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輯聞卷四
欽定四庫全書
宋趙汝梅撰䷞ 艮下兌上
於卦變為兌重艮,於爻變為三陰爻。卦䷋三上互易而變,爻象皆「近取諸身」。感之至真莫若身,意之所欲,不言而喻。鹹以止為感者也,爻之吉凶,皆繫於止。其取人身為象,則各因其位,不當如它卦言位應。蓋拇與心、腓與脢、股與輔,在人身皆不胥應故也。
山上有澤,鹹,君子以虛受人。
兌為澤,艮為山。山峻極於天者也,而上有澤焉,必有虛坎以受之,君子若之何而體之邪?器必虛乃可以受物,心必虛乃可以受人。心君本虛,天理之所舍也。萬善會焉,百行出焉,不幸而物慾窒焉,而虛者以實。聲色貨利,實之,則清心寡慾之說不能入;猜忌苛切,實之,則誠信優裕之論不能容。猶之藜莧充腸者,雖膏粱所不嗜也。「以虛」之雲,非叩兩端而竭之空空也,其實若虛之盛德歟!彖辭、爻辭與象辭,義各有攸主。易變無窮,三聖人之取義,未嘗執一。釋彖言「鹹感」,釋象言「虛受」,唯圓機之士,可以學易。鹹,亨,利貞,取女吉。
山澤氣通,彼此交感,故卦名「鹹」。
扞格則滯,鹹感則通,理也。然胥感必利於正,正以取女則吉,不正則為逾牆鑽穴而兇。「鹹」,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鹹,皆也。書之鹹建五長,「鹹有一德」是也。今訓「鹹」為感,蓋以兩卦皆感,非以文為別,謂鹹無心而感有心也。鹹本䷋變,六三之柔上,上九之剛下,故曰「柔上而剛下」。陰陽二氣,一感一應,彼此相與,陰陽皆感,鹹之義也。良兌二德為止說,艮下兌上,為男下女。取女,婚姻之初也。古者昏禮,壻執鴈親迎,御輪三週,此下於女也。女子處室,必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壻又親迎而後從夫,如是乃亨乃正,用以取女則吉也。人倫之道,莫大於夫婦。鹹之兌、艮,婚姻之初也。厥初不正,後將奈何?夫婦之初,鹹感至真,男之心止而專,則女之心說而應。男之止無蘄於女,而心自說者,此鹹感之所以為妙,自然而然,不可以它求也。天地之感,氣也,氣感則萬物化化生生而不窮。聖人之感,心也,心感則天下和說而平夷。夫心之感,豈曰縶之維之以強其來也?天下固有人心之本同者,因其本同而感之,則天下無不說應。天地之感非氣,則萬物之生,如揠之而使長。聖人之感非心,則天下之從,將勉強而乖戾。觀所感之本同,則可以見天地萬物之情。見天地萬物之情,則聖人之情從可見矣。於此言二氣感應,所以發諸卦陰陽交感之例,如天地交泰,天在山中,皆以氣不以形。初六,鹹其拇。
「拇」,說文:「將指也。」人手四指駢生,唯大指在外象。初為卦之外,大雅「履帝武敏」者,乃足拇。今不可因腓、股,遂謂拇為足大指。若爾,則何以象外?故曰:觀象玩辭,不得乎象,則失乎辭。艮初六言「艮其趾」,可以互見。當鹹之初,未涉吉凶,感於其拇,不越其位者也。「鹹其拇」,志在外也。
初不象足、象趾,而云「拇」者,初之志感在於外,故以「拇」象之,不安於所感者乎!
六二,鹹其腓,兇,居吉。
腓,說文:「脛耑也。」居,止也。
二於人身為脛耑。感道貴止,而腓為屈信運動之會,不能止者也。動以求感,感必得兇。使能止而不行,則可以得吉。感之為道,本於自然。自然雲者,非泛然無心之謂也。天下有同然之慾,吾所欲之,人亦欲焉,是之謂同然之慾。因其同欲者,而盡其在我,在我既盡,自有潛感默應之道,不待動以求感也。苟拂其所同,而囂囂然以冀人之感,我益動,彼益疑,求其面從且不可,況望其心感邪?
雖兇居吉,順不害也。
感固以動而兇,能止則其兇可吉。何者?順人心之同,則不害吾感也,其動而能止之感乎!
九三,鹹其股,執其隨,往吝。
「股」,上於腓,為三之象,動於下體之上者也。以九居三,皆陽而動,故感於其股。陰則隨陽,是隨者柔之道也。九三之剛,不知以止為感,而固執其隨人之道,往而求感,有吝而已。
「鹹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也。
「亦」雲者,與六二同以動為感也。「不處」,不能居也。九三為「艮」之主,固應能止,與二不同。以二鹹感之時,遂違其素志,亦隨人以為感,所執卑下,動而不能止,其致吝之道歟!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貞」,正也。「悔」,追悔也。「憧憧」者,往來不定貌。四在上下卦之閒,故為「往來」。「朋」,眾也,謂眾陽也。「爾」,四也。「思」,心之象也。
「吉」與「悔」為對,守正則「吉」,而「悔」可「亡」,失正則兇矣,何止於悔而已邪?此聖人教人以處九四之方也。但四當往來之交,欲往而求感於人,欲人之來感於己,未免憧憧然曾無定計。上下二陽之朋,又從四而求所思,思愈多,而感之道愈乖矣。
「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感以正,感之吉也。感不以正,感之害也。四能正,則是未感於害,悔宜可亡,何乃心思往來而弗寧乎?則鹹感之道,湮晦而狹隘矣,其以心求感者乎?子曰:「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天下何思何慮?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此聖人平時與門弟子講論之語,止以一爻曲暢其義,非如釋爻者,必通貫諸爻之情以立言也。「天下何思何慮」四句,專釋「思」字。「日往月來」以下,專釋往來二字。夫子嘗言君子有九思,學之不可不思,尚矣。今雲「何思何慮」,非使人不思不慮也。天下之塗雖殊,及其所歸,未始不同。天下之事,一致於理,人自百爾其慮,則亦何所事于思慮哉?人之思,生於是非之多岐;人之慮,怵於利害之交戰。苟因其殊者之同歸,悟其百慮之一致,則唯理是從,所守者約,而思非妄思,憲非徒慮矣。自太極既判,如日月運於天,寒暑變於地,與夫人物之情狀,莫非往來屈信之故。推極其妙,為致用,為崇德,為窮神知化,皆是物也。然聖人釋爻,不滿於往來之憧憧,至是乃究極其妙用如此,豈自為矛盾者?故曰:平時講論,止就一爻曲暢其義,不必通貫諸爻之情也。九五,鹹其脢,無悔。
「脢」,說文:「背肉也。」今俗謂之脊。心,在胸之後,心之上,為五之象。「悔亡」,有悔而亡也。「無悔」,則直無可言者。艮稱艮,其背一身之最止者也。感於其所止,何悔之有?然乃無情之止,則亦不能為感矣,故亦不言吉。鹹其脢,志末也。脢為身之末,位已漸高,志存於末,僅能免悔而已。上六,鹹其輔頰舌。
「輔」,說文:「人頰車也。」上為首,
下五爻象人之身,其吉凶悔吝,在動與止,至背而極矣。若上之動,則出於身之上,猶首之輔頰舌。持此為感,人誰信之?
「鹹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施命敷誥,帝王所不敢輕言,固不可已也。使載以誠信,則大哉王言,人皆丕應。今上六唯口說是滕,乃簸弄簧鼓之人,不足與言感,不足與較吉凶矣。滕,與騰通,䷟ 巽下震上,
於卦變為震重巽,於爻變為三陽爻。卦䷊初、四互易而變。釋彖雖雲「剛柔皆應」,然諸爻皆無應之象,但各隨爻位以明吉凶。蓋皆應者,特指爻之一端,若全卦則以久為義者也。應當有時而不當久,故六爻無應之象。
雷風,恆,君子以立不易方。
震為雷,巽為風,二物至不能久,而天地之化所以能久者,雷風也。方,所也。君子卓然有立,不易其所,是可以體卦之德。
恆: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
男下女者,好合之暫,夫尊婦卑者,可久之道,故卦名「恆」。純亦不已者,久也。久故能通,通則無凝滯之咎。然通久或有弊,必利於守正,守正而自畫,亦不可以久,必「利有攸往」,而後其道為不息也。
恆,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恆。「恆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恆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恆,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釋彖之辭,唯此卦最詳。聖人於乾,以常對恆立言,則恆常自為二義。於需言「未失常」,乃取用恆之義。常未必能恆,「恆」則包常變為言。若常可訓「恆」,聖人當雲:「恆,常也。」蓋「恆」之訓「久」,乃久遠之義,非常變之義。今人闢諱,改曰「常」,據義當曰「久」。初九之剛上為四,六四之柔下為初,故曰「剛上而柔下」。剛上柔下,則上下之位為可久。「震」「巽」胥遇,故曰「雷風相與」。「與」猶可者與之之「與」。雷與風則威烈,風與雷則聲遠,是「相與」之𫝑為可久。「巽而動」者,二卦之德,不懦不畫,其巽可以久。「剛柔皆應」者,六爻之情,不拒不疑,其交可以久。合是四者,故曰「恆」。已上釋成卦之由,與卦象、卦德、爻位。此下乃釋卦辭。事有因革,道無變遷。時有今古,道則長存。久必於其道而後可,儻非其道,則亨者否而咎且生矣。天久於覆,地久於載,天地之道,何有窮已?所貴於「攸往」者,謂事雖有終,我行不已,則終者復有始,所以體天地之道也。日月得天,運動不息,故能久照。四時代謝,變化不息,故能久成。聖人法日月四時之所以久者,久於其道,而天下之化以成。觀其所以久者如此,則天地之所以化生萬物,與萬物之所以流行而不窮者,其情可以見矣。故曰:「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
初六,浚恆,貞兇,無攸利。
初在下,為巽之主,有浚入之義。「貞」,固也。
六爻各因其位為久,在初而浚,未為久也。事當漸致,或固執以行,宜底於兇。卦辭言「利有攸往」,久以其道也。爻辭言「無攸利」,久不以其道也。
「浚恆」之兇,始求深也。
行遠自近始,求深自淺始。一鍤豈有及泉之功?經始而遽欲求深,固執以致兇而已。九二,悔亡。以陽居陰為有悔。
處不當位,悔也。悔而亡,必有攸自。
九二「悔亡」,能久中也。始有悔而終可亡者,以九之陽能久於二之中也。若四,則有非位之譏。
九三,不恆其德,或承之羞,貞吝。
「或」者,有時而然之辭。三居巽極,進退之象。「承」,接也。「羞」,可恥也。「貞」,固也。「吝」,悔之小者。
重剛則勇於為善,巽懦則擇善不固,其於為德,必不能久。不能久,則或承之以羞恥矣。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恆,不可以作巫醫。巫醫執技以事上,出鄉不與士齒者,尚不可作,其羞可知。儻固而不變,吝道也。
不恆其德,無所容也。
今日為善,明日為不善,是之謂不久其德。方其為善,則善人容之,不善者拒之。及其為不善,則不善者容之,善人拒之。若是,何所容吾身哉?九四,田無禽。
「田」,田獵也。「禽」,𫉬獸之總名。
田獵志於得禽,以九居四,其守株以待者乎?故「無禽」。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居而當位,雖暫可以得禽。苟非其位,雖久奚益?
