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雅
欽定四庫全書
宋趙汝梅撰通釋第一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明道也。道無形,曷從而明之?唯寓之象數而已。象數非所以為易,非象數則無以見易。易不可見,則道何由而明哉?是故求道者必於易,求易者必於象數。象數之於易,猶木之本、水之源也。「一陰一陽之謂道」,奇耦其寓也。像之為象,陽奇而陰耦;數之為數,陽一而陰二。過此以往,則有辭焉。辭也者,聖人所以發象數之縕,而明此道也。夫易之卦有體焉,有名焉。體以數成,名以象得。易之爻有位焉,有吉凶焉。位以數列,吉凶以象顯。何謂體?儀象遞生,八卦成列,因而重之,六畫成卦,豈非以數成體乎?何謂名?乾坤是也。積六陽有天之象,天行健,故曰「乾」。積六陰有地之象,地勢順,故曰坤。豈非以象得名乎?何謂位?初、三、五為陽,二、四、上為陰。六爻既備,六位成章,豈非以數列位乎?何謂吉凶?潛龍安於下則宜,履霜至於冰則殃。豕一也,吉於豶牙,兇於蹢躅。車一也,積載於二,曳輪於初。豈非以象顯吉凶乎?卦有六十四,一卦一名,一名一時。爻有三百八十四,一爻一位,一位一變。彖辭統一時之義以斷其情,爻辭辨六位之情以盡其變。釋彖所以明卦下之辭,錯綜其辭所以極卦爻之變。小象以明諸爻,大象以明兩體。使世無古今,人皆聖知,則道不待傳,言且可廢,又奚象數辭義之足雲?包犧御上古真樸未漓之時,已不能不見之畫,況當中古憂患之日,聖人能坐眂生人之顛越,而獨吝於言乎?故辭所以明象數,象數所以形道。道固非囿於象數之中,象數則未嘗出於道之外。是故求象數者必本於道,求辭者必本於象數。謂得道而象數在其中則可,必欲遺象數而求道則遠矣。是故象數者,餘之所謂水之源,木之本也。卦有定名,猶水之濫觴,木之芽甲,定為某水某木也。六爻則流派枝葉也。流派有通塞,枝葉有華瘁,則諸爻之吉凶也。辭則水之經,木之譜也。學者觀水經木譜而不尋其源,察其本,故不及者因習而訛經譜,過之者牽合經譜以證己說,此易道所以不明也。易道貫通萬古之變,易書該括萬變之情。玩畫而不探得名之原,是謂不知卦。玩辭而不循名卦之義,是謂不知言。不知卦,不知言,而謂之知易,吾未之信也。知卦矣,知言矣,然後以卦為吾所遇之時,以爻為吾所居之位,以爻象為吾所為之事,深思而詳處之,然後玩辭之吉凶,以驗己之所行,則一卦一爻一辭,皆吾受用。大君之宰制宇內,大人之參贊化育,達而尊主庇民,窮而儉德遁世,無入而不自得。此聖人觀象玩辭之學,洗心憂世之方也。籲!言象數於今之世者,亦難矣,漢儒累之也。漢儒累之,故虛無者得以荒之,浮辯者得以亂之,占驗者得以訛之。餘今所云者,聖人之象數,非漢儒之象數也。以之進德修業,以之傳道解惑,庶或取諸。書釋第二。
易獨得全,非幸也。非幸者何?聖人所嘗憂也。聖人樂天知命,夫奚憂?由其與民同患。故聖人之憂天下,甚於天下之自憂,而易所以作也。易為憂世而作,詎肯自置於不自憂之域?則掌於大卜者,聖人自憂之深也。是以苛法之禁,虐焰之毀,凡足以經理天地、綱紀王國之書,皆燼滅而灰絕,唯易得免焉。夫易之存,聖人非有扼制之術,甘誘之具也。聖賢達觀夫吉凶之理,則安行於易。凡人謬迷於利害之中,則不知有易。唯暴強無良之人,棄滅仁義,殘刻禍賊,外若無所忌憚,然其降衷以生,疑成慮敗,趨吉避凶,均有是心,倚易為命,期自發乎怵惕之場,意秦皇之私,必有甚於眾人,則秦之存易,直以自存,聖人雖憂之,若弗與焉。嗚呼!周興而易以興,周亡而易不亡,則夫卜世卜年,聖人豈徒欲知其享國之數而已?不然,蓍以靈艾,龜以靈刳,聖人豈若敗株枯介之不自靈邪?故曰:易獨得全,非幸也。漢興,群經殘闕,或曰傳於老生,或出自屋壁。諸儒專門世守,鵠首窮研,雖斷編遺簡,猶將曲通其義。唯易為全書,探討最易,孰謂其紛揉反甚於他經?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丘經,或脫去「無咎」、「悔亡」,獨費氏經與古文同。施、梁丘、高氏亡於西晉,孟、京亦不傳。陳元、鄭眾皆傳費學,馬融、鄭玄、荀爽、王肅、王弼皆為之注。今易乃費氏經也。馬、鄭諸書已不全見,今孤行者,王弼本爾。唐郭京作舉正,自以為得王弼、韓康伯手寫註定傳授真本,於今易有所損益,凡一百三條。坤初六象曰:
「履霜堅冰,陰始凝也。」京本無「堅冰」二字。案:此乃舉爻辭以通釋文義,謂言履霜而遽及冰者,霜為陰凝之始,冰為陰凝之極,故言始凝以明堅冰之漸。儻去「堅冰」,但云「始凝」,則「始」字無因而發。或者京因魏許芝之對而云爾。卜史一時之言,可據以改經邪?比六五象曰:「舍逆取順,失前禽也。」京本「失前禽」在「舍逆取順」之上,意彼以釋辭在上,爻辭在下,乃倒顛之。案:小象類此頗多。恆九四曰:「田無禽。」象曰:
「久非其位,安得禽也。」解初六曰:「無咎。」象曰:
「剛柔之際,義無咎也。」旅九三曰:「喪其僮僕。」象曰:「以旅與下,其義喪也。」凡是與比正同。此聖人互文明理之妙,庸可臆改?夫易,全書也,後人猶挾王、韓之名以更古文,他經何望焉?況自保氏失官,書不同文,漢、魏以來,家自為書,書自為說,固有一字而數音,一音而數字,數義而一字,數字而一義者。學者求之今易而不通,乃參以他本,甚至或改或損益,如郭京輩,使學者無所取裁。其用心字學者,則斷以許氏說文,不知先秦文簡,每多假借,不特易經為然。彼說文作於東都,至魏、晉間,世人未之程式,如大過「枯楊生稊」之類,考之字書,曾靡有定,烏可執以為據?唯求音義於經旨,則可信矣。餘既幸易為全書,故粗論字義之誤於此。學釋第三。
書所以載道,易所以名書也。包犧闡道而寓之畫,畫則書之權輿也。三代皆有書,夏首艮,曰連山;商首坤,曰歸藏;周首乾,曰周易。今之易,周易也,文王愛世之所演也。上篇始乾、坤,天地之體也;終坎、離,天地之用也。下篇始鹹、恆,人事之體也;終既、未,人事之用也。是乃三極之道也。周公系爻,倚物象以明理。物象者,畫之證者也。夫子系傳,本之以性命道德,居則觀象玩辭,動則觀變玩佔,盛德大業,由此乎出,於是文王、周公之旨大明矣。自秦垢莫汙,其書傳授歷歷可考。傳言商瞿受易於聖人,歷橋庇、馯臂、周醜、孫虞、田何,不聞有所述作。何傳王同、周玉孫、丁寬、服生,皆著易傳。丁將軍學最盛,有施、孟、梁丘三家。又費直以彖、象、繫辭解說上下經,高相亦傳丁將軍學,然其書皆亡。所可考者,梁丘賀以占筮顯名。漢宣時,費直長於卦筮,高相專說災異。其後虞翻、關子明之徒,尤注意於佔。至管輅雖分筮、卜、卦,乃絕口不及易中辭義矣。嗟夫!夫子系易之書,幸傳於漢世,而諸人大率皆主於筮卦災異,而反遺性命道德,何邪?