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卦辭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卦辭注

《巽》本《乾》體,《乾》德元亨,亦稱大亨,初動成《巽》,純剛化柔,故為“小亨”。卦《彖》言“利有攸往”者,《大過》、《恆》、《益》,皆取《巽》也,過剛之人,所往必窮,《巽》以《坤》初一陰入《乾》,以柔濟剛,黽勉前往,《巽》為利,故“利有攸往”。“大人”,指二五,《巽》二五皆《乾》體,《乾》二五皆“利見大人”,《巽》之《彖》辭,從《乾》來,《乾》為利,上互《離》,《離》為見,故《巽》《彖》亦曰“利見大人”。

象辭

隨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象辭注

“隨”者,相繼之義,“申命行事”者,申告君命而奉行之也。《巽》為從,從者,隨也;又《巽》為風,以風隨風,無乎不入,故曰“隨風”。“隨風”者,猶言從風,即“重巽”之謂也。風行相隨,所向皆靡,號令所施,順合民心,民無不從,所謂“君子之德風”也。又上卦之《巽》,為大君施命之象。下卦之《巽》,為臣民奉命之象,夫君命臣行,君臣之大義也,故曰“君子以申命行事”。

占斷

○ 問時運:運途順遂,百事盛宜。

○ 問營商:商業最宜隨機應變,聽命而行,斯可獲利。

○ 問功名:“風從虎”,有虎變之象焉。

○ 問戰徵:軍令之行,捷如風火,令出惟行,無可遲疑。

○ 問婚姻: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禮之正也。夫唱婦隨,百年偕老,吉。

○ 問疾病:是風痺之症,須人扶持而行。

○ 問訟事:須重申稟訴。

○ 問失物:為風飄失,須重番尋覓,或可復得。

○ 問六甲:生女。

初六解

初爻陰柔居下,為《巽》之主,巽,順也,柔順少斷,故象為進退。狐疑不決,每見於發念之初,蓄疑敗謀,此志之所以不治也。《巽》反成《兌》,《兌》為武人,武人果決,足以斷疑,故曰“利武人之貞”。“貞”者,正也,斯剛強奮發之氣,可以矯逡巡畏縮之偏。《象傳》釋以“志治”,是以武治疑,即以《兌》制《巽》也。

初六佔

○ 問時運:運途不正,心神猶豫,是以謀事皆顛倒無成。

○ 問營商:《巽》本為利,因疑而敗,以斷而成,知猶豫者必難獲利也。

○ 問功名:就武可成。

○ 問婚姻:不在彬彬文士,而宜桓桓虎臣。

○ 問家宅:此宅朝東南,地位不當,進退不便,宜改朝西為利。

○ 問六甲:生女。

初六案例

友人某來,請佔氣運,筮得《巽》之《小畜》。

斷曰:巽者,風也,風之為物,或東或西,來去無常,猶多疑之人,進退無定也。“武人”者,取其剛果能斷也。今足下佔氣運,得此初爻,《巽》為七八月之卦,《巽》又為木,知足下現交木運,時值初秋,木因風吹,搖動不定,喻言人心疑慮,以致進退不決。“武人”者肅殺之象也,天以肅殺而成秋,猶人以剛決而成事,足下一味巽柔,臨事不斷,渾如隨風飄蕩,毫無定見,本為畏事,不知反以多事。勸足下當以沉潛剛克處之,為得其正矣。

九二解

《巽》為床,床下為初,《巽》以一陰在下,故曰“床下”。凡陰氣中人,必使其人神魂不定,疑鬼疑神,若有物憑之者焉,非用剛克,不能去其疑妄。“史”者掌卜筮之官,“巫”者掌祓禳之官,皆取諸《兌》象。《兌》又為附決,用史以釋疑,用巫以禳災,斯得感格於上下神祗,而吉祥彙集也,故曰“紛若,吉”。“紛”,眾多之稱,“若”,語辭。《象傳》以“得中”釋之,謂能行得其中,以感孚夫神祗,是以有“紛若”之吉也。