六五,恆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兇。
「貞」,固也。「婦人」,六之象。「夫子」,五之象。吉凶備者,陰陽之義反也。
能久其德,又守之以固執,宜若可嘉。第五為陽剛之位,君道也,夫道也,乃居以陰柔,如婦人當之則吉,夫子反是而兇,惡其以陰柔久於夫子之位,而不知順闢也。
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兇也。
一者,純而不貳也。婦人能一於柔順,終身不渝,斯其為吉也。若夫子者,齊家典則之主,刑寡妻,至兄弟,御家邦,皆於我乎取正。要必以剛德制義,正己以正家。儻久於柔順,唯婦是從,則牝晨家索,烏乎而不兇?或曰:以乾坤為天地,而首上篇,卦各具一象也。以鹹、恆為夫婦,而首下篇審曰:男下女為夫婦,則鹹卦足以盡之,何為兼恆卦並言?蓋以男下女,不過蹔行於初婚,夫豈可久之道?故吾孔聖因婦人夫子吉凶之爻,而發制義之訓。始而男下於女,所以致其感,否則情睽;終而夫剛婦柔,所以制其義,否則道悖。鹹之時,固不得不示以下女之說,然憂深思遠,則又汲汲乎正夫婦之義。必合二卦,而後夫婦之道始全,不容獨以鹹為夫婦也。或曰:長少既象乎夫婦,中男中女何獨不然?曰:乾坤具天地之體,而用未彰;坎離通天地之中,而用始著。妙而陰陽之氣交,明而日月之迭運。奠於方,南北位焉;寓於物,水火象焉。何莫非坎離之用?或要諸男女,則夫婦之心之中也。心之中統乎始終,為止說,為從一,為制義,皆是中也。易道變易無方,固而求之,非善學易者。上六,振恆,兇。
振,震極之象,義同振衣,亟動不寧也。
四久於靜則吝,上久於動是以「兇」。振恆在上,大無功也。
以重卦則上窮,以經卦則動極。振厲以求功,有時而然則可。今久動乎上,其為無功大矣。䷠ 艮下乾上,
於卦變為乾重艮,於爻變為二陰爻變之始,卦以四陽遁二陰為義,六二為致遁之主,初在二後,不可遁。三切近於二,若有所繫而不得遁。四已在外,五居尊上,居外卦之外,故其於遁皆吉利,而上則真遁者也。天下有山,遁。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乾為天,艮為山,乾上艮下,故曰「天下有山」。山嵂崒峻極,𫝑欲上陵,而天更穹然,若為山而遁之之象。君子之遠小人亦然。小人遠之則怨,今遁而去之,不與為惡,則不我怨。近之則不遜,今嚴恭自持,不與褻近,則不可狎。不怨不狎,莫可親疏,此君子之遁而亨也。夫子之遇陽貨,以之天孫。山之高為不惡,而非山可及為嚴。遁,亨,小利貞。
二陰浸長,四陽遁之,故卦名「遁」。
陰有必盛之𫝑,陽有將衰之兆,逆而與敵,秪取辱耳。遁世高舉,跡遁而道亨。當是時,唯小利於正大,正則陰激而傷陽。
「遁亨」,遁而亨也。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小利貞」,浸而長也。遁之時義大矣哉!
進於學則德亨,敏於行則旅亨。遁,退也,退遁何由而亨?陰𫝑方進,我止而不去,則陰將剝我,必遁而後亨也。九五之剛,德當其位,彼六二者,實致群陽之遁,麾而絕之,誰曰不宜?而當遁之時,彼挾其方張之𫝑,猶以位應,知仰承乎我,何可拒而不受?五之應之,蓋與時而行,非常行之道也,陳太丘會張讓之葬是已。人皆曰遁之世,陽尚盛而陰未強,然不知自一陰而二陰,如水之浸淫,必至稽天,不可謂其但止於此。君子而小正之,彼猶以漸而進,不然,決裂奔軼,為吾害不細。臨曰「大亨正」,遁曰「小利貞」,唯其時之不同,故其正有大小。是以君子之遁,非闢禍也,非畏小人也。二氣不能無陰,生人不能皆君子。小人之道始於遇,盛於否,極於剝。今二陰矣,其𫝑方來,其氣甚銳,及是而遁,以至否之不亂。群觀之神道設教,剝之順而止之於消息盈虛之際,處得其道,則可反而為復。而六陽朋來,出入無疾,此遁之時義所以為大,非小智鄙夫所能為。初六,遁尾,厲,勿用有攸往。
六爻偃觀,則初為,後為尾。「厲」,危也。「勿用」,不可用也。初居二後,「尾」之象也。德陰而位則陽,其不幸而伍於小人者乎?二乘其上,欲遁不可,寧不危懼?夫與二同類,而位未尊顯,亦安之而已耳,何可遁而去之邪?
「遁尾」之厲,不往何災也?
遁而居尾,雖曰危厲,儻安時處順,混跡於眾人之中,人不我知,則亦不我害,何災之有?夫素與小人疏,見幾先事而闢之,則可以免禍。今居二之後,𫝑迫情見,始求退闢,彼且疑我背己,忌我潔身,而禍至無日矣。故不往而後可以免災。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 說,讀若滕口。說,始悅切。
黃,陰中之色。牛,陰順之獸。生曰革,熟曰韋。以革維物,固莫加焉。陳以犀革裹宋萬。
六二當位居中,深明以陰承陽之理,見陽之遁,欲縶之維之,如用黃牛之革,以挽群陽。不勝,言,辭之切也。陽因二而遁,故二獨不言遁。
執用黃牛,以固志也。
黃牛之革,取其堅固。陰之挽陽,非固其身,固其志也。志留則身不遁矣。
九三,系遁,有疾厲,畜臣妾,吉。
系,聯繫也。三為艮止之主,故系而不能遁。疾,陰陽不和所生。厲,危也。臣妾,兩陰爻也。傳曰:男為人臣,女為人妾。三迫於二,於遁最急,而與陰同體,若連雞然,不得絕二而去。身不得去,心實不留。君子小人不胥得,如陰陽不和,有疾而可危也。尚幸俯視二陰,猶我臣妾,因而畜之,不與為仇,亦可得吉。
系遁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欲留則失己,欲去則繫於人,蹢躅於進退,疾且憊也。大事當決於賢者,豈臣妾所當與聞?雖吉也,而可與於大事乎?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 芳九切。
好,好尚也。君子,陽之稱。小人,陰之稱。否,讀若可否之否。
四猶在中爻,未出卦外,其於遁也,固其所好,若夫子從吾所好是也。好則終於必遁,此唯君子之吉。小人則不然。九四以陽居陰,已非純剛,而位與陰應,是以君子而涉乎小人者也。聖人懼其牽誘於小人,或變其好尚,故兼舉君子小人以為戒。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小人,好進者也。儻當此時,必將顧戀徘徊,為固位苟存之計,雖迫逐之,且不忍去,況肯先幾而從所好乎?九五,嘉遁,貞吉。嘉,美也。貞,正也。
九五君位,非可以遁,唯嘉美君子之能遁者耳。二陰之時,上有純剛之君,群陽若不必遁,然陰浸而長,為大君者,雖小正以止其進,下應以款其情,然其𫝑終將盡剝群陽。與其禍至而後逃,曷若見幾而先遁?五之嘉之美其能遠害以全君子之類也。小人柔邪佞媚,易以惑人。以大君而小正,非曰畏之;以純剛而下應,非曰與之。所以少緩其來,使君子得從容引去而已。一有不正,則小人之計得行,而為君子害。正而後吉,聖人之意遠矣。
嘉遁貞吉,以正志也。
志正而後事正。「正志」雲者,正其致吉之源也。上九,肥遁,無不利。
「肥」,充腴暇裕貌,義與家之肥同,反乎憊也。
上九身在卦外,最遠於陰,焉往而不得吾志?孟子曰:「則吾進退,豈不綽綽然餘裕?」
「肥遁無不利」,無所疑也。
四陽之中,三繫於陰,四、五應於陰,皆不能不自疑。至上則疑慮盡亡,蓋無有不利者矣。䷡ 乾下震上, 於卦變為震重乾,於爻變為二陰爻。卦䷠初與五、二與上,互易而變。陽雖剛,必動而後壯。卦之所以為「大壯」者,九四也。四居群陽之首,前無勍敵,三閡於四,二與初尚微而未壯,此四陽之情也。六五德雖不剛,位則大君,故下可以喪群羊之壯,外可以縻狠躁之羊,此二陰之情也。
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
震為雷,乾為天,上震下乾,故有「雷在天上」之象。澤中地中,潛伏之雷也。出地山下,澤上山上,初出之雷也,不可以言壯。天下而合於風雲雨電,中天之雷也,可以言壯而未大。今在天之上,乃可以言「大壯」。雷在天上,非所宜履,猶壯者之行,易越禮度,故聖人戒之以「非禮弗履」。大壯:利貞。
陰陽皆有少、有壯、有老。經卦初為少,二為壯,三為老。重卦初二為少,三四為壯,五上為老。壯者,盛也,強也。四陽駢集,故卦名「大壯」。
獨剛猶懼其失正,況四剛乎?宜有「利貞」之戒。
大壯,大者壯也。剛以動故壯。大壯利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陽為大,聖人曰大者壯,謂三陽之卦,小大均等,至四陽則大壯於小。此通六爻釋卦名之大。乾為剛,震為動。剛若不動,則止於三陽,何由而壯於陰?故剛而止則為大畜,剛以動則為大壯。此析兩卦以明大之所以壯。此下乃釋卦辭。大者正也,謂壯雖大,必利於正也。陽道舒達宏偉,故言大。陰道揫靜翕密,故言小。既大既正,斯天地之情也。雨露之潤濡,神氣之發育,皆天地生物之情也。無偏黨,無畛域,此其為情公平溥博。觀正大之理,而天地之情可見矣。易於鹹、於恆、於萃,言天地萬物之情,而此不及萬物者,萬物之情,正者未必大,大者未必正,不得與天地並也。不言大正,而言正大,別於大正、小正也。復言「天地之心」,大壯言「天地之情」。心縕於中,情則外見。復「雷在地中」,天地生物之功,伏而未露,聖人有以見其心。大壯雷在天上,天地生物之心,已達於外,聖人有以見其情。
初九,壯於趾,徵兇,有孚。
初在下為趾,趾有止之義。徵,往也。孚,交信也。
初之剛在下,其壯僅在於趾,壯而未強也。前有三陽,欲往何之?固宜有兇,然與九四位應而德同,故曰「有孚」。「壯於趾」,其孚窮也。
初九之慾徵,固將求孚於四,然不知與四敵應,四方務上進,何有於初?故其孚亦窮。若隨之初九、九四,亦孚於敵應而得吉者,初、四之情胥從也。故曰「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九二,貞吉。