商瞿在孔門非名弟子,意者止受占筮於夫子,故其所傳僅如是邪?太史公自序謂受易於楊何,乃止雲「易著天地、陰陽、四時、五行」,則自商瞿以來所傳,益可見矣。易專為筮,未經吾夫子之手之說也。言災異,則筮卜之遺意也。若焦延壽不祖田陽,不用筮卜,自成一家。京房傳之,專明卦氣占驗。極而至於蘇竟、郎顗、楊由、景鸞、樊英之徒,則以易兼河洛、圖緯、風角、七政,而易儕於讖緯矣。西漢之末,向長、範升諸人好談老、易,東都則折像,魏則何晏、王弼、崔徽皆以玄說易,後至杜弼、王希夷、王績、武攸緒輩皆好之。唐開元初,詔張說舉通易、老、莊者,則易又儕於老、莊矣。孫盛論王弼曰:「敘浮義則麗詞溢目,造陰陽則妙賾無問,至於六爻變化,群象所效,日時歲月,五氣相推,弼皆擯落,多所不關。玩辭、玩佔,二者可偏廢乎?」隋世弼注盛行,諸家微絕,孔穎達為弼作疏,自是流入文辭,不唯舉觀變玩佔之事,鄙之為星翁卜祝之學,且並聖人觀象之妙理而棄之。夫易,畫備於包犧,辭詳於三聖,性命道德之縕,夫子畫以發之。顧乃災異於西漢,圖緯於東都,老莊於漢魏之交。隋絕圖緯,唐祖玄元,故老、易獨行,學者瀾倒。籲!可嘆已!賴我朝王昭素、胡安定諸儒挽而回之,伊洛益閎其說,究極指歸,然後始復為性命道德之書,後學何其幸邪!然猶有旁支疑似易以惑人者。互體非象也,而或取以釋象;圖緯、老、莊非辭也,而或取以釋辭;遊魂、歸魂非變也,五行、納甲非佔也,而或取以用之變佔。何異端而多岐邪?然易固無恙也。若揚子云擬易以作太玄,而主於歷;魏伯陽假爻象以作參同契,而主於養生。他如洞極元包,皆依彷占筮而作,下焉越方,考鬼家亦竊取之,又何害於易哉?易家有子夏傳,儒先多引以斷疑,雖於其書,不於其人,然亦不容不辨。蓋由隋志以為卜商故,後人承而弗察,信之者以為京房為之箋,疑之者以為近世人以王弼本冒為之傳。世有兩書,今觀諸儒所引二書中語,皆不類洙泗氣象,縱微後人冒作,亦決非卜商之書。孫坦氏曰:「世有子夏傳,以為親得孔子之縕。觀其辭,間或取左氏春秋傳語證之。晚又得十八佔,稱天子則曰縣官。」嘗疑漢杜子夏之學,竊以為卜商但嘗言詩,未聞明易。案:欽鄴與鄧彭祖、王商、萬章、禽慶之徒,皆字子夏,二杜於易未聞師授,孫氏之論尚為可疑。唯彭祖傳梁丘之學,如以子夏為彭祖,猶有彷彿,以為欽鄴則無所依據。餘未敢以隋史為信,世之說經者,更詳之。情釋第四
吉凶悔吝生乎動。動者何?情也。情者何?性之動也。一氣判而陰陽分,鍾之為物,得陽者剛,得陰者柔。人生而靜,天之性也。靜故不動,不動則吉凶悔吝之故泯矣。靜不能無動,故發而為善惡、邪正、愛惡、暌合之情。情動於中,物應於外,以是則吉,以是則兇,以是而悔吝。苟能知幾先見,有吉而已,否則反是。聖人慮後世溺於情而不自制,故設卦而類萬物之情,以盡其情偽,以示後世。且經卦既重,雖純乾猶貴於利正,以其不免於動也。利正者,性情也。況八卦相蕩而情已交,則一卦自有一卦之情。六爻發揮,雖純乾猶事於旁通,亦以其不能免乎動也。旁通者,通其情也。況剛柔相推而情愈繁,則一爻自有一爻之情。卦之情顯於名,爻之情象於物。乾、坤之合,乾下為泰,上為否。震、坎之合,震下為屯,上為解。合卦一而義胥反者,情不同也。剛居三,在乾則厲,在謙則吉。柔居四,在小畜為畜德,在剝為剝膚。剛柔一而事胥反者,情不同也。情之不同如是,豈紛散無所統一者?五為君位,端拱於上,其經綸宰攝,乃屬之臣。彼爻畫變動,周流六虛,或屈伸內外,或得失當否,其為某卦某時,則自有主時之爻。故諸爻鄉背,其情悉繫於此爻。然後六位旁通,脈絡綜貫,六爻交胥為用,固自秩然不紊。是故卦之時,爻之位,皆因情以成吉凶。三聖人之辭,皆因情以明吉凶。故曰:「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剛柔雜居,而吉凶可見矣。變動以利言,吉凶以情遷。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凶生,遠近相取而悔吝生,情偽相感而利害生。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則兇。或害之,悔且吝。」又曰:「聖人之情見乎辭。」學者當玩聖人之辭,以求卦爻之情,即卦爻之情,以制己之情,庶幾情復於性。此聖人繫辭之情也。位釋第五易闡於三畫,而三才之象顯。卦重於六畫,而三才之位備。位也者,所以列貴賤,明外內,虛之以待剛柔之迭居,辨之以定趣變之吉凶者也。夫兩儀形太極之判,四象為兩儀之衍。合兩儀、四象而象三才,故上為天,中為人,下為地。天、人地三才顯矣,而位猶未備,兼而兩之,故六位而成章。上五為天,四三為人,二初為地。天天,人人,地地。 大畜上九:「何天之衢,亨。」乾九五:「飛龍在天。」九四、九三,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九二:「見龍在田。」初九潛龍勿用。 三才之道如是。析而六之,則六位各有所配。以類人事,則五為君之正位,又為陽之正位;二為臣之正位,又為陰之正位。陰□陰,陽□陽。 需位乎天位,以中正也。蹇六二:「王臣蹇蹇。」 四為近臣,三為公,初上為外諸侯□○□公○□。 泰上六:「開國承家。」豫九四:「由豫大有得。」大有
九三:「公用亨於天子。」屯初九:利建侯。 上又為高尚之臣,初又為民及未仕之賢□○○○○□。 蠱上九:「不事王侯。」姤九四:「遠民也。」民指初六。乾初九:潛龍。 析上下卦而論,則上為天,下為地。天天天,地地地。 否天地不交, 初為內,三為外、為終○○□○○內。
無妄「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謂剛自二來初。乾九三「知終終之」。 二五為中,為內。○□○○□○ 「大有大中而上下應之」,指五。「蒙時中也」,指二。比六二「比之自內」。指二五。 合六爻而論,五、四、三二為中,初、上為外,為初終,為上下,□中中中中□ 子曰則非中爻不備。指五、四、三二。需初九「需於郊」。同人上九「同人於郊」。師初六「師出以律」。以出為初。否上九「否終則傾」。乾初九潛龍勿用,下也。井上六「元吉」。在上 四為互純爻之中,陰陰中,陰陰陽。 復六四「中行獨復」。 由下而上為往,由內而外亦為往。□□□□□□, 泰,「小往大來」,為由下而上。屯六四「往吉」。由四往初,為由內而外。 由上而下為來,由外而內亦為來,由主視客亦為來。□□□□□□, 復「七日來複」,為由上而下。
無妄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為由外而內。需「三人來」,上為主,三人為客。 其為是參錯不一者,所以極六位之變,此爻位之別也。剛居陽,柔居陰,為當位,反是為不當位。柔剛柔剛柔剛。
