無咎。「齎諮」,嘆恨之聲。「涕洟」,嘆恨之容。自目曰「涕」,自鼻曰「洟」。六亦欲「萃」於陽,而位居五後,視群陰獨不得其志。六性柔暗,不能固窮,既失所「萃」,故見於嘆恨之聲容如此。然與四無涉,得免於聚不以正之咎。
「齎諮涕洟」,未安上也。
「上」,卦外之位也。非上下之上,欲萃不能,故未安於位。謂之未,非不可安也,得喪累之耳。君子素患難行乎患難,無入而不自得,則安於其位,不改其樂,何嘆恨之有!䷭ 巽下坤上,
於卦變為坤,重巽,於爻變為二陽爻。卦䷒初三互易,而變卦以初得名。陰陽之性,合則配,不合則忌,柔欲升而剛當道,其有不尼之者乎?唯二應乎五而三從之,是以在四為「岐山」,在五為「升階」,而上升之志得,行至上則時位皆極。
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坤為地,巽為木。上坤下巽,宜曰:地中有木,而曰生木者,自上而降為槁木,有腐敗而已。生則自下而升,為升之象。木之生也,順一氣之自然,不天閼之,由芽櫱而拱把,由拱把而幹雲翳日,皆自小積之,以至於高大。其升也,烏可躐等至哉!木之生,不順不積,則揠而助之長,木何以生?遂德之進,不順不積,則為陵節,為童子居位,德何以能成?故君子以至順之德,自細行小德,積而致廣大,極高明。又推而由齊家、治國平天下,皆以順而積也。聖人因地中生木之象,以喻進德修業之理。蓋不唯坤巽之性如是,升之道亦當如是。
升:元亨。用見大人,勿恤,南征吉。
巽由坤索,坤母在上,長女歸之,於升為宜,故卦名「升」。陰陽之氣,在下者必升,升而後有交泰往來,萬物由之以生息。猶大君正位,道同類聚。用斯時以見大人,雖有閒之,可以勿恤,而遂其徵行之志,是以吉也。大人,五也。巽,東南卦。坤,西南卦。自巽進坤,涉乎正南,故曰「南征」。徵者,徵行。頤曰:
「六二徵兇」,行失類也。
柔以時升,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南征吉」,志行也。
凡升進者,有道、有勢、有時。順德者,道也。必升者,勢也。有其道,有其勢,無其時,升必中沮。「坤」居上柔,無事於「升」。初六,「巽」之主,所升之柔,指初也,伏於二陽之下,非能突剛陷堅,悍然而直遂者,上適遇「坤」,母子之天性,氣類之感應,斯為可升之時。孟子曰「不如待時」,是也。下「巽」而求升,上順而受之。九二塞初六之塗,而以剛居中,上應乎六五,升柔之主,故以升則「大亨」,見大人則「有慶」,雖尚餘九三,不復為吾害,「勿恤」可也。「吉」者何?志行之謂也。重「坤」、「巽」為上下,曰「升」。循「巽」、「坤」於方維,曰「南征」。言「升」復言「南征」,以見縱衡上下,無不吉也。初六,允升,大吉。「允」者,信而可之也。
「允升」,五信初而可其升也。求升而可,中無沮尼,吉莫大焉。
「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上」,六五也。初志於升,五志其來,故曰「合志」。「晉」以六三立義,此以初六立義,故皆曰「允」。「晉」指下三陰,故曰「眾」;此專指五,故曰「上」。
九二,孚乃利用礿,無咎。
「萃」反而為「升」,爻義同「萃」。六二、
二、三之剛,聯比而乘初之上,二乃不為事,首以閒初者,二、五交信也。祭以享上帝,享上之喻也。二儻自恃其剛,不應五而梗初之升,則「享多儀」,惟曰「不享」。今交信矣,初可升矣,宜於薄祭,咎何有哉?九二之「孚」,有喜也。
五方疑二,而二能交孚,則初喜於遂升,五喜於得初,二亦喜於免咎也。九三,升虛邑。
虛者,實之反。三為中爻,曰「邑虛」,邑無人也。三之言「升」,即初之柔升而至此。三乃陽所宅,二既上應,三安得固吝而妨賢路?故虛位以待之。是初之升,猶「虛邑」也。「升虛邑」,無所疑也。
二剛固不害柔,而柔不能無疑剛之心,及履三之邑,如入無人之境,然後疑畏釋然。
六四,王用亨於岐山,吉,無咎。
綿之詩:「至於岐下」,是大王遷於岐。文王有聲之詩:「作邑子豐」,是文王初猶居岐,後乃遷豐。今第言「岐山」,則王未知主名。「亨」,通也。
大王在邠,特邠人德之耳。及岐之遷,人心翕歸,而後仁人之譽,聞於天下,而王業始基焉。文王自諸侯為西伯,三分天下有其二,皆「亨」也。升也吉,又何咎?此下不在田、中不在人、上不在天之時。
「王用亨於岐山」,順事也。
大王避狄,文王以服事殷,既有順德,則其升蓋順事。六五,貞吉,升階。
「貞」,正也。「階」,堂之陛,人所由升。「升階」,猶雲踐阼。
五,君位,以陽居之,宜也。今柔升焉,得正而後吉?正者,以柔道治人,而不流於弱;以謙和待下,而不飾以詐。必進君子,必退小人,必任忠直,必遠邪佞;公平兼受是守,私慾偏聽是戒;毋作陰慝,母事苛慘。凡是,斯不失其正,可以升五位之階也。不曰「王居」,不曰天位,而曰「階」,升之義也。既升階,則南面可知。然聖人猶有言外之隱憂,故言「王」於四,言「階」於五。玩其所不言,足以見聖人之心。
「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周公言「升階」,有不足之意。夫子言「大得志」,自本卦言之也。
上六,冥升,利於不息之貞。
「冥」,晦也。上六,陰之象。「利」,宜也。「不息」,不閒斷也。「貞」,固也。升固貴高,高則有窮。上六冥於升者也。升已上極,而猶不知止,往將何之?唯緝熙此心,固其所守,或可免顛越之憂。世之夜行不休者戒之。
「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升極則降,盈極則消。不富者,復陰之常也。䷮ 坎下兌上,
於卦變為兌,重坎,於爻變為三陰爻。卦䷋二上互易而變。卦雖以剛掩得名,然戒於苟動以求免,故爻各因其位,以明處困之道。初幽隱,困之正也。三高顯,困之兇也。二得幽顯之中,故九五寵之。四益高於三,能徐下以與初,故「有終」。上居困極,變則能通,故「徵吉」。五則亨,困之主,治其不能安,獎其能安者也。
澤無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兌為澤,坎為水。水在澤下,澤已涸也。澤所以養萬物,今而虛竭,物失所養而困矣。物之困,人蘇之。人之困,牧人者蘇之。君子不幸而居困上之人,適不我知,雖非我所自取,推其極致命也。君子不容行險僥倖,以求自蘇,唯有不忿不濫,委順行義,以遂其樂道之志,曷嘗一諉之命,恣睢猖狂以妄動哉!象以「澤無水」為「困」,彖以剛揜為「困」,取義各不同。而或者欲強通之,未免曲為之說,以傅會牽合,殊失聖人之旨。蓋夫子作兩卦之象,乃補文、周之所未及,其閒與彖辭之義,可通者通之,其不可通者,各從其指趣可也。
困:亨,貞,大人吉,無咎,有言不信。
上九降為九二,困於二陰之閒,故卦名「困」。素患難,行乎患難,處得其道,雖困而可享,是以大人而守正者,吉亦由之,何咎之有。儻失正而免困以言,人誰信之。
困,剛揜也。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 句絕。 亨,其唯君子乎!貞,大人吉,以剛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
揜,陷也。三陽本聯比上九適動,遂揜於二陰之閒,剛之困也。居險而不改其樂,阨於窮而不憫,無入而不自得,夫何失所之有?是困中之亨也。夫子之厄於陳,畏於匡;孟子之毀於臧倉,聖益聖,賢益賢,非君子能之乎?蓋身有困而道無困,身之困,止於一時。大人得正,則道可伸於萬世。大人之所以能吉者非他,不撓而折於困,不躁而重其困,斯剛中之為善處,其於困,亨且吉也。不安義命,而囂囂然覬人之援手,則身之困者淪於窮矣。
初六,臀困於株木,入於幽谷,三歲不覿。
