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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過

小過

卦辭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卦辭注

《小過》者,陰過乎陽,即“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之謂也,過在細故,道乃可通,故曰“小過亨”。“利貞”者,矯世勵俗,利在歸正,故曰“利貞”。四陰擅權在外,二陽逼處於中,柔弱無力,不足以當大任,只可小受而已,故曰“可小事,不可大事”。《震》為鵠,又為音,故曰“飛鳥遺之音”,遺其音者,哀鳴之聲也。飛鳥過高,欲下不得,哀鳴求救,上則愈危,下則猶得安,故曰“不宜上,宜下,大吉”,吉在下也。

象辭

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象辭注

《震》雷者,動而不止,《艮》者,止而不動,山上有雷,是雷為山所止,雷必小矣,故為《小過》。君子取其象以制行,而行不嫌其過恭;取其象以居喪,而喪不嫌其過哀;取其象以致用,而用不嫌其過儉。蓋曰“行”,曰“喪”,曰“用”,皆動也,象《震》;曰“恭”,曰“哀”,曰“儉”,皆止也,象《艮》;其過恭、過哀、過儉,皆所以矯一時之弊也,以其非中行也,謂之《小過》,然亦足矯世而勵俗焉。

占斷

○ 問時運:運途清高,有不屑於同汙流俗之概。

○ 問營商:因一時價值過高,不合時宜,買賣均難。

○ 問功名:以其不諧時俗,反為人忌。

○ 問戰徵:屯營山上,地位過高,進退俱難。

○ 問婚姻:想是老夫女妻,年歲相去過遠。

○ 問家宅:此宅想在高山。

○ 問疾病:是過寒過熱之症,須調劑得中。

○ 問六甲:生男。

初六解

“以”者,即左右之曰以是也。鳥以翼而飛,初與上,象取兩翼,故皆言“飛鳥”。《小過》“不宜上,宜下”,初在下,更不宜上,飛則振冀直上,欲下不能,其兇可知也,故曰“飛鳥以兇”。初居《艮》止之始,本無飛象,初與上相終始,上居《震》動之終,上之鳥,動而思飛。初上分為兩翼,一翼飛,一翼不能獨止,故飛則俱飛,兇亦俱兇。《象傳》釋以“不可如何”,謂“上逆而下順”,初在下,乃不順下而逆上,是自取其兇也,亦無可如何耳。

初六佔

○ 問時運:不安本分,妄思風騰上進,兇。

○ 問營商:力小而圖大,位卑而謀高,不自量力,必致敗也。

○ 問功名:宜卑小自安。

○ 問戰徵:初在《艮》下,宜按兵不動。

○ 問婚姻:宜門戶相當,不宜攀結高親。

○ 問家宅:屋宇以低小為宜。

○ 問疾病:神魂飛越,兇。

○ 問六甲:生男。

初六案例

友人某來,請佔謀事成否,筮得《小過》之《豐》。

斷曰:鳥本以棲集為安,以飛翔為勞,飛而不下,是鳥不得其棲息矣,是以兇也,猶如人惶惶道路,有不遑安處之狀。今君佔謀事,得此爻辭,知君所謀,意欲舍小圖大,去低就高,為力謀上進之事。就爻象而論,鳥之飛,愈上愈危,欲下不得,喻言君之謀事,愈大愈難,不特其事不成,即他日欲退而就小,而亦不能也。勸君安心退守,不作妄想,斯可免兇也。

二十七年冬至,佔二十八年我國與俄國交際,筮得《小過》之《豐》。

斷曰:初爻處《艮》之下,《艮》,止也,本不宜動,乃鳥以動而飛,是失《艮》之止,以從《震》之動,舍順就逆,是以兇也。《彖》辭曰,“不宜上,宜下”,鳥能安其在下,則兇可免矣。今佔我國與俄國交際,得此爻象,是當以內卦《艮》屬我,外卦《震》屬俄。在俄,虎視耽耽,只知動兵爭強;我與清交戰,乃俄若忌我之勝,有躍躍欲動之意。彼動而我亦不能不動,故初與上,皆言“飛鳥”,是象之發現在此。果若兩動,則必兩兇,當謹守宜下之戒,則可以免兇。後我與清國媾和,法順下之旨,乃得平和結局。