二為下卦之中,臣位之正。
易以當位為正。凡不當位而言正者,非戒之以正,則為其能守正,如此爻是也。二在群剛之間,鮮不為氣類所遷。使過於用剛,則失大壯之正。故正者吉之原,不正者兇之媒也。九二「貞吉」,以中也。
二之能守正,非但以剛居柔也,謂其居下卦之中也。聖人特舉以中為釋,其示後世甚明。卦辭之言利正,唯二足以當之。聖人於陰陽消長之故,一陰言「女壯」,先事而慮,以曉天下也。二陰則陽遁,三陰則道消。至於四陰、五陰,聖人蓋憂深而意切,今反為四陽,宜可為君子之幸。而諸爻多戒勉之辭,唯二以中正而吉,非抑之也,愛之也。愛之以養其壯,乃無決躁之失,然後陰小不得乘閒窺隙,而剛之為壯無窮也。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小人」,位不中也。「壯」,重剛也。罔,無也。猶有若無,實若虛也。「羝羊」,牡羊也。牡羊尤善觸藩維也。陽畫之象,九四在前,猶三之藩。「羸」,𮉤也。三為下卦之上,有角之象。壯非可用也,用壯則失,故乾之「用九」以「無首」。明非可用也,用明則察,故「明夷」以用晦而明。九三本未為壯,小人恃其重剛,矜而用之。若君子所用,罔然如無方且守正而危厲,若不能頃刻安者,彼小人豈能若是哉?居健之極,欲進從乎上六,而九四在前,藩維甚壯,九三以其障己之塗,猶羝羊性狠,怒角以觸之,以遂其行,不知反為所𮉤,是用壯之過也。九四真壯者也,雖不必用,而壯莫加焉。聖人勉九二之辭約,戒九三之辭詳,抑以見聖人哀矜小人,委曲教之之仁。
「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聖人慮後世疑爻辭兩「用」字,為君子、小人皆有所用,故特去其一。蓋君子以不用為壯也。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於大輿之輹。
「貞」,正也。「悔亡」,本有悔而亡也。六五陰畫中斷,有藩決之象。「震」為動輿,所以行也。「大輿」,陽之象。「輹」,車軸縛也。「大壯」此爻為最。九四為壯之首,似宜有悔,然以剛為動主,必守其正,然後為正大之壯,故其悔可以「亡」。況五為之藩,柔而易決,無事於觸,其角不羸,於是駕我大輿,其輹堅壯,震動之亨,孰有能御之者?二與四皆言「貞吉」,二止吉於其身,其獨善者歟。四「壯於大輿」,引群陽進而為乾,其兼善者歟!「藩決不羸」,尚往也。
羸角則尼吾行,藩決則尚於往積四陽之壯,至是而後遂,剛其可妄動乎?
六五,喪羊於易,無悔。
「喪」,失也。「易」,平易也。「無悔」,本無有也。
五為君位,儻以剛居之,必可下制群剛。今居之以六,是過於平易也。大君以柔道理之,而群剛讋伏,故曰:「喪羊於易。」群剛不敢侵陵,其何悔之有?
「喪羊於易」,位不當也。
剛克不足,至於用柔,此豈大君之常道?直以位不當,不得已而然耳。若五亦剛,則與群陽決一陰,何止喪其壯而已。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無攸利,艱則吉。
上為震動之極,亦有羝觸之象,退就三也。語云:「遂事不諫。」因而終之曰「遂」。「艱」,敬謹也。
九三重剛,冒昧觸藩,尚有羸角之災,況上六重柔,庸可恃其動極,效九三所為乎?退則礙於五,遂則位已極,雖不言羸角,蓋為六五之柔,羈絆纏縛,有進退維谷之患,固宜「無攸利」也。苟能自抑,而卻思艱難,敬謹不敢自肆,亦可反而為吉。有以見聖人未嘗不開小人以自新之門也。
「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艱則吉」,咎不長也。
不詳,不詳審時位之可否也。上六本無可用之壯,使能以九三為監,詳度時宜,安於時極,不為觸藩之妄,則可免不能退、遂之患。然其才柔易悔,能知艱畏,則一時之咎,何長之有?䷢ 坤下離上,
於卦變為「離」,重坤,於爻變為二,陽爻。卦䷒二與上,初與四,互易而變。卦以柔進得名,然初極下,二猶在地,皆欲進而未能。至三始出地上,率眾柔與之俱進。「晉」之為「晉」,六三當之。五為接柔之主,四以剛居下,以畏伏如鼠為正。上以剛居外,不得不伐以正之。此六爻之情也。
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離」為明,坤為地,上離下「坤」,有日初出地,進而上行之象。日月之光,入地則晦。方其晦時,明未嘗滅。迨其出地,則復明耳。猶人之明德,本吾固有,無以昭之,則其明亦晦。然日月運行,豈有推輓之者?君子體之,自昭其明,非由於人可也。自昭,其乾之「自強」者歟?「昭明德」,其大學之「明明德」者歟?
「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
離自坤出,有上進之象,故卦名晉。「康侯」,有康功之諸侯,即冬官梓人所謂「寧侯」。康侯在外朝覲,則進於王畿,故系以「康侯」之辭。「錫馬蕃庶」,侯享王之禮。「錫」,猶「師錫」、「錫貢」之「錫」。「馬」,地類也。「蕃」,衍也。「庶」,富也。覲禮曰:「庭實唯國所有,奉束帛,匹馬卓立,九馬隨之。」是錫馬蕃庶之類也。「晝日三接」,王接侯之禮。凡稱日者,兼晝夜為言,日不及夜也,離之象也。覲禮奠王、奠幣,王勞之,皆延升,即三接之類也。三接行於終晝之時,見其情親而禮縟也。康功之侯進而朝王,其用以錫貢之馬,盛多若此,天子乃於晝日之間,三接以撫勞之,此晉之所以為晉也。他卦彖辭率有「亨利貞吉」等語,此獨無之者,卦以晉為名,晉以柔進立義。君明臣順,交際各盡其禮,他固有不待言者。
「晉」,進也。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
火在天上,中天之日,如光天之下,天子之象。明出地上,初出於地,如顯於西土,諸侯之象。「明出地上」,通兩卦而言,謂「康侯」也。「大明」,析上卦而言,指六五也。離為麗,坤為順。大明在上,諸侯被盛德之輝光,守臣道之順,上附於大君,大君因而撫接之,遂得日親於王所,是以卦辭云爾。周禮之上公「三問三勞」,與晉之三接,皆盛禮也。柔之上行凡四見,如噬嗑,如睽,如鼎,皆言得中,唯晉不言。蓋三卦之六五,本在初與二,進五而得中,故知上行為六五。晉六五不動,無所謂得,是六五為俯接康侯之君。三陰為上行,近君之侯,故上行不得指為六五。況聖人於六三有上行之辭乎!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無咎。
「晉」,進也。「摧」,退也。「如」者,欲進而未遂也。「貞」,正也。「罔孚」,與我應者不我孚也。「裕」,寬綽貌。「無咎」,善補過也。
卦取柔進,初之柔,乃在極下,若有抑之者也。時位使然,何可躁進?必安分守正,乃可得吉。仰視九四,雖我之正應,然彼之務進方銳,意氣不孚,寧有俯焉汲引之心?唯當寬綽厥心,自樂畎畝之中,乃免覬榮幹祿之咎。世之賢哲,見擯於小人,儻不安義命,由徑以希進,小人必怒其平時之不吾附而譴責之,此固已不可。其或適有故人,近在君側,以其綈袍之義已寒,我乃悲憤頻顣,不克自寬,亦徒有羈窮而已。
「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無咎,未受命也。
獨謂「罔孚」,行正謂「貞吉」。初雖無應援,乃能不易乎世,介然行正,是以「吉」也。初在三陰之下,未接於君,是未受命之臣也。古者不為臣不見,優遊休裕,泊然與世若不與焉者,其無官守言責者之所為歟!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於其王母。
「愁」,憂戚也。「貞」,正也。「介福」,大福也。「王母」,六五之象,合三爻為「大明」,析一爻為「王母」。聖人於六五,必嚴君位之辯,卦或不取君位為象則已,儻象於君,未嘗以臣之象當之。母而稱「王」,猶王后也,不必因王父之文,指為祖妣。王后之接下,如天官內宰「致後之賓客之位」,注云:「謂諸侯來朝覲,及女賓之賓客。」漢世有命婦朝請長秋之事。二為在田,未出地上,當晉之時,猶滯於下卦,自昧者處之,不能固窮,或致騷然,唯君子則以守正而得吉。蓋以二視初,位已不同,五為晉接之主,二與之位應者也,自可受非常之福於王母之尊,夫何愁之有?
「受茲介福」,以正中也。
二為下卦之中,以柔居之為正,即爻辭所謂「貞吉」。不然,有愁而已,福安在哉?六三,眾允,悔亡。「眾」,三陰也。「允」,信而見從也。「悔」,小疵也。「亡」者,有悔而可亡也。
三與初、二同體,初、二欲進而未能,三之位已高,為眾陰之長,彼方依我以上進,三苟不顧其下,冒然獨進,則咎怨歸之矣。唯能率以朝王,則眾信而見從,悔乃可亡。眾允之志,上行也。
三陰允同之志,非苟合也,為其能成順麗之道,上行以親大君也。三之位下不在田,正明出地上之時,所謂「柔進而上行」,晉唯此爻足以當之。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
九之陽為大鼠,晝伏夜動,四之象。「鼫鼠」,猶雲碩大之鼠也。子夏傳作「碩鼠」,爾雅作「田鼠」,許叔重、蔡邕作「五技鼠」。然荀子「五技鼠」本作「鼯鼠」,疑吾石易訛。「貞」,正也。「厲」,危也。五為君,四則王畿也。諸侯朝覲,已至王畿,將入朝王之時也。六五雖柔,君也。九四雖剛,臣也。大君尊臨乎上,人臣當翼翼小心,畏天子之明威,猶鼫鼠雖大而畏人可也。聖人誨之,必守臣道之正,不然,而有震主之威,可不危懼自持,以保臣節邪?漢宣非柔主也,大將軍驂乘,帝若揹負芒刺,使知以功高名盛為懼,復辟而退,則必無覆宗之禍。不學無術,固如是夫!