臀在人後,初為卦後之象。「株木」,徐鍇曰:「入土曰根,在土上曰株。」列女傳曰:「智伯之園多株,不便於馬,蓋翦伐所餘。」「幽谷」,初在坎下之象。「覿」,胥見也。
「株木」,疑於可坐而不可安,困處於下之象,然猶在地上。幽谷則入於地中,至於三歲,猶不見覿於人,困雲甚矣。不言兇悔者,處困之道應爾,此為不遇而在下者。
「入於幽谷」,幽,不明也。
谷亦有陽明者,今曰幽入,山恐不深,晦之極也。九二,困於酒食,朱紱方來,利用享祀,徵兇,無咎。
「酒食」,坎之象。禮郊特牲:「飲養陽氣,食養陰氣。」詩斯干:「朱芾斯皇,室家君王。」白虎通曰:「天子朱芾,諸侯赤芾。」朱芾,九五之服,方來未已也。詩旱麓:「以享以祀。」毛氏曰:「享,獻也,下奉上之通稱。」如享多儀、享上帝是也。祀而奉上曰享祀。九二之事,「徵」,行也。
「需於酒食」,自養以需時也。「困於酒食」,困而不失其所自養也。唯不自失其所養,而後君王獎拔之恩,方來而未已。九二從而享祀,以薦其報本之誠,則可已。儻動搖於主眷之方隆,彈冠振衣,希望榮祿,是不安於困,兇斯至矣。必凜然戒懼,固守不渝,而後可以免咎,此處困之最善。
「困於酒食」,中有慶也。
九二居位之中,正固而不妄進用,能受大君之寵,故曰有慶。
六三,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兇。「石」,剛物。「三」,剛位也。「石」,突兀高起之處,象三之高。「據」,手案之也。「蒺藜」,郭璞曰:「茨,蒺藜,布地蔓生,子有三角。兵家仿其形,煉鐵為之,以害敵。」「宮」,三之位也。「妻」,三之家人也。
於株下也,退而入幽谷則可安。於石,高矣,蒺藜是據,處非其所,乃始退而入宮以求安。豈知家非其家,如之何不兇?大抵處困者貴安,初猶庶幾,若三則處位不當,雖欲安,得乎?此小人之不安於困者。「據於蒺藜」,乘剛也。「入於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
三為剛位,而六居之,猶據於剛芒之上,其不安可知。夫婦好合,家之慶也。有妻不見,不祥莫大焉。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據而據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將至,妻其可得見邪?守道而困,困其所也,身困而名彰。違道而困,非所困也,身名與之俱棄。遁居隱約,據其所也。怨天尤人,睢盱蹢躅,非所據也。其招禍甚於蒺藜之據,身且不保,家何可全?又奚有妻帑之樂?
九四,來徐徐,困於金車,吝,有終。
「來」,自外而內也,與「二之方來」同義。「徐徐」,不疾遽也。「金」言剛,「車」言行。「吝」,小疵也。「有終」,始困而終免也。
四居上卦,將即下以求安,徐徐其行,不敢輕動,猶乘堅剛之車,遲重安詳,乃能不敗不僨。雖以未能快意為小疵,然其終也,得安於困而無他禍,此有祿位君子之處困者。「來徐徐」,志在下也,雖不當位,有與也。
有官守言責者,不得其言職則去,志在退藏,三宿而後出晝,何為悻悻然窮日之力,而後宿以市名哉?退與初俱以安於困,得免於不當位之嫌。
九五,劓刖,困於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
劓,刑于鼻也。刖,刑于足也。詩采菽:「赤芾在股。」毛氏曰:「諸侯赤芾。」孔氏曰:「冕服謂之芾,其他服謂之韠。」「赤芾」,諸侯祭服,謂九二也。「說」,欣懌也,困之反也。「利用」,宜用也。祭者,通大小之稱。周官或言大祭祀,或言小祭祀,皆王者之事。
劓則不能引氣,刖則不足有行,不安於困如六三者,大君不免絕其類,止其行,使不得扳附而覆出,所以安全之也。若有得正如六二者,下固能安,上亦不陵據而援之,二自能欣說而免於困,則以之祭祀於天地、宗廟、社稷、山川,何往而不宜?此大君亨困之事。
「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說」,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人人有士君子之行,菁莪之本心也。不幸而有不安義分之人,至於刑之以示懲,誠不得已也。九五居中而剛直,與九二同德,舒徐優遊以胥與,情通道合,用能變窮愁為歡說,而困以亨矣。以此亨困,祝無私告,可以告於神明,而百神饗之。故曰:「賢者之祭也,必受其福。」
上六,困於葛藟,於臲卼,曰動悔有悔,徵吉。
「藟」,葛蔓也,能緣木升高,陰柔自下升上之象。「臲卼」,不安貌。徵,行也。此卦凡言「困」者,當於困字為一讀。謂當困之時,「於株木」、「於酒食」,非為株木、酒食所困也,當以「於臲卼」句法求之,他卦皆然。
六進升於二陽之上,能無危乎?或告之曰:位已亢極,動而不已,有致悔之理。不知困者,隱約則安,高亢則危。使怵於其說而遂安焉,則安非所安,而危者傾,真有悔矣。唯不懷晏安,決意徵行,乃可以出乎困。況物無終困之理,困久必亨。未可行而躁動,則激而益其困,時可行而不得伸矣。
「困於葛藟」,未當也。動悔有悔,吉行也。
上固柔位,亦為高亢之位。以柔居之,非所以圖安。不惑於動悔而自沮,此行斯吉,困則亨矣。其曰「未當」,蓋為「吉行」張本,謂能遷而得其所則當,非謂以六居上為未當。䷯ 巽下坎上,
於卦變為坎重巽,於爻變為三陽爻。卦䷊初五互易而變。六爻以上進立義,初最下為泥,二稍高為谷,三巽體已極,濁穢掃盡,下卦之小成也。四當初浚之餘,有受水之所,五為流泉滿井,上則出井養人,重卦之大成也。
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勞民勸相。
坎為水,巽為木,於文井象井,韓中一點象甕形。論其體,鑿井者甃底以板,語其用甕汲水,出韓之上,皆為木上有水。水在井,汲而出之,乃能養人,勞也。人之情喜逸而惡勞,然勤則不匱,怠則荒,故愛之者必勞之。君子猶以轆轤於井,桔槔於畎澮,皆勞民之事,於是勸以汲飲之利,相其耕鑿之宜,使民享其逸而忘其勞。大禹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勸之以九歌是也。
井,改邑不改井,無喪無得,往來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兇。
凡木上有水者,井而已,故卦名「井」。
邑聚而居,非水火不生活,爰始作井以濟之。然邑有時以遷,而井不可改。不因汲而竭,「無喪」也;不為停綆而盈,「無得」也。無有遐邇,鹹資其利。九夫為井,聚也。「井井」,聚之盛也。汲者往,得者來。井之德弗拒弗矜,故往來之人,井井其多。「汔」,幾也。「繘」,汲綆也。「羸」,𮉤而不解也。汲者幾至與至而汲綆未施,猶之可也。儻「羸其瓶」而不可用,寧不自絕於井乎?故「兇」。
巽乎水而上水,井。井養而不窮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兇」也。「巽」,孫也,木遊於水者也。今孫於水之下,而上 上聲。 其水,唯井為然。此釋卦名。泉源汨汨,愈汲而愈生,是以養人之德不窮。「剛中」,九五也。大君為宇宙之主,雖時有運遷,民有頑友,而養民之仁,久益不變。何者?剛明大中,足以有臨也。汲以得水為功,汔至而未繘,未有功耳。瓶羸則汲水之功廢,如之何不兇?君子之問學亦然。養而不窮者,井也。探之而益深,味之而益腴者,道也。人病不自力耳,學無止法也。中道而廢,「未繘井」者也。困而不學,「羸其瓶」者也。春秋已前,未以木為汲器,故言「瓶」、甕。「困」,以水在下而困,井則因其在下,汲而上之。聖人之取象精微如此。
初六,井泥不食,舊井無禽。 泥,奴雞反。