六二解

《易》例,陰陽相應,為君臣,為夫婦,取其配偶;無應者,或為父子,或為等夷,或為嫡媵,或為妣婦,取其同類。五為父母之位,亦為祖妣之位,陽爻為父為祖,陰爻為母為祖妣。五為父母,則必以二為子;五為祖妣,則必以二為孫。今二五皆陰,而不相應,有妣婦之配,故曰“過其祖,遇其妣”。常例五為君,此卦君當謂上,五則臣也,故臣謂二五。過四而與五遇,則止於五而不上,故曰“不及其君,遇其臣”。可過而過,不及而不過,為能得經權之中,無過不及之偏,故“無咎”。且二五以柔相親,五尊二卑,卑之於尊,弗過則可承其禮遇,過則有逾越之嫌,故五視上雖為臣,而二不可遇也,不可遇,則二於上,但覺廟高堂遠,瞻仰弗及矣。不可過而不過,安於“宜下”,夫復何咎?此《小過》之最善者也。《象傳》之所釋者以此。

六二佔

○ 問時運:運途平順,不得其全,猶得其半,亦可無咎矣。

○ 問營商:貿資以往,雖未得滿載而歸,亦足稱十得其五矣。

○ 問功名:不得其上,已獲其中。

○ 問戰徵:已得斬其將,拔其旗,夫復何咎?

○ 問疾病:藥力未到。

○ 問婚姻:恐非正配。

○ 問家宅:宅神不安。

○ 問六甲:生男。

六二案例

明治十八年七月,餘避暑遊伊香保,有號其角堂主人者,工俳諧,訪餘旅寓,自雲:近來俳諧道衰,是愚所嘆息也。每年朝廷有和歌御製,許民間鹹相賡和,獨俳諧無聞,愚竊欲上俳諧天覽之議,聞先生通曉神《易》,請佔成否。筮得《小過》之《恆》。

斷曰:此爻六二重陰,柔弱無力,爻曰遇妣遇臣,所遇皆陰象,又曰“不及其君”,是明言不能上達君聽也。足下佔俳諧上呈,得此爻辭,在俳諧為和歌變體,主文譎諫,片字只句,頗得溫和厚平之旨,固非徒玩弄風月已也。爻辭曰“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即此論之,雖不及上獻之於宮闈,或陳之於貴顯,當必有風雅相尚者矣,故曰“無咎”。其角堂主人得此佔,大為心喜。

二十九年六月,朝鮮人樸泳孝,歸自美國,訪我山莊,曰:朝鮮政府,同志者以王內命,促餘歸國,餘猶疑未決,請為一佔,以定行止。筮得《小過》之《恆》。

斷曰:爻辭曰“不及其君,已可見促足下歸國者,不出於君命,或出自臣下之意也。爻象六二重陰,陽多吉,陰多兇,去恐有禍。且卦體上動下止,貴國政府來召,應外卦之動,內卦《艮》止,已示足下不歸之兆。爻象如此,在足下雖故國殷情,還宜自愛,切勿匆匆歸去。樸泳孝聞此佔,遂絕歸計。後聞朝鮮政府,黨類傾軋,廷臣多有以冤罪就刑者。

三十年,佔我國與英國交際,筮得《小過》之《恆》。

斷曰:我國與英國,地隔重洋,相距數萬裡,兩國所以聯盟者,全藉使臣之通其好耳,即爻辭所云“不及其君,遇其臣”之謂也。就卦位言,內卦屬我,外卦屬英,二五各居卦中;就卦象言,全卦象取飛鳥,二五為鳥兩翼,飛則兩翼俱動,足見我兩國聯合之象,相挾相助,儼同一體,故“無咎”也。

