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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困、井、革、鼎)

困卦

導讀

《困》,《序卦》:“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升者自下而上,自下升上,以力進也,不已必困矣,故升之後受之以困也。困者憊乏之義。為卦,兌上而坎下。水居澤上,則澤中有水也;乃在澤下,枯涸無水之象,為睏乏之義。又兌以陰在上,坎以陽居下,與上六在二陽之上,而九二陷於二陰之中,皆陰柔揜於陽剛,所以為困也。君子為小人所揜蔽,窮困之時也。

卦辭:困,亨,貞大人吉,無咎,有言不信。

如卦之才,則困而能亨,且得貞正,乃大人處困之道也,故能吉而無咎。大人處困,不唯其道自吉,樂天安命,乃不失其吉也。況隨時善處,復有裕乎。有言不信,當困而言,人誰信之。

《彖》曰:困,剛揜也。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貞大人吉,以剛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

卦所以為困,以剛為柔所掩蔽也。陷於下而掩於上,所以困也。陷亦揜也。剛陽君子而為陰柔小人所掩蔽,君子之道困窒之時也。

以卦才言處困之道也。下險而上說,為處險而能說,雖在困窮艱險之中,樂天安義,自得其說樂也。時雖困也,處不失義,則其道自亨,困而不失其所亨也。能如是者,其唯君子乎!若時當困而反亨,身雖亨,乃其道之困也。君子,大人通稱。

困而能貞,大人所以吉也,蓋其以剛中之道也。五與二是也。非剛中,則遇困而失其正矣。

當困而言,人所不信,欲以口免困,乃所以致窮也。以說處困,故有尚口之戒。

象曰:澤無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澤無水,睏乏之象也。君子當困窮之時,既盡其防慮之道,而不得免,則命也,當推致其命,以遂其志。知命之當然也,則窮塞禍患不以動其心,行吾義而已。苟不知命,則恐懼於險難,隕穫於窮厄,所守亡矣,安能遂其為善之志乎?

初六,臀困於株木,入於幽谷,三歲不覿。 象曰:入於幽谷,幽不明也。

六以陰柔處於至卑,又居坎險之下,在困不能自濟者也。必得在上剛明之人為援助,則可以濟其困矣。初與四為正應,九四以陽而居陰為不正,失剛而不中,又方困於陰揜,是惡能濟人之困。猶株木之下,不能蔭覆於物。株木,無枝葉之木也。四近君之位,在他卦不為無助,以居困而不能庇物,故為株木。臀,所以居也。臀困於株木,謂無所庇而不得安其居,居安則非困也。入於幽谷,陰柔之人,非能安其所遇,既不能免於困,則益迷暗妄動,入於深困。幽谷,深暗之所也。方益入於困,無自出之勢,故至於三歲不覿,終困者也。不覿,不遇其所亨也。

幽,不明也,謂益入昏暗,自陷於深困也。明則不至於陷矣。

九二,困於酒食,朱紱方來,利用亨祀,徵兇,無咎。 象曰:困於酒食,中有慶也。

酒食,人所欲而所以施惠也。二以剛中之才,而處困之時,君子安其所遇,雖窮厄險難,無所動其心,不恤其為困也。所困者,唯困於所欲耳。君子之所欲者,澤天下之民,濟天下之困也。二未得遂其欲、施其惠,故為困於酒食也。大人君子懷其道而困於下,必得有道之君求而用之,然後能施其所蘊。二以剛中之德困於下,上有九五剛中之君,道同德合,必來相求,故云朱紱方來。方來,方且來也。朱紱,王者之服,蔽膝也。以行來為義,故以蔽膝言之。利用亨祀,亨祀,以至誠通神明也。在困之時,利用至誠,如亨祀然,其德既誠,自能感通於上。自昔賢哲困於幽遠,而德卒升聞,道卒為用者,惟自守至誠而已。徵兇無咎,方困之時,若不至誠安處以俟命,徵而求之,則犯難得兇,乃自取也,將誰咎乎。不度時而徵,乃不安其所,為困所動也。失剛中之德,自取兇悔,何所怨咎?諸卦二五以陰陽相應而吉,惟《小畜》與《困》,乃厄於陰,故同道相求:《小畜》,陽為陰所畜;《困》,陽為陰所揜也。