既濟,「剛柔正而位當」。未濟:踓不當位。 剛自陰之陽,柔自陽之陰,為得位,反是為失位。○○□○○○ 漸六四「進得位」,小過九四「剛失位而不中」, 剛柔合為應。剛柔剛柔剛柔 未濟「剛柔應也」。 純為敵應。剛柔柔剛柔柔。 艮上下敵應, 上臨下為乘,下奉上為承。○○□○□□ 七「乘馬班如」。謂乘初。六四「乘馬班如」。謂應初而乘之。蠱初六意丞考也。謂承五。 是故互則大明中天,臨制萬國。如「飛龍在天」,「火在天上」之類是也。二則得時行志,尊主庇民。如「在師中吉」,「包荒得尚於中行」之類是也。三四居危疑之地,故多虞於兇懼。初上為始終之際,故罕系乎吉凶。此居位之常也。然諸爻有當位而反疑,不當位而反利者。賁為剛柔交賁之時,四乃舍三而賁初,則九三、六四雖當位而反疑。噬嗑用獄之象,柔上進而得中,則六五雖不當位而反利。此居位之變也。九四之「萃群陰」,既「大吉」矣,以其近君而擅民,聖人必嚴不當之戒。九三之「勞謙」,屈天道矣,以其有功而不德,聖人乃明有終之吉。此又吉凶無常,唯時是適,斯易所以能周萬變而不窮者歟?王氏略例曰:乾上九文言云「貴而無位」,需上六雲「雖不當位」。若以上為陰位邪,則需上六不得雲「不當也」。若以上為陽位邪,則乾上九不得雲「貴而無位」也。陰陽處之,皆雲非位,然則初上者,是事之終始,無陰陽定位也。籲!殆未足以論位之變也。聖人言位,有指本爻者,有指他爻者,有析六爻者,有總三爻者。萃九五曰「萃有位」,謂九四已「萃群陰,九五僅有位而無民」。此指本爻之位。乾上九曰「貴而無位」,謂上九居飛龍之上,無財成輔相之位。此指他爻之位。既濟曰「剛柔正而位當」。謂六位之陰陽皆當。此析六爻之位。需上六曰:「雖不當位。」謂上三爻為天陽之象,於陰為不當。此總三爻之位。爻位之變不同,故爻位之辭亦不同。儻拘於析位之陰陽,而遂謂初、上無陰陽定位,則蒙九二、晉六三、豫九四、大有六五,不聞以不當位為嫌,是中爻亦無定位,庸止於初、上乎?略例謂之「無定位」,而需爻直注云「無位」,益舛矣。雖然,此聖人吉凶與民同患之故爾。至於範圍輔相,所貴又不止此。剛居二而帥師,猶有毒天下之憂;至五則比輔而下順從矣。柔居二而同人,則有伏戎乘墉之吝;至五則大中,而上下應矣。此由居五而有功者也。「豫」之世,臣強君弱,而得常不死者,幸居中而未亡。需之時,陽礙於險,其得不困窮者,以有九五天位之君。此由居五而免咎者也。然則聖人之大寶曰位,詎非五乎?象辭變佔總釋易者,道德性命之書也。三易掌於大卜,易固專於佔也。聖人為之辭曰:「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佔。」易豈專於佔也哉?觀於卦,餘知象之所存乎;玩其象,餘知辭之所由發也。觀其蓍,餘知變之所存乎;玩其變,餘知佔之所由立也。是故求佔者,必於變,求辭者,必於象。或曰:「得象可以忘言,知變則又奚假於佔?」然而必貴乎是者,變佔以前民用,象辭以同民患,皆道德性命之故也。餘懼或者偏倚於一,故揭聖人之言,析而明之。象釋第六
太極混融,道函三才之象。太極既判,道寓三才之中。是以三才有象,而至道無形。夫天運於上,日月麗焉。地載於下,山川出焉。人物生其間,動植分焉,莫非象也。然則要其所以為象者,非道而何?故道雖無形,而見象即可以見道。凡至神至賾之理,皆寓於可指可索之象。象即理,理即象也。夫理寓於三才,在在昭露,聖人通之,凡人迷之。聖人慾天下後世洞明無形之道,故即有形之象而示之。且設卦之初,將以周萬變而盡情偽,似若疲精竭神,窮搜而冥討者。然跡其仰觀俯察,近取遠取,曾不過天地人物之象,未嘗為希夷奇秘之說,以驚世衒俗,使人不可思而得,學而至也。然象至顯也,亦至微也。自夫人求理於深僻,遂目象為淺鄙,由其淺鄙視物象,而象之理遂不暇明。象之理不明,而曰知易,未之或知也。是故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包犧觀象而作卦,文王、周公因象而繫辭,故曰:「易者,象也。」純陽象天,象不止天而剛健之理可求;純陰象地,象不止地而柔順之理可得。震巽以動,巽之理象風雷,艮兌以止說之理象山澤,坎離以虛明流行之理象水火互乘而六十四卦變動,而三百八十四爻。物物有象,象象具理,觸類而格之,象不可勝窮,理不可勝用,則精粗一貫,窮達一致。其曰「自天祐之,吉無不利」,非誣我也。聖人謂言不盡意,故立象以盡意,則象非可鹵莽而定也。物理精微,格知其極,然後可得而定也。乾坤陰陽,敻殊也,而坤上稱龍。戶庭門庭,幾近也,而吉凶胥反。履之虎不咥於卦而咥於爻。小畜之雲雨於爻而不雨於卦言桎梏,於蒙之初而言校,於噬嗑之上下言鴻,於漸之六爻而言飛鳥,於小過之初上,蹇之五二不稱往來。中孚諸爻象皆不類。木取枯楊,金別黃金,水指井谷,火極焚巢。聖人沿理以象物,其精微若是,雖疑似之間,斷乎其不可易。奈何漢儒習聞春秋以來筮易之辭,不察聖人象物之意,於是以象為象,不以象為理;玩辭以辭,不玩辭以象。甚而取筮家玄體與術家卦氣五行諸說而附益之,其淫流蔓茹,罔知紀極。王輔嗣病其然,則為「得意忘象,得象忘言」之論以通之。其說曰:「義苟合順,何必坤乃為牛?義苟應健,何必乾乃為馬?」然質諸聖人之言,馬乃一畫剛之象,健則三畫乾之德,在需乾居坎下,以剛健而免險陷之災,至重坎雖各具一陽,而六爻終無出險之象。儻指一畫之剛為三畫之健,不亦違聖人之情,而謬失得之幾乎?聖人因卦爻而立物象,卦爻所無,聖人不輕象以物也。輔嗣尤漢儒之案文責卦,乃欲忘象以求義。且聖人設卦觀象,舍象無所觀也。象既忘矣,何義之可求?使義可忘象而得,則聖人何為立象以盡意?是漢儒病於固滯,輔嗣則流於荒忽矣。夫三才有是理,則包犧有是象;卦爻有是象,則文王、周公有是辭。夫子所謂剛柔當否之類,蓋指觀象之法,以探三才之理。然則辭也,象也,理也,一物而異名者也。至若說卦之象,與諸卦之象不同,乾卦不言馬,而說卦為馬;震卦不言龍,而說卦為龍;大畜稱牛豕,說卦乾、艮不為牛豕;大過稱茅、楊,說卦巽、兌不為茅、楊;至為布、「為大塗」、「為心痛」,為蚌等,皆諸卦所無。若以左傳筮易之象參之,疑說卦後章為佔家玩佔之象,後人或取以附夫子說卦之末,猶諸緯皆稱夫子之筆是也。況此文失於漢初,至孝宣時,河內女子發老屋得之。又荀、鄭、馬、虞諸家之象,多寡不同,以故不能不起後世之疑。唯得象之理者,可以無惑。辭釋第七