九三解

三處下卦之上,重剛不中,《彖》所謂“不可大事”者,三四當之。且三為多兇之地,過將焉往?故爻曰“弗過”。卦體剛陽,一畫橫亙其中,有防之象,《艮》,止也,有防之義。防者,止其過也,止其過,即當“弗過”。上互《兌》,《兌》為金刀,有戕之象,三窬防而過,或有從而戕之者矣。“或”雖為未然之事,而其勢已岌岌可危,故“兇”。《象傳》曰“兇如何也”;謂純剛既足召禍,強進更必致災,兇由自取,無如何也。

九三佔

○ 問時運:運途不正,謹慎自防,尚可免禍。

○ 問營商:販運出外,防遇盜劫之兇,宜勿前進。

○ 問功名:切弗往求,求則有禍。

○ 問婚姻:非婚媾,則寇讎也,宜防。

○ 問家宅:有兇禍臨門,宜謹防之。

○ 問疾病:防是刀傷,兇。

○ 問失物:不必追尋,方可免災。

○ 問訟事:防幹大辟。

○ 問六甲:生男,難育。

九三案例

橫濱商人,桔屋磯兵衛氏來,曰:友人左右田金作,今朝遣店童,送紙幣三千元於三井銀行,至午後未還,往問三井銀行,雲並未送來,於是馳人遍索,不得蹤跡。請為一佔,明示方向。筮得《小過》之《豫》。

斷曰:卦體《震》上《艮》下,《艮》為少男,《震》為長男,三爻重剛不中,正當二男之象。辭曰“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兇”,三在內,四在外,言三須謹防,弗過四處,若窬防而過,恐遭戕賊之禍。據此爻象,此人必已遭害,在謀害者,必是相熟之人,非外來之盜賊也。爻在第三,三為鳥身,一時不能飛逸,五爻曰“公弋取彼在穴”,自三至五,為三日,不出三日,兇手必可捕獲也。後三日,果得此死屍於某之米櫃中,謀害者名雨宮忠右衛門。捕執拘問,二人系同鄉,常相往來,此日該童攜三千金幣,過忠右之宅,忠右知其齎大金,頓起不良,縊而殺之,奪其金,隱匿屍體於米櫃中,以布裹之,意將託鄰人而棄諸江雲。

九四解

四亦陽剛不中,四處外卦之下,以剛居柔,非若三之重剛在上也,故“無咎”。“弗過遇之”,遇者不期而遇者也。《小過》“不宜上,宜下”,不可前往,往則有危,故曰“往厲必戒”,所以戒其妄動也。《彖》曰“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時當夫動,以動為貞,時當夫上,以止為貞,貞在隨時,不在固守,故曰“勿用永貞”。《象傳》以“位不當”釋“弗過遇之”,謂以陽居陰,剛而失位,示弗過五也。以“終不可長”釋“往厲,必戒”,謂往則有危,不可長守其正也。此爻九家《易》謂,四進則遇五,不復過,於卦象最合。漢人言象,固有至當不易者。

九四佔

○ 問時運:運以當可之謂時,勿宜妄動輕進。

○ 問營商:得可而止,切勿過貪。

○ 問功名:不求躁進,自得巷遇之慶,若妄動希榮,恐反遭禍。

○ 問戰徵:四剛而失位,宜勿進攻,乃可無咎。

○ 問婚姻:自有良緣,得時則遇,宜勿急急媒聘。

○ 問家宅:安居為宜,無用遷移。

○ 問六甲:生男。

九四案例

友人某來,請佔借貸錢財,筮得《小過》之《謙》。

斷曰:四處《震》之始,《震》為動,動則思欲前往。自四往上,必先過五,爻曰“弗過”,當自有禮遇,禮遇即在五也。遇則反危,必當戒慎。今佔借貸,得《小過》四爻,知足下為借貸而前往。四與五比,不可過也,“弗過”於五,必有相遇於五也。五爻曰“密雲不雨”,則大惠必難望矣;又曰“弋取彼在穴”,則小惠當必得也。若越五而往,不特無獲,且致危厲,所當自戒。