雖困於所欲,未能施惠於人,然守其剛中之德,必能致亨而有福慶也。雖使時未亨通,守其中德,亦君子之道,亨乃有慶也。

六三,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兇。 象曰:據於蒺藜,乘剛也;入於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

六三以陰柔不中正之質,處險極而用剛。居陽,用剛也,不善處困之甚者也。石,堅重難勝之物。蒺藜,刺不可據之物。三以剛險而上進,則二陽在上,力不能勝,堅不可犯,益自困耳,困於石也。以不善之德,居九二剛中之上,其不安猶藉刺,據於蒺藜也。進退既皆益困,欲安其所,益不能矣。宮,其居所安也。妻,所安之主也。知進退之不可,而欲安其居,則失其所安矣。進退與處皆不可,唯死而已,其兇可知。《繫辭》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據而據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將至,妻其可得見耶。”二陽不可犯也,而犯之以取困,是非所困而困也。名辱,其事惡也。三在二上,固為據之,然苟能謙柔以下之,則無害矣;乃用剛險以乘之,則不安而取困,如據蒺藜也。如是,死其將至,所安之主可得而見乎。

據於蒺藜,謂乘九二之剛,不安猶藉刺也。不祥者,不善之徵;失其所安者,不善之效;故云不見其妻不祥也。

九四,來徐徐,困於金車,吝,有終。 象曰:來徐徐,志在下也,雖不當位,有與也。

唯力不足故困,亨困之道,必由援助。當困之時,上下相求,理當然也。四與初為正應,然四以不中正處困,其才不足以濟人之困。初比二,二有剛中之才,足以拯困,則宜為初所從矣。金,剛也。車,載物者也。二以剛在下載己,故謂之金車。四欲從初而阻於二,故其來遲疑而徐徐,是困於金車也。己之所應,疑其少己而之他,將從之,則猶豫不敢遽前,豈不可羞吝乎?有終者,事之所歸者正也。初四正應,終必相從也。寒士之妻,弱國之臣,各安其正而已,苟擇勢而從,則惡之大者,不容於世矣。二與四皆以陽居陰,而二以剛中之才,所以能濟困也。居陰者,尚柔也;得中者,不失剛柔之宜也。

四應於初而隔於二,志在下求,故徐徐而來;雖居不當位為未善,然其正應相與,故有終也。

九五,劓刖,困於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說,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截鼻曰劓,傷於上也。去足為刖,傷於下也。上下皆揜於陰,為其傷害,劓刖之象也。五,君位也。人君之困,由上下無與也。赤紱,臣下之服,取行來之義,故以紱言。人君之困,以天下不來也,天下皆來,則非困也。五雖在困,而有剛中之德,下有九二剛中之賢,道同德合,徐必相應而來,共濟天下之困,是始困而徐有喜說也。利用祭祀,祭祀之事,必致其誠敬,而後受福。人君在困時,宜念天下之困,求天下之賢,若祭祀然,致其誠敬,則能致天下之賢,濟天下之困矣。五與二同德,而云上下無與,何也?曰:陰陽相應者,自然相應也,如夫婦骨肉,分定也。五與二皆陽爻,以剛中之德,同而相應,相求而後合者也。如君臣朋友,義合也。方其始困,安有上下之與?有與,則非困,故徐合而後有說也。二雲享祀,五雲祭祀,大意則宜用至誠,乃受福也。祭與祀享,泛言之則可通,分而言之,祭天神,祀地祗,享人鬼。五君位言祭,二在下言享,各以其所當用也。

始為陰揜,無上下之與,方困未得志之時也。徐而有說,以中直之道,得在下之賢,共濟於困也。不曰中正,與二合者雲直乃宜也。直比正意差緩。盡其誠意,如祭祀然,以求天下之賢,則能亨天下之困,而享受其福慶也。