泥,水滓也。舊井,廢井也。古者鳥獸、蟲魚通曰「禽」,亦謂獲為禽,不專指鳥,況鳥不飲於井。莊周曰:「埳井之蛙,跳梁乎井榦之上,入休乎缺甃之崖。」古今注曰:「陵螺,廢井中多有之。」凡水必有滓,井久不浚,滓積而成泥。廢井甃圯者,泥亦墜隕,皆足為井之害。水之行有隧,猶血之行有脈,汲則泉通而脈生,井有生氣而禽生焉。禽者,蛙、螺之類。井泥則不中於食,雖生物亦無之。
「井泥不食」,下也。「舊井無禽」,時舍也。
陽清而陰濁,六在初下而濁也。無禽之井,不食時人皆舍之矣。
九二,井谷射鮒,甕敝漏。井谷,山中之谷穴如井者。鮒,小魚也。儀禮士昏禮:「魚用鮒。」則知非蝦蟆。莊周曰:「車轍中有鮒魚,得斗升之水可活。」注:「小鰿。」顏師古注急就章:「鰿乃鯽魚。」埤雅同。博雅:「鰿,鮒也。」今草野小小坎汙,必有小魚生其閒。甕,汲器也。漢陰丈人抱甕灌畦。敝漏,久而敗,不足以受水也。甕、瓶皆陶器,井用瓶,谷用甕。
二在地上,井之在山者也。泉所注射,僅及小魚,非若長江大河,蛟龍黿鼉生之,養物之功狹矣。而汲器復如許,不足以灌,功何由而及人?視無禽者差勝耳。「井谷射鮒」,無與也。
玉韞而山潤,龍澤而淵靈。井谷之鮒,不足為吾輕重,無與也。
九三,井渫不食,為我心惻,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渫,去其泥也。井初浚者,必越信宿而後可汲,不食也。惻,傷也。王明,九五也,猶雲天子之光。受福,受九五汲賢之福也。井進至此,去泥滓而泉可通,而猶不見食於人。譬之賢者,昔晦而今顯,而未遇乎上,或有為我惻然於心者,傷其未遇也。當是時,可用汲引,以覿王者之明德,庶燭其猷為,使敷澤於民,而天下並受其福也。
井渫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
井不以不食為憂,賢者不以不遇而惻。心惻者,行人也。感其舊而新是圖,行汲之人為之求王者之明也。求王之明,豈朋比以幹祿?為其見知於上,則福被生民,猶井汲而出,然後利及於人也。六四,井甃,無咎。
「甃」,井壁也。舊井之反,
下三爻為「巽」,為木,為泥,為渫,大率皆井底之象。至四革而為「坎」,為水,當甃治井壁,御惡以延清,庶可不為井之咎。「井甃無咎」,修井也。
井泥去矣,泉斯可通。使井壁不修,則湮圯繼之,於井為咎,是以修井之功不可廢。井壁修絜,以俟坎中之流泉,則澄者益清,瀦者益深。九五,井洌寒泉食。
「洌」,清潔也。泉以寒為上,食可以養人也。兌陰為主,陰靜,故為止水;坎陽為主,陽動,故為流水。而曰「泉」,其不曰「飲」而曰「食」,主烹飪也。
三渫之,四修之,足以容水。今「坎」中之泉,流動充滿,洌且寒而可食矣。陸羽第:水以大江中泠泉為冠,其坎中之義乎?「寒泉」之「食」,中正也。
井之義,大君長養人材之喻也。初以喻辱在泥塗之賢;二以喻巖谷之士;三則脫泥塗而濯清泠;四則辭澗阿而進在廷,五則鄉之不食於初、三者。今中於食,而賢者利澤周於天下;上則豐芑數世之仁。所以爾者,五居中且正,為流泉之主,泉流而不竭,故養而不窮也。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幕,亡狄反。
收,汲巳而收綆也。幕,讀若冪,覆井也。周官冪人以疏布巾冪八尊。「有孚」,往來之人交信也。「元吉」,大吉也。汲井致養,乃遽幕之,擅其利以限後至之人,養有窮也。「勿幕」,則至者汲,求者得,養而不窮,人交信之,吉之大者也。元吉在上,大成也。
寒泉之食,井之功吉矣,而未大,必養而不窮,而後為大小。用天下者,可以鑑矣。坎上之卦八,唯井不言險,以水上出為利也。他卦上爻多為窮極,唯井鼎為成,成則能養人也。䷰ 離下兌上,
於卦變為兌,重離。於爻變為二,陰爻。卦䷠初上互易而變,初為陰所革,二有待而革,三居相息之際而危於革,四承五之改命,五為變之主,上則受命而革陽者也。下三爻言「革」,革去之也。四言「改」,五上言「變」,改為變之初,變為革之成,至變則不復有故矣。他卦固有不言應者,此卦應則為害。蓋水遇火則為火所息,火遇水則為水所息,是以不可應也。若既濟,乾坤之中氣交而為坎離,胥濟以成水火之用,與兌離不同。
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歷明時。
兌為澤,離為火,澤本有水,今乃有火,水為火,革也。火無在澤之理,天久不雨,日暴之,澤為之竭,是亦革也。天下萬事皆有良法,唯歷無良法。有良法,則可以常守;無良法,故貴於改革。歷非果無良法也,天運而不停,必有差忒。歷家立法,以步天度之終始,揆日月星辰之運行。當其始差,眇微莫測,積久乃知之,於是進退其法,求彷彿而合焉。古法疏,今法密。天度所餘,古四分之一,今乃過之;期日所餘,古四分之一,今則不及。故歲差之法生,而中星斗建革矣。朔餘,古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今復損之,故七閏之下,尚有奇分,而章蔀紀元革矣。此其大略也。自黃帝以至於今,為歷者凡五六十家。智士創法,巧算更率,愈久愈詳,而終不能不與天異,必時而革之,然後四時較明而不謬。是以君子於革,以歷體之。或曰:「火澤何以不為革?」曰:火澤胥違,睽,澤火胥遇,則革。
革,巳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水火不可胥遇,遇則必有受其革者矣,故卦名革。巳日,猶已事,謂終日也。人情樂於習常,難於慮變。更革之初,才識智愚之不齊,人己利害之不等,而疑生焉。逮夫日竟事成,而後人始交信。而革者亨,大革則大亨也。「利貞」,宜於用正也。用正則悔可以亡。
「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巳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火烈可以涸釜,水盛足以沃焦,水火相息,卦象之「革」也。離、兌同居坤母之家,中女先少女,以有行,順也。今兌外而離內,少先而中後,其志烏乎而胥得?必革而順長幼之序。人之革也,革非人情之所樂革,而人不我信,亂之梯也,若之何使人信之?內秉文明,行以說順,明則不乖事之是非,說則不駭人之心,如斯以革,己日而可孚也。萬世無弊者,道也。曰治曰法,皆不能無弊。弊則盩戾而不通,必革其故而圖其新。革非聖人之得已也,琴瑟不調而更張之,政事弊𭣧而振起之,「窮則變,變則通」也。事不能無革,亦不容輕革。圖大亨者必以正,正而革之,乃可當於事,協於人心。玩之於爻,方其為䷠也,四陽在上,初六忽起而革之,眾陽安得不疑悔也?及徧歷諸爻,至上而止,「巳日」也。眾陽知其既正而當,不為我害,然後信之「乃孚」也。「有孚」則「悔亡」矣。故「革」者,亨之基;「當」者,「革」之本。「革」者,勢之所不能免;「當」者,貫新故之閒而轉移「否」、「泰」之機也。寒暑溫涼之胥代,生長肅殺之胥成,天地之「革」,四時所以成也。革塗炭而衽席之,革暴虐而寵綏之,斯固天之歷數,人之徯戴,湯武不得不順而應之也。三才之大,猶不容不革,況一事一物之細哉!人曰:既濟、坎、離,亦上水下火也,何不雲相息?且嘗聞水息火,未聞火息水也。曰:「兌」,止水,有時而涸。「坎」,流水,長江大河,豈火所能息者?
初九:鞏用黃牛之革。
「鞏」,固也。「黃牛」,指六二。「革」義見遁卦。
九於䷠本居上,今「革」於初六,降為初九,見棄於時,窮而在下。「鞏以革」,取其固也。而必曰「黃牛」,六二也。六二亦革陽之陰,彼方待時而動,初九可不以六二之未動者固其守乎?
「鞏用黃牛」,不可以有為也。
當「革」之世,貴其能革。今為「革」所鞏,若之何可以有為者?
