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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

同人

卦辭

同人: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卦辭注

《同人》之道,要在廣遠無間,中外如一,斯謂之大同。“野”謂曠野,取遠與外之義;“於野,”則上天下地,空闊無際,無所容其私心,斯物無不應,人無不助,故“亨”。心無私慾,則地無險阻,無往不利,雖大川亦可涉。但同亦分公私,合我者同,不合者異,是小人之黨也,非同也;要必公正無私,渾然天心,雖千里之遙,幹載之後,志無不合,道無不同,故曰“利君子貞”。

象辭

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象辭注

此卦《乾》上《離》下,《象傳》不曰火在天下,而曰“天與火”,蓋以《乾》為日,《離》亦為日,象相同也,故曰“天與火”,取其同也。《乾》陽上升,《離》火上炎,性相同也,猶人生性無不相同,故曰《同人》。君子法乾之健,以類其族,用離之明,以辨其物;於異中求同,故族必類之,於同中求共,故物必辨之。凡異之不可不明辨,益知同之不容以相混也。即此而推之,知人有善惡邪正之分,心有是非公私之判,君子亦必當類而觀之,辨而別之。如周之與比,黨之與群,其貌若相似,其心則自別。要必明析嚴辨,不稍假借,是異其所不得不共,乃能同其所不得不同。此所以為同之大者也。

占斷

○ 問時運:目下大有升騰之象,且得朋友扶助,大吉。

○ 問商業:宜於合資會社等業,大利。

○ 問家宅:得閤家和悅之象,吉。

○ 問戰徵:主軍士同心,即宜調兵進攻,大利。

○ 問疾病:是火症也,恐醫藥有誤,宜別求良醫。

○ 問訟事:防有同黨私庇,一時未可結案。

○ 問六甲:生女。

○ 問失物:須細細於物類中尋覓,乃得。

○ 問行人:即日可歸,必與友偕來。

初九解

初九居一卦之始,為《同人》之首也。此卦以二爻為主。初變陰下卦為艮,象門,故曰“於門”,亦不願獨同於二,故欲出門以廣交也。門以外無所私暱,故“無咎”。《象傳》則顛倒其辭曰,“出門同人”,顯言一齣門外,天地萬物,孰不吾同?不曰無咎,而曰“又誰咎也”,蓋無咎,第屬己言,“又誰咎”,則見門外之人,皆樂與之同,誰復得咎之者?《易》以人名卦者,《家人》《同人》兩卦。《家人》者,一家之人,宜位正夫內;《同人》者,天下之人也,宜志通夫外。《易》言“出門”者,《隨》與《同人》兩卦,《隨》曰出門有功,《同人》曰出門無咎,皆以門內為易溺於私,門外則廓然大公矣。

初九佔

○ 問時運:目下平順,宜經營出外,利。

○ 問家宅:一門之內,雍雍和睦,無咎。

○ 問商業:利行商,不利坐賈。

○ 問疾病:宜避地調養,無礙。

○ 問訟事:防有懲役之患,宜預出躲避,可以免咎。

○ 問失物:須於門外尋覓。

○ 問六甲:即時可產,得男。

初九案例

一日友人某氏來請佔氣運,筮得《同人》之《遁》。

斷曰:此卦為出門求友之象也。交際之道,宜與善人同,不宜與不善人同。爻辭曰“於門”,《象傳》曰“出門”,言出外自得《同人》之助。蓋在內則相與者皆親好,不能無私,私則有咎;出門則往來者皆同與,故無咎也。今佔得《同人》初爻,知君必初次出門者也。君可放膽做去,他日必得高位,博眾望,可預決也。某用之,後果大得人望,如佔所云。

六二解

此爻以陰居陰,文明中正,而為全卦之主,卦中諸陽,皆求應二。二與九五為正應,九五為君,居一卦之尊位,二爻曰“同人於宗”,“宗”尊也,言二得同於至尊。在二與五,剛柔中正,時位相應,可謂盡善,但兩相親密,未免偏私,有失至公大同之量。且三四兩爻,求同不得,見二與五,同意親密,致生嫉妒,即所以取吝也,故曰“同人於宗,吝”。《象傳》曰“吝道也”,道字最宜玩味,謂一時即未見吝,而已有取吝之道也。《彖》辭以六二得位得中,曰“亨”,爻義以“同人於宗”,曰“吝”,蓋卦體主大同,爻義戒阿黨也。