「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以九居四者多矣,聖人特於「晉」明不當之戒者,六五居尊,九四上進,有迫君之漸,聖人惡其迫也,故以正「厲」戒之。謂「晉」,晝卦也,「鼠」,夜物也。當「晉」進之時,以九居四,則位不當。若他卦,固有九四而「吉」者矣。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
「悔亡」,有悔而亡也。「失得勿恤」,謂有失有得,皆不必恤也。「失得」自是兩事,非謂既失而復得。往之也,與進不同,蓋進退皆可以言「往」。五為君位,不容更進也。六五介二陽之閒,四逼而上抗,宜有悔也。今三陰上進,來享甚勤,則其悔可以「亡」。君臣之大分已嚴,其閒小小得失,可置而勿問,務全其大體可也。自是以往,君臣親附,上下交歡,不特日趨於吉,而大政小事,自王朝而侯國,旁行四達,將無乎而不利。六爻唯三五不動,故不言「晉」。
「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吉無不利」,非慶而何?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吝。「角」在首,可以觝觸。陽居上之象。「維」,執之。「伐」,討之也。「厲」,危也。「無咎」,善補過也。「貞」,固也。「吝」,小疵也。
六五柔中,所可接者,三陰耳。若剛暴之人,豈六五所能制?其在王朝,則有脅君之嫌,四是也。其在外服,則有角敵之患,上是也。故泛駕跅弛,不為漢患,王敦、桓溫,卒貽晉憂。上九頭角嶄然,視柔中之君,若有不屑臣伏者,所謂不寧侯不屬於王所,故抗而射女者也。六五維而伐之,以討不庭,又必危厲敬謹,乃可得吉,而免過柔之咎。然事止即己,固執而黷武,則吝矣。
「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道德之威不足而事征伐,此所謂謀動干戈於邦內,於御下之道為未光也。唐室之強藩悍鎮,天子優禮無節,卒至驕蹇跋扈,不免移師以伐之,幸而克捷,猶非盛世之事,況其不濟乎!䷣ 離下坤上,
於卦變為坤重離,於爻變為二陽爻。卦䷒二三互易而變。離三爻,明者也,坤三爻,昏者也。合而言之,昏離之明者,坤也。五為時之主,初去五最遠,故可飛舉以辟世。二與五正應,雖不可去,以得助而倖免。三居公侯之位,代五以除昏;四近於五,知不可依而自遠。上則昏之終也。然則六五何以言?箕子曰:「以君道,不以君位。」
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蒞眾,用晦而明。
離為明,坤為地,坤上離下,故有明入地中之象。蒞眾,臨下也。君子因明夷之昏,體而用之。吾本明也,而用以晦,用以晦,所以保吾明也。蒞眾之雲,不特昏世為爾,凡臨下之道無不爾。眾多之情,難以遽一。人惡於太察,水惡於太清。儻察察以為明,則百姓無所措其手足。舜垂旒黈纊,而能明目達聰,則用晦所以為明也。明夷:利艱貞。
夷,平也。日出地上則明,下與地平則晦,況入於地乎?故卦名明夷。然日之入,特人見其晦耳。明,朱始傷也。利,宜也。艱,敬謹也。艱則操心危而慮患深。貞,正也。正則窮不濫而遁無悶。此明夷之世之所宜也。文王身親嘗之,故以其自處者為後世訓。
明入地中,明夷。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利艱貞」,晦其明也。內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內離為文明,外坤為柔順。蒙,覆其上也。大難,君臣之閒也。內難,親親之閒也。正志,不為難所遷也。人有愚昧不能自拔於為善者,固不暇唯君子之是忌。唯天資強敏者,豈不知為善之可尊,為惡之可賤?特以剛傲積習,不肯翻然而改圖,於是忌明嫉賢之念,日勃勃乎其中。窮則以善惡之胥形,達則以名位之胥迫。況時方昏亂,明者禍之的,剛者敵之媒。以紂之昏,忌文王之明,羑里拘焉,明入地中之象,大難也。唯內明外順,故可以免。文王之處明夷以之。此以證兩卦之德。艱正之利,本以晦吾明也。親為骨肉,徉狂自晦,猶不免囚奴之辱,內難也。不殞身以存道,不枉道而遂臣,正志也。箕子之處明夷以之。此以證卦辭。周公於六五稱「箕子」,不於六二稱「文王」者,時已追王,不得於二稱之。故聖人於釋彖,以文王、箕子並言,以足周公之意。自昔處變遭難之聖賢亦多矣。文王以服事殷,箕子不臣於周,志遂而臣節不虧,斯可以為萬世法。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於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飛」,引而去之也。「垂其翼」,不速高飛也。「於行」,將行也。初喪,水漿不入於口者三日,哀之至也。「三日不食」,憂之至也。「有攸往」,決於行也。四,內為主;初,外為客。「主人」,六四也。「有言」,四責初也。
君子內秉明德,當昏亂之世,道不可行,是以引退於草莽之閒,猶鳥飛而遠乎人也。不得已而去,方且遲遲吾行。三宿出晝,其不忍輕去,猶鳥飛而垂翼,不欲遽有遐心也。君子三月無君,則皇皇如也,而暇食乎?夫逡循而去,憂蹙眷眷,至於不食,君臣之義盡矣,於是遂行而不留。六四與初為正應,四亦有去意,初在下而先之,彼將誚初以為宜應不應,而先我著鞭也,其伯夷在海濱之事乎?
君子於行,義不食也。
「不家食吉」。祿養,豈吾志哉?為福天下也。於行而不食,失祿何足為?吾悲不遇故去,揆以事君之義,則不安於食也。六二,
明夷,夷於左股,用拯馬壯,吉。
「左」,不用之地,猶左次也。「股」,下體之上,二之象。人所以行者,蹶張用左,以右為主也。「夷於左股」,主尚無恙,雖不強於行,猶不害於行也。「極」,說文作「拯」,上,舉也。「馬」,陽獸,指二陽,二陽輔之,故「馬壯」。
「離」以二為明,「明夷」之時,愈明者愈當晦。二當辟世者也,居臣位之正,欲行而不可,將若何而闢其咎?幸麗於二陽之閒,能拯我以壯馬,則可蒙大難而無害。文王身為西伯,非可如太公、伯夷之舉,故不免羑里之拘,賴有四輔之賢,是以卒免於難。「吉」者,免難之謂。
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君以昏德臨於上,臣之明德晦於下,此豈得吉之時?而六二獨吉者,以能順受其正,不失為臣之則也。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及身拘羑里,演易自安,其得順受之義歟?不然,不安於難,馬雖壯,何能挾哉?
九三,明夷於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南」,嚮明也。九為陽明之象。「狩」,田也。搜苗獼狩,因田獵以習戰,嚮明以除昏也。「大首」,渠魁也。「不可疾」,宜舒徐也。「貞」,正也。
三為臣之高位,蓋賜弓矢鈇鉞,得專征者也。君德既晦,或有昏謬之諸侯、方伯,陽明從而狩之,殲其渠魁,以除民患,此西伯戡黎之事也。然群陰在外,昏昧者多,朱可旦暮曉化,儻恃我昭昭,急而正之,適滋其亂,是以昏伐昏也,而可乎?命康叔之辭曰:勿庸殺之,姑惟教之。周公非允言之,亦允蹈之,
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以至明伐至昏,宜乎志之大得。
六四,入於左腹,𫉬明夷之心,於出門庭。
「入」,言內也。「左」,無用之地。「腹」,腹心也。「左腹」,言腹心之無所用者也。「𫉬」,得也。「明夷之心」,當時昏主之心也。「出門庭」,稍違之也。
六四與六五同體,其殆居腹心之地,而不受腹心之託者乎?唯居腹心之地,故知昏主之心,必有賊虐忠良之事;唯不受腹心之託,故出門庭以自疏,其微子去之者歟!「入於左腹」,𫉬心意也。
心意雲者,縕諸內而未形諸外也,必為肺附之親,而後𫉬之。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
「箕子」,王子也。司馬遷曰:「紂親戚。」馬融、王肅以為紂之諸父。服虔、杜預以為紂之庶兄。「利貞」,宜於守正也。五為君位,位乎天德者也。紂之昏,不足以當天德之位。蓋致明之夷者,紂也。今不曰「紂之明夷」,而曰「箕子之明夷」,猶言箕子之處明夷利於正,言王子猶在王所,以存君位也。或曰:三仁皆王子也,比干已矣,胥餘為元子,何以不見稱?曰:微子去之,棄其先也。箕子徉狂而不去,甘於囚奴,不背宗國,正也。微子受封,箕子不臣,正也。故曰「利貞」。斯事也,有箕子之志則可。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爻辭舍紂而言箕子,聖人懼後世以箕子當君位也,故曰:「明不可息。」蓋謂周公以明德言箕子,不以箕子當君位。
上六:不明晦,初登於天,後入於地。
「用晦」者,吾本明也。「不明晦」,則真晦而已。「初登於天」,猶「飛龍在天」,言上六本六五,初嘗為天下王。「後入於地」,猶「城復於隍」,言六五後為上六,昏極而顛越。此爻專指紂之始終。周公目擊其事而有憂焉,乃特發之於上,而託以升沈之象,蓋有不忍言者。