六二:巳日乃革之,徵吉,無咎。
「巳日」,終日也。以十日則為浹日。「徵」,行也。「革,巳日乃孚」者,「革」之後,至於巳日而「乃孚」也。「巳日乃革之」者,前人之革既已日,我乃革之也。䷠
初爻之變,始為無妄,次為家人,三為離,至上則革盡,諸爻猶巳日也。初變已,而後二之變興,初革而人已信,二繼而革之,其徵也,何吉之不除,又奚咎之有?
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卦有二陰,初六乃用事之爻,實受九五之命,奔走以更革者也。初主乎革,儻二不俟其成,而貪功競進,紛紜以變更,則舉世將衒惑貿亂,莫知所從。本求革弊,適以滋弊。唯不躁於進,待時而行,乃有可嘉尚者。
九三,徵兇,貞厲,革言三就,有孚。
徵,行也。貞,固也。厲,危也。革言,猶詩之駕言。三,第三爻也。就,成也。周官典瑞:「公侯伯繅皆三採三就。」注:「成也。一幣為一就。」有孚,孚於上卦。
三居焰焰之端,接滔滔之始,少進則遇澤而革,革而兇矣。為三之計,當固其所守,危厲以自將,謹勿輕動,庶免於兇。蓋革至三而終,入上卦則為改為變。若九三能安於三就之終,然後能孚於上耳。
「革言三就」,又何之矣,「又何之矣」,釋「兇」字。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悔亡,更革之悔可亡也。有孚,天下交信之也。改,革也。命,猶否九四之「有命」,皆上承九五之命也。下三爻言「革」,革而去之,後世如漢高除苛解嬈。四言「改」,改吾新命而行之,如漢高約法三章。五言「變」,如化商之時,乃罔不變革,不能無悔,而悔可亡者,九四近在君側,剛柔適中,上承「虎變」之大人,更革命令,以敷於天下。天下之受革者,交信於上,則觀聽不驚,而吉從之矣。改命之吉,信志也。
凡人不從其令,而從其好,不信其命,而信其志。天地之革,不志於成物,則物疑其無常。湯、武之革,不志於弔民,則民疑其無君。九四之「言有孚」,非信其改命之跡,信其改命之志也。
九五,大人虎變,未佔有孚。
「大人」,九五之大君也。「虎」,百獸之長,剛嚴有威之象。「變」,希革也。佔以決疑。「未佔有孚」,信在佔先也。全卦以陰革陽,故「巳日乃孚」。九五剛中主革,故「未佔有孚」。九五秉剛中之德,居得致之位,小而變法易制,大而革命創業,法度彰,禮樂著,其心志昭明於天下,是以未施信於民而民不疑,不疑則無事於佔而民已信。湯之徯後來蘇,武之不期而會是也。至盤庚則諄復於遷亳之舉,周公猶反覆於伐商之役,果哉革之難也!「未佔有孚」,此應天順人之盛,盤庚、周公,其「巳日乃孚」者乎!
「大人虎變」,其文炳也。
「虎變」,非謂其能變幻也。虎黃質而「黑章」,其初猶雜糅而未明,歲一希革,乃益粲然炳乎其可觀。大人之變,其若是乎!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徵兇,居貞吉。
「君子」,有德之稱,上之象。豹能霧隱,象君子隱而未仕。「小人」,指六。周官撢人,使萬民和說而正王面。「革」,面,有面內之義。「徵」,不處也。「居」,不行也。「貞」,固也。
九五握移風易俗之權,作成而變化之,故進德修業之君子,有日異而歲不同之功。遠外之小人,鄉之不率於教訓者,今皆革而面內,是為成人有德,小子有造。革變之功,至此雲極。儻過用其心,徵進而不已,則作聰明,務生事怒,小人之不能盡為君子,疾之已甚,欲治而反亂矣。
「君子豹變」,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順以從君也。
「蔚」者,茂盛繁縟,君子縕德積行之貌。若革面之小人,非能遽變其氣質,盡為君子之歸,亦唯觀感於下,順說以從君上之命,庶幾畏威而寡過,亦革心之漸也。「虎」,威盛於文。「豹」,文盛於威。䷱ 巽下離上, 於卦變為離重巽,於爻變為二陰爻。卦䷠二五互易而變。初分峙為足顛趾,以喻瀳亨之始。五對植為耳,上衡亙為鉉,鉉貫於耳,舉鼎之功也。二三四雖皆為腹,而義不同。二言亨飪之實。三則不見舉於耳,雖有雉膏而不得食。四則鼎餗盈滿,敗乃公事。
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下巽為木,上離為火。薪燃火出,則木上有火,為「亨鼎」之象。昔夏禹鑄鼎象物,以承天休。桀有昏德,鼎遷於商,載祀六百。商紂暴虐,鼎遷於周,成王定之郟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鼎以養人,則止於亨飪;以為寶鎮,則君德昏明之符,天命去留之驗也。鼎貴正,正則不傾;鼎貴安,安則不搖。大君之正天位,凝眷命;君子之正居位,安義命,皆體其象也。革已改命矣,改不可以不凝。正王位以德元,祈永命以用德,又大君正凝之本。鼎:元吉,亨。爻有「鼎」之象,故卦名鼎。
彖之義,夫子釋之,以明「元吉」、「大吉」,
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卦有象、有用、有德,卦之名鼎,指其象也。木「巽」於火之下,亨飪之功也。古聖革茹毛飲血以為亨飪,豈為口體之養哉?祭祀也,賓客也,祭莫重於享帝,大禮必簡,特牲薦誠而已,以專為貴。賓客莫重於養聖賢,備物致養,醯醢膳胾之雜陳,羊豕魚鱉雞雉麋鹿之畢具,以大亨為貴,亨飪之所宜先其用也。兼聽故聰,博覽故明。必其中虛其志巽者能之,剛狠自用者不能也。巽以為主,然後能成離明之德。巽、離皆陰卦,初之巽,有聰明而無昏昧;五之柔,得中而能應,則不偏於柔暗,不失於巽懦,其德也。有是象,不可匱於用;有是用,要必本於德。三者備,是以致鼎,時之大亨也。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顛」,倒也。初在下為趾。「利」,宜也。「出」,去之也。「否」,宿昔滓濁之物,出之所以潔鼎也。陰居下,妾之象。
鼎曰「亨飪」,必有宿漬存焉。瀳亨之初,不傾寫之則否,故為新物之害,「出否」所以為宜也。妾者,妻之媵,今但得妾,事若倒置。然妾媵所以廣嗣續、重祖宗,猶鼎之「顛趾」,有時而然,有為而爾,可「無咎」也。唐明皇為太子,其妃方娠,太平公主惡其多息,太子躬自煮去胎之藥,夢神人覆其鼎,如是者三,是生肅宗。斯爻之義,證於千餘載之後,故曰「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噫,神矣哉!
