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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濟

未濟

卦辭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

卦辭注

不曰不濟,而曰“未濟”,非安處不濟也,未耳。蓋《未濟》而自有可濟,亦未亨而自有可亨,故曰“未濟亨”。《坎》為小狐,“汔”,幾也。濟必登岸,始為《既濟》,一步不至,猶未也,“汔濟”安得為濟哉!小狐力弱,中流失濟,尾重不掉,難免濡矣,復有何利?故曰“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也。

象辭

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象辭注

火熱水寒,物之各異其性也;《離》南《坎》北,方之各殊其位也。火在水上,是炎上潤下,並失其位,兩不相濟也,故曰《未濟》。君子觀其象,而辨之居之,辨其物,使物得其宜,而不相混,居其方,使方從其位,而不相越。皆以審慎而出之,斯知之無不明,處之無不當,而其未濟者乃可進於濟矣,故曰“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占斷

○ 問時運:運途顛倒,諸事須慎。

○ 問營商:貨物失當,地位不合,所當謹慎處置,方可獲利。

○ 問功名:未也。

○ 問戰徵:營壘器具,各失所宜,不相為用,急宜慎重審察,斯可免敗。

○ 問家宅:方向倒置,須當改易。

○ 問婚姻:門戶不合。

○ 問疾病:上下焦血絡不通,宜升不升,宜降不降,藥方最宜審慎。

○ 問失物:辨明方位,可以尋得。

○ 問六甲:上月生女,下月生男。

初六解

初居《未濟》之始,《彖》所云“小狐汔濟,濡其尾”,初爻當之。《未濟》之初,與《既濟》之上,首尾相接,《既濟》之上,以濡首而厲,初踵其後,見上之濡首,反而自懲,未濟者亦可免於濡矣,乃前首後尾,同遭其濡,頑不知戒,故曰“吝”也。《象傳》以“亦不知極”釋之,謂前覆其轍,後又不知而蹈之,故曰亦術知其極也。

初六佔

○ 問時運:不審前後,不顧進退,魯莽從事,是昏而無知者也。

○ 問營商:前既失敗,後又不戒,覆轍相仍,其將何以了事乎?

○ 問功名:龍頭既失,驥尾亦必難附。

○ 問婚姻:流離首尾,團聚難矣。

○ 問家宅:此宅前門後戶,方位不正。

○ 問疾病:病在下身。

○ 問六甲:生男。

初六案例

友人某來,請佔製造物品生業如何,筮得《未濟》之《睽》。

斷曰:初居《未濟》之初,正在濟末將濟之時,《既濟》之終“濡其首”,《未濟》之始“濡其尾”,有首尾不相顧之象。今君佔製造生業,得此爻辭,知此業必是舊業,君接其後而重興也。君乃不知前車之覆,貿然而蹈其後,以致製品所出,一時不能銷售。以此質金,反致失利,得失不償,進退兩難,幾同“小狐汔濟”,而“濡其尾”也,未免吝矣。至二爻曰“曳其輪,貞吉”,在明年當以車運出外,可以販賣獲利也,君可無憂焉。

九二解

二居《坎》之中,《坎》為輪,故曰“輪”。輪者,濟之具也。《既濟》初爻曰曳輪而濡尾,有濟之具而濡者也;此曰曳輪,而不曰濡尾,有濟之具而不濡者也,視《既濟》之初為優矣,故曰“貞吉”。《坎》又為矯輮,按《周禮·考工記》,“行澤者反輮,行山者仄輮”,取其便於曳也。御輪濟水,中道而行,其濟以正,是為中行以正,吉何如之!《象傳》所釋,最為明著。

