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
恆
卦辭
恆: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
卦辭注
“恆”字,從心從亙,訓常,《易》曰“恆,久也”,凡事暫時塞者,久則通,通則“無咎”。“貞”者,正也,《鹹》為夫婦結縭之始,男下於女,故“娶女吉”;《恆》為夫婦居室之常,女下於男,故利其貞。《巽》柔而順,順故能貞;《震》剛而動,動故有往。“貞”者,女子之德也,“往”者,男子之事也。《正義》曰:“得其常道,何往不利?”故曰“利有攸往”也。
象辭
雷風,恆,君子以立不易方。
象辭注
《震》雷動而在上,《巽》風入而在下,雷風二物,雖至動至變而無常,而究其極,雷之發聲不爽其候,風之噓物,各應其時,振古如斯,未嘗或失,故曰雷風《恆》。君子體此象以應萬變,而道則不變,《恆》而已矣。“立”者確乎不拔,“方”者主一不遷,志有定向,而持守彌堅,不為富貴淫,不為貧賤移,不為威武屈,特立無懼,此君子之所以為君子者,得《恆》道也。
占斷
○ 問戰徵:雷出於地,風生於谷,防有敵兵埋伏,火炮攻擊之慮。宜堅守營壘,不可退,後可以轉敗為功。
○ 問營商:《震》屬正東,《巽》屬東南,曰“立不易方”,言貿易不可改易地方也。
○ 問功名:《震》《巽》皆木,木植立不易,幹霄直上,自得直達之象。但宜久成,不宜躁進。
○ 問家宅:此宅坐西北,朝東南,為祖遺舊宅,是恆產,方向切不可移易。
○ 問婚姻:男家長男,女家長女,二長相配,婚姻大利,可卜百年偕老。
○ 問疾病:必是肝火上衝,痰火氣喘,須服前方,不必改易。
○ 問六甲:生男,必是初胎。
初六解
“浚”,深也。初爻當《恆》之始,以始求終,所當循序漸進,方能幾及,所謂登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由此以往,無不利也。若乃輟等以求,如撮土而期為山,勺水而欲成海,初基乍立,後效殊奢,事雖不失其正,要必難免於兇也,故曰“浚恆,貞兇”。《象傳》曰“始求深也”,“始”,指初爻也,謂其未涉其淺,而遽求其深,是欲速而不達者也,非徒無益,反見其兇,譬如用智而失之鑿,求道而索之隱,皆“浚恆”者之過也。
初六佔
○ 問戰徵:宜步步為營,切忌孤軍深入,深入必兇。
○ 問營商:宜得利即售,不可壟斷居奇,以貪高價。
○ 問功名:宜安分守職,切勿梯寵希榮,徼倖圖功,恐反招辱。
○ 問婚姻:婚姻之道,宜以門戶相當,切勿慕富攀貴,貪結親,反致後悔。往往有之。
○ 問家宅:宅是新建,惜乎過求華麗,致難持久。
○ 問訟事:恐一經涉訟,歷久不了。
○ 問六甲:初胎,生女,惟恐難育。
初六案例
明治十五年七月,朝鮮變起,花房公使以下,脫歸長崎,同年八月,朝廷發陸海軍,命花房公使重至朝鮮,使之問罪。餘筮之,得《恆》之《大壯》。
斷曰:《觀》初六爻辭,知朝鮮之漸進開化也。今番朝鮮雖失禮於我,若政府乘一朝之怒,忘恆久之道,責之過深,則是爻辭所云“浚恆,貞兇,無攸利”,正當為政府慮矣。問政府今用問罪之舉,不在深求,而在和解,則其事可諧,即或一時未諧,《恆》之初爻,變為《大壯》,則以《大壯》之軍備,壓制而已。其策則分我軍為六,留其四於馬關,以其二為朝鮮開化黨之聲援;如此而猶有不及,可使一軍自元山津而衝其背,可使開化黨維持朝鮮也,是天數之理也。筮畢,呈之某貴顯,貴顯又使人更問曰:朝鮮之事,雖不足憂,清國之關係實大也,子幸佔我國與清國關係。餘復筮之,得《艮》之不變。斷曰:《艮》者兩山相對之卦,兩山相對,可見而不可近也,又不可相應也。於不近不應之卦,其無戰爭,斷可知也。其後朝鮮之事,果如此佔。
九二解