「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鼎貴正而顛之悖也。然當其瀳亨,顛之所以致用,何遽為悖邪?「出否」以潔鼎,固將受新割之腥。得妾以其子,不可不從夫人之貴,不然,反以納否。聖人慮後世執以子之辭,行其以孽幹正之私,故戒其「從貴」,用足周公言外之意。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二為腹實者所亨也,亦剛中之象。師服曰:「嘉耦曰妃,怨耦曰仇。」九三、九四也。「疾」,疾楚也。「即」,從也。「不我能」,即不能從我也。
鼎之未亨,腹枵如也,投腥焉,腹斯有實。五應二,嘉耦也。三、四不得應,怨耦也。與我為仇,欲轑鼎而染指其中,幸彼有耳革覆餗之疾,雖欲即我而不能。彼不我害,則吉在我矣。
「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無尤也。
六五都舉鼎之柄,二當謹所之,以奉五為先,不當脅於三、四,謬奉其實。三、四仇我,初若有尤,及彼自救之不暇,終何能為我尤哉?「無尤」,吉也。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耳」,五之象。「革」,改也。「行」,舉鼎以行也。「塞」,不通也。「雉」,文禽,六五之象。「膏」,雉之肪,鼎味之至甘美者,喻六五之好爵。不食,不以好爵靡之也。「方雨」,方將雨也。「虧」,損也。「終」,無初也。「吉」,悔之反也。
鼎以耳行,耳以虛受。二應五,得耳以有行;三應上,對植之。耳革而為鉉,故其行塞而不通。夫不為君所舉,則不與共天祿,分則宜爾。然二三四皆受亨之位,五之舉二,豈能獨遺三邪?陰陽至是而始和,初焉之悔可損,而終有吉矣。「鼎耳革」,失其義也。耳革而為「鉉」,失舉鼎之義也。「萬邦黎獻,共惟帝臣應」,得其正也。「惟帝時舉」,得所應則得所舉也。「車服以庸」,「食雉膏」者也。士君子盍亦謹所應乎?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兇。
鼎足剛則足以載重。四,初位之應也,足弱有折之象。四,近臣,為公。「餗」,鼎飪也。足折則餗覆而出。「渥」,慚赧發赤貌。詩簡兮:「赫如渥赭。」鄭氏曰:「赫然如厚。」傅丹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少而任重,鮮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兇。言不勝其任也。鼎自二至四,腥胾盈而易覆,所任重而難勝。而初以柔為之,足不克勝任,顏厚忸怩,見面如渥丹然。敗養人之功,包失職之羞,兇可知矣。初,虛鼎也,顛而無咎」。四,盈鼎也,覆故有兇。「覆公餗」,信如何也。
鼎餗既覆,信乎末如之何也。是故授任者貴器使,受職者貴自量。不擇而授,棄其官也;不量而處,不自有其躬也。乾上九曰:「盈不可久。」欹器之銘曰:「滿則覆舉覆餗一隅。」則士君子之制行,何莫監斯?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離中言「黃」,畫中虛而對植,有「耳」之象。金象五位之陽剛,鉉以貫耳,耳以受鉉,胥資以舉鼎者也,故於五言「鉉」。利,宜也。貞,正也。
賢之用舍,君主之,鼎之舉錯,耳主之,亨飪至五而羹定矣。六五虛懷,居大中之位,不自有其有,扛鼎中之實,推以養人。然當養而不養,失人;非所養而養,失己,是故宜於得正也。二言「謹所之」,五言「利貞」,其義胥應,故曰「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
「鼎黃耳」,中以為實也。
中釋「黃耳」,實即二之實,中以為實,則無過不及,是亦正也。
上九,鼎玉鉉,大吉,無不利。
玉堅而溫淳,金,堅而剛。「玉鉉」,九居上之象。「鉉」,一而已,在五為金,在上為玉。金鉉貫耳之時,玉鉉則鼎已薦而處耳之上,非有兩鉉也。
鼎道已成,亨飪之利,溥博無外,以之享上帝,養聖賢,自養其身,徧及四海,「大吉,無不利」也。井以木巽水,鼎以木巽火,井、鼎用皆在五,成功皆在上,故井上為「元吉」,鼎「大吉」,皆以養為利。
玉鉉在上,剛柔節也。
玉鉉者,君之德。在上者,君之稱。金以為質,稱其舉也。玉以比德,豈真以玉為之邪?新國用輕典,亂國用重典,因其國俗而用之也。治國用平典,則節其剛柔之用,如成王之不剛不柔。「節」之為言,非曰剛節柔、柔節剛,如子產之糾以猛、濟以寬也。施之亨飪,則調五味,時獻亨,使適其味之和。推以養人,則懋遷有無均,節貨賄,使上下和,貧富均,皆此義也。鼎雲鼎雲,食飲云乎哉!䷲ 震下震上 於卦變為震,重震。於爻變為二陽。爻。卦䷒二四互易而變,二陽皆震陰者也,而初為主。四陰皆受震者也,而下卦為甚。初九,始發聲之雷也。其威盛,故二必逃於九陵。三稍遠,甫行即無眚。九四,瀳震之雷也,故五往而復來,上既極徵,則有兇。
瀳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瀳」與坎「瀳至」同。震為雷,重震故為「瀳」。雷為天威,其作也,物皆震動。君子之恐懼,因乎震也。恐懼而不知自修,懼己則忘,猶弗懼耳。修而不加省,習矣弗察,猶弗修耳。恐懼者,一時警惕之機。修所以行吾之恐懼,省則顧審吾所修之當否。宣王遇災而懼,必側身修行,乃可弭太甚之旱。成王當大雷電之時,唯深省致變之由,由於惑二叔而疑周公,而後獲反風之應。後世有山冢崒傾、彗孛飛流之變,而恬不知懼者,其於修省可知矣。震:亨。震來虩虩,笑言啞啞。震驚百里,不喪匕鬯。經卦一陽震於二陰之下,曰「震」。卦重而無他義,故仍曰「震」。
一陽居下,猶陽氣閉伏於地中,雷一震然後奮豫而旁達,震之自亨也。物之始生,勾甲固沍,雷一震則勾者萌,甲者拆,震之亨物也。方震之來,虩虩其懼,懼已而啞啞其笑,人情之常也。聲之大莫若雷,以其不常震也,是以聞者皆驚。彼轟喧於太空,何有百里之限?言其遠耳。棘七以載鼎實,登俎而薦熟;鬱鬯以致苾芬,灌地以求神。當是時,洞洞屬屬,精祲潛交,唯知洋洋在上,豪發不敢閒吾忱。登降奠獻之際,雖勤勞而不自覺,所懼有甚於雷者,宜乎倉卒驚震,不喪其所守,非若劉玄德七箸之失,所懼有甚於雷也。震:亨。「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凡人縱則驕,驕則為惡而禍隨,禍至而憂集。「震」之來也,人之聞之,百念俱泯,無妄之時也。故恐懼有致福之基焉,致福有笑言之則焉。所驚者遠,驚者未必懼;所懼在邇,懼必因乎驚。君子謹獨之學,猶恐懼於所不聞,況天威載揚,寧敢諉之百里之外而忘戒懼乎?「以為祭主」一語,乃釋「不喪七鬯」之義。當震驚之時,而能不喪匕鬯者,必其中有所主也。中有所主,則臨威武而不屈,處富貴而不淫,見聲色貨利而不邇不殖,任賢去邪而不疑不貳。其出而繼體以為祭主,蓋優為之。夫子不言「不喪匕鬯」者,指意已明,文勢應爾,不煩重舉。他卦如此者多。「出」者,如帝出乎震,震代乾出乎東,以首八方,子代父守廟社,以為祭主也。或雲,君出子在者,謂之監國則可,謂之祭主則不可。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來」,雷動也。「虩虩」,恐懼貌。後「虩虩」之繼也。「笑言」,懼之反也。「啞啞」,笑而聲不敢肆,懼後雖有喜而不敢恣也。「震」者,振動不寧。卦爻連字多,亦不寧之義。
成經卦者,此爻既重,而卦無二主,初實主之。周公不得他為之辭,亦以別於九四之「震」。猶慮後世以彖辭震笑同時,鄰於不中節,乃加一「後」字,以見震後始笑,而吉生焉。「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彖與爻辭同,釋之亦同。「則」之為言限也,有限則乃可法也。「載笑載言」,樂惡乎極?喜而不失節也。笑而無則,必有流縱亡返之災,福於何有?「虩虩」,君子以修省,小人則皇遽而失措。「啞啞」,君子以和豫,小人則縱泆而改度。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於九陵,勿逐,七日得。