天何言哉!言不盡意,而猶曰「繫辭焉以盡其言」,辭殆不可已也。辭詔於當時,書傳於萬世,聖人非浮於辭,聖人之情見乎辭者也。子曰:「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是故其辭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傾,此又易之道也。」時有憂樂,故聖人之辭亦有憂樂。時樂時憂,聖人何容心哉!得時則樂,得位當位則樂,有應有比則樂,樂之中有戒焉,有懼焉。不得時則憂,失位不當位則憂,無應無比則憂,憂之中有慎焉,有幸焉。樂之辭暢以約,戒之辭法,懼之辭嚴,憂之辭懼以微,謹之辭危,幸之辭寬。連山、歸藏已亡,其辭莫考。若周易,則文王之彖,周公之爻,皆以發其憂樂之情。乾「元亨利貞」,樂辭也。豐亨則示日中之戒。臨「元亨」而猶懼八月之兇。剝「不利有攸往」,憂辭也。明夷則艱貞以致謹,遁則猶幸利貞而致亨。隨「孚於嘉吉」,樂也。泰三戒於「勿恤其孚」,鼎四懼於「折足覆餗」,師「或輿尸」,憂也。遁初謹於「勿往」,豫五幸於「不死」。凡此皆事明而辭顯。至於變動不居,憂樂迭見,其微辭奧義,皆可涉涯涘而窺浩渺。坤之五欲顯,然辭之曰「君」,而卦為純陰,其言「黃裳」者,取居中處下之義,示坤之當下於乾,隱然有後妃之象。他如泰之「歸妺」,剝之「宮人」,明夷之「箕子」,皆有深意,以垂萬世之訓。玩文、周之辭,至此無餘縕矣。奈何聖哲少而中才多,故吾夫子為之辭,或發凡,或辨疑,或足其微旨。如天、地、風、雷、水、火、山、澤,以擬其象,健、順、動、巽、明、險、止、說,以體其德性,失得以紀變,當否以辨爻,中正以立本,乘承、應,此以明位。立卦而觀,則為上下、首足、本末、升降。偃卦而觀,則為內外、前後、往來、始終、消長。若是皆發凡之類。無咎一也,有誰咎,有不可咎,當位吉也,有當位而疑,有不當位而利。若是皆辨疑之類。萃九四「無咎」,而尚嚴位不當之戒。離六五「出涕戚嗟」,而特尊為王公之離。若是皆足其微旨之類。若夫辭嚴義明,以片言別知蒙而不失之略。 蒙曰「險而止蒙」,蹇曰「見險而能止,知矣哉」,只益一能字而知蒙分 辭眾理備句為之釋,而不失於詳。 此五六爻 義有錯綜,如歸妹,則上下文不嫌於異。 上言「天地之大義」,下言「天地不交」,文似背馳, 理不可易。如震,則彖、象辭不嫌於同。 釋彖、釋初九爻, 若此者非一,所當深玩而密求之也。嗟夫!三聖人之辭,或因畫之象,或因象之義,皆有攸本。畫之象,有通一卦為象者,有析上下卦為象者,有指一爻為象者,有合數爻為象者。象之義,有通一卦起義者,有析上下卦起義者,有指一爻起義者,有合數爻起義者。各釋之本文,難以枚舉。大抵有畫即有象,有象即有義。曰象曰義,名雖不同,其為繫辭之本一也。子曰:「將叛者其辭慚,中心疑者其辭枝。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遊,失其守者其辭屈。」此又聖人以易觀人之要。玩易君子,當更求其所以為辭。變釋第八
至哉變乎!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無形者不變,有形而後變。厥初何形?亙萬古而長存。洎陰陽判而變以生。在天則四時變通,在地則變盈流謙,人物則遊魂為變。舉天地人物,皆囿於變而不自已,而神則妙乎其中。變也者,其生生不熄之理歟?是以聖人化而裁之,裁此變也;神而明之,明此變也。據會要,觀方來,使天下之人趣時不倦,既成萬物,而參贊化育矣。聖人知變,凡人昩變。彼禍福之倚伏,吉凶之胥禪,成矣而敗忽繼焉,是矣,而非或胎焉。況時有汙隆,政有損益,蓋將日異而月不同,推而百千萬年之後,其變有不勝紀者。於是聖人作易畫卦,剛柔相推,以盡天下之變。揲蓍求卦,爻象變動,以逆天下之變,而天下之能事畢矣。且自蓍而言,自分二掛一,至三變而一爻成,十有八變而六爻備。此蓍變而成爻者也。六爻成矣,爻之中凡得七八者不變,九變陰,六變陽,一卦之變六十四,通為四千九十六卦,此因爻而變卦者也。方未分蓍之初,陰陽之爻猶未別,至分二而始寓於兩握之中。雖寓也,而猶未見,至三變而後見。既見矣,卦未備也,十有八變而後備。既備矣,卦遇九六者,至互變而後定,而吉凶可得而佔焉。嗟夫!揲蓍之法,聖人幽贊於神明而生之者也。然聖人能立法以盡變,而不能逆知其變,當分二之後,未揲之前,莫辨爻之為陽為陰,雖至十有七變,猶未別為何卦,是以其變不測,而蓍之神為無窮,然非荒誕茫昩,無有條理也。詳玩靜索,實由自然,故分掛揲歸,若參錯不齊,而初變不五則九,次變三變不四則八,未始少紊。三變之餘,為九者十二,為七者二十,為六者四,為八者二十八,其多寡敻絕如是。而類之為陰陽各三十二,總之為六十四,正與卦數等。於至變之中,有不變者存。以其不變,此至變之所由出也,是謂變卦。復自卦而言,其變凡二:有卦變,有爻變。經卦互重以成六十四卦之體,此卦變也。爻重為六,因各有變,自卦下陰陽之純者為始,上下互易而極三百八十四爻之變,此爻變也。乾坤重卦交而為六,䷫䷗為一陰一陽之始,凡爻之一陽五陰與一陰五陽者,皆由此次第互易而變。各五卦。䷠䷒為二陰二陽之始,變如上,各十四卦。䷊䷋為三陽三陰之始,變如初,各九卦。卦變之辭如「健而巽,止而說」;爻變之辭如「剛來而下柔,柔進而上行」,皆聖人作易之所取也。六卦之變,先後有序,秩然一定,儻一循其變而索之,聖人釋彖之意,昭然義見矣。或曰:六十四卦自八卦而變,今震坎艮皆自臨變,巽離兌皆自遁變,豈先有臨遁,而後有六子邪?曰:合經卦重卦而論,則三重為六,是八卦為先,六十四卦為後。但指六畫而論,則八卦互重,一時同變,豈復有先後之分?聖人於噬嗑曰「頤中有物曰噬嗑」,非先有頤而後有噬嗑也。況卦變、爻變,例各不同,烏可比而壹之邪?或曰:包犧畫卦,目擊道存,卦變之外,復有爻變,回視包犧之畫,何繁簡若是?曰:包犧雖未命辭,而憂世之根柢已寓於畫。文王、周公因卦爻之變而辭之,良由萬古之變無窮,而易之變包乎萬變之表。雖中古所無,後世未有之事,而易中已先具其理。卦變之外,復有爻變,乃自然之故,聖人詎容特秘之?故世有此事,而易無此變,則非所以為易。易有此變,而不能明此變,則不足與言易,非聖人之不憚煩也。聖人因變而命辭,若文王釋卦、周公釋爻是也。至夫子則兼卦與爻,極其變以錯綜之,文王、周公之辭可知已。夫子兼極卦爻之變,請舉隅以明之。訟之辭曰「上剛下險」者,釋乾上坎下之體也。曰「剛來而得中」者,訟二陰爻,卦自䷠變九三來為九二而得中,䷅此釋二三兩爻之變,他卦皆然,特辭有顯晦,未易卦為之釋爾。無妄之辭曰:「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此析經卦而論,三為外,初為內。蓋無妄初爻之陽,自䷠下卦九三變來,初䷘而為主於內。凡是通謂卦變。若夫復即是剝,夬即是姤,以至三陰三陽之卦,特在反覆升降之間爾,實一理也。其他如李之才相生圖,邵康節反對升降之說,義皆幾近。若朱漢上所載虞仲翔卦變,則錯雜而無統。左傳蔡墨所舉,止為一爻變之例,一世二世之變,流於術矣。衛元嵩取之為元包,又其末也。焦延壽所變,雖與蓍合,其辭不經,要非聖人之意。第細玩三聖人之辭,皆有自來,觸類而長,其變不可勝窮,豈止三百八十四而已乎?又豈止四千九十六而已乎?其他象位之變,各具本篇。佔釋第九
