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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剝】 坤下艮上

卦辭:剝,不利有攸往。

彖曰:剝,剝也。柔變剛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

子夏:剝,柔乘剛也。君子之道僅存也。何所往哉,順其時止而止之,可以觀其象,而適其變也。夫道,無定體也。唯時行之,消而息之,盈而虛之,天之道也。君子之尚也。故當其道往,而不吝焉。應其時而不自得焉。

象曰:山附於地,剝。上以厚下,安宅。

子夏:山髙也,地下也,下剝上則山附於地也。故君不可以制下,則厚順於下,因而安宅之,不敢遷也。

初六,剝床以足蔑,貞兇。

象曰:剝床以足,以滅下也。

子夏:床,人之所安也。剝之以足,滅下之道。潛而剝之,猶未見也。無陽自此始矣。兇之道也。

六二,剝床以辨蔑,貞兇。

象曰:剝床以辨,未有與也。

子夏:剝以漸長,小人漸得位也。至剝其床,剝道見而可辨也。無正而得位,誰與之哉,兇之道也。

六三,剝之無咎。

象曰:剝之無咎,失上下也。

子夏:群小剝上,已獨應之,無咎者也。猶應離群失眾之趨也。

六四,剝床以膚,兇。

象曰:剝床以膚,切近災也。

子夏:剝至上,體過床以及膚,近於災也。兇,其危也。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

象曰:以宮人寵,終無尤也。

子夏:剝上於五,為剝之主,能得其中。上承於陽,反止群小,群小由之貫魚。寵以宮人,不害外正,何不利焉。則終無尤矣。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

子夏: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極剝而保於上,大果有乎。拔不食者也。極消則息道,斯來矣。君子厚徳以藏垢也,故民所載矣。小人矜忌而偶怨也。故剝人之廬,終不可用也。復而不敵怨於剝者,君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