初九自下震上。自二視之曰「來」。「厲」,危也。萬萬為億,數之大也。書:惟億萬心。「喪」,失也。「貝」,貨也。書:「具乃貝玉」。「躋」,升也。「九」,若雲「九淵」、「九原」。「陵」,高陸也。「九陵」,言陵之重複而極高,喻五也。「七日」,爻一週。
兩陽之震,初為盛,二迫乎其上。當震之來,不勝危厲,倉遽而逃,乃大喪其資貨也。逃而極其所之,升於九陵之上,勢雲窮矣。然初本無攘貝之心,二自喪之耳。儻逐利而緩於逃,則身且不免,何有於貨?及闢之七日,我復於中,向之所喪,還可自得,非取之於初也。四陰同為二陽所震,而二為甚。「震來厲」,乘剛也。
二居中,危厲非其罪,乘剛其咎也。二、五皆乘九,而二言剛者,初震乎剛,四震乎柔。
六三,震蘇蘇,震行無眚。「蘇蘇」,舒緩不力貌。「眚」,自作孽也。
震初之剛,至三而氣竭,因震而行者,其步安徐,其塗坦易,泰然無自致之眚,視二之奔喪,大有閒矣。「震蘇蘇」,位不當也。
三為初震之極,以九居之,猶為強弩之末。六而處此,是才與位不當也。九四,震遂泥。
「遂」,終不反也。「泥」者,雷聲泥滯而不能遠揚也。語曰:「致遠恐泥。」「遂泥」,終於不遠揚也。
雷初震,則人驚懼,既終而再作,群聽已習而玩,況滯於陰而聲不揚乎?賞罰者,震世之具,時出而用之,刑當其罪,則刑一人而千萬人懲。儻刑政無章,褻於出而紊於行,終亦委靡,人弗畏之矣。「震遂泥」,未光也。泥則不復光明。
六五,震往來厲,億無喪,有事。初雷之威不可當,故二躋三行。瀳雷已泥,故五雖往而復來。「厲」,危也。「億」,大也。「無喪」,無失也。「億無喪」,萬萬無所失也。「有事」,猶言有事於泰山。
五乘四之上,四已「遂泥」,我之或往或來,雖不能無危,然資斧僮僕,則大無所喪,且方有事焉。蓋不喪匕鬯以為祭主也。六二億喪,六五億無喪者,九四非初九之震,六五非六二之中,故二喪而後得,五無喪而有事。「震往來厲」,危行也。其事在中,大無喪也。
陰柔而經營於震剛之上,烏得無危?然五居中,君位也。有事而大君為之主,彼四之餘威,豈能為吾害?四剛五柔,而剛不能勝者,五為君而中,四為臣而不中。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徵兇。震不於其躬,於其鄰,無咎。婚媾有言。
三、上皆再言。震上為剛,震柔,下為柔,震剛。「索」,氣餒貌。「索索」,餒之甚。「矍矍」,視周章之甚。「徵」,為行,欲進而震陰也。「躬」,謂上之身。六五於四、於上,皆為「鄰」。四之震不及上,曰「不於其躬」。震於五,曰「於其鄰」。「無咎」,無兇咎也。「婚」,遇三與上也。三陽而上陰,位應為「婚遇」。震至三己不足畏,至上則氣餒於中,目動於外,周章徊徨,忌人之議己,持此以行,兇之道也。若君子之震懼,不於其及己之後,而於其在鄰之時,先事而戒,何咎之有?六三震行,深望上為之助,上乃畏謹已甚,視若鄉鄰之鬥,閉戶而弗顧,彼其能無怨言乎?「震索索」,中未得也。雖兇無咎,畏鄰戒也。
震欲示威,而今索然,中心有未得者。「震於躬」而畏戒,常人也,咎則己罹,震於鄰而畏戒,非智者不能,是以無咎。䷳ 艮下艮上
於卦變為艮重艮,於文變為二陽爻,卦䷒二與上,初與三,互易而變。鹹、艮爻象皆「近取諸身」而義不同。鹹以感為義,如拇,如腓,如股,如心,如脢,如舌,皆面向之名,面故感。艮以止為義,如趾,如夤,如輔,皆背後之名,背故止。此與「艮其背」義胥通也。唯腓同於鹹,皆為不能止之象。四言身,總稱也。上言「敦以厚」,能終其止也。艮貴於克終,不克終則前功廢,故吉必至上。震貴於謹始,則人知懼,故吉唯在初。
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以一併兩曰「兼」。艮之象為山,兼兩山而成卦,故曰「兼山艮」。「不出其位」,謹密株守者能之,何俟于思?曰:位不同,初在乾則潛,履則往,二於同人則吝,萃則引吉。三。幹蠱者無大咎,輿尸者大無功,或之者疑之,勿疑朋盍簪,皆四也。小正吉,大師克相遇,皆五也。勿用師於泰,利行師于謙,皆上也。凡是,若之何弗思?思其位,思其所以位,則動靜語默,皆素其位,未嘗越思也。譬之物焉,魚位於水,虎位於林,水淺則可罟,林疏則可搏,雖不出猶出也。物無能思,而巨鱗不遊絕潢,猛虎不穴蓬蒿,曾謂人而不知思乎?或曰:「身不獲人,不見止之功也。思則憧憧往來,奚其止?」曰:何思何慮者,大人之止;收其放而閒之者,君子之止。思而後能止其所。憧憧,思之賊也。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
一陽止於二陰之上曰「艮」,因不改經卦之名。
此君子治心之學。五官皆運,四體皆作,唯背不動,故託以明止。心止乎理,雖索吾身而不可得,是心齋坐忘,非失己也。庭為交際之所,所存者我。雖行其庭而闃無所接,是謂心不在焉,正明目視之而不見眸子,非眊也。引而伸之,殺身成仁,捨生取義,「不獲其身」之類歟!自反而縮,不見千萬人之為眾,說大人,不視巍巍之為尊,不見其人之類歟?「不獲其身」,止而止也;「不見其人」,行而止也。止而止,斯可矣。行而不能止,則止者喪。行止皆止,是以「無咎」。此無咎之功大,非善補過而已。
「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
「艮」之為言止也。探其源,乾之索,至艮而止,陽之升,亦至艮而止。玩其象,
一陽止於二陰之上,陽自止也。二陰欲升,閡於陽而止,能止陰也。故曰「艮之為言止也」。止非徒止,有時焉。時惡乎一?於止固有時而行。時乎當止而止,寂然不動,存吾道也。不止則道以倀狂喪。時乎當行而行,感而遂通,亨吾道也。不行則道以湮鬱泯。靜而止,動而行,兩不失時,則吾道光明卓偉。雖易行止之位而莫不然。斯仕止久速之時,非隘與不恭之偏,而文王言外之意也。易文王之「艮其背」曰「艮其止」,為發語之端,猶曰艮之為止者,以止於所當止也。人皆曰我能止,苟非其所,止亦有咎。仁敬慈孝,其君臣父子之所乎?卦有上下,位雖應而德皆敵。二氣感應則情通,敵則陽止於陽,陰止於陰,而不相與,是以如彖辭云云也。文王探卦象而明止之義,夫子慮昧者誤守無用之止,若槁木死灰,則五常廢,萬事蠱,而人道熄,故先明行止之時,乃約而歸卦辭之旨,體用兼該,盡己盡人,富哉言乎。八純皆敵應,獨言於艮者,以明不相與則為止也。
初六,艮其趾,無咎,利永貞。
下為趾,足跟也,背後見之。無咎,無過咎也。利,宜也。永,長也。「貞」,正也。宜持以久也。
初,於位為下,於事為初。位居下而止之,猶不能謹於上;行於初而止之,猶不能保其終,況蹢躅縱肆乎?是以「艮其趾」之為「無咎」也。初而下且止矣,聖人恐陰柔之無定力,不能期月守也,故戒以持久之功。「艮其趾」,未失正也。
止於初下為未失,過此則失矣。然永正豈終於止者,時運而亨,位適乎他,時行則行,又以行為正。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
「腓」,脛腨,二之象。下體,運動之會,面向所見。「拯」,舉也。隨股而動者,腓之性。「快」,順適也。
六二在他卦為居中正位,宜知止也。其奈上比於九三之陽,但知陰隨陽下隨上卦至三,未為極也,故動而不自制,有類於腓。三方嚴上下之限,惡其隨而莫之拯,故欲動之心有不順適者。
「不拯其隨」,未退聽也。
三不下拯,故二之心不快,不快則未肯退聽,而止於二也。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薰心。
三為上下卦之際,以一陽介於四陰之中,故曰「限」。限,隔也。在身為膺鬲,亦限也。列,分解也。夤,夾脊肉,後為夤,前為心。詩:「憂心如薰。」水為漸染,火為薰烝,非焚灼也,爨煬之氣所薰烝也。
卦之位,三為初至五之中。人之身,夤為趾至輔之中。兼艮以下為主,三為下之主,於此而止,以界上下之限。行以重剛,不近人情,上下隔絕,不得胥通,故夤為之列。「列其夤,於心無與」,以其適胥近,而危濫及之。猶世道升降之交,義利界限之際,朝不坐,宴不與,而偶有比系,則憂畏或薰烝而來。屈原惜誦曰:「欲橫奔而失路兮,蓋堅志而不忍。背膺牉而交痛兮,心鬱結而紓軫。」牉,普半切。原斯言亦以背牉而累心。「艮其限」,危薰心也。