六二佔

○ 問時運:目下未佳,雖有相助,而相忌者多,未能百事遂意。

○ 問商業:利於大宗買賣,惟須出納宜留意。得利。

○ 問訟事:不利。

○ 問家宅:以勤儉起家,得長子之力。

○ 問疾病:有魂歸宗廟之象,兇。

○ 問行人:即返。

○ 問六甲:生女。

○ 問失物:被拾者藏匿,不見還也。

六二案例

明治三年,佔自氣運,與將來之方向如何。

我國維新之初,明治元年,有奧羽北越之役,二年有箱館之徵討,天下之形勢未寧。三年干戈既息,天下拭目,以望昇平。當是時餘大有所感,自以生長商家,惟汲汲謀興家業,未逞計及國事,茲幸遭遇聖代,得與貴顯諸公,朝夕面晤,深荷款遇。在諸公毀家紓難,勤勞王事,皆維新之功臣也,如餘者得生長今日,際盛運,而於國家毫無建樹,實可恥之甚也。茲願稍展寸長,勉力從公,冀圖深厚之報,為此自佔現時氣運,與進步之方向。筮得《同人》。斷曰:幕府末路,昇平日久,政綱廢弛,加以外交事起,當時君子不得其位,小人得逞其奸,上下閉塞,秩序紊亂。於是豪傑之士,所在興起,天下翕然應之,拔亂反正,一變否極之世,得啟今日泰平之盛,是即《同人》之卦也。今筮得此卦,《彖傳》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以六二一柔得位中正,應上卦九五之中正,是餘居民間中正之地位,上與政府之政略相應,同其目的,“柔”者,謂餘本無爵位,才力柔弱。曰“同人於野”,謂餘本是在野草莽之臣也。“亨”者,謂餘之氣運與天下之大勢,悉當亨通,凡為國家創興事業,無不成功也。按《同人》一卦,卦體則主大同,爻義則戒偏私,獨“於野”曰亨,蓋宜遠取於外,不宜近取於內也。且《彖傳》曰“乾行”,“乾行”者,自強也;曰“利涉大川”,“利涉”者,興造舟揖也;曰“文明以健”,“文明”者,創修文學也。卦象所言,皆一一示餘著手之方向,且教餘取法海外之造作,通行於天下,故曰“為能通天下之志”。餘既得此卦象,惟冀有輔政府劇務萬一,區區家資,遑足惜乎!明治三年,決志拋資產,先設飛腳船,便內國之運輸;次謀創鐵道;次建設洋學校,聘教師於外國,以振起教育之業;佈設瓦斯燈於橫濱港內,至七年之冬,得成此四大創始工業。此四大工業,當時邦人,實未嘗著手,餘為之創始也。明治七年,瓦斯燈建成之日,榮邀天皇陛下臨幸,蒙賜接見。餘當時懷藏先考靈牌,冀得同《觀》天顏,又荷寵頒進步首倡敕語。拜受之下,榮何如之!此卦以第五爻為《同人》之主,以年計之,初爻至五爻,恰是五年。今自明治三年,至七年,其間九三之伏莽,九四之乘塘,多有障礙餘事業者,然餘公平無私,百折不屈,果得奏效。然物盛必衰,勢極必變,是天理之常,餘雖乘《同人》之運,得成厥事,若味人事窮通之理,知進而不知退,恐有“亢龍”之悔,即《同人》上九誡之曰“同人於郊,無悔”。是《易》理之妙用也,其旨深矣。迨八年,餘居神奈川郊外望欣臺,優遊逍遙,間玩《易》理,以至今日。爰述《同人》之卦義,追懷往事,附記數語。

