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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比】 坤下坎上

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原筮,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不寜方來,上下應也。後夫兇,其道窮也。

比吉,比之所以吉者何?雜卦曰:比樂,師憂。凡物,孤則危,群則強。比者,上下相親,他不能間,外不能侵者也。故吉。原筮者何?比者,不可茍合也。是故。初六曰:有孚,比之,無咎。夫初六比之始也,始謀相親者,不可不謹擇其人。人之誠信未孚而親愛之,取禍之道也。故曰:有孚,比之,無咎。繫辭曰:君子易其心而後語,定其交而後求,此之謂也。原筮,元永貞,無咎者何?凡比之道,不可以不善也,不可以不長也,不可以不正也。故曰:原筮,元永貞,無咎。夫物比而不以剛中,則柔邪也。故彖曰:原筮,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初六:有孚,比之,無咎。有孚盈缶,終來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象曰: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六四:外比之,貞吉。 象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外比者,何棄親而從疏也?棄親而從疏者,非親賢而從上,則不可也。親賢而從上者,茍不出乎正,猶不免乎兇也。夫比,非大公之道也。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故比而不中正者,皆非君子之道也。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九五顯比吉何也?九五履至貴之位,為眾陰所歸,暢其中正以懷海內。從命者賞,違命者誅。善善惡惡而不在於私,用中正以求比者也。故曰:顯比吉。顯者,光顯盛大之謂也。王用三驅,失前禽者何?背去之禽也。失者何?求與之相親而不可得者也。

上六:比之無首,兇。 象曰:比之無首,無所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