遺列夤而遽及薰心者,人之五藏皆近背,唯血氣周流,了無凝滯,然後百骸九竅安和而無他。三忿怒激烈,以止二之進,其氣鬱噎而弗宣,或疽發於背,毒氣薰達於心,勢所必至,若亞父可以鑑矣。六四,艮其身,無咎。
自足至肩為身,其上曰「首」,故四可總象以身。
不獲其身,心自與身對;不見其人,己乃與人對。今言「艮其身」,殆行庭不見其人者,是以「無咎」。「艮其身」,止諸躬也。
止亦多端矣。四當位,與初六各在經卦之下,能止諸吾身,蓋歸而求之,非由外鑠也。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
輔,輔車骨,自頷而上,達至耳之傍,以對生兩頰,有車輔之義,言則此骨為之動。鹹言「輔頰舌」,艮止言「輔」,輔為面之後,舌為面之前,故鹹言舌,艮言「輔」。序,倫理也。唯口起羞為悔。
言行,君子之樞機。輔車靜正,言不躁發,發必中倫。出令有緩急,發言有先後,論事有本末。緩者急,則民不信,後者先,則機不密,本者末,則事不成。儻有序焉,千里之外應之,悔斯亡矣。四「艮其身」,為無過行;五言「有序」,為無過言,故一以「無咎」,一以「悔亡」。「艮其輔」,以中正也。
五居中,據君位之正,雖不泯默而不言,亦不支離而招過。上九,敦艮,吉。
爾雅:丘再成為敦,厚也。與臨、復之義同。三既止矣,上覆止焉,厚其止也,故「吉」。
「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爻之能止,如初與四,僅言「無咎」,上獨得吉,何哉?謹始者或罔後,止於初者或動於終。四陰盛列,初艮力制強遏,而僅止其半,四、五之陰,非更有以止之,云何而克善其終?及上九復以陽止之,而後止陰之力益厚,加厚以成終止之吉也。䷴ 艮下巽上, 於卦變為巽、重艮。於爻變為三,陰爻。卦䷋三四互易而變,三四人之位,變皆得位。彖以女明漸,象以卦象立義,故以山木明漸。爻因漸而象其義,故取諸鴻。由幹至陵,雖各緣漸進之位,而陽言陸、「陵」,陰言幹、磐、木,從其類也。初、二、四五取其漸進,三戒其止,上許其退。或以艮下巽上為男下女者,男女皆少止,說而為鹹,男少女長,聖人何取焉?易之道未嘗不旁通,卦之所主,則截乎不紊。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艮為山,巽為木。巽重艮上曰「山上有木」。山之木高於原野之木者,因乎山也。山之峻極以漸,木之高亦隨山而漸,與積小以高大之義不同。君子賢德在身,必真積力久,優遊序進,則資深而居安。否則躐等陵節,日月至焉,雖有德而不能居。推以善俗,必漸摩之,毋急近效,而後觀感動化,人皆為士君子之歸。否則,棄灰徙木,可以變俗而非善也。必言賢德者,別於居德則忌也。漸:女歸吉,利貞。
三陰爻之變凡九,皆自三四始,以漸而進,故卦名「漸」。婦人謂嫁曰「歸」,上卦乾,夫之家,六三進為四,歸於夫也。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禮既備,而後有行,女以漸歸吉也。歸以漸,猶宜於得正;不正,則鑽穴俟著之類也。
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之,往也,猶「之把之」宋之有退有進,漸之所之進也。女以是歸,雲胡不吉?玩爻之位,六在三為失,進乎四為得,往則有功,此卦之所以名,「漸」之所以「吉」也。語以進,歸以漸為正,位乎柔為正,可以母儀邦國,外治修,內職理,外內和順,而國以治。「有功」之雲,正邦之謂也。語其位,豈曰處柔而止?或進乎五,變剛而為剝,為犯上,為牝晨,失莫甚焉。今止乎四,而九五仍得乎剛中,柔之得位,剛之所以得中也。止、巽為兩卦之德,止乎內,則不輕動,巽乎外,則不躁動。以之相夫子,奉蘋藻,動且有功,決無龍戰之窮也。自「進得位」以下,皆「利貞」之義,而以次第轉釋上文,與他卦文法不同。夫子釋彖,皆於爻位實有所指。「進得位」,與渙之「柔得位乎外」,皆指六四。若無所實指,泛然立言,則他卦他爻皆可矣。
初六,鴻漸於幹,小子厲,有言,無咎。
卦有以名貫六爻者,觀卦立象,以一象貫之,未有也。「鴻」則曷為而言?鳥飛獸行,皆無倫敘,唯鴻翼次而肩隨,其飛其進其集皆以漸,是故以之詩伐檀「置之河之幹兮」。幹,水厓也。初之象「鴻漸」,不象其飛,而象其止集之所。如干如磐者,鳥之飛不宜上宜下,君子實踐之義也。陰為小,初陽位為小子。「厲」,危也。「有言」,訴其危。「無咎」,無過咎也。
爻之位,自下而漸高,鴻之飛亦然。鴻遊於水,初為下水厓,進之初也。位下質柔,猶以小子而升高,於勢為危。心危於內,言發於外。若君子明於漸進之義,則知無可咎者。
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鴻在藪,不能不飛,人居下,不能不行。危者其勢,無咎則義也。
六二,鴻漸於磐,飲食衎衎,吉。
磐,大石也。漸高於幹,漢郊祀志作「般」。孟康雲:「水旁堆也。」鳧鷺食於水,鴻食于田渚,故於二有飲食之象。「衎衎」,和樂貌。
鴻飲啄耳,而言飲食,蓋象其物宜,以喻人事,非徒錮於物。君子漸而得時,居臣位之正,上之人養賢以禮,如鹿鳴;下之人德稱爵,功稱祿,無不稼取禾之譏。食焉無慊心,故能樂,不家食而吉者也。
「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需、困之「酒食」,漸之飲食,皆自養以待時。三、四惎閒二、五之合,二則優遊自養,以漸展其致君澤民之業,豈徒餔啜甘豢養而妄進者。
九三,鴻漸於陸,夫徵不復,婦孕不育,兇,利禦寇。
高平為陸。詩九罭首言「遵渚」,次言「遵陸」,亦漸進之義。九三為「夫」,六四為「婦」。「徵」,行也。「不復」,進而不返也。「孕」,妊子也。「育」,覆愛也。「不育」,猶言不舉。「利」者,害之對。「寇」,婚遇之反,謂四也。三、四「比」爻之夫婦多兇,
鴻而至陸,亦浸高矣。三、四陰陽胥比,疑於配耦,三棄其同體,務進而求,四不反顧其後;四失節而交三,非夫而孕而不敢育,「兇」雲甚矣。然柔易招侮,剛能屏衛,舍不正之配而御之,則為「利」。「御」者,寇來而我御之。「利禦寇」者,戒三不可恃重剛而冒進,唯當體「艮」止而「禦寇」也。
「夫徵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初六、六二,乃九三之醜類,方戢翼於幹磐,三遽舍而即四,因往而不返,是離絕其群眾也。「艮」男少而「巽」女長,男下屈而女上伸,合不以正,失有家之道。儻覺其不正,視為寇讎而斥外之,順吾同體之親,以相保衛,是猶得為三之利。詩:吉日從其群醜。醜,眾也。
六四,鴻漸於木,或得其桷,無咎。
木高於陸。
或者,非所宜得而得之辭。桷,周曰榱,齊曰桷。劉燾釋名以為堅直之木。蓋木之任為桷者,猶木任為梁者,曰梁木。「無咎」,免於咎也。
駢指之鳥,不棲於木,今棲焉,喻進者之失其所也。或偶得堅直之幹,可蹔而止,雖出望表,抑亦可以免咎。鴻不棲木而象之者,四為巽之主,木桷皆巽之象,聖人因託以明爻位之漸進。君子進而在位,儻所據偶非,因求可安者憩焉,可免一時非據之愆。
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順所遇之非,不剛狠以強進,或得其桷亦可也。六四為巽主。
九五,鴻漸於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大陸曰阜,大阜曰陵,指六二。三歲,天運之一變,言其久。三四陰陽交,故「婦孕」。二五應而不交,故不孕。五二應爻之夫婦多吉。
於陵進愈高矣。五合二而四欲勝之,二合五而三欲勝之,故歷三歲而猶不孕,殆幾於不可合。自昔小人據高位,以剛愎蔽其下,在王所者,以柔佞惑其上,使賢才不得遇合者有之矣。然亦君臣有未得中正者,而後小人得肆其奸。今二、五皆中皆正,彼三、四終何能勝我邪?及其終而莫之勝,二、五亦少需而遂吉,漸之功也。