九三解

“戎”者,兵戎也。“莽”者,草深處也。此卦六二,一陰居中,卦中諸陽,皆欲與同。三爻接二最近,欲同之意尤切,然二爻中正,為九五正應,不與三同。三爻過剛不中,性情剛暴,位居二五之間,欲用強而同之。然懼二之中正,畏五之剛健,不敢顯發,“伏戎於莽”,以俟其機,上升高陵,以窺其隙,至三歲之久,終不敢興,亦可見小人之情狀矣。其不言兇者,以久而不興,故未至兇矣,然曰“伏”,曰“升”,其兇已露矣。《象傳》曰“敵剛”也者,謂其所敵九五剛健,自知不能勝也;“安行”也者,“三歲不興”,亦安行乎?《離》為甲,兵戎之象,互卦《巽》,為隱伏之象。此卦九三九四,不言同人者,兩爻共有爭奪之象,非同人者也。此爻變為《無妄》,其六三之辭曰:“無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可以見其有兇咎也。

九三佔

○ 問時運:目下直潛伏,三歲後方可出而謀事。

○ 問商業:宜開山林,三年後大可獲利。

○ 問家宅:防有盜賊竊伺。

○ 問戰徵:須防敵軍埋伏。

○ 問訟事:慮有意外葛藤,一時不了。

○ 問失物:須於叢草中尋之,或山上草中。

○ 問行人:俟三年後可歸。

九三案例

明治二十四年,某貴顯來請佔當年氣運,筮得《同人》之《無妄》。

斷曰:此卦有公同謀事之象,故曰《同人》。在世間智者少而愚者多,古今皆然。今人往往採取朝野大眾之論說,謂之公議,所云謀野則獲者是也,故《彖》曰“同人於野,亨”。及三爻剛而不中,強欲求同,不曰“於野”,而曰伏莽,又自知畏懼,終久而不敢興。其象如是,氣運可知,請俟三年後而謀之可也。後果如此佔。

九四解

“墉”者,城垣也。此爻以剛居柔,而不中正,四與二非應,亦非比,而欲強同於二,且中間隔以九三之“墉”並忌二五糧密,故欲“乘其猜”而攻焉。既思九五剛健中正,攻之於義不直,於勢亦不敵,必弗能克,故不攻也。即此轉念間,悔過而改善,乃得變兇而為吉,謂之“乘其墉,弗克攻,吉”《象傳》曰“義弗克也”者,謂不自逞其強,而能反省夫義,是以吉也。“困而反則也”者,謂不義之舉,必陷困厄,止其邪念,而所法則也。此卦名《同人》,三四兩爻,均有乖象。人情同極則必異,異極則復同,猶國家之治極而亂,亂極復治也。是人事分合之端,即《易》道循環之理也。凡《易》曰不克,皆以陽居陰之爻,惟其陽,故有《訟》,有攻;惟其陰,故弗克也。此爻及《訟》之九二九四,如“不克訟”,皆是也。

九四佔

○ 問時運:目下直退守弗動,吉。

○ 問商業:宜壟斷貨物,待價弗售,後必獲利。

○ 問家宅:宜修葺牆垣,吉。

○ 問戰徵:直堅築營磊,防敵襲擊。

○ 問訟事:今雖不直,後反得勝。

○ 問失物:久後可得。

○ 問疾病:雖兇無害。

九四案例

友人來告白:今有一業可興,請佔其成敗。筮得《同人》之《家人》。

斷曰:此卦有合眾興事之象,其事必關公共利益可知也。九五《乾》之有金力者,與六二《離》之聰明者,陰陽相應而成事,其間有九三九四兩爻,嫉妒其利益,於中阻撓,以謀佔取之象。足下為佔事業,以爻辭觀之,知足下或羨彼之事業,謀彼之權利,將奪取而代之乎?足下一時不露聲色,惟陰使同意者九三,為之計劃,即爻辭所云乘墉,如乘垣而伺敵,潛伏而謀事之謂也。然此事必難遂志,不如中止,謂之“弗克攻,吉”,故《象傳》曰“困而反則也”。後有所聞,果如此佔。