心扃虛靈,物來先覺,佔何為者哉?自利慾熾,良性不君,乃有溷吾清明者。故辨妍醜不若鏡,別輕重不若權。且昭然一定者猶爾,況是非兇吉,伏於幾先,其趣舍殊軌,欲決疑似而斷群惑,烏得不託諸物之靈?夫蓍,物之無心而靈者也。聖人神明其德,心洞隱賾,固不假蓍。自夫吉凶與民同患,以易洗心,於是取物之靈者,立為佔法。非其避就惑亂於胸中,特借是以斷天下之疑爾。舜之禪禹也,「朕志先定,詢謀僉同」,而後問之龜筮。成王之黜殷也,民獻有十夫,予翼以於敉寧武圖功,而後恊之夢卜。是禹可禪,殷當伐,固已灼知於未佔之先,豈非託諸佔以一人心,而成天下之亹亹乎?迨箕子之陳疇,則曰:「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凡以揆諸己而當理,又以允愜於人心,或有疑焉,不能不事於佔。且人謀鬼謀,聖人固有先後,豈曰圖回未審,事欲冥行,群情之逆順不暇計,時位之當否不復恤,第冀事之必成,而一諉之佔邪?夫蓍未能自靈也,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使其人明不燭理,識不達時,是其心方自懵懵,豈能玩爻象之變,定吉凶之佔哉?又豈能即己之神,合物之神,以開人心之神哉?又豈能使人趨吉避凶,以慰聖人憂世作易之心哉?洪範曰:「擇建立卜筮人。」又曰:「三人佔,則從二人之言。」周官占人:「歲終則計其佔之中否。」擇其人,審於聽而嚴於課計,其謹之重之如此。自包犧作卦,歷虞、夏、商,未聞其說,至周乃班班可考。大卜掌三易,占人佔八頌八故,筮人辨九筮與相筮之時,共筮之職,無不畢具,獨惜其法不傳,猶幸從左傳、國語可見其略。大抵筮雖掌於卜史,至玩佔則間出名大夫之議論。子曰: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則筮者性命道德之事。故上聖神其法,春官率其屬,賢者序其佔。自聖人沒,道散於九流,或者乃擅之以名家,而不統於儒,豈唯斯徒自賤其業,將並其法有賤之者矣。夫儒者命佔之要,本於聖人,其法有五:曰身、曰位、曰時,曰事,曰佔。求佔之謂身,所居之謂位,所遇之謂時,命筮之謂事,兆吉凶之謂佔。故善佔者既得卦矣,必先察其人之素履,與居位之當否,遭時之險夷,又考所筮之邪正,以定佔之吉凶。姑以衛孔成子所筮論之,孟縶與元皆嬖人婤姶之子,則身也。孟長元次,則位也。襄公死,社稷無主,則時也。筮享衛國,則事也。筮元得屯,筮「孟」得屯之比,則佔也。夫繼體為君,將主社稷,臨祭祀,奉民人,事鬼神,從會朝,而孟不良能行,成子雖不筮可也。疑而兩筮之,皆得元亨。儻史朝以元為長,昧非人之義,而吉孟之佔,是使跛躄為君,而蓍失其所以靈矣。孔成子筮立孟,得屯之比,史朝以卦辭為佔;畢萬筮仕,亦得屯之比,辛廖兼本卦之卦兩象為佔,非卦同而佔異也。立君與仕,事之重輕已殊,孟縶、畢萬之身與位時又殊,雖使百人千人同得此卦,其佔烏乎而可同?南蒯將叛,筮得「坤黃裳元吉」,子服惠伯以為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晉文筮有晉國,得屯之豫,史以為不吉,司空季子以命筮之辭佔之,曰:「吉孰大焉?」是知吉凶無常,佔由人事。固有卦吉占兇,卦兇佔吉,亦有同卦異佔,異卦同佔,非參稽五物,無以得蓍之情而窮其神也。是故業不精不筮,志不誠不筮,謀不正不筮,事不疑不筮,喜不筮,怒不筮,瀆不筮,不時不筮。離此八者,而後筮可言也。不然,神亦不告。若其用卦,或以內外卦為貞悔。 晉語:秦卜徒父筮遇蠱,曰:「貞,風也,悔,山也。」 或以本卦、之卦為貞悔。 晉語:公子筮有晉國,得貞屯悔豫。 或用變爻。 左傳哀九年:晉趙鞅卜救鄭,遇泰之需,曰:「若帝乙之元子歸妹,而有吉祿。」 或不用變爻。 晉語:董因為公子筮,得泰之八:「是謂天地泰,亨,小往大來。」 或用本卦,不用之卦。 左傳昭十二年:南蒯將叛,筮遇坤之比,曰:「黃裳元吉。」 或用之卦,不用本卦。 左傳襄九年:穆姜筮往東宮,得艮之八,曰:「隨,元、亨利、貞。」 或本卦、之卦並用。 左傳昭五年:穆子之生,莊叔筮之,遇明夷也之謙,曰:「明夷之謙,明而未融。離,火也。艮,山。」 或用二卦之下。 左傳閔元年:畢萬筮仕,遇屯之比,曰:「震為土,母覆之。」 或用二卦之上。 左傳僖十五年:晉筮嫁伯姬,遇歸妹之睽,曰:「震之離,亦離之震。」 其取象,或以八象, 左傳僖二十五年,晉卜偃筮納王,遇大有之睽,曰:「天為澤。」 或以互體, 左傳莊二十二年,陳侯筮,遇觀之否,曰:「風為天,於土上,山也。山取二三四互艮體。」 其斷吉凶,或以卦辭, 左傳昭七年,衛孔成子筮遇屯,又遇屯之比,亦曰:「元亨。」 或以爻辭, 左傳襄二十五年,崔武子筮取棠姜,遇困之大過,曰:「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兇。」 或用卦名, 左傳宣六年,王子伯廖謂鄭公子曼滿無德而貪。其在周易豐之離,貪有豐義,無德有離義。 或用當時佔書, 左傳昭十二年,子服惠伯釋黃裳,元吉。黃,中之色也;裳,下之飾也。元,善之長也。 要在玩佔者忠信正直,達權識變,而後其佔不忒。若子太叔舉復之頤,佔楚子之將死。 左傳襄二十八年, 王子伯廖舉豐之離,佔曼滿之見殺。是專以人事逆其吉凶,有不待筮而知者,此春秋諸臣猶能得聖人觀象玩辭之遺意。自時厥後,性命道德之學不傳,乃盡棄人事,雖悖禮越義者,一切求吉凶於筮,而佔法遂變。至於納甲、五行、時日、六獸之類,蠭蝟而起。焦延壽作易林,以三百八十四爻之辭不能週四千九十六變之吉凶,故外易而別為之辭,乂雜以納甲飛伏之說,是舍人事義理而專於佔者也。至火珠林、軌革流衍析之流,遂陷溺於術,其別為相人、相地、壬遁、星命百家,自謂能定吉凶於人事未動之前。籲!視性命道德之學為何事邪?子曰:「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方其未動,吉凶未兆,使慮善以動,則兇者可吉;謀用不臧,則吉者亦兇。今雲定吉凶於人事未動之前,則中才無所勸,凶德無所警,此「我生不有命在天」,所以為鑑於萬世。卦變釋第十
前所言變卦、卦變不同。蓋卦變者,卦自為變;變卦者,變因乎蓍。懼學者混而為一,失聖人命辭之旨,故析圖之。太極兩儀,□□四象,□□