上六,困於葛藟,於臲卼,曰動悔有悔,徵吉。 象曰:困於葛藟,未當也;動悔有悔,吉行也。

物極則反,事極則變。困既極矣,理當變矣。葛藟,纏束之物,臲卼,危動之狀。六處困之極,為困所纏束,而居最高危之地,困於葛藟與臲卼也。動悔,動輒有悔,無所不困也。有悔,咎前之失也。曰,自謂也。若能曰,如是動皆得悔,當變前之所為,有悔也;能悔,則往而得吉也。困極而徵,則出於困矣,故吉。三以陰在下卦之上而兇,上居一卦之上而無兇,何也?曰:三居剛而處險,困而用剛,險故兇。上以柔居說,唯為困極耳,困極則有變困之道也。《困》與《屯》之上,皆以無應居卦終,《屯》則泣血漣如,《困》則有悔徵吉,《屯》險極而《困》說體故也,以說順進,可以離乎困也。

為困所纏,而不能變,未得其道也,是處之未當也。知動則得悔,遂有悔而去之,可出於困,是其行而吉也。

井卦

導讀

《井》,《序卦》:“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承上“升而不已必困”為言,謂上升不已而困,則必反於下也。物之在下者莫如井,井所以次困也。為卦,坎上巽下。坎,水也,巽之象則木也,巽之義則入也。木,器之象。木入於水下而上乎水,汲井之象也。

卦辭:改邑不改井,無喪無得,往來井井。汔至,亦未濆井,羸其瓶,兇。

井之為物,常而不可改也。邑可改而之他,井不可遷也,故曰改邑不改井。汲之而不竭,存之而不盈,無喪無得也。至者皆得其用,往來井井也。無喪無得,其德也常;往來井井,其用也周。常也,周也,井之道也。

汔,幾也。繘,綆也。井以濟用為功,幾至而未及用,亦與未下繘於井同也。君子之道,貴乎有成,所以五穀不熟,不如荑稗;掘井九仞而不及泉,猶為棄井。有濟物之用,而未及物,猶無有也。羸敗其瓶而失之,其用喪矣,是以兇也。羸,毀敗也。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養而不窮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兇也。

巽入於水下而上其水者井也。井之養於物,不有窮已,取之而不竭,德有常也。邑可改,井不可遷,亦其德之常也。二五之爻,剛中之德,其常乃如是,卦之才與義合也。

雖使幾至,既未為用,亦與未繘井同。井以濟用為功,水出乃為用,未出則何功也?瓶所以上水而致用也,羸敗具瓶,則不為用矣,是以兇也。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勞民勸相。

木承水而上之,乃器汲水而出井之象。君子觀井之象,法井之德,以勞徠其民,而勸勉以相助之道也。勞徠其民,法井之用也;勸民使相助,法井之施也。

初六,井泥不食,舊井無禽。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舊井無禽,時舍也。

井與鼎皆物也,就物以為義。六以陰柔居下,上無應援,無上水之象。不能濟物,乃井之不可食也。井之不可食,以泥汙也。在井之下,有泥之象。井之用,以其水之養人也,無水,則舍置不用矣。井水之上,人獲其用,禽鳥亦就而求焉。舊廢之井,人既不食,水不復上,則禽鳥亦不復往矣,蓋無以濟物也。井本濟人之物,六以陰居下,無上水之象,故為不食。井之不食,以泥也,猶人當濟物之時,而才弱無援,不能及物,為時所舍也。

以陰而居井之下,泥之象也。無水而泥,人所不食也。人不食,則水不上,無以及禽鳥,禽鳥亦不至矣。見其不能濟物,為時所舍置不用也。若能及禽鳥,是亦有所濟也。舍,上聲,與《乾》之“時舍”音不同。

九二,井谷射鮒,甕敝漏。 象曰:井谷射鮒,無與也。

二雖剛陽之才而居下,上無應而比於初,不上而下之象也。井之道,上行者也;澗谷之水,則旁出而就下。二居井而就下,失井之道,乃井而如谷也。井上出,則養人而濟物,今乃下就汙泥,注於鮒而已。鮒,或以為蝦,或以為蟆,井泥中微物耳。射,注也,如谷之下流,注於鮒也。甕敝漏,如甕之破漏也。陽剛之才,本可以養人濟物,而上無應援,故不能上而就下,是以無濟用之功。如水之在甕,本可為用,乃破敝而漏之,不為用也。井之初二無功,而不言悔咎,何也?曰:失則有悔,過則為咎。無應援而不能成用,非悔咎也。居二比初,豈非過乎?曰:處中非過也。不能上,由無援,非以比初也。