九二佔

○ 問時運:得神明保佑,運途多吉。

○ 問營商:凡販運貨物,有不決者,宜問諸卜筮,自能迪吉。

○ 問功名:得有神助,吉。

○ 問戰徵:地位既低,進退兩難,當此之時,惟告求神明,自可獲吉。無咎。

○ 問婚姻:卜之則吉。

○ 問家宅:宜禱。

○ 問疾病:宜祭禱床公床婆,自得無咎。

○ 問六甲:生女。

九二案例

某縉紳來,請佔方今時勢,筮得《巽》之《漸》。

斷曰:巽者,柔順也,其為人必柔弱無能,亦優柔寡斷。九二曰“巽在床下”,有匍匐床下,俯首乞憐之狀也。足下佔時勢,得此爻辭,知方今時勢,朝野上下,一以巽諛成風,以忠厚為迂疏,以奸詐為得計,所謂伺候於公卿之門,奔走於形勢之途,今之士大夫所恃為進身之要策也。不知愈趨愈下,世道日衰,而禍患之來,皆其自取。爻辭曰“用史巫紛若,吉”,蓋明示以卑《巽》之道,用之權貴,則謂諂諛,用之於神明,則謂誠求,誠求於神,神必佑之,是以吉而無咎也。足下有心挽回時勢,可知所從事矣。

九三解

三爻以陽居陽,處下《巽》之極。“頻”者,數也,下《巽》終而上《巽》接,故曰“頻巽”。所謂“剛巽乎中正”,固非徒取夫巽也,九三乃亟亟於巽以繼巽,若一巽為不足,而又加一巽焉,是第知巽之為巽,而不知制《巽》之道,偏於巽者也。偏則吝矣,吝則窮矣。《象傳》以“志窮”釋之,三居《巽》之終,志卑道屈,是終窮也。

九三佔

○ 問時運:目下運途卑低,未免為人所賤。

○ 問戰徵:一味委靡,力弱志衰,難以免辱。

○ 問功名:卑而又卑,所得亦微矣。

○ 問營商:巽順過甚,未能與人爭強,何能獲利?

○ 問婚姻:門戶低微,成亦可羞。

○ 問家宅:屋宇低小,必是貧窮之戶。

○ 問訟事:柔弱被欺,咎亦自取。

○ 問六甲:生女。

九三案例

友人某來,請佔氣運,筮得《巽》之《渙》。

斷曰:九三處內外卦之間,巽而又巽,謂之“重巽”,是一味委靡,不能免禍,反致啟羞。足下佔氣運,得此爻辭,知目下氣運柔弱,無力奮興。當以《彖傳》所謂“剛巽乎中正”者處之,斯巽得其濟,而足以自強,則其志可行,其道不窮矣。

明治三十年,佔貴族院氣運,筮得《巽》之《渙》。

斷曰:爻曰“頻巽”,是上下皆《巽》,《正義》以頻為頻戚憂戚之容,謂志意窮屈,不得申遂,處《巽》之時,只得受其屈辱,故曰“頻巽,吝”。今佔貴族院,得此爻辭,知方今院中議員,皆以巽順為懷,行《巽》之道,處《巽》之時,志窮力弱,只得受其屈辱,以致頻戚不樂也。本年貴族院,必無功績可見。

六四解

四為重《巽》之主,得正而順乎剛,故“悔亡”。四與初同體,初曰“利武人”,取《離》之為甲冑,為弓矢,四曰“田”,亦取《離》之為網罟也,其象亦相同。《周禮》四時之田,皆前期示戒,及其聽命,即《大象》所云“申命行事”之義也。“獲”,田所獲也”。“三品”者,一為幹豆,二為賓客,三為充君之庖。《象傳》以“有功”釋之,如《詩·豳風》所詠:“獻豜私豵,載續武功”,謂致禽獸而有功也。一雲,《解》九二曰“田獲三狐”,言去小人也;《巽》九四曰“田獲三品”,言用君子也。

六四佔

○ 問時運:運途得正,災悔俱亡,出而有功也。

○ 問戰徵:從東南進兵,自得斬獲有功。

○ 問功名:當以獻功獲賞,出身成名。

○ 問營商:當以採辦皮革羽毛等品致富。

○ 問婚姻:婚禮,古時弋鳧射雀,亦田象。

○ 問疾病:曰“悔亡”,病必可愈。

○ 問失物:可得。

○ 問六甲:生女。

六四案例

橫濱某商來謂曰:僕今欲謀一事,請佔其得失。筮得《巽》之《姤》。

斷曰:《巽》為近市利三倍之卦,六四為重《巽》之主,足以當之。今佔得四爻,四“悔亡,田獲三品”,是明言無悔而有獲也。子之謀事,其有大利可知也。子勿疑,舉全力而從事可也。某大喜,乃彙集資金,直赴日光會津地方,採買人參,轉售與清商,果得大利雲。