九二佔

○ 問時運:運如輕車渡水,中道以濟,無往不利。

○ 問營商:有滿載而歸之象。

○ 問功名:二與五應,五為君,二為臣,二五皆吉,是君臣相濟也。有後車以載之象。

○ 問戰徵:有曳柴偽遁之謀。

○ 問婚姻:有桓少君鹿車共挽之風,必得賢婦,吉。

○ 問家宅:有輪奐並美之象。

○ 問疾病:必是胸腹作鳴,轆轆如車聲,宜開通三焦,使氣機舒展,自愈。

○ 問六甲:生男。

九二案例

明治八年九月,朝鮮國炮擊我雲揚艦,物論洶洶,朝廷將興問罪之師。時陸軍大佐某氏來請一佔,筮得《未濟》之《晉》。

斷曰:水火不交,不相為用,謂之《未濟》。然未濟非不濟也,時未至則不濟,時至則濟,故曰“未濟亨”。為卦皆取水火,《既濟》水在火上,初爻曰曳輪,是為陸道之輪車也;《未濟》火在水上,二爻曰曳輪,是為海道之輪船也。今雲揚艦被朝鮮炮擊,爻曰“曳其輪,貞吉”,想雖被擊,尚可曳輪而歸,故不失其吉也。《象傳》曰“中以行正”,言必得中和之道,以行其正,今年必不致構怨興兵也。至三爻曰“徵兇,利涉大川”,恐明年有事於朝鮮。曰“徵兇”者,恐陸軍不利;曰“利涉大川”者,知海軍必大勝也。九四曰“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自二至四為後年,必可解決朝鮮之事矣。且二爻變而為《晉》,晉者,進也,《晉》五曰“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上曰“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是皆征伐有功之佔也。佔象如是,知以後必獲大功。但《未濟》以外卦為《既濟》,內卦為將濟,佔在二爻,故今年未能成事,必待外卦,乃得全濟也。後朝鮮事局平和,征討不興,於是某氏來曰:前日之佔,事未甚驗,餘曰:《易》佔無不靈應,但所應有不在一時也。現雖歸和平,其“中以行正”一語,恰好符合,此後佔象,君須緩以待之,無不應也。

六三解

三爻以陰居陽,當內外卦之交,首尾俱不著岸,故爻曰“未濟”。專以卦名歸之,謂《未濟》之所以未濟者,在此爻也。三為《坎》之,地當重要,進一步則出險,誤一步即履危,魯莽前進,一經失足,功敗垂成,故曰“徵兇”。然《未濟》有可濟之道,有險有出險之時,自古定大難,建大功者,罔非從“徵兇”之時而興起也。所謂“徵兇”者,第戒其不可妄動,非欲其退縮不前。三之地,正當利涉之地,三之時,正當利涉之時,此而不濟,則終不濟矣,此而得濟,則汔濟者乃得濟矣。《象傳》曰“位不當也”,《未濟》六爻,位皆不當,三為《坎》之終,故《傳》專以不當釋之。

六三佔

○ 問時運:宜鎮靜待時,躁動則兇。

○ 問戰徵:宜會集海軍,水陸並進,則兇者吉矣。

○ 問營商:以舟運為利。

○ 問功名:有涉川作楫之材。

○ 問婚姻:《詩》雲“造舟為梁,親迎於渭”,迎娶則吉,往贅則兇。

○ 問疾病:《艮》為狐,病由狐祟所致,宜涉川以避。

○ 問六甲:生男。

六三案例

三十年,佔眾議院氣運,筮得《未濟》之《鼎》。

斷曰:此卦火上水下,水火不相為用,故曰“未濟”。三爻居上下內外之交,出《坎》入《離》,正當《未濟》之時,是以爻辭直曰“未濟”。曰“徵兇”者,指初之濡尾也;曰“利涉”者,指二之曳輪也,為利為兇,任人自為之耳。《傳》則釋曰“位不當”,於此即可見眾議院之氣運矣。蓋在政府欲效歐美之文明,以圖富強;在眾議員,欲學歐美之自由,以圖權利,猶之火上水下,兩不相濟也。且現時所選議員,多由賄賂而來,是明明位之不當也,由此以往,安得不兇?故曰“徵兇”。然於議院之設,苟當其位,而“中以行正”,未始無利,故曰“利涉大川”。但此爻處《坎》之終,猶未出險,今年眾議院,正當未濟之地,難期盛旺。四爻曰“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知明年眾議院,必得其人,能贊襄國家大事,勞邀厚賜,此盛象也。五曰“君子之光”,五為君,定當入觀天顏,武功文德,並煥輝光矣。

九四解

《未濟》濟在四,《既濟》濟在三,《未濟》之四,即《既濟》之三,故爻辭皆曰“伐鬼方”。三居《離》之始,《離》為戈兵,故“用伐”。《坎》為鬼,故取象於“鬼方”。“震”者,威怒之象,所謂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也。《未濟》則有悔,濟則悔亡。故曰“貞吉,悔亡”。“三年”者,言其久也,即《既濟》三爻所云“三年克之”也。“有賞”者,為獻俘授馘飲,至大賞是也。“大國”謂殷,爻雖不明言高宗,要不出《既濟》三爻之義也。《象傳》曰“志行”,謂班師奏凱,威震遐方,主三軍者,得行其志矣。《既濟》三爻《傳》曰“憊也”,為勞師遠征而言;此《傳》曰“志行”,為振旅告捷而言。