井以上出為功。二,陽剛之才,本可濟用。以在下而上無應援,是以下比而射鮒。若上有與之者,則當汲引而上,成井之功矣。

九三,井渫不食,為我心惻,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 象曰:井渫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

三以陽剛居得其正,是有濟用之才者也;在井下之上,木之清潔可食者也。井以上為用,居下,未得其用也。陽之性上,又志應上六,處剛而過中,汲汲於上進,乃有才用而切於施為;未得其用,則如井之渫治清潔,而不見食,為心之惻怛也。三居井之時,剛而不中,故切於施為,異乎用之則行、舍之則藏者也。然明王用人,豈求備也?故王明則受福矣。三之才足以濟用,如井之清潔,可用汲而食也。若上有明王,則當用之而得其效。賢才見用,則己得行其道,君得享其功,下得被其澤,上下並受其福也。

井渫治而不見食,乃人有才知而不見用,以不得行為憂惻也。既以不得行為惻,則豈免有求也?故求王明而受福,志切於行也。

六四,井甃無咎。 象曰:井甃無咎,修井也。

四雖陰柔而處正,上承九五之君,才不足以廣施利物,亦可自守者也,故能修治,則得無咎。甃,砌累也,謂修治也。四雖才弱,不能廣濟物之功,修治其事,不至於廢可也。若不能修治,廢其養人之功,則失井之道,其咎大矣。居高位而得剛陽中正之君,但能處正承上,不廢其事,亦可以免咎也。

甃者,修治於井也。雖不能大其濟物之功,亦能修治不廢也,故無咎,僅能免咎而已。若在剛陽,自不至如是,如是則可咎矣。

九五,井洌寒泉食。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五以陽剛中正,居尊位,其才其德,盡善盡美,井洌寒泉食也。洌,謂甘潔也。井泉以寒為美。甘潔之寒泉,可為人食也。於井道為至善也,然而不言吉者,井以上出為成功,未至於上,未及用也,故至上而後言元吉。

寒泉而可食,井道之至善者也。九五中正之德,為至善之義。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井以上出為用。居井之上,井道之成也。收,汲取也。幕,蔽覆也。取而不蔽,其利無窮,井之施廣矣,大矣。有孚,有常而不變也。博施而有常,大善之吉也。夫體井之用,博施而有常,非大人就能?他卦之終,為極為變,唯《井》與《鼎》終乃為成功,是以吉也。

以大善之吉,在卦之上,井道之大成也。井以上為成功。

革卦

導讀

《革》,《序卦》:“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井之為物,存之則穢敗,易之則清潔,不可不革者也,故井之後,受之以革也。為卦,兌上離下,澤中有火也。革,變革也。水火,相息之物,水滅火,火涸水,相變革者也。火之性上,水之性下,若相違行,則睽而已。乃火在下,水在上,相就而相剋,相滅息者也,所以為革也。又二女同居,而其歸各異,其志不同,為不相得也,故為革也。

卦辭:巳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革者,變其故也。變其故,則人未能遽信,故必巳日,然後人心信從。元亨利貞,悔亡,弊壞而後革之,革之所以致其通也,故革之而可以大亨;革之而利於正,道則可久而得去故之義;無變動之悔,乃悔亡也。革而無甚益,猶可悔也,況反害乎?古人所以重改作也。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巳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澤火相滅息,又二女志不相得,故為革。息為止息,又為生息。物止而後有生,故為生義。革之相息,謂止息也。

事之變革,人心豈能便信?必終日而後孚。在上者於改為之際,當詳告申令,至於巳日,使人信之。人心不信,雖強之行,不能成也。先王政令,人心始以為疑者有矣,然其久也必信。終不孚而成善治者,未之有也。

以卦才言革之道也。離為文明,兌為說。文明則理無不盡,事無不察;說則人心和順。革而能照察事理,和順人心,可致大亨,而得貞正。如是,變革得其至當,故悔亡也。天下之事,革之不得其道,則反致弊害,故革有悔之道。惟革之至當,則新舊之悔皆亡也。

推革之道,極乎天地變易,時運終始也。天地陰陽推遷改易而成四時,萬物於是生長成終,各得其宜,革而後四時成也。時運既終,必有革而新之者。王者之興,受命於天,故易世謂之革命。湯、武之王,上順天命,下應人心,順乎天而應乎人也。天道變改,世故遷易,革之至大也,故贊之曰,革之時大矣哉!