八卦,☰乾、☳「震」、☵坎、☶艮、☷坤、☴「巽」、☲「離」、☱兌。「儀」者,一奇一耦之名。「儀」,表也。有形之始,姑以此表陰陽也。「象」者,二奇二耦之名。自一奇一耦衍而成象。「象」,像也,漸著於儀,未適於變也。「卦」者,三奇三耦之名。益著於象,以交以重,而萬變備矣。曰「儀」,曰「象」,曰「卦」,由微至著。此說卦之義,與先天不同。說卦:「乾、坤生六子」,先天八卦同成
八卦,互乘變為六十四卦。
此無先後。今以說卦之序圖之,仍卦附,以釋卦變之辭:䷀ 乾下乾上
乾䷊
乾下坤上 泰。內健而外順。䷡
乾下震上 大壯。剛以動。䷈
乾下巽上 小畜,健而巽。䷄
乾下坎上 需,剛健而不陷。䷍
乾下離上 大有,剛健而文明。䷙
乾下艮上 大畜,健而止。䷪
乾下兌上 夬,健而說。䷁ 坤下坤上
坤䷋
坤下乾上 否,內柔而外剛。䷏
坤下震上 豫。順以動。䷓
坤下巽上 觀。「順而巽」,䷇
坤下坎上 比。「下順從也」。䷢
坤下離上 晉。「順而麗乎大明」,䷖
坤下艮上 剝。「順而止之」,䷬
坤下兌上 萃。「順以說」,䷲ 震下震上 震。「震來虩虩」,䷘
震下乾上 無妄。「動而健」,䷗
震下坤上 復。「剛反動而以順行」,䷩
震下巽上 益,損上益,下。「動而巽」,䷂
震下坎上 屯。「動乎險中」,䷔
震下離上 噬嗑。「動而明」,䷚ 震下艮上 頤,䷐
震下兌上 隨。「動而說」,䷸
巽下巽上 巽。「重巽以申命」,䷫
巽下乾上 姤。「柔遇剛也」。䷭
巽下坤上 升。「巽而順」,䷟
巽下震上 恆。「巽而動」,䷯
巽下坎上 井。「巽乎水而上水」,䷱
巽下離上 鼎。「以木巽火」,䷑
巽下艮上 蠱。「巽而止」,䷛
巽下兌上 大過。「巽而說」,䷜
坎下坎上 坎。「重險也」,䷅
坎下乾上 訟。「險而健」,䷆
坎下坤上 師。「行險而順」,䷧
坎下震上 解。「險以動」,䷺
坎下巽上 渙。「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坎下離上 未濟,䷃
坎下艮上 蒙。「險而止」,䷮
坎下兌上 困。「險以說」,䷝
離下離上 離。「重明以麗乎正」,䷌
離下乾上 同人。「文明以健」,䷣
離下坤上 明夷,內文明而外柔順。䷶
離下震上 豐。「明以動」。䷤
離下巽上 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 離下坎上 既濟,䷕
離下艮上 賁。「文明以止」。䷰
離下兌上 革。「文明以說」,䷳
艮下艮上 艮。「艮其止」,䷠
艮下乾上 遁。「浸而長也。」䷎
艮下坤上 謙。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
艮下震上 小過。「有飛鳥之象焉」。䷴
艮下巽上 漸。「止而巽」。䷦
艮下坎上 蹇。「見險而能止」,䷷
艮下離上 旅。「止而麗乎明」,䷞
艮下兌上 鹹。「止而說」。䷹
兌下兌上 兌。「說以先民,說以犯難」。䷉
兌下乾上 履。說而應乎乾。䷒
兌下坤上 臨。「說而順」。䷵
兌下震上 歸妹。「說以動」,䷼
兌下巽上 中孚,「說而巽」。䷻
兌下坎上 節。「說以行險」。䷥
兌下離上 睽。「說而麗乎明」。䷨
兌下艮上 損。損下益上爻變釋第十䷀六陽䷁六陰,
六十四卦一陰陽也。乾純陽,坤純陰,故為易之門。䷗一陽䷒二陽䷊三陽,䷫一陰䷠二陰䷋三陰,
六爻,兩卦之重也。上卦乾坤之體;下卦乾坤之變,故此六卦為變之始。陰陽各從其類,互變各循其序。此重卦後之變,聖人取以系釋彖之辭。今各釋其下,與蓍變先天不同。䷆
師:剛中而應。 初二互變。 ䷎
謙:「謙尊而光」。 初三互變。 ䷏
豫,「剛應而志行」。 初四互變。 ䷇
比:以剛中也。 初五互變。 ䷖
剝:柔變剛也。 初上互變。 右一陽爻卦䷣
明夷,「明入地中」。 二三互變。 ䷲
震:「出可以守宗廟社稷」。 二四互變。 ䷂
屯:「剛柔始交而難生」。 二五互變。 ䷚
頤:「自求口實」。 二上互變。
右二陽爻卦九二爻變䷭
升:「柔以時升」。 初三互變。 ䷧
解:「其來複吉,乃得中也」。 初四互變。 ䷜
坎:「乃以剛中也。」 初五互變。 ䷃
蒙:「山下有險。」 初上互變。 右二陽爻卦初九爻變䷽
小過,「柔得中,剛失位而不中。」 二四互變。初三互變。 ䷬
萃:「剛中而應。」 二五互變。初四互變。 ䷓
觀:「中正以觀天下,下觀而化。」 二上互變。初五互變。
右二陽爻卦九二、初九、比爻同變。䷦
蹇:「往得中也。」 二五互變。初三互變。 ䷢
晉:「明出地上,柔進而上行。」 二上互變。初四互變。
右二陽爻卦,九二初九間一爻同變。䷳
艮:「上下敵應。」 二上互變。初三互變。
右二陽爻卦,九二初九間兩爻同變。䷵
歸妹:「徵兇,位不當也。」 三四互變。 ䷻
節:「剛柔分而剛得中。」 三五互變。 ䷨
損:「損下益上。」 三土互變。
右三陽爻卦,九三爻變。䷶
豐:「日中則昃。」 二四互變。 ䷾
既濟,「剛柔正而位當,柔得中也。」 二五互變。 ䷕
賁,「柔來而文剛」;分剛上而文柔。 二上互變。
右三陽爻卦,九二爻變。䷟
恆,剛上而柔下。 初四互變。 ䷑
井:「乃以剛中也。」 初五互變。 ䷑
蠱:「剛上而柔下。」 初三互變。
右三陽爻卦,初九爻變。䷌
同人,「柔得位得中。」 初二互變。 ䷉
履,「柔履剛也。」 初三互變。 ䷈
小畜,「柔得位。」 初四互變。 ䷍
大有,「柔得尊位。」 初五互變。 ䷪
夬,「柔乘五剛也」。 初上互變。 右一陰爻卦䷅
訟,「剛來而得中也」。 二三互變。 ䷸
巽:「剛巽乎中正」。 二四互變。 ䷱
鼎,「柔進而上行」。 二五互變。 ䷛
大過,「剛過而中」。 二上互變。 右二陰爻卦,六二爻變。䷘
無妄:「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 初三互變。 ䷤
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 初四互變。 ䷝
離:「柔麗乎中正」。 初五互變。 ䷰
革:「革而當。」 初上互變。
右二陰爻卦,初六爻變。䷼
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 二四互變,初三互變。 ䷙
大畜:「剛上而尚賢」。 二五互變,初四互變。 ䷡
大壯:「大者壯也。」 二上互變,初五互變。
右二陰爻卦,六二、初六比爻同變。䷥
睽:「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 二五互變,初三互變。 ䷄需:「險在前也。」 二上互變,初四互變。
