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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辨画卷三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颍川连斗山撰

此即文王六十四卦之名,以推求其义,见其枝枝相对,叶叶相生,

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乱,故名之为序卦传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 卦自「乾坤」而起,不言「乾坤」而言「天地」者,尊「乾坤」也。他卦言「受」而「乾坤」不言「受」者,「乾坤」由太极之动静而生,无终始,无先后,不可言受也。 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 天地以前,圣人存而不论。自天地开辟而有天地,然后万有不齐之物皆感天地之气而生。其时人物未判,盈天地之间者统谓之万物而已。 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 屯字于象为草,其中画屈而未伸,象物之始生。 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 向以需作等待,得此可证其误。 饮食必有讼。 饮食,生人所大欲,所谓「乾糇以愆,酒豕生祸」也。此讼字,以有土者之争夺言,非讼狱之谓,观卦爻自知。 故受之以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 饮食兴讼,即土地兴戎,必用众以戡定之,争夺乃息。 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 军旅既兴,人心所畏,必与为亲密,人心始 服。 向以师属讼者,「比」属众人,与卦义不合,与序义亦不顺。 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 「比」以畜言,畜以养言,分田制禄,皆所以畜之也。 向以畜为止小人,观此可悟。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礼, 既富方谷, 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后安。 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 拨乱反治,非一人之力所能为。 与人同者,物必归焉。 同德则相亲,同心则相附, 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 良朋喜起,交赞一堂,岂不可乐? 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随, 人心快乐之时,恶吁咈而喜从顺。 故受之以随。以喜随人者,必有事, 于快乐之中而有随,是以喜随人也。故败坏之事生于其间。 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 蛊非事,乃坏极而有事也。 此上总以同人贯下。有事而后可大, 有事而后废者兴,坠者举。积小以成大。 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 德大则光辉著,业大则勋烈昭,故足观。 故受之以观。可观而后有所合, 可观则近悦远来,故能合。 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 宾主之合不执贽,男女之合不执币,皆苟合也。 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 仪文盛而实行衰,故尽也。 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 所谓贞下起元,物极必反也。 故受之以复。复则不妄矣, 善端克复,则天地之心见,所以无妄。 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后可畜, 既已无妄,则忠信可以进德,立诚可以居业,故能畜。 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后可养, 所畜既大,然后可以用涵养之功,优游以俟其化。 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 涵养既深,然后可动。若不养而动,则血气用事,必有越分之失。「过」承「动」字言,谓经过也。合小过观之,其义自见。吴氏澄曰:大过云「动」,小过云「行」。凡行动未至其所为未及,既至其所为至,既至其所而又动又行,则为逾其地而过也。若如旧解为大过人之才,无论与卦旨不合,即本爻下句,先说不去矣。 物不可以终过, 过必失足而陷于险, 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 陷必附于物而后可以出, 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右上篇。 稚,直吏切。比,毗志切。畜,许六切,下同。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 乾「坤」为万物之父母,夫妇为人之父母,故上经以「乾坤为首,下经以夫妇为首。先言少男少女者,所以正男女之始;次言长男长女者,所以定男女之经。此夫妇」则指咸卦而言也。 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 夫妇所系之重如此,故二少交而婚姻之礼成,又必二长定而居室之道久,此「咸」后所以受之以「恒」也。 「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 此「遁」字承上「不可久居」,泛以人事退处言。 物不可以终遁,故受之以「大壮」。 「大壮」,非壮往,祗是以壮自守之意。杂卦传曰「大壮则止」是也。不然,便与下文说不去。 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伤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穷必乖, 「家道穷」,谓处家之道穷也。 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 恩义既乖,则动辄有阻,势不可行。 「蹇」者,难也。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 解「家人」之难,莫善于缓,急则其难愈深矣。 缓必有所失。 事以敏而成,几以怠而败,此缓字又以怠缓言。 故受之以「损」。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决必有所遇, 决则阳益而阴损,决极则阳损而阴又益。决必有所遇,天道之往复然也。 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 凡物之相遇必以偶,偶遇而群处焉,则众集而为聚。 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 物不聚则下不厚,下不厚则上不高,今既聚于下,则势必累而上,故谓之升。 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 上升而不知止,则居高自危,必摧抑而受其困。 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 困乎上必反而就下,犹伤于外,必反而居家,其理一也。井以在下之地言。 井道不可不革, 居下而受污,不革则秽而不可食。 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 鼎能变物之坚者而使之柔,变物之生者而使之熟。 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长子, 鼎有调燮之功,鼎又为祭祀之器,故主器者惟长子。 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 此「动」字又以动止取义。 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进必有所归, 渐进而不骤,必知所择而得所归。 故受之以归妹。得其所归者必大, 归得其主,自能行其道而业可大。此得所归,与物必归焉有别。 故受之以丰。丰者,大也。穷大者必失其居, 穷奢极欲,必获罪去邦。 故受之以旅。旅而无所容, 旅而寡亲,故无所容。 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 巽以入德,则心弥小;巽以入人,则气弥和。已以巽入,故人亦乐受也。 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 始以说而聚,后必离而散,此常理也。此离字又以离去言 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 离则必合,受之以节,欲其如符节之合也。 节而信之, 龙节、虎节,皆所以合信。 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 节以通信,既有其信,虽夬符之小,亦可以行。 故受之以小过。有过物者必济, 度越关津,必求攸济,持节以行,夫何所阻? 故受之以既济。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济至于既,于事为已尽。然天下事岂有尽哉?观乎天运,而阴阳无尽也;观乎世运,而治乱无尽也。唯其无尽,故以「未济」名篇之终。凡以见易之为道,无所为首,无所为终,祇此一元之递嬗而已。