象曰: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歷明時。

以初九時,位才皆不可以有為,故當以中順自固也。 水火相息為革,革,變也。君子觀變革之象,推日月星辰之遷易,以治歷數,明四時之序也。夫變易之道,事之至大,理之至明,跡之至著,莫如四時;觀四時而順變革,則與天地合其序矣。

初九,鞏用黃牛之革。 象曰:鞏用黃牛,不可以有為也。

變革,事之大也,必有其時,有其位,有其才,審慮而慎動,而後可以無悔。九,以時則初也,動於事初,則無審慎之意,而有躁易之象;以位則下也,無時無援而動於下,則有僭妄之咎,而無體勢之重;以才則離體而陽也,離性上而剛體健,皆速於動也。其才如此,有為則兇咎至矣,蓋剛不中而體躁,所不足者中與順也,當以中順自固而無妄動則可也。鞏,局束也。革,所以包束。黃,中色。牛,順物。鞏用黃牛之革,謂以中順之道自固,不妄動也。不雲吉凶,何也?曰:妄動則有兇咎,以中順自固,則不革而已,安得便有吉凶乎?

以初九時,位才皆不可以有為,故當以中順自固也。

六二,巳日乃革之,徵吉,無咎。 象曰: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以六居二,柔順而得中正,又文明之主,上有剛陽之君,同德相應。中正則無偏蔽,文明則盡事理,應上則得權勢,體順則無違悖。時可矣,位得矣,才足矣,處革之至善者也。然臣道不當為革之先,又必待上下之信,故巳日乃革之也。如二之才德,所居之地,所逢之時,足以革天下之弊,新天下之治,當進而上輔於君,以行其道,則吉而無咎也。不進則失可為之時,為有咎也。以二體柔而處當位,體柔則其進緩,當位則其處固。變革者,事之大,故有此戒。二得中而應剛,未至失於柔也。聖人因其有可戒之疑,而明其義耳,使賢才不失可為之時也。

巳日而革之,徵則吉而無咎者,行則有嘉慶也,謂可以革天下之弊,新天下之事。處而不行,是無救弊濟世之心,失時而有咎也。

九三,徵兇,貞厲,革言三就,有孚。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九三以剛陽為下之上,又居離之上而不得中,躁動於革者也。在下而躁於變革,以是而行,則有兇也。然居下之上,事苟當革,豈可不為也?在乎守貞正而懷危懼,順從公論,則可行之不疑。革言,謂當革之論。就,成也,合也。審察當革之言,至於三而皆合,則可信也。言重慎之至能如是,則必得至當,乃有孚也。己可信而眾所信也,如此則可以革矣。在革之時,居下之上,事之當革,若畏懼而不為,則失時為害;唯當慎重之至,不自任其剛明,審稽公論,至於三就而後革之,則無過矣。

稽之眾論,至於三就,事至當也。又何之矣?乃俗語更何往也?如是而行,乃順理時行,非己之私意所欲為也,必得其宜矣。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九四,革之盛也。陽剛,革之才也。離下體而進上體,革之時也。居水火之際,革之勢也。得近君之位,革之任也。下無系應,革之志也。以九居四,剛柔相際,革之用也。四既具此,可謂當革之時也。事之可悔而後革之,革之而當,其悔乃亡也。革之既當,唯在處之以至誠,故有孚則改命吉。改命,改為也,謂革之也。既事當而弊革,行之以誠,上信而下順,其吉可知。四非中正,而至善,何也?曰:唯其處柔也,故剛而不過,近而不逼,順承中正之君,乃中正之人也。《易》之取義無常也,隨時而已。

改命而吉,以上下信其志也。誠既至,則上下信矣。革之道,以上下之信為本。不當不孚則不信。當而不信,猶不可行也,況不當乎?