右二陰爻卦,六二、初六間一爻同變。䷹
兌:「剛中而柔外。」 二上互變,初三互變。
右二陰爻卦,六二、初六間兩爻同變。䷴
漸:「進得位」。 三四互變。 ䷷
旅:柔得中乎外。 三五互變。 ䷞
鹹:「柔上而剛下」。 三上互變。
右三陰爻卦,六三爻變。䷺
渙:「剛來而不窮」。 二四互變。 ䷿
未濟:「柔得中也,剛柔應也。」 三五互變。 ䷮
困:「以剛中也」。 二上互變。
右三陰爻卦,六二爻變。䷩
益,「損上益下」。 初四互變。 ䷔
噬嗑,「剛柔分」,「柔得中而上行」。 初五互變。 ䷐
隨,剛來而下柔。 初上互變。
右三陰爻卦,初六爻變。得失釋第十二
不變不動,得失何有?得失生乎動者也。釋彖之辭,凡言得失者,皆因乎變動,不者言當否。固有變動而不言得失者,無不動而言得失者,今各隨爻變釋之。䷧
解,其來複吉,乃得中也。䷽
小過,柔得中,剛失位而不中。䷦蹇,往得中也。䷻
節,剛柔分而剛得中。䷾既濟,柔得中也。䷌同人,柔得位得中。䷈小畜,柔得位。䷍大有,柔得尊位。䷅訟,剛來而得中也。䷱鼎,得中而應乎剛。䷼
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睽,得中而應乎剛。䷴
漸,進得位其位,剛得中也。䷷旅,柔得中乎外。䷺渙,柔得位乎外。䷿未濟,柔得中也。䷔
噬嗑,柔得中而上行。八卦釋第十三
乾為天,為陽,為天德,為元,為資始,為剛健,為純粹精,為首,為龍,為六龍,為群龍,為玄。
坤為地,為陰,為元,為資生、為厚載、為柔順、為含弘光大、為牝馬、為黃。
震為雷、為動、為驚、為振、為頻。巽為風、為木、為巽
坎為水、為雨、為雲、為泉、為險、為陷。離為火、為電、為明、為大明、為文明、為牝牛、為麗、為雉。艮為山、為止。兌為澤、為說。六爻釋第十四
初為初、為始、為出、為出門、為童。於下為下、為地、為泥、為幹、為床、為潛、為隱、為藏、為履、為藉、為浚、為拔、為入、為民、為足、為趾、為臀、為屨校、為車、為輪、為徒。於外為郊、為門、為門庭、為侯、為拇。於經卦為內、為戶庭。於前為前趾。於後為曳、為尾。
二為地上、為田、為耕穫菑畬、為井谷、為磐、為見、為中、為時中、為輿、為輪、為輹、為床辨、為門庭、為鼎腹、為機、為幽人、為腓。於陽「為大人、為長子、為子、為大車。於陰為女、為中饋、為黃牛、為正。比五為內,同五為宗。姤五為巷,三為人、為公、為夤、為心、為股、為乘、為輻。於陽為重剛,於陰為弟子。於經卦為上、為外、為終、為陸、為高陵、為上下卦之際。四為人之上,為卦之革,為墉、為木、為丘、為輹、為躍。於陽為金車、為鼫鼠」。於乾為重剛,於復為中。三四為進退往復,來之
五為天、為陵、為階、為正、「為中」、「為輔車」、為脢、「為鼎耳」、「為黃金」、「為大君」、「為王公」、「為帝位」、「為天位」、「為王居」、「為尊位」、「為大中」;於陰為女君、為帝子、為帝女、為宮人。應二為宗上、為天、為天衢、為上、為亢、為高墉、為城、為巢、為鉉、為幕、為角、為頂、為首、為何校、為耳、為輔頰舌、為公、為侯、為高尚。於終為終、為窮、為盈、為極、為冥、為迷。於後為後,於外為郊、為野、為出、為征伐。陰陽釋第十五
陽為九,為天、為日、為雷、為大人、為祖、為父、為考、為夫、為夫子、為長子、為子、為男、為老夫、為士夫、為丈夫、為丈人、為君子、為大師、為龍、為馬、為虎、為羝羊、為金、為金車、為金鉉、為黃矢、為剛、為顯、為富、為實、為貴、為大、為動、為東北、為右陰、為六、為地、為月、為雷、為夕、為霜、為冰、為雲、為妣、為王母、為母、為妻、為婦、為女妻、為老婦、為女子、為童、為弟子、為小子、為娣、為妹、為臣妾、為小人、為牝馬、為牛、為童牛、為牝牛,為豹、為鹿、為豕、為羸豕、為魚、為鬼、為林、為叢棘、為穴、為淵、為幽谷、為血、為囊、為冥、為不富、為柔、為含、為賤、為小、為靜、為西南、為左、為八月。
陰陽和為雨合、為應、為婚遇、為夫妻。 比爻同, 否則為寇,為敵,非應為它。剛柔節為玉鉉。太極名義釋第十六
今古有極乎?曰:有。物變有極乎?曰:有。然則惡乎極?曰:極於道。夫浩乎萬類,紛如臧否,使凡進修酬酢,鹹適厥宜,一揆諸道而極。雖天地高厚,鬼神幽變,悉不逃是。然則道者,事之極也。道為事極,故即極而為之名。 此一節明極之所以名。 建於上曰「皇極」;作於下曰「民極」,體之三才曰三極。 此一節明極隨寓而異名。 溯而上之,八卦、四象、兩儀之原曰太極。觸類引比,則太極為天地、陰陽之理,而形氣未著,是生兩儀。則天地其形,陰陽其氣。 太極之名,始於大傳,本以推兩儀、四象、八卦之原,今假以明道,故曰「觸類引比」。 天地奠其區,陰陽交其精,人物生焉。人為萬物之靈,於是父子以續,夫婦以耦,長幼以序。強弱爭而作之君,氣稟偏而輔之友。誠以為主,知以明之,勇以行之,修諸身,放諸四海,達諸古今而不悖。君極於君道,臣極於臣道,父子極於父子之道,夫婦、長幼、朋友莫不各臻其極,而人極立。人極立而天地之極立,三極立而大極之體用彰矣。 此一節明太極流行之縕。 然曰極足矣,而復雲太極,何邪?曰:物物皆具者曰「萬化之極」,其為萬化之極之極者曰「太極」,猶尊於皇帝曰「太上皇」,長於諸子曰「太子」。 日為眾陽之宗,故曰「太陽」;月為眾陰之宗,故曰「太陰」。他稱「太」者皆類此。 「太極」雲者,所以別於萬化之極,而萬化之極,非於太極之外他有極也。 此一節明「極」字上加「太」字之義。 或曰:周子太極圖言「無極」,殆幾老、列之論乎?曰:周子主於「道」,老氏主於「無」,禦寇主於「跡」。老氏未嘗言「太極」,而以「無」喻道。其曰「復歸於無極」,謂復歸於無而極,以「知白守黑」、「常德不忒」為未極,必欲復歸於道而後極。禦寇於上下八方有「極盡」之問,為「無無極」之對,特駕為渺茫,以肆其辯。且極已極矣,極之外何所求無?無即無矣,無之外安得更無?若然,則彼所謂「極」者,未為「極」;「無」者,未為無也。且禦寇誠疏矣,然有無非所以論道。「天地未判」,非「無」也,有太極焉。既判,而物物皆具此極。「無聲無臭」,非「有」也,而老氏以「無」喻道。故知禦寇之言與老氏殊,老氏之言與周子殊。 此一節明老、列「無極」之義。 或曰:周子加「無極」於太極之上,而莊周雲「道在太極之先」,得無同乎?曰:不同。莊周襲吾夫子「太極」之名,而不明其體。其曰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曰高與深皆指形跡,遂認太極為六極之儔。彼蓋習其師「有物混成,先天地生」之說,不知老氏曰「無」,曰「惚恍」,曰「先天地生」,皆道之別名,亦大傳所謂「太極」也。太極與道安有先後?今雲「在太極之先」,是太極與天地皆有形之物,其失遠甚。 此一節明莊周太極之義。 若周子云「太極本無極」,未嘗岐之而為二,亦未嘗以太極為有形,而以無極加太極之上,安得與莊周同乎?學者必洞究三氏之所以失,然後知周子之所以得。 大抵讀書當通一章上下文,以繹其義。今通三氏上下文,則知與周子得失不同。 嗚呼!太極者,道之別名也。有名斯有義,名義得,然後識太極之真體。真體云何?生生萬化,其前莫加範圍萬化其變莫外。象數體用圖釋第十七