九五解

“號咷”者,謂悲憂之甚而啼哭也。此爻君位,當與天下同應,若獨與二親密,非人君之道,即非大同之道也。是以為九三九四所嫉妒,隔絕阻撓,使不得與六二相遇,遂致興師攻克,始得相遇,蓋其初以不遇而號咷,今得相遇而笑樂,謂之“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在五與二,剛柔相應,上下相洽,其情似私,其理本正,故《象傳》明其“中直”,《彖傳》稱其“中正”,是師壯而得克也,豈得以私匿病之哉!又一說:長國家而欲和同眾人,其間有猜疑而離間者,使之隔絕而不相遇,極之號咷悲泣,使離間者亦服其德,復得和同而笑樂也。

九五佔

○ 問時運:目下正當歡樂之時,從前苦志,今得遂願。

○ 問商業:雖小有挫折,終獲大利。

○ 問家宅:防有驚惶之慮,然終得平和也。

○ 問疾病:先危後安。

○ 問訟事:須請大好辯護士,方能得直。

○ 問行人:防中途有阻,須緩得歸。

○ 問六甲:生男。

九五案例

明治二十五年三月,餘漫遊駿州興津,閱新聞紙,知北海道炭礦欣道會社堀基氏免職。餘為是社評議員,遂速歸京,與同事澀澤榮一、湯地定基、田中平八等,共為會社周旋,方得協議,評議委員定以湯地與餘兩名中,充任社長,請願於該官廳。同事諸君,預問餘之諾否,餘先取決於筮,筮得《同人》之《離》。

斷曰:此卦六二一陰得時,又得中正之地位,上下五陽應之,餘之就任社長也。九五之政府,九三之北海道廳長官,九四之大臣,初九之社員,上九遠方之株主,不特不倡異議,定必同心喜悅可知也,謂之“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至處之之道,如平原廣野,無所隱蔽,一以光明正大為主也,謂之“於野,亨”。餘雖不才,於此等事業,久經歷驗,加之以六百五十萬元之金力,與政府補給之利子,餘惟公明正大,毫無私曲,可得勝此責任,謂之“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此會社在人跡稀絕之區,凡執工業者,多非常勞動,亦不免暗生情弊,此亦勢所必有也。一旦革絕其弊,必生誹謗,然既任其事,自當任怨任勞。諺曰一功能服,百論得快,政理則疑謗自滅,謂之“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即有如九三九四,以不得興事,生出意外枝節,百計窺伺,相謀竊奪,餘當預定目的,終不受其害也,謂之“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也。餘得此佔,承諾社長之任,後果如此佔。在任五百四十日間,會社之整理,幸博同人之信用,價格四十四圓之株卷,騰貴至八十四元,其十三萬株,合計五百二十萬元,足見會社之盛運也。以在任之日數除之,平均一日,大凡一萬元,是可謂全以道德得之者也。嗚呼!誰謂為仁不富乎?謂道德與經濟相反者,此乃愚而無知者之言也。夫道德之功效,優於區區之經濟,不知其幾千百倍也。世之好誇大,言內無實學者,宜知所猛省矣!

明治二十八年四月,我國與清國講和約成,將遣大使於清國芝罘,交換條約。時法、德、俄三國,聯合告我以不可久佔遼東,且聚戰艦於芝罘,有動輒起事之勢,上下心頗不安。各大臣及機密顧問官等,皆趕西京,餘亦聞之至西京,會土方宮內大臣、杜邊大藏大臣於木屋町柏亭。兩大臣謂曰:今日之勢,三國聯合迫我,其意有不可測者。我軍艦勞數月之海戰,且有許多損傷,不復適戰鬥之用,實危急存亡之秋也。占筮決疑,其在此時乎?餘曰:曾已佔之,筮得《同人》之《離》,請陳其義。