九五,大人虎變,未佔有孚。 象曰:大人虎變,其文炳也。

九五以剛陽之才,中正之德,居尊位,大人也。以大人之道,革天下之事,無不當也,無不時也。所過變化,事理炳著,如虎之文采,故云虎變。龍虎,大人之象也。變者,事物之變。曰虎,何也?曰:大人變之,乃大人之變也。以大人中正之道變革之,炳然昭著,不待佔決,知其至當而天下必信也。天下蒙大人之革,不待佔決,知其至當而信之也。

事理明著,若虎文之炳煥明盛也,天下有不孚乎?

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徵兇,居貞吉。 象曰:君子豹變,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順以從君也。

革之終,革道之成也。君子謂善人,良善則己從革而變,其著見,若豹之彬蔚也。小人,昏愚難遷者,雖未能心化,亦革其面以從上之教令也。龍虎,大人之象,故大人云虎,君子云豹也。人性本善,皆可以變化,然有下愚,雖聖人不能移者。以堯、舜為君,以聖繼聖百有餘年,天下被化,可謂深且久矣,而有苗、有象,其來格烝乂,蓋亦革面而已。小人既革其外,革道可以為成也。苟更從而深治之,則為已甚,已甚非道也。故至革之終而又徵,則兇也,當貞固以自守。革至於極,而不守以貞,則所革隨復變矣。天下之事,始則患乎難革,已革則患乎不能守也,故革之終戒以居貞則吉也。居貞非為六戒乎?曰:為革終言也,莫不在其中矣。人性本善,有不可革者,何也?曰:語其性則皆善也,語其才則有下愚之不移。所謂下愚有二焉:自暴也,自棄也。人苟以善自治,則無不可移者,雖昏愚之至,皆可漸磨而進也。唯自暴者,拒之以不信;自棄者,絕之以不為;雖聖人與居,不能化而入也,仲尼之所謂下愚也。然天下自棄自暴者,非必皆昏愚也,往往強戾而才力有過人者,商辛是也。聖人以其自絕於善,謂之下愚,然考其歸,則誠愚也。既曰下愚,其能革面,何也?曰:心雖絕於善道,其畏威而寡罪,則與人同也。唯其有與人同,所以知其非性之罪也。

君子從化遷善,成文彬蔚,章見於外也。中人以上,莫不變革,雖不移之小人,則亦不敢肆其惡,革易其外,以順從君上之教令,是革面也。至此,革道成矣。小人勉而假善,君子所容也,更往而治之,則兇矣。

鼎卦

導讀

《鼎》,《序卦》:“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鼎之為用,所以革物也,變腥而為熟,易堅而為柔,水火不可同處也,能使相合為用而不相害,是能革物也,鼎所以次革也。為卦,上離下巽。所以為鼎,則取其象焉,取其義焉。取其象者有二:以全體言之,則下植為足,中實為腹,受物在中之象,對峙於上者耳也,橫亙乎上者鉉也,鼎之象也;以上下二體言之,則中虛在上,下有足以承之,亦鼎之象也。取其義,則木從火也,巽入也,順從之義,以木從火,為然之象。火之用惟燔與烹,燔不假器,故取烹象而為鼎,以木巽火,烹飪之象也。制器取其象也,乃象器以為卦乎?曰:制器取於象也,象存乎卦,而卦不必先器。聖人制器,不待見卦而後知象,以眾人之不能知象也,故設卦以示之。卦器之先後,不害於義也。或疑鼎非自然之象,乃人為也。曰:固人為也,然烹飪可以成物,形制如是則可用,此非人為,自然也。在井亦然,器雖在卦先,而所取者乃卦之象,卦複用器以為義也。

卦辭:元吉亨。

以卦才言也。如卦之才,可以致元亨也。止當雲元亨,文羨吉字。卦才可以致元亨,未便有元吉也。彖復止雲元亨,其羨明矣。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卦之為鼎,取鼎之象也;鼎之為器,法卦之象也。有象而後有器,卦複用器而為義也。鼎,大器也,重寶也,故其製作形模,法象尤嚴。鼎之名正也,古人訓方,方實正也。以形言,則耳對植於上,足分峙於下,周圓內外,高卑厚薄,莫不有法而至正,至正然後成安重之象。故鼎者法象之器,卦之為鼎,以其象也。

以二體言鼎之用也。以木巽火,以木從火,所以亨飪也。鼎之為器,生人所賴至切者也。極其用之大,則聖人亨以享上帝,大亨以養聖賢。聖人,古之聖王。大,言其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