右下篇。 错,七各切。长,知两切。说,音悦。

序卦传既依文王六十四卦之次而序之,此复将文王之序卦,或交或错,或反复,或旁通,或上下之无常,或刚柔之相易,以发明阴阳相杂之义,故名之曰杂卦传,非杂乱文王之序之谓也。

乾刚坤柔,比乐师忧。「临」「观」之义,或与或求。 乐,音洛。

乾坤为六十四卦之门,故仍从乾坤说起。乾卦六画纯阳,初、三、五之刚位固刚,二、四、上之柔位亦刚,全乎刚者也。坤卦六画纯阴,二、四、上之柔位固柔,初、三、五之刚位亦柔,全乎柔者也。此二卦者,纯一不杂,自此以外,皆刚柔之相杂者矣。乾卦九五一阳杂于坤卦六五之上,其卦为比。九五以刚中而得上下之应,得位乘时,何其乐也。乾卦九二一阳杂于坤卦六二之上,其卦为师。九二以刚中而行险阻之中,失位动众,能无忧乎?由师之一阳再杂一阳于其初,其卦为临。刚浸而长,宜有所与矣。然教思无穷,无保无疆,若或与之,而又不第与之也。由比之一阳再杂一阳于其上,其卦为观。下观而化,似有所求矣。然「省方观民,神道设教」,若或求之,而又不第求之也。

屯见而不失其居,蒙杂而著。「震」,起也;「艮」,止也。损、益盛衰之始也。 见,贤徧切,下同。

以「临」之九二上于五,其卦为「屯」,其位为见。 位乎天位,故云「见」。 见则似失所居,而雷雨经纶,卒能守其贞而不失。以「观」之九五下于二,其卦为「蒙」,其位为「杂」。 以刚居柔,故云「杂」。 杂则难于显著,而果行育德,又能发蒙而昭著。屯之下卦为「震」,若以屯之九五下于四,则上下皆「震」,一阳起于二阴之下,是化机发舒之端也。「蒙」之上卦为「艮」,若以蒙之九二上于三,则上下皆艮,一阳止于二阴之上,是化机收敛之候也。以上皆阳之往来于阴中,有盛而无衰者也。若再由临之上而杂以刚,其卦为损;再由观之初而杂以刚,其卦为益。损、益二卦,刚柔敌而势力均,其盛衰虽未有定,然诸卦皆由此二卦上下往来、刚柔相易而成,其或盛或衰,实于是始也。