盈天地之間,可見皆象,可計皆數,雖殊類異形,千變萬化,曾莫越象數之外。曰象曰數,有體有用,為圖凡四。乾上坤下,為象之體,不必曰包犧。先天離南坎北,為象之用,不必曰文王。後天一六二七,為數之體,不必曰河圖。一九三七,為數之用,不必曰洛書。各疏其原於左。象體 天地定位以至水火不相射。 象用 「帝出乎震」以至「成言乎艮」。
數體 天一以至地十。 數用 履一以至戴九。 乾上坤下,天地之體巽離兌由乾體而索,本乎天者,親上,故附乾;震坎艮由坤體而索本乎地者,親下,故附坤。此象之體也。乾坤定位,六子分行,坎離自然當東西之中,而八象對立亦合自然。天地位,二氣分,分必合,合必交,乾坤交而為坎離。離之外具乾之體,中則坤致其用;坎之外具坤之體,中則乾致其用。由外觀之,乾坤之體未嘗變,其中則交矣。故天地之用莫妙於水火,雖坎離也,實乾坤也。乾坤立天地之體而其用藏,坎離具乾坤之體而其用著。因乾坤之用而圖之,坎離居中,乾坤居其旁,非退乾坤也。既交之後,下皆乾,上皆坤,布以為圖,乃見如是。震艮從乾父而聚於東北,巽兌從坤母而聚於西南,而陰陽之群以分。乾坤用交,餘卦佈列,自有出震成艮之序,此乃聖人因類辨方,隨方命辭,非私出意見以傅會其說也。體圖辨天地之體而人居中,當立以觀,故言上下。用圖合天地之用以利斯世,當偃以觀,故言方所。天地既交,數體以立,故天交於下一居之平視則北,地交於上二居之平視則南。三居東為陽,四居西為陰,五乃居中。自是六合一,七合二,八合三,九合四,十合五。一二三四五為自然之位,六七八九十為自然之合。自一至十而數體備,由是而億兆皆十而積也。體十而用九,理之自然,九可變,十不可變,今之因乘法可見也。其數一北而二南,陽三而陰二,陽左旋,陰右轉。一在北,一而三之;三在東,三而三之;九在南,九而三之;七在西,七而三之,一復其本。二在西南,二而二之;四在東南,四而二之;八在東北,八而二之;六在西北,六而二之,二復其本。陰陽數交,自然定位,不可易置其一而妙用無窮。或曰:「一北二南,今二何為在西南?」曰「是亦南也。」陽數居四方,故陰數居四維,猶坎離居中,而乾坤居其旁,此圖之形也,識者當以理觀。八數析位,因奠八方,五運於中,九位備矣。
右溯未圖之前而探其原,其體用如此。若沿已圖之後而演其流,則象體圖有八卦相錯之用,象用圖定八方之體,數體圖有陰陽合德之用,數用圖類五行之體。體以致用,用不離體,體用二名,實則一致。 子傳百家,凡合於此者,皆圖後之說,非圖前之理。 圖書釋第十八浩浩元氣,精靈具存,混淪既分,昭乎日星之在上,確乎川嶽之在下。自然之文若是,孰為之者?抑亦元氣流精,物物神奇爾。河圖、洛書,聖人則之,東序陳之,其來已久,形制不傳,其為文若數,莫可臆知,而聖人寶尚如此,是亦自然之文,非人力之所作為也。典籍灰揚,存者可考。聖人不過曰「河出圖,洛出書」,初未嘗明著其文。漢儒乃指為畫卦敘疇之原。劉歆謂:「洪範自五行至六極凡六十五字,皆洛書本文,是洛書不為數也。揚雄明一六、二七之數,鑿度述一九、三七之敘,不聞有圖、書之名,是數不為圖、書也。獨孔安國謂神龜負文於背,有數至九,則以洛書為數矣。」夫安國、歆皆漢碩儒,歆又專佐符命,宜見秘文,其說之異同乃如此,豈圖、書已亡於漢,二子姑以意定言邪? 鄭康成謂河圖九篇,洛書六篇,又別有三十篇,後漢曹充、李邰、公沙穆之徒皆習之,其文則劉昭注天文志足以槩見。今案此乃圖緯之書, 後之學者緬企圖、書之名,習安國之說,而數不可見,遂以揚雄鑿度之數強名曰圖、書,而聖人之所寶,中古之所不傳,始斷斷乎為數矣。雄之數十,凡五位,止於五十,後人衍為五十五,目之曰河圖。鑿度之數九,其位亦九,後人因太乙遊宮之次,目之曰洛書。至劉牧互易其名,朱子雖復其舊,迨今學者所主猶未一。況陳希夷有未合已合之分,邵康節有圓數方文之辨。若畫卦、敘疇等論,由漢以來,紛紜誕異,不可勝載,奈之何哉!且聖人儕圖、書於神物變化垂象之列,箕子但云「天錫九疇」,未嘗指包犧則圖而畫卦,大禹法書而敘疇也。聖經所載,炳然甚明,何後人不之信,而遽祖漢儒邪?為則圖畫卦之說者,以九六七八配陰陽老少,謂聖人畫卦蓋本諸此。不知九六七八為揲蓍策數,乃先有卦而後揲蓍,非先得數而後畫卦。況包犧仰觀俯察,近取遠取,不過天地人物之象乎?為法書敘疇之說者,沿洪範「天錫」之語,以為龜負數而出,禹因第為九類。使龜文不出,則宇宙間無此九類邪?況天錫勇智,天錫純嘏,不知天命何物負之以錫諸人也?嗚呼!河圖、洛書,古必有是,儻形制湮泯,正可闕疑,何至依緣髣像,以一時臆見而斷千古之疑邪?若夫圖或為書,書或為圖,其無所取證於聖人則均也。雖然,此二數者,如不名之為圖書,而直論其數,則有不可廢者。一對二,三對四,而五居中,六七合一二,八九合三四,而十合五,奇耦胥對,陰陽有合,而數之體以立。聖人所謂「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者,此其類也。體立矣,不變則數不行,故陽以三左行,陰以二右行。三其一為三而居東,三其三為九而居南,三其九為二十七,而七居西,三其二十七為八十一,而一復居北。等而上之,至於億兆,其餘數之位皆然。二其二為四而居東南,二其四為八而居東北,二其八為十六而六居西北,二其十六為三十二,而二復居西南。上而億兆亦然。 八方之名,姑藉以立辭。 八位既列,五仍居中,而數之用以通。聖人所謂「參互以變,錯綜其數」者,此其類也。夫數雖有體用,而貫於體用之間者,一三五也。一為數之始,五為數之中,三為奇耦之合,故體用之圖雖不同,而一三五之位不易也。或曰:「數一而已,何有體用之殊?」籲,數豈有二本哉?曰體曰用,鹹肇乎一。對布之以立體,錯布之以通用,顧人所布如何爾。凡天下之數,雖有萬不同,皆始於一也。或又曰:「然則易之數云何?」曰:易書有衍數,有積數。自五衍而為五十者,衍數也;自一二三四五積而為五十五者,積數也。圖、書二數皆積數之儔,不可以與於揲蓍也。故舍圖、書之名而論二數,則自有妙理;強二數以圖、書之名,則於經無據。況欲牽合九六七八以為四象,傳會五行生成以配八卦,而謂之作易之原,可乎?易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