「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彼不我勝,則「有室有家」之願得矣,故「吉」。
上九,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吉。
陸,反下於三也。羽,舞綏旌翿之飾也。義各有取。夏翟取其採,鷺取其白,鴻取其有序。儀,表也,亦飾也。鴻飛冥冥,去而忘返,將安所棲止哉?故上九復下止於陸,反下不言他而言陸,上與三位應,亦以漸而退也。進退有節,力佚而羽整,無折翅垂翼之患,取以充飾,可為文物之儀,斯其所以為「吉」歟?經曰:容止可觀,進退可度,是以其民則而象之,儀之謂也。
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羽鴻用之以飛者,六翮當差池整暇,不可使之亂也。亂則失勢,用以為儀,以喻君子之威儀文采,將以儀刑于天下。其進退之序不可亂,亂則俗乖,不可不戒之也。䷵ 兌下震上,
於卦變為震重兌,於爻變為三陽爻。卦䷊三四互易而變。卦爻之義,有近似而無重複。鹹、恆、漸歸妺,近似也。鹹以作夫婦之合,恆以正夫婦之道,漸以明女歸之初,歸妺以辨嫡媵之分,曷嘗重複乎?漸,女歸嫡也,歸妺所以從嫡,而非耦乎君子也。初九當位,自下可以備歸妺之選。二已正位,故戒以為娣媵之法。三在塗而反歸父母之家,四已涉君子之庭,而謹於進,五,繼室也,上則位窮而無所用。此卦專主於娣,非論夫婦,故夫無專爻。上六之士,因女而例及,是以釋辭不及之。
澤上有雷,歸妺。君子以永終知敝。
兌少女為澤,震長男為雷。澤,止水也。雷震於上則止,水上行而為雨。長女有行,少女止於家者也。長男取長女,則少女亦從而行,雷澤之象也。永,長也。永其終則不遽絕,不使絕而後續也。敝,敗也。猶左氏言「敝於韓」。古者婚姻以時,鹹以少遇少,恆以長遇長,夫婦之正也。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七七而絕。老陰不能孕,況有終身不孕,且有夭壽,不可期乎?今以長男遇少女,是歸少以濟長,而永其終也。遇非其正,敗且日多。知其敝而早辯之,則敗可以免。天子之後宮百二十人,諸侯之左右媵,皆永終之圖。而嚴等衰,辨嫡庶,其為慮甚周,防敝於未然也。綠衣之怨己不可。褒姒代宗,禍及家國,可懼哉!歸妺,徵兇,無攸利。
兌女非震男之配,所歸者巽之妺也,故卦名歸妹。妹為之娣,柔和婉睦,唯嫡之承,本不兇也。唯出位而行,上僭乃兇,是以「無攸利」。
歸妺,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妺,人之終始也。說以動,所「歸妺」也。「徵兇」,位不當也。「無攸利」,柔乘剛也。大君為天地人物之宗主,統緒何可斷而不續?娣侄既備,則嗣續衍昌。是雖人事,實天地之大義。所以然者,上天下地,陰陽睽隔,絪縕之氣不交,則生意閒絕,萬物於何而作興?故「歸以妺」者,人道之慾終而復始也。「說以動」,非兼指男女,偏主於所歸者,妹也。凡女皆欲為正室,何肯動而為媵?由父母說而歸之,非妺之自動也。此卦也,至於爻六三,居位不當,儻輕躁上進,將有並後匹嫡之兇。蓋秉陰柔之資,暗於分義,承剛陽之位,易於陵物,固應無施而宜也。隨「歸妺」皆震兌。「隨」言「動而說」,乃兩事,謂男動而女說。「歸妺」言「說以動」,乃一事,謂說以動而從乎長。「而」字、「以」字之義不同,諸卦皆然。
初九,歸妺以娣,跛能履,徵吉。
「歸」者,父母歸之於君子。在父母家為妹,承嫡為娣,謂歸妺以為娣也。「跛」,行不正也。「履」,下之象。「徵」,有行也,即歸之義。彖之言「徵」,乃出位之義。古者,天子諸侯嫁女,娣侄從行,如堯釐降二女,長為君,少為夫人,無則同姓之國歸之。如春秋「晉人來媵」。初,娣之家也。德當其位,有為媵之才,然非正也。猶跛躄之行,不正不害於能履。以斯妺而備媵,必能知其命有貴賤,無驕僭之患,「歸妺」之「吉」也。
「歸妺以娣」,以恆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歸媵不以姑姊,而以娣侄,卑從尊,以是為可久也。「跛」、「眇」在「履」之三,有不足之意。「歸妺」之「娣」,以吉相承,不嫌於「履」也。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
「眇」,一目小也。「利」,宜也。「幽人」,猶詩云:「靜女其姝,俟我於城隅。」說者謂,「城隅」,後宮幽閒之地。二在內卦之內之象,與履九二通。「貞」,正也。不言「歸妺」者,己正娣之位也。二陰而九剛,陰眇而剛明。五為大君小君同處之正位,二為娣之正位,聖人懼其用剛而出位,故以幽人之正勉之,使但身居閨闈之中,備媵妾之列,不敢與家政,斯其宜也。初言「履」,象「歸妺」之有行;二言「視」,象二之明於理。
「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幽閒窈窕,乃閨中之常。為娣而如幽人,猶未變其常操也。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
「須」,待也。歸於君子,曰「歸復」,還父母家,曰「反歸」。
三乃在塗,須而未進者也。以柔乘剛,情不自安,乃反歸於父母之家。其曰「以娣」者,謂雖反歸而不改為娣也。卦言「徵兇」,專指此爻。今能反歸,則免於兇。「歸妹以須」,未當也。
三須於剛位,為未當,進而須於四,則當矣。
九四,歸妺愆期,遲歸有時。
「愆」,失也。「期」,有行之期也。「遲」,待也。
九四之為「妺」,已及震之家,剛柔適中,正淑之女也。因反歸而期以愆,非中變也。遲我之歸,有時而行也。緩不渝盟,行不失節,歸妺之正者乎!叔姬待年於魯,越六年而後歸,是其事。
「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愆期非適爾,其志蓋有攸在,不苟從,亦不輕變。苟從為淫奔,輕變為爽信,其所待,待乎可行之時也。
六五:帝乙歸妺,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帝乙」,說見泰。帝乙賢君,必嘗有少女從長女下嫁之事。周公接乎其時,聞而知之,故摭其實而見之爻。「君」,嫡妻也。邦君之妻曰小君。「袂」,袖末也。「月」,嫡夫人之象。月望則盈。「幾望」,幾於盈也。
「歸妺」之初,嫡正尚無恙,至五則為繼室,婦容幼所教也。「袂」為禮容華質,宜有定製,不當有美惡之殊。使娣之袂果良於君,尚得為禮乎?蓋時有代謝,謝者往,代者興,裔嗣有託,能永其終,此君之所以不如娣者也。聖人惡於娣勝其君,故寓其象於袂耳。然猶戒其娣,使若幾望之月,不自盈滿,以擬於正室,不亦吉乎?「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釋辭。不言君,明娣己為繼室,位居於中,上嫓君主,以貴而行,斯不為僭。
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
女六之象。「承」,奉之也。「筐」,竹器,以實幣帛。詩鹿鳴:「又實幣帛。」筐篚無實,無幣帛也。男女匹嫡曰夫婦。家無二主,娣媵不止一人,故槩言士女。「刲」,刺也。「羊」,少牢。「無血」,死牲也。公桑蠶繅,為黼黻文章,以供君之祭服者,三宮夫人、世婦之職。承篚而「無實」,不足代嫡以奉祭祀也。天子諸侯之養牲也,齋戒沐浴而朝之,皮弁素積而巡之。將祭,肉袒割牲,取毛血以告幽。「全刲」而「無血」,亦不足以承祭祀也。娣侄之事,至五而止。上六處六五之上,位居無用,不自量而強顏承筐刲羊之事,兩皆不能。君取夫人之辭曰:請君之玉女與寡人共有敝邑,事宗廟社稷,今若此,果何往而利邪?
上六「無實」,承虛筐也,但承虛器,其不勝任何辭焉?爻兼言士女,明無一而利。釋辭止言女,主本卦為言,亦即女可以知士。夬、姤 反, 萃升 反, 困井 反, 革鼎 反, 震、艮 反, 漸歸妺 反。 周易輯聞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