大畜,时也;无妄,灾也;萃聚而升不来也,谦轻而豫怠也。由损三之柔再益以刚,其卦为大畜,良马逐而利攸往,遭时之隆盛,固可喜也。由益四之柔,亦再益以刚,其卦为无妄,居匪正而往不利,非意之灾盛,亦可忧也。自大畜旁通之,其卦为「萃」,阳似衰矣,然「王假有庙」,而「坤用大牲」,反得其聚也。自无妄旁通之,其卦为「升」,阳亦衰矣,然「用见大人」而「南征」得「吉」,反上而不来也。自「升」之九二再损之,其卦为「谦」,阳愈衰矣,故山高让地,自视若甚轻也。自「萃」之九五再损之,其卦为「豫」,阳亦愈衰矣,故由豫有得,居心若甚怠也。

「噬嗑」,食也;「贲」,无色也;「兑」见而巽伏也。「随」,无故也;「蛊」,则饬也。 见,贤遍切。

以益之五与四上下之,其卦为「噬嗑」,柔中上行,噬乾肉得黄金,反因以有食也。以「损」之二与三上下之,其卦为「贲」,柔来文刚,「贲其须」,与上兴,究归于无色也。 上九「白贲」,故无色。 「损」之下卦为「兑」,上卦为「艮」,若以艮旁通之,则上下皆「兑」。「益」之上卦为「巽」,下卦为「震」;若以震旁通之,则上下皆「巽」。「兑」以阴柔居上而见,「巽」又以阴柔入下而伏也。若以益之五上降于四,其卦为「随」,刚来下柔,变少女而从长男,是无其故旧也。 长女原配长男,故曰故旧。 以「损」之初易乎三,其卦为「蛊」,刚上柔下,变长女而从少男,则法当戒饬也。

「剥」,烂也;「复」,反也;「晋」,昼也;「明夷」,诛也;井通而困相遇也。若损之初与二易刚而为柔,其卦为剥,五阴盛长,一阳仅存,如果之烂而将落也。使益之五与上亦易刚而为柔,其卦为复,五阴将退,一阳再来,如人之去而复还也。由剥而再杂一刚于其四,其卦为晋,阳未离乎衰,然已明出地上而昼也。由复而再杂一刚于其三,其卦为明夷,阳方望其盛,然又明入地下而诛也。 诛,亦伤也。 若损之上下于五,三下于初,其卦为井,九五之「寒泉」,反上行而通。益之初上于二,三上于上,其卦为困,九二之「流水」,反遇刚而揜也。 自乾坤至此,凡三十卦,与上经之卦数正相同。

咸,速也;恒,久也;涣,离也;节,止也;解,缓也;蹇,难也。 难,如字。 下经以「咸恒」开端,故此亦以「咸恒」开端。损之上错于损之下,其卦为咸,柔上而刚下,其相感何速也。益之上错于益之下,其卦为恒,刚上而柔下,其道乃久也。以益之初上乎二,其卦为涣,二位不当,奔机乃得其愿,虽上而仍欲离也。以损之上下乎五,其卦为节,五位得正,甘节又得其中,虽下而反能止也。以损初之刚,易为柔上刚下于四,其卦为解,历险而出,其志则缓也。以益上之刚,易为柔初,刚上于三,其卦为蹇,见险而止,其进则难也。睽,外也。家人,内也。否、泰,反其类也。

损之四,易柔而为刚,其卦为睽,「睽」与家人相反,家人之女本在内,今反出而向外也。益之三,亦易柔而为刚,其卦为家人,家人与睽相覆,睽之女昔在外,今又入而居内也。以上皆损、益盛衰之迭见者也。至于否、泰二卦,皆三刚三柔,否则自益之初,刚反于四,而仍与乾为类。泰则自损之三,柔反于上,而仍与坤为类也。此阴阳相等,无盛亦无衰者也。 乾卦为上经之首,阴阳不杂也。故自乾、坤外十卦,而至损、益下,皆本损、益二卦以言其相杂之义。咸、恒为下经之首,而咸、恒则相杂者也。故合咸、恒亦十卦,而至否、泰下,皆本否、泰二卦,以言其相杂之义。