《同人》一卦,二爻一陰得中正,在五陽之間,輝離明於宇內之象。卦德有文明與剛健,通志於天下時也。今得五爻,則知大事必遂也。法、德、俄三國,聯合妨我行為,且欲逞溪壑之願,聚合軍艦於芝罘,又在各要港,悉整戎備,有不愆時期而舉事之意,又有奪我所得清國償金之胸算,其狡計炳如見火。就爻象推究,其中妨阻二五之交者,三四兩爻,三爻之辭不云乎?”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伏戎於莽”者,謂自航海之要路,突然襲擊之備;“升其高陵”者,謂從旁窺伺其隙也;“三歲不興”者,謂等機而動,不遽發也。四爻之辭不云乎?“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四與三同意,欲乘隙而起者也,謂之“乘其塘”;然以義有不直,故曰“義不克也”。是亦不能舉事而止,故曰“其吉,則困而反則也”。三國之非望如此,天命不許,不足介意也。今得五爻之佔,雖憂三國之障,然必得清帝批准條約,喜可知也,謂之“同人,先號咷而後笑”。日後不為宇內各國所輕侮,終得戰勝之譽,宜揚國光於萬里,謂之“大師克相遇”。占筮如此,我元老何須憂慮?於是兩大臣揚眉,不堪欣喜。後果廟議一如此佔,直以商船遣伊東已代治氏於芝罘,交換條約而歸。當時三國雖伺我釁隙,無舉事之辭,非常之備,無所複用,如《易》辭所示也。

明治二十九年一月,餘避寒於熱海,偶得神奈川縣吉田書記官報曰:前農商務大臣白根專一君罹大患,入大學病院,內外名醫,無所施治,束手待死而已。吾得君之知遇久矣,不堪憂苦,希其萬死一生,敢煩一筮。筮得《同人》之《離》。

斷曰:白根君疾,一時國醫束手,謂症必不治,待死而已。據此佔,料君不特不死,且即日愈快,謂之“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其病或必得大汗大瀉而愈,故曰“大師克相遇”。但此卦上爻為歸魂,今得五爻,則上爻正當明年,明年恐或難保。然上爻之辭曰,“同人於郊,無悔”,此番愈快之後,宜移從近郊閒散之地,遠於世累,休息靜養,盡我人事,亦足挽回天命,或得無悔。乃記以報之。後果大患徐徐而愈。德人白耳都氏以下諸名醫,不知其快復之理,後餘亦訪君於病院,面渠夫人,勸以出院之後,宜就閒地休息靜養。然君以得復健康,不復應餘之勸,翌年果復得疾不治,不堪痛惜。

上九解

“郊”者,國都之外,曠遠之地。此爻在五爻之上,為無位之地。《同人》一卦,卦中五陽皆欲同於六二一陰,三爻與二相比,其欲同之意尤切。四爻非應非比,然以介在二五之間,亦欲強同於六二。五爻與二為正應,惟此爻居上,與二非應非比,孤介特立,置身荒郊之外,較初之於門更遠。無私匿之情,免爭奪之患,在六爻中,最為完善,謂之“同人於郊,無悔”。蓋《同人》之量,“愈遠則愈大,國外曰郊,郊外曰野,“於郊”較野殊近,故“於野”則亨,於郊”則第曰“無悔”。《象傳》曰“志未得也”,志即“為能通天下之志”而言,其僅曰“於郊”。猶未能通天下之志也,故曰“志未得也”。

上九佔

○ 問時運:目下順適,諸事無所障礙,但宜在閒散之地。

○ 問商業:宜立業於市塵之外,無憂耗損,一時亦未能獲大利益。

○ 問戰徵:宜在荒地屯營。

○ 問失物:於郊外覓之。

○ 問訟事:恐難得直。

○ 問家宅:平順無災。此卦為歸魂之卦,若佔命數而得此卦,至上爻必死。《師》之上爻,可參看也。

上九案例

有相識會社役員某氏來,告曰:近來我會社頭取,與大株主之間,頗生紛議。株主欲開總會,改選社員,又有一派贊成當時之社員者,競爭頗甚。餘不自知免職與否,請佔前途之氣運。筮得《同人》之《革》。

斷曰:《同人》者,與人相同也。勿論社員株主,皆思其社之利益,非各謀私利者,惟其所為有左有之差,而遂生紛議也。蓋此紛議之來,由五爻之頭取,與二爻之支配人,其間過相親密,致啟他人之疑,然其疑可不久解也。如足下不偏不黨,無所關係,亦無免職之憂,故曰“於郊,無悔”。郊者,田舍之謂,而離市街煩雜之地也。後果如此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