二爻以陽居陰,是失位也,失位故有悔;然二處《巽》之中,為《巽》之主,二與六五陰陽相應,以剛中之德,輔柔中之君,道既得中,又能持久,故曰“悔亡”。《象傳》曰“能久中也”,謂可久之道,不外乎中,能“久於其道”,必能久於其中也。二爻能之,悔自亡矣。
九二佔
○ 問戰徵:營位失當,恐有後悔,惟宜居中不動,持久固守,可免禍也。
○ 問營商:貨物不得銷路,致有耗敗,宜歷久待價,可得反本。
○ 問功名:失其機會,反招災害,待時而往,雖不成名,亦無尤也。
○ 問家宅:此宅地位不當,居者不利。十年之後,宅運可轉,方得無咎。
○ 問婚姻:平平。
○ 問六甲:女生。
九二案例
某會社社長,來請佔社運,筮得《恆》之《小過》。
斷曰:此卦“雷風相與”,“剛柔皆應”,是會社之象也。卦名曰《恆》,業必以久而成也。今佔得第二爻,二爻以陽居陰,未免位置不當,事有窒礙;足下躬膺社長,當以中正處之,保其恆久。守《巽》之貞,法《震》之往,歷久不倦,而推行盡利,其道乃亨,何悔之有?社長聞之曰:該社自開業以來,多不能如意,今得此佔,自當恆久不已,以圖遠大之業。後此會社,果得盛大。
明治二十六年二月,北海道炭礦鐵道會社支配人植村登三郎來曰:餘從事社務有年,事務多端,深恐力弱才微,不勝其任,思欲改就官職,猶豫未決,幸請一筮。筮得《恆》之《小過》。
斷曰:《巽》下《震》上,《巽》為薪,有煤炭之象,《巽》又為商,為利,有會社之象;《震》為行、為奔,有鐵道之象。今佔得第二爻,九二《坎》爻,辰在子,上值虛,虛為北方列宿之中,故會社在北海道。二爻以陽居陰,為失位,故有悔,然足下既從事社務,必深識其中之利益,久於其道,自然精明練達,能振興其業也。後植村氏得此佔,益加勉勵,不數月,至佔重任。
九三解
九三處《巽》之極,《巽》為進退,為不果,“不恆其德”之象。“羞”者,恥也,九三以陽居陽,其位雖正,因其執心不定,德性無恆,而錯誤隨之。“或”者,將然之辭,謂雖未明見其羞,而羞或承之矣,雖貞亦吝。“吝”謂可鄙也,《象傳》曰“無所容也”,大節一虧,無所逃於天地之間,蓋深斥之也。
九三佔
○ 問戰徵:軍事貴勇往果決,得以制勝,《巽》為不果,必多畏卻,則進退無恆,勢將辱國傷師,咎何能辭?
○ 問營商:爻辭曰“不恆其德”,是必商無恆業也,何以獲利?
○ 問功名:二三其德,業必不就,名何由成?
○ 問家宅:三爻居《巽》之終,《巽》終變《震》,《震》為大途,此宅必近大道之旁,其宅不利久居。
○ 問婚姻:姻事不終,恐貽羞辱。
○ 問六甲:生女。
九三案例
一日某貴顯來訪,謂餘曰:有同僚某,因負債請餘援助,長官某亦代為說合,予諾之,而後至期,彼竟無力得嘗,敢請佔其得失。筮得《恆》之《解》。
斷曰:此卦“恆久而不已”,是其貸與,永不返還可知。其辭曰“不恆其德”,謂彼窮迫如此,勢必二三其德,不能《恆》守此約信也。“或承之羞”,謂君若盛氣責之,彼必出言不遜,反受羞辱也。後果如此佔。
明治二十八年,佔清國國運,筮得《恆》之《解》。
斷曰:《恆》者,久也,溯我國與外國交際,惟清國最舊,是《恆》之象也。兩國並立亞細亞,輔車相依,同文之國,尤最親密。近年歐美各邦,文明開化,日新一日,我國有所見於此,是以取彼之長,補我之短,乃遣少年子弟留學歐西,又聘西國教師,使之教我子弟。在清國墨守舊習,自示尊大,不能達觀宇內大勢。朝鮮介我兩國之間,我與清國商議,謀欲互為保護,清國有疑於我,終至兵陣相見。今佔得三爻,爻辭曰“不恆其德,或承之羞,貞吝”,《巽》為進退,謂清國進退無恆,勢必辱也。
九四解