「初登於天」,照四國也。「後入於地」,失則也。
「照四國」者,正位以君天下之初。則者,猶雲「為人君止於仁」,謂以明德為君天下之則也。「失則」者,自取滅亡耳。六二之「順以則」,為事君之則。上六之「失則」,為君人之則。䷓ 離下巽上, 於卦變為巽重離,於爻變為二陰爻。卦䷠初四互易,而變卦以九五、六二正位為義。全卦猶九五之家,六二乃家之人也。若旁通諸爻,則五四又為父母,三二又為子婦,下上二陽又為兄弟。初則有家之始,上則正家之終。始於閒家,終於反身,家人之道盡矣。
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
巽為風,離為火。火之始然,本無風也,及其燎原,至於飄燼,風自火出也。君子觀風自火出之象,知天下之風化,自一家而出;一家之風化,自一身而出。身之所出者,言行也。「物」,可以章物也。「恆」,久也。言有物則不妄,行有久則不渝。故周南之風,出於后妃;后妃之化,出於其父母。言行出於閨門邃密之閒,風化行於四方萬里之遠,是故君子謹之。家人,利女貞。
陰當位於內,陽當位於外,有「家人」之象,故卦名家人。丈夫生而願為之有室,女子生而願為之有家。男未授室,家政未立,迨其配耦,則鵲巢鳩居。主家政於內者,女也,故利於女正。女正則家道正,不正則家道乖。詩曰:「婦有長舌,維厲之階。」又曰:「亂匪降自天,生自婦人。」婦人豈皆為厲為亂哉?不正故耳。
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九五正位乎外,六二正位乎內。上夫下婦,天尊地卑之大義也。已上專釋兩卦,此下錯綜諸爻。正位之初,刑于寡妻而已。及乎嗣續,則有父母之道,又將示家法於一門。自父子觀之,則父母為嚴君。君,主也。父主外,母主內也。或曰:父義母慈,母何以亦稱嚴?曰:母不嚴,家之蠹也。瀆上下之分,庇子弟之過,亂內外之別,嫚帷簿之儀,父雖嚴,有不能盡察者。必父母尊嚴,內外齊肅,然後父尊子卑,兄友弟恭,夫制婦聽,父子、兄弟、夫婦各盡其道,而家道正。家道正,則始於家邦,終於四海,皆家之推也。若衛之輒、聵,鄭之莊、段,魯之文、姜,則反是。或又曰:家人何以不若他卦?曰:「明以巽?」曰:家人主齊家以立義,巽非可以齊家也。他卦不舉卦德者,放此,可以類推。初九,閒有家,悔亡。
閒,馬閒也。鄭氏注廋人云:「騬其蹄齧者,閒之。」今廏中每馬以木閒其四旁,使不得蹄齧是也。初九在六二之外,猶以木閒馬於中也。震,無咎,存乎悔。悔亡,始有悔而亡也。 廋,所求反。騬,音繒。
初九、六二為鹹琴瑟友之之始。語云「教婦初來」,謂閒之於其初也。夫婦狎而易流,唯於其初而閒之,則義立而好不乖。迨其既縱而後剛制,則反目而已。閒,若閒馬然,寬其羈縶,使得周旋於皂櫪之中,乃不逾越吾閒牿之外。不然,則迫束蹄齧,將毀吾閒而不可制矣。閒家者,外嚴軌範,內實從容,不近之以納侮,不遠之以致怨,如是而後為閒也。閒之於始,若不近人情者,疑於有悔,及乎優遊習熟於禮度之中,而不自覺,則其悔乃亡矣。初即九三,齊家之始。閒有家,志未變也。
言閒於初爻者,謂配耦之初,未涉世故,其純一之志未變故也。若魯桓、隋文防於既變之後,卒至殞身之禍,何止不能亡其悔而已邪?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
遂,終事也。春秋:大夫無遂事。中者,二在下卦之中。宿賓饋食,男子之事也。精五飯,冪酒漿,以事舅姑者,婦之務也。貞,正也。
二在下為婦,婦人既嫁則從夫,烏乎而遂事?唯處中閨,共饋事而已,是以「吉」也。卦之「利女貞」,此爻足以當之。
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此釋「無攸遂」之義。二所以得吉者,陰之德既順,又能巽乎陽,蓋無違夫子,以順為正者也。使其剛悍驕敖,與夫為敵,何能安於閨中,以主饋事乎?其兇有不待言矣。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
「家人」,九三也。嗃、嘻,說文無此二字。篇韻之字義,自為背馳,先儒音釋亦多異。「嗃嗃」,以爻義求之,當作嚴毅之聲。「厲」,危也。婦子,猶言妻子。詩曰:「妻子好合」,六二也。嘻嘻,悲嘆聲。湯曰:「嘻,盡之矣。」夫子曰:嘻其甚也;終吝,要其終也。九三者,六二之夫,即初之陽也。三之剛明,知齊家之尚於嚴,故儼其顏色,盛其辭氣,是以聲色齊家者也。家庭之閒,嚴毅如許,寧免於悔?然自初至三,有家既久,恩易以奪義,情足以勝禮,始焉閒家之道,至是易虧,故嗃嗃雖有悔也。能危厲自謹,不敢過用其剛,則子嚴父詔,婦順夫指,下至耕奴織婢,莫敢不恪共乃事,是家道之吉也。儻恃其重剛而過於嚴,則室家將不堪其憂,變和協而為嗟嘆,則始之吉者終於「吝」,與蒙初六「以往吝」之義略同。「家人嗃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齊家固尚乎嚴,亦戒乎過嚴。「嗃嗃」,齊家之節也。雖悔而未失,或甚而至於「嘻嘻」,則失其節矣。「節」猶竹節,竹於虛之中,以實為節,過於實,則閼其生意。家於恩之中,以「嗃嗃」為節,過於「嗃嗃」,則乖其輯睦。三之剛與五同,而失節與交愛異者,三不中也。六四,富家,大吉。
六四在上為母,以天下言,有母儀天下之象。「牝雞晨」,索其家者也。「夫婦和」,肥其家者也。六四、九五,為久富其家者也。有家之吉,孰大於此?唐中宗之在房陵,與韋后有不胥制之約。及復位,遂斜封以隳國綱,佚遊以亂家法,終之以大逆,中宗不能閒,而韋后兩失之。
「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柔而居陰,以順在位,乃能致富家之吉。故知「富家」雲者,非若寡婦清之為放利以謀財賄之謂。自昔家富而賈禍者多矣,吉且不可得,況「大吉」乎?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九五為大君。「假」,大也。豐曰:王假之,尚大也。「勿恤」,無憂也。九五君父之位,家政所由以出。剛而居中,齊家有道,故能大其有家。凡初之悔,三之悔、厲終吝,皆不必有所憂恤,以禮義齊家者也,是以得「吉」。文王為君,大姒為妃,王季為父,大任為母,武王為子,邑姜為婦,文王其何憂乎?「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爻言「王假有家」,而不言其所以吉。聖人釋之,以為父子、兄弟、夫婦,各盡其道,交相親愛,有以見九五之克大其家,無憂而吉也。或曰:九五何以不言天下而言「家」?曰:堯之協和時雍,始於睦族,故一家交愛,而一國交愛,一國交愛,而天下四海無不交愛,此王家之所以為大。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有孚」,一家皆孚於其主也。「威如」,如有威而非猛暴也。「終吉」,要其終也。
卦至上而終,家道亦至上而終。天下事固有始吉而終兇,治家者亦易始嚴而終褻。唯上九當家政既成,彼此孚信之時,道德之威,曾不渝變,是以始終皆吉也。上即九五齊家之終。
「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爻於初言「閒」,三言「嗃嗃」,上言「威」。聖人慮後世以為威嚴有餘,而親睦不足,故特釋之以反身,謂「威如」雲著,非嚴厲以為威,不過反求諸己而已。蓋身必行道,乃可行於妻子。儻子婦之未孝未敬,當自反於慈,於義何如也?不然而徒事於威嚴,則父子相夷,兄弟鬩牆,夫妻反目矣。故知閒非拘制,嗃嗃非怒罵呵責,至上特以反身終之。䷥ 兌下離上,
於卦變為離重兌,於爻變為二陰爻。卦䷠二與五,初與三,互易而變睽,乖背也。乖背則無情偽,無愛惡,而吉凶悔吝皆泯矣。然「𫝑」之合者必易「睽」,「𫝑」之睽者,必務合人情之常也。故穴爻皆以遇見為象。初見四為「惡人」,四遇初為「元夫」,二遇五為「主」,五視二為「宗」,三見上疑而無初,上遇三陰陽和而「𫉬吉」。此六爻之情之大略,不以比爻立義。
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離為火,兌為澤。離兌同索於坤,而炎上就下,其趨不同。猶之四時同於一元,而春生秋殺,其用不同。君子體之,同於為善,而制行則殊。故伯夷、下惠、夫子之同者,聖也;異者,清和時也。微子、箕子、比干之同者,仁也;異者,生死也。同人之類,族辨物別,其異所以為同。「睽」之同而異,因其同,不可不考其異。同異之故,聖人散言於諸卦,學者會而觀之可也。他卦象辭,多以一二字貫通兩卦之義,唯此直言上下,而「睽」之義已見。睽,小事吉。二卦之性,上下睽違,故卦名「睽」。
大有則「元亨」,「睽」則「小事吉」,固其所也。是以聖人貴合不貴異,上而七政欲其齊,下而四海欲其會。車書之文,軌律度量衡之制,無一不致意焉。今而曰「睽」,蓋人情事勢之適然,聖人固自有御時之方。「小事」者,就其睽異之中,有以善處之,則亦「吉」也。其屯之小貞,洪範之作內之時乎!