九四佔

○ 問時運:有此大運,“貞吉,悔亡”,名利俱全。

○ 問戰徵:率軍遠征,奏凱而還,得以榮邀賜命。

○ 問營商:行商遠出,財利豐盈。

○ 問功名:聲名遠震,得承天寵。

○ 問婚姻:三年可成。

○ 問家宅:貞吉。

○ 問疾病:“鬼方”二字不祥,三年後恐難保。

○ 問六甲:生女。

九四案例

友人某來請佔氣運,筮得《未濟》之《蒙》。

斷曰:此卦下三爻為《未濟》之時,上三爻為《既濟》之時,今佔得四爻,知年來困苦之事,漸》次可奏成功,謂之“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者,知君於此三年中,得以威名遠揚,賞賜榮膺,為生平業成志滿之時也。

明治二十七年冬至,謹佔二十八年聖運,筮得《未濟》之《蒙》。

斷曰:四爻當內外之交,出《坎》入《離》,為脫險難而進文明,是由《未濟》而抵《既濟》也。今佔得四爻,爻曰“震用伐鬼方”,是為徵清得勝也;“三年”者,謂戰役之久;“有賞於大國”者,謂奏凱行賞也。

六五解

五為《未濟》一卦之主,居《離》之中,與四相比,與二相應。二以居中行正,四以征伐有功,當此文德昭明,武功顯著;臣下之勳業,要即為天子之威光也,故曰“君子之光”。柔得中,故“貞吉,無悔”。《離》為明,為光,德莫盛於明,業莫大於光,六五之君,和順積中,英華髮外,其光皆出於君子之身,天下莫不仰文明之化,故曰“有孚,吉”。《象傳》以“暉吉”釋之,謂其篤實輝光,自然昭著,吉何如也!

六五佔

○ 問時運:運當全盛,百事皆吉。

○ 問戰徵:《師》卦曰“師貞,丈人吉”,可並佔之。

○ 問營商:其營業必關係政府公幹,或為軍餉,或為軍器,得沾朝廷之餘澤,故吉。

○ 問功名:有入覲天顏之象。

○ 問家宅:此宅大吉,當邀旌賜之勞。

○ 問婚姻:“君子好逑”,必得。

○ 問六甲:生女,主貴。

六五案例

某縉紳來,請佔官階升遷,筮得《未濟》之《訟》。

斷曰:五爻居《離》之中,《離》為日,為光,五當君位,日有君象,故曰“君子之光”。日光照臨,下土遍被,故曰“有孚”。五與二應,二為臣,是先得“君子之光”者也。今足下佔祿位升,得《未濟》五爻,五為尊位,二爻屬貴下,二爻曰“曳其輪,貞吉”,輪為日輪,曳輪者,有如羲和御日,是為天子之近臣,沐浴聖化,瞻仰龍光,君明臣良,可為貴下賀焉。

上九解

上爻當《未濟》之終,反為《既濟》,坎險已脫,上下交孚,則飲食以燕樂之。《詩》“南有嘉魚,君子有酒,嘉賓式燕以樂”,《序》曰太平君子至誠。樂與賢者共之,有孚於酒食之義也,故“無咎”。然酒以成禮,不及於亂,立監立史,所以示其節也,“濡其首”,則醉而不出,是謂伐德,亦何取於孚矣,故曰“有孚失是”。是始為有孚而飲酒者,繼反為飲酒而失孚也,《象傳》以“不知節”釋之。《易》之為書,患太過,更甚於防不及,欲不可縱,樂不可極,持盈保泰,無非節也。此特於《未濟》之終,借飲酒以為喻耳。

上九佔

○ 問時運:《坎》難已平,眾心歡樂,能知撙節,可以永保無咎。

○ 問戰徵:此為得勝班師,飲酒策勳之時也。

○ 問營商:已得厚利而歸,從此量入為出,富可永保矣。

○ 問功名:有得而復失之患。

○ 問疾病:必是飲食不節所致。

○ 問訟事:《序卦》曰“飲食必有訟”,知其訟必由於酗酒來也。

○ 問六甲:生女。

上九案例

二十八年七月廿七日薄暮,餘與友閒敘於書樓,偶聞有叫新聞號外者,客曰:號外所報,不審何事,君試佔之。筮得《未濟》之《解》。

斷曰:號外所報,必因飲酒過度,醉溺水中之禍也。時女僕適齎號外來,展而閱之,為山陽鐵道,汽車顛覆中途,致傷旅客之報也。後數日,會該鐵道會社員,問及當時情況,曰:會風雨暴作,勸令止車,機關師某不肯,臨行且滿酌火酒,啟車而進,猝罹此禍,因此傷命雲。乃知爻辭,果不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