“禽”者,鳥獸之總名,《震》為獵夫,《巽》為禽。九四處《震》之初,已出於《巽》,是《震》之獵夫前進,《巽》之禽後退,以此而田,必無獲也,故曰“田無禽”,以喻失民心也。夫所貴於《恆》之道者,德稱其位,才勝其任,事上而有所建明,治下而有所康濟,積日累久,則其所裨益必多。九四以陽居陽,與初六相應,初六“浚恆”既“無攸利”,無利者,亦即“無禽”之謂也。《象傳》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大凡所處非其地,所乘非其時,所為非其方,所交非其人,皆久而無功也。田之於禽,其得失最著者也,故以之為象。
九四佔
○ 問戰徵:立營不得其位,必致師老無功。
○ 問營商:凡貨物銷售,各有其地,如求木於漁,問魚於樵,雖久於其業,必無獲也。
○ 問功名:如不入場屋,而望高科,不登廊廟,而求顯官,居非其位,雖久無獲也。
○ 問家宅:此宅方位不利,不可久居,宜急遷移。
○ 問婚姻:兩姓配偶不合。
○ 問六甲:生男,恐難養育。
九四案例
明治二十三年,某縉紳來,請佔某貴顯氣運,筮得《恆》之《升》。
斷曰:就卦論卦,直言不諱,望勿見責。今君為某貴顯佔氣運,得《恆》之四爻,四爻以陽居陰,居不當位,爻辭曰“田無禽”,猶言謀而無功也。知某貴顯雖久處高位,目下時運已退,才力亦衰,凡所作為,多無成效,自宜退隱,毋貽竊位之譏也。
六五解
六五居得尊位,為《恆》之主,下與九二相應。九二居《巽》,《巽》為婦,六五居《震》,《震》為夫。六五專守九二之應,貞一其德,貞則貞矣,為婦則吉,為夫兇也。不知五為《震》主,《震》為行,丈夫之志,當以義制事,推行盡利,以垂久之業,若第以從一為正,是妾婦之道也,孟子所謂“賤丈夫”者是也。《象傳》曰“從一而終”,謂婦人之德,惟宜從一,故曰“貞吉”;夫“夫子制義”,謂丈夫之行,惟宜審義。義則不害於貞,貞則或傷其義,故曰“從婦兇也”。《象傳》所云“貞吉”者,指婦人也;“利有攸往”者,指丈夫也。知夫此,而《恆》之道得矣。
六五佔
○ 問戰徵:古稱軍中有婦女,士氣不揚,項羽之敗,未始非虞姬累之也。行軍宜凜之。
○ 問營商:商業宜隨時變通,若拘泥執一,婦孺貪小之見,必無大利也。
○ 問功名:丈夫志在四方,前程遠大,若徒貪戀閨房,傷身敗名,兇莫大焉。
○ 問家宅:古云“牝雞司晨,惟家之索”,是當深戒。
○ 問婚姻:女家佔此則吉,男家佔此則兇。
○ 問六甲:生男。
六五案例
豪商某來,請佔氣運,筮得《恆》之《大過》。
斷曰:足下久營商業,精明強幹,餘所素知。今佔氣運,得《恆》之五爻,五為《震》之主爻,《震》為從,故《象》曰“從婦兇”。夫女子小人,皆屬陰象,商業之推行,權宜自主,不可聽從人言,治家之道,亦不可偏聽婦言。爻象之辭,垂誡深矣,足下宜凜之!
上六解
《震》動也,故《恆》至於上,有振動之象焉。上六處《震》之終,為動之極。動者宜守之以靜,終者宜返之以始,斯德可全於末路,業不敗於垂成,恆道成矣。今上六處《恆》之極,而振動不已,以振為恆,恆有盡而振無盡,是以兇也。《震》為決躁,《巽》亦為躁卦,躁動無時,猶是雷發而不收,風行而不止,其何能有功哉!故《象傳》曰“大無功也”。
上六佔
○ 問戰徵:上為主帥,行軍之道,全在鎮定,若妄動喜功,必無成也。
○ 問營商:上為一卦之歸宿,是商業歸結之時也,當歸結而不歸,收發無時:終無結局也。
○ 問功名:上處卦之終,功名已盡,若復痴心妄求,不特無成,恐反致禍。
○ 問家宅:此宅已舊,不必改作,改作必兇。
○ 問婚姻:必是晚年續娶也。無須再娶,娶則必兇。
○ 問訟事:急宜罷訟。
○ 問失物:不得。
上六案例
某商人來,請佔氣運,筮得《恆》之《鼎》。
斷曰:凡占卦遇上爻,上為卦之終局,必其人好運已終,只宜靜守而已。今《恆》之上六,曰“振恆”,以振為恆,是卦已終,而動未終,故曰兇也。足下佔得此爻,當守靜以制動,斯可無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