「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火生於木,與澤同附於地。火宿未見其炎上,迨夫然而動,而後炎上之形始見。澤瀦未見其就下,迨夫流而動,而後就下之勢始見。此以二象言「睽」。二女居室,未見其異,然志之所之,其行不同,此以二卦言「睽」。火澤之「睽」因乎動,二女之「睽」由乎行,不動不行,未嘗「睽」也。是以父子天性,兄弟同氣,夫婦瑟琴,天倫之至也。一有閒之,「睽」阻生焉。然火澤不能不動,二女不能不行,是以君子謹其初也。「兌」,說也。「離」,明也。柔性和說,必麗乎明,乃免冥行之患。否則失所麗,謬於說,而流入於邪矣。卦自䷠變六二之柔,進而上行,以居於五得位之中,而下應乎九二之剛,是為柔中之君。當睽違之世,德不剛明,無以開人心之疑,合天下於大同,僅能委任剛中之臣,與之共圖小事而徐理之,或者可以得吉,此治「睽」之道也。卦以柔中,故不可大事。若博觀天地人物之「睽」,天高地下,而同化育之事;男外女內,而通治家之志;萬物之洪纖華實,自□自色,參錯不齊,而養生利用之事,皆以類而成。蓋必有「睽」也,然後其用可以溥徧。使天地不「睽」,則清濁淆瀆;男女不睽,則外內無別;萬物不睽,則生化糅亂;火澤不睽,則胥息而為害。「睽」者其體,合者其用。卦言「小事」,以六五用「睽」之才,不足以大事也。若聖人用之,其大固如是哉!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
「悔亡」,有悔而亡也。「喪」,失之也。「馬」,陽獸,九之象,初所乘也。「惡人」,九四也。「無咎」,善補過也。
初與四宜應而敵焉,悔也,而悔有可亡之理。初,陽也。陽欲上進,乘馬以行,而四拒之。拒之云何?二剛敵也。初不可行,故有「喪馬」之象。然非四奪之也,位應而交孚,則馬當自復,初何事於逐之哉?此「悔」之所以「亡」也。或不待交孚而逐之,則四將不甘於「奪馬」之誣,孚者疑,而喪者不可復得矣。初當位而進,四不當位而敵之,惡人也。初偶胥遇,回車而闢之,宜也。其奈德適與同位,則與應有欲闢不可者,不得已與之班荊而語,斯「無咎」之道也。故曰迫斯可以見,見惡人以闢咎也。
所貴於聖賢者,為其識利害於幾先,而達人己之權也。四之惡人而初見之,昧者處此,唯務全身以遠害,不知彼方剛暴,必以不得見而怨懟,咎之招也。唯聖人知之,故姑與泛然一見,以消其暴戾之氣,斯止以闢咎,非以求福也。陽貨,惡人也,夫子不欲見之,故時其亡而拜烝豚之歸。不幸而遇諸塗,發問兩端,語甚不孫。夫子方自引其非,而以將仕許之,陽貨卒不能加無禮焉。後世固有一見可免,乃託聖言以文其由徑之過,吾知賈禍而已。
九二,遇主於巷,無咎。遇者,適胥邂逅,杜預氏所謂草次之期,是也。主者,二視五之稱,其分尊也。詩云「隘巷」,巷之湫隘者;記雲「委巷」,巷之委曲者。今但云「巷」,則如說文所云「邑中道」。蓋二、五中之象,猶比之二、五,言自內也。
君就謀於臣,則當適臣之室;臣面內於君,則當覲王於朝。今「遇於巷」,雖曰二、五共由之塗,然當「睽」之時,五得中而下應,急於合「睽」,弗暇俟之於朝,而往從二,不嫌遇之於巷也,是以「無咎」。「遇主於巷」,未失道也。
五下應於二,二不出里巷而遇焉。在五則為下賢,在二不為詭遇,雖非朝覲之正,要未失治睽之道。然謂之「未失」,則唯「睽」時為可。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
「輿」,所以行也。「曳」者,輪敗,徒曳之而已。「掣」者,牛縱逸而不調,不可服以引車。「天且劓」,如巫𡯁若天將去其鼻,鼻竅下俯,故可引氣。劓則引氣無力。輿之能行,以輪運牛引而人乘之也。今若此,皆不可行之象。初,本爻也。「終」,上爻也。
初、四敵應,曰「惡人」,曰「睽孤」,宜也。五、二正應,曰「無咎」,曰「何咎」,亦宜也。三、上正應,何此爻之象如許?曰:三為「兌」之主,說而求上,其行不由乎道,故愈「睽」而不合。凡是皆無初也,而有終合之理焉。
「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
以六居三,德不當位,此輿之所以曳無初也。及乎遇剛,獲其正應,而「睽」者合,故曰「有終」。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
與初德敵而不合,曰「孤」。「元」,初也。夫,男子之偉稱,曾子稱子游為「夫夫」是也。「元夫」,初九也。「交孚」,初與四交信也。「厲」,危也。
初、四之德敵而致孤,初、四之位應而有遇。遇則初之陽、四之陰,遂「交孚」矣。然應終非正,必危厲自持,始可免咎。睽無不合之理,然其求合,有難有易。正則易,德位俱應,如二五是也。不正則難,位應德敵,如初四是也。學者而適逢斯時,可不審所處哉?「交孚無咎」,志行也。
四欲應初,限於時而不得遂,今「交孚無咎」,則應初之志,可以有行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
「悔亡」,有悔而亡也。二五同居中,故視二為「宗」,猶「同人之於宗」,其情親也。「噬膚」,言柔而易噬也。「往」,應二也。「何咎」,何得而咎之也。
五為大君,不能合天下之情,宜有咎也。然五以柔居中,二以剛居中,剛柔德合,其胥與也,猶「噬膚」之易,故其悔可亡。於是五往應二,睽違既協,往則必受,夫何咎之有?
「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爻止言「何咎」,釋遽許以「有慶」者,睽異之時,患不得合耳。五固能下二,二亦能承五,剛柔合德,君臣魚水,於時而攸往,則人情可以大同,慶譽可以大來,豈止何咎而已哉!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睽孤」,無與也。「豕」,陰獸。「負」,猶負嵎。「塗」,六爻之所往來者也。「負嵎」則依險,「負塗」則當道。三為往來之塗,以六據之,猶「豕負塗」也。「鬼」,陰物也。古者每車三人乘之一車,言其眾也。「鬼」即六之陰,「車」即三之輿。「張弧」,欲射也。說弧,不射也。「匪寇婚媾」者,始疑為寇,今知為「婚」也。「往」,應三也。「雨」,陰陽和也。
三與上本胥應,而云「孤」者,位乎卦外,又上窮也,孤則愈疑矣。三之駕車者牛,而上疑為負塗之豕;乘車者人,而上疑為盈車之鬼。「睽」於心,疑於目者也。虎負嵎,人則畏之。豕負塗,則人怒之矣。君子乘車,人則敬之;車載鬼,則人怪之矣。始而疑,故「張之弧」;近而即之,知其求我,故「說之弧」。此以物言也,取諸人情。方其「睽」也,疑婚姻以為寇,不特發貝丘之矢,施竹堂之射。及其合也,匪寇讎而為婚,不特釋怨耦之仇,且將鼓瑟琴之歡矣。所以然者,以其正應,往而求之,遇必有合,猶陰濁充塞,宇宙昏曀,狐狸為之嗥舞。及乎陰陽浹洽於太空之閒,雲行而雨施,而宇宙為之一清矣。諸卦爻辭,唯「睽」之三、上,其辭枝離譎怪如許,故曰「中心疑者其辭枝」。
「遇雨」之吉,群疑亡也。「豕負塗」,亦已怪矣,復有盈車之鬼,群疑也。睽疑者不一,故可怪之事多端。一旦而陰陽協比,則「睽」者合,疑事雖多,悉可亡也。齊桓見鬼而病,疑也。管仲一言而愈,「疑亡」之謂歟?怪力亂神,聖人所不語,而此卦言之甚詳,故聖人斷之曰「疑」。蓋心疑則境見,心明則疑亡。知此者,志怪之書可焚,無鬼之論可熄。䷦ 「艮」下「坎」上,
於卦變為「坎」重「艮」,於爻變為二陽爻。卦䷒二與五、初與三,互易而變。初三四上皆以往而致「蹇」,來則𫉬免為義。初之譽為「知幾」,三之反為薄於險,四連於三,則得剛之助,上來附五為「碩」。若九五、六二居君臣之正位,任濟蹇之責,二不為一蹇而止,五能合群爻以皆來,則不必他往,而「蹇」有可濟之時矣。
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水止於山上,瀦而為澤,「鹹」也。水出於山下,流而為泉,「蒙」也。今水在山上,雖與「鹹」同,然「坎」,流水也,非山之所能止,唯有屈折迴旋而後通,故為「蹇」之象。君子體之,猶行乎艱難險阻之世,治人而人未必治,禮人而人未必答,盍亦反求諸身,以自修其德?大學之絜矩,孟子我必不仁不義之類是也。蓋唯知自反者,乃能自修。不然,則直情徑行,唯有責人不責己,德之害也。或曰:「釋彖言險在前,主艮而言,今曰水行山上,主坎而言,何哉?」曰:「聖人大象之辭,專指兩卦,他義鹹所不及與?」卦爻之辭,義各有主,固有偶同者,亦有偶異者。曰「山上有水」,立卦以起義;曰「險在前」,偃卦以起義。能止之知,遇蹇之方也。「往得中」、「往有功」,濟蹇之道也。往與止並言,而理不胥悖,非圜機之士,難以語此。
蹇,利西南,不利東北。利見大人,貞吉。
陽欲進,阻於險而難遂,故卦名蹇。
西南,坤方,平夷之所也。東北,艮方,險阻之所也。行乎平地,則可以四達,行者之利也。東北,山也,故不利。大人,九五也,用蹇之主也。當蹇之時,所利見也。大人用蹇,必守正而後吉也。
蹇,難也,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東北」,其道窮也。「利見大人」,往有功也。當位「貞吉」,以正邦也。蹇之時用大矣哉!
蹇之為言,難 去聲。 也。事之難易曰難, 平聲。 為物所難 平聲 曰難, 去聲。 聖人既以「難」釋卦之名,又申之曰:蹇之所以為難者,以坎之險在我之前也。險在吾前,見之而能止。「能止雲者,非適然而然,謂陽本務進,能與時而止也。斯其所以為知。知者,知 平聲。 其險而能止之名也。」「利西南」,指九五之陽。爻之未變,上卦為「坤」。今九二變而往五,則得上卦之中,所謂「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可以濟蹇也。「不利東北」,指九三之陽,謂自初進至三,為下卦之終,入於阨塞,故其道窮也。「利見大人」,指諸爻,謂九五在上,宜見之以濟蹇也。「當位正吉」,指九五,謂德當其位而吉也。吉則蹇難通矣。吃於言者曰「蹇」,跛於行者曰「蹇」,非不能行,不能言也。捷於口則期期,躁於進則僵仆,徐行緩語,雖難而亦通。君子之處「蹇」亦然。始而不審,冒險以前,固有陷溺之憂。儻以知止而遂安焉,不求濟險之方,則終不能出險,其與陷溺者等爾。九五往而得中,諸爻往而有功,君臣德合,協心以圖濟,所謂正心、正朝廷,正百官,而天下罔有不一於正。聖人之用「蹇」,其大有如此哉!初六,往蹇,來譽。
「往」,前進也。初、二、三在「艮」體,上居險極,皆未嘗往。聖人特言「往」,以戒於未往之先耳。來,對往之辭。初本無來,以不往為來。
往則蹇,險在前也。來有譽,能止也。三薄於險,初最遠於險。薄於險而止者,人謂之不得已,免於毀耳。遠於險而先止,則為知幾先見,其知 去聲 莫加焉,人斯鹹譽之。「往蹇來譽」,宜待也。
宜待雲者,待時而往,非終於止而不行也。終於止,何譽之有?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二為臣之正位,故曰「王臣」。一往則一蹇,「蹇蹇」雲者,反覆於蹇也。「匪躬之故」,不緣己計而然也。
國有險難,正臣子圖濟之時,況五方在險中乎?二非不知往則必蹇也,其奈君臣義重,眾皆視險為難,我則視險若夷,不以一蹇為憚,不為一險而沮。若是者,固將鞠躬盡瘁,以濟天下之難,而非以固位也,非以利權也。周公之遭變也,商奄叛,二叔流言,成王疑,邦君御事鹹曰「艱大」,蹇亦眾矣。周公勤勞三年,曾不回撓,而卒安周室。觀鴟鴞、破斧諸詩,則知周公匪躬之節矣。諸卦六二,獨於此稱「王臣」者,蹇難之時,畏其艱而退闢者有之,始於銳而終怠者有之。其往也致一身之蹇,其來也免一身之難而已。王臣雲者,正名以示警,謂當盡掃趨利闢害之心,絕去往來遷就之計,周旋「蹇蹇」之中,乃可有濟耳。王臣蹇蹇,終無尤也。
「蹇蹇」而行,不顧危難,其初蓋有尤之,如金縢未啟之時者矣。唯「於其國,不於其身」,故其終也,天彰之,大夫美之,孰有尤之者乎?九三,往蹇來反。往來之義同初。