六五解

“密雲不雨”,與《小畜》《彖》辭同,言其不能濟大事,即《彖》辭所云“不可大事”之義也。六五以陰居尊,陰之盛也,陰盛則有云雨之象。五互《兌》為密,故曰“密雲”;《兌》又屬西,故曰“西郊”;上《震》下《艮》,《震》動而《艮》止之,故曰“不雨”。蓋《小過》盛陰在外,陽氣伏藏,是以密雲而不雨也。雲之佔自東而西則雨,自西而東則不雨,故曰“自我西郊”。《易》例,大事稱王,小事稱公,《小過》“可小事,不可大事”,故曰“公”“穴”。卦自《坎》來,《坎》為隱伏,穴之象,《坎》又為弓,為弧,弋之象。弋所以取飛鳥也,故曰“公弋取彼在穴”。“密雲不雨”,是“不可大事”也;弋取在穴,是“可小事”也。“不宜上”,故云在上而不雨,宜於下,故穴在下而可弋。五為卦主,故《彖》之旨,皆於五發之。《象傳》曰“已上也”,亦即以釋《彖》“不宜上”之意也。

六五佔

○ 問時運:運途平平,難成大事,只可小受。

○ 問營商:小利可佔。

○ 問功名:伏處山林,當有弓旌下逮。

○ 問戰徵:敵于山穴中,設有埋伏,宜先攻取之。

○ 問婚姻:是鑽穴隙以相從者,非正娶也。

○ 問天時:大旱。

○ 問失物:當就穴地中覓之。

○ 問疾病:宜用針刺之法治之。

○ 問六甲:生男。

六五案例

三十年,佔陸軍省氣運,筮得《小過》之《鹹》。

斷曰:雲行雨施者,動象也,《震》動而《艮》止之,故有云而不雨。《艮》為穴,《震》為逐,象弋取,是穴在下,而《震》取之,即《彖》“宜下”之謂也。爻象謂雨不下降,是“不可大事”;謂穴而可取,是為可以小事。今佔陸軍氣運,得此爻辭,陸為旱地,本不取雨。西方屬金,金兵象,我國居東,兵必西行,西郊正行兵之地也。穴亦陸地,可以伏兵,“公”指陸軍之大臣也。弋本軍政所必需,或於軍隙之暇,獵彼山野,弋取飛鳥,以供軍食。弋本小事,無不可也,知本年陸軍,無大動作,可相安無事也。

上六解

上爻重陰不中,居全卦之極,上與初為終始,故初曰“飛鳥”,上亦曰“飛鳥”。四曰“弗過遇之”,上曰“弗遇過之”,其義大反。“弗過”者,謂弗過於五,而自得所遇,遇則無咎也;“弗遇”者,謂不過於五,而復欲遇之,遇則必兇也。位處卦外,象為鳥翼,與初並飛,初當始飛,已知其兇,上則其飛己極,故兇尤甚。羅網高張,欲脫不得,《詩》所詠“魚網之設,鴻則離之”是也。以亢致災,違“不宜上”之戒也,故《象傳》即以“亢”釋之。

上六佔

○ 問時運:高而愈危,進而愈厲,不知退守,兇由自取也。

○ 問功名:躁進取禍。

○ 問營商:既不遇時,又復妄進,必致取敗。

○ 問戰徵:凡行軍前進,不遇敵兵,知敵軍必於暗地設伏,宜即退軍,否則必陷險難。

○ 問婚姻:防墜奸媒之計。

○ 問六甲:生男。

上六案例

友人某來,請佔其子疾病,筮得《小過》之《旅》。

斷曰:卦象似飛鳥,上為鳥翼,鴻毛遇順風,飛鳥之所顧也,乃不遇而復過之,是鳥之飛而不止者,取兇之道也。今足下佔子病,得此爻辭,上處《震》之極,《震》為長子,知足下必長子患病,爻象重陰不中,知病必是過寒之症,醫者不察其過寒,而復以寒涼之劑進之,是以病癒兇也。鳥離羅網,是謂活捕,尚未致死,其病猶可望生。此爻已終,下卦《既濟》,《既濟》者,謂得濟夫險也,如此則病又可挽回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