大壮则止,遁则退也。

否、泰三阴三阳,各以类而不杂,自此以后,阴阳又相杂矣。

泰之六四易为刚,其卦为大壮,四阳过盛,虑其壮则勉之以止焉。否之六三易为刚,其卦为遁,二阴浸长,恐其遁则戒之以退也。

大有,众也;同人,亲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过,过也。中孚,信也。 去,起吕切。

泰之四、上易为刚,其卦为「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所得反众也。「否」之初、三易为刚,其卦为「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其情则亲也。再以泰五下乎二、四柔易为刚,其卦为「革」,九五以已日改天命,以水胜火,所以去故也。再以否之二上乎五、三柔易为刚,其卦为「鼎」,六五,以金铉贯鼎耳,以木巽火,所以取新也。以泰之初上于四、二刚易为柔,其卦为「小过」,外阴内阳,两翼分张,如鸟之飞鸣而过也。以否之四下于初、二,易柔为刚,其卦为「中孚」,外阳包内阴,如豚鱼之因风而信也。

「丰」,多故;亲寡旅也。离上而坎下也。「小畜」,寡也;履,不处也。 上,时掌切。下,遐稼切。

二与四同功,以泰之四下乎「泰」之二,其卦为「丰」,六二为主于内,初尚往,三来孚,何故旧之多也。三与五同功,以否之三上乎「否」之五,其卦为「旅」,六五为主于上,内无应,外无与,何亲戚之寡也。再以否三上于五、初,柔易为刚,其卦为「离」,刚进而上,火亦炎上也。再以泰五下于三、初,刚易为柔,其卦为「坎」,柔退而下,水亦润下也。「泰」之五、上,并易为刚,其卦为「小畜」,以六四之一柔养君德,其力盖寡也。否之初、二,并易为刚,其卦为「履」,以六三之一柔履虎尾,不遑宁处也。

需,不进也。讼,不亲也。

「泰」之六五,柔易为刚,其卦为需,五陷险中,须贤以共济,恐其不济也。「否」之六二,柔易为刚,其卦为讼,二在险中,归逋以免患,不敢相亲也。 以上五十六卦,皆以反对见阴阳相杂之义。取下经十二卦入于上经中,而以损、益为相杂之本。取上经十二卦入于下经中,而以否、泰为相杂之本。上经言阴阳之迭为损、益,下经言阴阳之互为否、泰。

大过,颠也。姤,遇也,柔遇刚也。渐,女归待男行也。颐,养正也。既济,定也。归妹,女之终也。未济,男之穷也。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 长,知两切。

然阴之一阳,岂可以迭为损、益,互为否、泰哉?要而论之,如以泰四下居初、五,易柔为刚,其卦为大过。乾刚居中,阴柔居外,阴何能以杂阳,而无如阴之自上而颠也。 巽本顺震而行,今乃越坤而从于兑,是倒行矣,故曰「颠也」。 其颠之之意,非欲求遇于刚乎? 兑后复乾, 彼「否」之二三,以柔易刚,其卦为姤。姤者,遇也,即以柔遇刚也。夫阴之依阳,原属正理。若如否三下于四,其卦为渐,女归以礼,必待长男而行,则泰三居上,二刚易柔为颐卦,变渐之少男为长男,以柔资刚,何尝非养道之正哉?果尔,则为泰卦二五相易之既济,刚柔各正,乾坤定位矣,岂不甚善?然而刚柔者在人为男女,亦为君子小人也。女子小人岂能安其分而不争?彼泰之三四相上下也,非卦之归妹为女子之终乎?而兑以少女反下而求男,女德不贞,即男子亦何赖焉?渐而积之,势不至如否之二五交易为未济之卦,三阳失位,致男之穷而不止。夫男子岂可以穷,惟有以泰之四五变柔为刚,用夬之刚以决之,俾「君子之道长,小人之道忧」,斯可耳。夫「君子之道长,小人之道忧」,则小人皆变为君子,岂不为纯乾之世哉? 此八卦朱子以为错简,故蔡氏直为改订。后世吴氏纂言、来氏辑注莫不遵之,不知此八卦正于不对中见义,乃拨乱反治之旨也。 周易辨画卷三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