卦以九三成義,居乎險止之閒,往則陷,止則免,閒不容發,往來之當謹,莫謹於此爻也。身薄於險,冒危而輕赴,則陷溺其身,有不得反焉者矣。唯艮之性本止,知夫往而蹇也,故幡然而來反,安於故位,雖百險不能陷也。「反」與「反身」之義同,反身則反其善不善,來反則直可以免險。
「往蹇來反」,內喜之也。
二為內卦之主,方「蹇蹇」不暇,以力濟時艱,豈一手足之所能。內卦三爻,唯三為剛明,雖無濟蹇之位,而有濟蹇之才,今幸而知反,可資以共事,斯二所以為之喜也。春秋書「季子來歸」,嘉之也,其「來反」之喜歟!六四,往蹇,來連。
往、來義同初。連者,連於下卦也。
四在險中,故往則愈蹇。不往而來,則連於九三,可援三之剛,以免乎險也。
「往蹇來連」,當位實也。
以六居四,當位也。陰本虛,以連於三,故藉之以得實。合初三四論之,三知反內,使六二有助其濟蹇之望。初為不犯難之君子,有知幾之譽,獨善而已,不能及三也。四則依三以免險,曾初之不若矣。九五,大蹇,朋來。
「大」,九之陽也。在蹇之時,故云「大蹇」。書曰「遺大投艱於朕身」,是也。「朋」,諸爻也。「來」者,皆朝宗於五也。五為君,諸爻為臣,臣來朝於君,故雖上進,亦稱「來」,與需「三人來」同義。若上,則自以由外而內為來,
諸爻之往者,求以出險也。九五得位,躬履至尊,以濟蹇難。諸爻昔往而蹇者,今如朋斯來,如雲斯合,皆依附大君,以亨時艱。「朋來」之雲,即彖所謂「利見大人」也。
大蹇朋來,以中節也。
諸爻皆憧憧於往來之閒,至是朋來於五,不復他往者,以九五之中實為之節也。節者,適其往來之則也。諸爻自下進而宗乎五,往不冥行,止不退懦也。
上六,往蹇,來碩,吉,利見大人。
「往」「來」同。初、上本無往,以不來為往。「碩」,博碩也,猶剝之「碩果」。「大人」,九五也。
險至上可以出矣。以無出險之才,故往則仍蹇。往既蹇矣,來而從五,則有碩大之吉。上之碩,猶四之實,皆以來附於陽也。上居五之後,與下四爻之位不同,故特言「利見大人」以戒之。謂九五有濟蹇之才,上六不可以位居五後,而不同諸爻,利見之也。
「往蹇來碩」,志在內也。「利見大人」,以從貴也。
玩志在內之辭,即知「來碩」為附於五。當蹇之時,六二躬「蹇蹇」之勞,而九五有「朋來」之盛,何哉?五貴為天子,位足以有臨,𫝑足以有為也。上之言「從貴」,蓋將以濟蹇,非以三為正應而見之也。䷧ 坎下震上,
於卦變為震重坎,於爻變為二陽爻。卦䷒初、四互易,而變為時之悖者,六三也。九二𫉬之如狐,上六獲之如隼,故六五柔中,坐享小人孚退之吉。九四以剛居柔,不能奏解悖之功。初六則剛柔交際之始,與三無涉,而得無咎者也。
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震為雷,坎為雨,上震下坎,故曰「雷雨作」。宇宙之閒,陰菀結而溽,陽偏勝而亢,雷雨一震滌之,則屯者散,蹇者解矣。凡人過誤而陷於罪,「入圜土,嬰桎梏」,亦難也。雷者,天之威;雨者,天之澤。威中有澤,猶刑獄之有赦宥。赦其所為之過,宥其所過之罪,所以體解之義,而故作者必刑也。解,利西南。無所往,其來複吉。有攸往,夙吉。
陽動而出險難之上,故卦名「解」。
西南,坤方,義與蹇同。難已解矣,無所往而來複則吉。不得已而猶有往焉,能朝而不暮,則亦吉,謂其不久往也。夙,猶夙駕之義,朝也。暮,夜之對。
「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解利西南」,往得眾也。「其來複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解之時大矣哉!坎為險,「震」為動,故曰「險以動」。鄉也陽止乎險之下,則為難;今也陽動乎險之上,則險可免,故曰「動而免乎險,解」,謂險非無故而免也。「解」由䷒變上,卦本坤。坤,眾也。初九往乎九四,為「震」之主,以主二陰,故曰「得眾」。方卦之為兌,二陽偏聚於下,及六四來複為初六,則二陰拱一陽,陽始得其中,故曰「得中」。險難既解,眾心歸戴,得眾以守邦,與人胥安於無事,宜矣。然不知復乎未往之時,則無所事事之中,即險難之胚胎,而兇之兆也。故難解而猶往,則失之過;無所往而不知復,則失之不及。是以得中而後吉。「有攸往」。指九四。蓋遺患餘釁,安能盡除?猶不免搜獼之力,必敏疾果斷,不俟終日,猶迅霆之擊,使人掩耳。弗皇而威已震,然後奸邪不得起謀以閒我。此狐疑猶豫,竇武、何進所以逢害。「夙吉」之戒,垂監於未然如此。雷為陽,水為陰。坎上震下,陰陽交,為屯釀雨之象。震上坎下,陰陽分,為「解」。雷奮雨滋,甲者皆坼,民之入此室處者,亦皆拆而東作,三才皆賴之。「解」之時,豈不大哉?離言「百穀」,此言「百果」者,四陽之月,百穀猶未芽甲也。初六,無咎。無咎者,善補過也。
聖人方將解天下之險難,而初六、六三為險如故,陰之過也。然聖人許以無咎者,其知補之之道歟!
剛柔之際,義無咎也。
初由四變,非本為險者也。變而為初,能下於陽,與九二為剛柔之際,以成得中之美。其位則為過,其義則無咎也。
九二,田𫉬,三狐得黃矢,貞吉。
「田」,地之上也。獸三為群,言其眾也。「狐」,旦伏暮行,為陰獸。「黃」,中色。「矢」,喻其直。「貞」,正也。
「狐」,妖幻媚惑,為計以害人,猶陰之為險以陷陽。九二陽剛,惡其為害,田而「𫉬」之,是為去邪佞而得中直。然一陽陷於二陰之中,必守正而後吉。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九二所以正吉者,以得中道之故。使非得中,其為正亦難矣。甚哉,小人之不易去也。
六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
「負」者,以揹負物,今蜀人猶爾。「乘」,車也。「致」,自我致之也。「寇」,兵戎也。「貞」,正也。「吝」,小疵也。
六本陰賤,分當負戴,而冒乘軒之貴,非據若此,必致寇戎之來。此以六居三,在九二之上,以致見𫉬之象。儻能安分義之正,舍車而徒,既知改過,遂殺而為小疵,亦云幸矣。子曰:作易者,其知盜乎?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負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慢藏誨盜,冶容誨淫。易曰「負且乘,致寇至」,盜之招也。知盜者,知致盜之由也。「盜思」者,負販之家,盜所不介意,或非所當得而得之。盜始起奪攘之思,猶上慢下暴之思。慢藏冶容之誨,皆以喻其所自取,殆若招盜以入室者。解難之時,君子固欲與天下胥安於無事,六三猶不安分,而躐進於高位,其為應比之所攻,自取之也。
「負且乘」,亦可醜也。自我致戎,又誰咎也?
車服所以旌有德,負者而乘,秪以播惡,何足貴者?戎自我致,於人何尤?所致者寇,則我為正。易寇以戎言自致兵戎之災,不以正予三,罪之也。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而,汝也。義猶抑而強與指,四也。拇,手大指,握物之主也。朋,眾陰也。至,到也。斯,猶歸,斯受之。孚,交信也。至者斯孚,未至者否。
解以此爻成卦,下卦猶在險,故不言「解」。上卦已出險,乃可言「解」。下之二陰,九二主之,上之二陰,九四主之。故四象於「拇」。群陰唯六三為時之害,九二既已𫉬之,故群陰如朋之至,至則交信而無閒。蓋因人成事者解而拇,未當位也。九二得中,故能𫉬害人之狐。九四不中不當,徒以德剛為群陰所歸,於解悖之功,無能為役。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於小人。
六五居尊為君子。「維」,維持也。「小人」,六三也。
難解之後,小人遁逃,君於因而維持之,使不至於已甚,是其信加於小人,小人不為害,則難不生吉也。柔中之君,其經濟止如此,使為九五,當不若是。
君子有解,小人退也。二陽方夾攻小人以解難,而君子維之。聖人慮後世姑息於小人,故戒之曰:必小人退聽而後可。
上六,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𫉬之,無不利。
「公」,為外諸侯之長,猶分陜之公也。「隼」,鷹屬,善搏擊,象小人之能悖君子。「狐」、「隼」皆指六三。二為「田狐」,穴居者也。三高顯,隼能高飛者也。三為墉,上為高墉。上與三位應,宜不忍於關弓。然與四五同體,故亦惡三而攻之。六三位已高,上六復乘高射之,一矢而𫉬,宜其無不利。
隼之致射,猶三之致戎也。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動而不括,是以出而有𫉬,語成器而動者也。鷹揚善逃,必上六更高於六三,然後射必命中,此待時之義也。
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小人而為悖於當世,射之所以解悖也。人皆知解之時,不復有難,不知陽雖免險,而險猶在。九二獵之,人謂於剛中為宜。九四雖剛,位適居柔,則與六五同孚乎陰,亦宜也。豈料上六重柔,乃能助九二之剛邪?學者當知自勉。䷨ 兌下艮上,
於卦變為艮,重兌。於爻變為三陽爻。卦䷊三上互易而變,損下益上,卦之義也。上卦得益,則四有喜,五元吉,上正吉,宜也。下卦當損,而初酌損,二弗損,所損者三而已。後之剝下以奉上者,尚監茲哉。
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艮為山,兌為澤,上艮下兌,故曰「山下有澤」。山澤,通氣者也。山上有澤,則氣通而鹹感。山下有澤,則氣洩而減損。忿欲者,愛惡之私,損德者也。懲之使勿肆,窒之使勿流,損之所以遠害而修吾德,是以君子體之。
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下卦三陽,今損其一,故卦名
「損」。損下益上,非交孚,寧免厲民。苟交信矣,斯有元吉、無咎、可貞、攸往四者之善,損時之用,曷所用哉?二簋禮薄,亦可以享,可僅辭僅可而已。
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
損而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九三在下卦,變而在上,以益純陰,是其道能上行也。易言「上行」者六,唯謙與損言道。蓋天尊地卑,而上行必以道乃可。損下益上,事由逆施,亦必以道乃可。子夏曰:「君子信而後勞其民,未信則以為厲己也。」況損己益人,人情所難,不孚而能為之乎?上卦陰虛,不能不資乎下,而艮則知止而不妄取。下卦陽實為兌,知上之不得已而非過求也,故說順以奉上,上下交信,不嫌於為損,是以「元吉」,是以無咎,是以可守之為正,是以有所作為而民從之矣。聖人舉彖辭自損而利有攸往,唯於「有孚」上加一「而」字,即數語之血脈昭然,知其下四事皆有孚基之。聖人既言損下之道矣,又復言用損之道。「曷之用」,發語之端也。鼎簋十有二,百牲皆具之,盛禮也。二簋則凶荒殺禮之類也。上方不足,下資於民,非用大牲之時,故殺禮亦可以為享,非若「大貉」、「小貉」之為也。應損之時,有時而然,非薦享之常。陽欲盛,陰欲衰,損陰益陽可也。今九三為乾剛之過,上六為坤柔之過,損過剛以益過柔,庶幾適乎?亦有時而然,非損益之常。「有時」雲者,有時而不然也。其損其益,其盈其虛,聖人初何容心,亦曰「與時偕行」耳。時乎當損而損之,損所以為益。時乎當盈而盈之,盈不至於溢。此章三致意於時,可以損,可以無損,可以益,可以無益,唯識時者能之。故知百世之損益者,聖人也。後世有事變倏起,上用不足,加賦於常法之外,事定而以為常者,損之罪人也。
初九,已事遄往,無咎,酌損之。
「已事」,終事也,猶革之巳日。「遄往」,速罷也。「無咎」,善補過也。「酌」,斟酌也。初為下民,
小司徒之職,凡邦事,令作秩敘、會同、田役,賓客、喪紀,皆事也。古者藏富於民,使之有時,故其力足以供役,其財足以奉上,猶九之富實也。役以事,則損民之力,寧能免咎?必已事即休,咎乃可免,不能不勞,而不敢過勞,酌損也。不然,築臺而謳者不止,其不能「酌損」者歟?