九五解

九五居卦之尊,中而且正,是即“剛巽乎中正”之大人也,故諸吉俱備。“先庚三日”為丁,丁者,取叮嚀告誡之意,“後庚三日”為癸,癸者,取揆度周詳之義。卦體五動成《蠱》,《蠱》六五曰“先甲三日”辛,“後甲三日”丁,《巽》九五曰“先庚三日”丁。《蠱》終於丁,而《巽》則始於丁,不始於“先甲”之辛,為“無初”也;癸為十干之終,《巽》終“後庚”之癸,為“有終”矣,故曰“無初有終”。《蠱》為三月之卦,春旺於木,故用甲;《巽》為八月之卦,秋旺於金,故用庚。木腐生蟲成《蠱》,《巽》用金克之,斯不至變而為《蠱》矣,故《蠱》用甲,而“小有悔,無大咎”;《巽》用庚,乃得“貞吉”而“悔亡”。《象傳》即以位釋之,謂其“中正”而得吉也。凡六十四卦中,於九五言“貞吉悔亡”者,惟此一卦而已。

九五佔

○ 問時運:逢丁癸日作事,無往不利,大吉。

○ 問營商:生業宜取木爻,日辰宜用金日,初有小悔,後必大利,吉。

○ 問功名:位得中正,爻曰“貞吉”,逢丁癸之年,必得成名。

○ 問戰徵:其於師旅,必叮嚀以告誡,其於地勢,必周詳以揆度。臨事好謀,先後不怠,故戰無不勝,大吉。

○ 問婚姻:丁火癸水,水火相配,吉。

○ 問家宅:其宅坐北向南,地位中正,大吉。

○ 問疾病:三日可愈。

○ 問六甲:生女。

九五案例

明治二十四年,佔某貴顯氣運,筮得《巽》之《蠱》。

斷曰:據爻象而論,氣運以金水為旺相,自丁至癸,七年間正交盛運,所謂“貞吉,悔亡,無不利”也。《大象》曰“位得中正”,知貴下本年必升晉顯職,祿位益隆,正當有為之時也;卦體九五動,變六五為《蠱》,《蠱》者腹內蟲也,喻言國政之內亂也。貴下能法乎《巽》之用庚,庚者更也,以《巽》行權,因時制宜,更舊從新,命必以叮嚀申之,事必以揆度行之,《彖傳》所謂“剛巽乎中正而志行”者,是在貴下焉。

上九解

上與初為終始,初在下多疑,既示以“武人之貞”;至於上居卦之極,位高責重,任事益當勇決,何得一味畏葸,自甘退伏,同於二之床下?宜其高而益危,無以自立也。“資斧”者,虞喜《志林》雲資當作齋,齋戒入廟而受斧,謂上身居高位,入廟受斧,自足振其威權者也,蓋即初利用武人之義;乃巽順不斷,失其威權,是即所謂“喪其齋斧”也。畏事而事益滋,避禍而禍反集,故曰“貞兇”。《傳》以“上窮”釋“在床下”,以上之高居廊廟,畏首畏尾,無異伏處床第,其窮為可哀也。以“正乎兇”釋“貞兇”,明過《巽》者之失其正矣,失其正,是以兇也。

上九佔

○ 問時運:運途不正,作事委靡,愈高愈危,有喪無得,兇。

○ 問戰徵:身為主帥,畏首畏尾,必致喪師辱國,身亦危矣。

○ 問營商:可斷不斷,因循失時,耗損必大。

○ 問功名:必不能保其終也。

○ 問婚姻:有懼內之象,難期偕老,兇。

○ 問家宅:主有喪,兇。

○ 問六甲:生女。

上九案例

明治二十四年,佔國運治亂,筮得《巽》》之《井》。

斷曰:上九處卦之極,極則思反,正當有為之時,上爻地甚高,事既多,任事愈重,威權在手,正可獨斷獨行。國家當此隆會,得此人材,奮然振作,力求富強,不以巽懦自安,則反弱為強,轉貧為富,不難旦夕期之。所患安於目前,不期上理,委靡不振,甘居人下,一切邦交等事,皆畏葸聽從,不自爭強,商務來往,既喪其財,國事交涉,又喪其威,是所謂“喪其資斧”也。維新以來,政府所急急圖治者,雖以取法歐美為善策,然所取法者,多在皮毛,未得窮其精蘊,故事事出於歐美之下,是即所謂“巽在床下”也。為今之計,當重申命令,相期與天下更新,無因循,無苟且,當奮斧鉞之威,以行其剛巽之志,斯武務修明,即駕於歐美之上不難矣。是治道日隆之休也,所願秉國政者努力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