「已事遄往」,尚合志也。人情莫不喜逸而惡勞,故周之力政,豐年不過三日,「遄往」之舉,所尚者合乎人之志也。
九二,利貞,徵兇,弗損益之。
「利」,宜也。「貞」,正也。「徵」,往也,進也。
什一,天下之正也,以之奉宗廟,備賓客,共王后之服用,好賜公卿大夫之祿秩。九二為大君理財之臣,宜以正取之,或以恣奢侈之需,是徵進無節,財聚民散,能無兇乎?初資民之力,曰「酌損」,是有損而不過耳。二資民之財,什取其一,民不知損而上自益,故曰「弗損益之」。豈若後世朘膏竭澤,而上下俱困者哉!
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
「中」者,取民必以中制,弗損於民而上自益也。志在於中,則適乎取民之正,九二居中故也。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三人行」,指乾三陽上進。「損一人」,指三之九變而為六。「一人行」,指九三獨行。「得友」,指三上互易而進。「三人行」者,三陽之心。「一人行」者,九三之跡。自心而視其跡,若損其一;自跡而探其心,則一陰一陽,乃得其友。「一人行」,三則疑也。
陰陽一則合,三則參而疑。子曰:
天地絪縕,萬物化醇,男女媾精,萬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言致一也。」天地人物之妙化,由於致一,況人之交際,可二三其德乎?故士貳其行,詩人刺之。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無咎。
「疾」,偏陰也。六四重陰,故云。遄,速也。喜,疾愈也,猶言勿藥有喜。
卦本上坤下乾,九三變坤為艮,損其陰,所以損其疾也。疾有一分之損,則有一分之喜。喜而曰「遄」,欲其速也。「遄」而曰「使」,言不能自速也。決於攻疾,則疾遄愈;勇於改過,則過速更待來年,以損攘雞之過者,咎可免乎?「損其疾」,亦可喜也。
合兩卦,為損己以益人。若六四為自損以自益,亦可之雲,幸之也。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
或益,非所當益而益也。詩菁菁者莪:「錫我百朋。」王莽作「元龜大貝十朋」。鄭氏雲:五貝為朋。違,辭闢也。元吉,大吉也。
五為得益之君,而損三,非以益五也。上不敢當,推以益五,是為「或益之」。古者,寶龜而貨貝,十朋之龜,益以富盛之寶也。以上九之實,益六五之虛,何嫌而孫闢?無所求於下,而下以多儀享上,「大吉」也。
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上」,上爻也,非君上之上,此指或益之主名。
上九,弗損益之,無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無家。
「弗損益之」,視九二,文同而義異。「無咎」,善補過也。「貞」,正也。「攸往」,益五也。「無家」,不自有其家也。九在三則損,至上則弗損,而可以益人。剛實有餘,而自居之,則有咎,推以益人則可免。儻益人以正,又可得吉,則宜於有攸往矣。九居爻之最上,然分則臣也。五得上九之臣,其益上如此。楚子文毀家紓國者近之。
「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止言「弗損益之」者,此爻之義皆在是也。九三來於上卦,豈徒然者?方在下位,欲益五而弗能;今位乎上,則益君之志可大得矣。䷩ 震下巽上,
於卦變為巽,重震。於爻變為三,陰爻。卦䷋初四互易而變。五為益下之君,三四為益下之臣。初為得益之民,二為得益之臣。用大作,用凶事,用遷國,皆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故損下不竭民之力,損上不傷國之財。上九望益,而益所不及者也。
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巽為風,震為雷,上巽下震,故曰「風雷」。天地閉塞,將變化而通也。孟春先散以風,仲春繼震以雷,萬物鹹被髮生之益,君子體之。善者德之益,見而能遷,益矣;過者德之損,過而不改,損矣。遷善之人,未能無過,改其損者,則益者日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損乾以益坤,故卦名益。
「利往」、「利涉」之義,釋彖已明。損彖戒之詳而嚴,益彖予之約而確,聖人之情可見矣。
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動而巽,日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二卦之損剛益柔,一也。何為下言損,上言益?取民,聖人之不得已,名曰「損」;識吾不得已以示戒。厚下,聖人之本心,名曰益,著其本心以垂法。取民有制,民固說從,不若益下之說無疆。由下上行,固以其道,不若下下之道大光。九五、六二,中正兩全,以斯而往,宜有慶也。巽為木,震動為行,刳木以涉川,木之道乃可見。動而躁者,不中止則退卻;動而巽者,雖日進不已,而無疆域之限。天施雨露,地生品物,此乾、坤二爻上下之義也。天地何心?故極覆蟠載,其益無方所之拘。此章言「大光」,言「無方」,兩言「無疆」,益之為大如此。乃終之曰:「凡益之道,與時偕行。」蓋損益盛衰,不能鈞等,損有餘,益不足,而後適中。益而無時,則過於益者必過於損,不足有餘,反覆仍在也。是以損、益二卦,皆言「時行」。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
初為民大作者,造都邑,亦震動於下之義,營洛而四方民大和會是也。周官廩人:「凡邦有會同師役之事,則治其糧,與其食。元吉,大吉也。無咎,善補過也。」民在田野,則自食其力。作民以趨役,則食於公上。得食於公上,益民之事也,是以「元吉,無咎」。範文正守杭,會歲飢,令諸佛寺大興土木之役,仰食者日數萬人,民無流徙,州境晏然,得大作之義。
「亢吉無咎」,下不厚事也。
損以「有孚」而得「元吉無咎」,此爻乃與之同者。先王制賦,凡服用祿秩之餘,積之以待頒予。其所積正自有限,安得人人而周之?亦曰行不費之惠耳。「利用大作」,以佚道使民,民之從之也輕,猶文王之臺沼,庶民不日成之。「不厚事」者,作雖大而民不病其難也,其得「元吉無咎」固宜。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於帝,吉。損四以益初,本非益二,故云「或」。「十朋之龜,弗克違」,義與損六五同。百朋為錫予之數,則「十朋之龜」,不必泥爾雅十龜之說。
二本陰虛,初來益之而富實,身居臣位,與五不同,非意得益,必永守其正乃可,此二之吉也。二、五為正應,故九五用居中富實之賢,備禮享帝,以薦其明德,此五之「吉」也。二、五交胥,為益如此。「或益之」,自外來也。
損於五言上祐,上九在六五之上也。益於二言「自外」,初九在六二之外也。聖人以象明理,其凡例明整如此。
六三,益之用凶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凶事」,凶荒之事也。大司徒以荒政十二聚萬民,遺人縣都之委積,以待凶荒。「無咎」,善補過也。「有孚」,上下交信也。古者用圭,卒事則反之以致信,禹以玄圭告成功是也。古者無苛徵,民常富實,唯凶年而後虛之,上之人從而益之,何咎之有?況其凶事講於平時,仁愛之心,上下素孚。六三酌其中以予民,如鄉師賙萬民之艱阨,以王命施惠,逮其卒事,用圭以告之公上。汲黯以節矯制發廩近之。
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委積之儲,皆他年取之於民者,乃下之所固有,還以予之耳。後世義倉,頗得此意,使知六三之義,決不耗蠹,以供他用。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
「中行告公」,與三同。依者,近依於五也。六四自初而上進,有遷國之象。六三告公,在用凶事之後,用而後告也。六四告公在遷國之先,從而後遷也。
六四為近臣,遷國重事,與賙民之急者不同,必待告之公,上得從而行之,猶周公營洛,以圖及獻卜是也。益下而言遷國,猶盤庚遷亳,去河患而奠攸居,莫大之益也。告公從,以益志也。
告而即從者,以上之益民之志,正所欲聞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
「孚」,交信也。「勿問」,不必問也。「我」者,自稱之辭。
上言「有孚」,指君臣。三四皆言告公,九五乃言「勿問」,蓋惠下之心,交孚無間,臣下固盡告公之禮,君上則不必問而可行,所以「大吉」也。下言「有孚」,指君民。大作凶事遷國,皆利民之善政,故民之信之,以惠為德。若移粟濟人之小惠,民未必以為德也。此爻兩言「有孚」,益道之盛也,豈特損以「有孚」為貴哉?
「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勿問」下加「之矣」二字,言問則猶有未孚者,此以見三四之告,乃盡事君之禮,非九五吝於施捨,必待請問而後得行其惠也。九五志在益下,益下之事,條目萬端,不出此三者。今民之信德如此,則大得遂其益下之志矣。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兇。
莫益上,謂五不益之也。或,無所主名之辭。擊,擊上九也。恆,久也。
以上視五,亦臣民也,不能不仰益於五,而位極且外,猶四凶之見黜,蓋益所不及者。上九以為莫我益之,可謂昧於知己。於是行道之人,雖無仇怨,忽有擊之者,是其立心不久,所以致兇。
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九五益下之惠,溥徧無遺,而上九懷莫益之怨,乃不是揣度之偏辭也。自外釋「或」字,謂從旁忽擊之,此外與六二之外不同。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後動,易其心而後語,定其交而後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動,則民不與也。懼以語,則民不應也。無交而求,則民不與也。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兇。此聖人止摘此爻以旁通其義。
鹹恆 反。 遁大壯 反。 晉明夷 反, 家人睽 反, 蹇解 反。 損益 反。 周易輯聞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