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42、【益】 震下巽上

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動而巽,日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

象曰:「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於帝,吉。

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

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兇。

象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解讀

益「利有攸往」者,益是增長之名,饒裕為義也。損卦損下益上,益卦損上益下者,亦猶人君能自損己而惠下人。故宋衷雲:「明君之德,必須損己而利人,則下盡益矣。」君能以益物為意,動而無有違者,即斯而往,何所不利?故曰「利有攸往」也。利涉大川者,能益於物,則理絕難險,故「利涉大川」也。象曰「風雷,益」者,雷以發生,風能長育,萬物皆益,故益之為義,在雷風也。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遷,進移也;改,更懲也。君子求益,莫過遷進,企慕道德,其有過惡,改更懲戒,不再為也。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者,處益之初,應巽之始,體剛乾事,能堪建大事之端,以成王事者也。然雖有其才而得其時,不居其位,即時人不輔,欲有興作,即禍必生焉,必須有大功以補其過,即得無咎,故曰「元吉,無咎」。元吉是有功之詞,「大作」謂興作大事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於帝,吉者,以柔居中,又應於巽,處益而懷巽,即物皆歸焉,故曰「或益之」。朋,眾也;龜,靈鑑也。六二既懷謙沖,即物自外來,朋靈獻策,群才響應,故「十朋之龜,弗克違」也。然位不當尊,故「永貞吉」也。處益如斯,上下歸德,故王用此時,可以享獻天帝,即朋靈降福,故曰「王用享於帝,吉」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者,以陰居陽,以剛健而求於益,故曰「益之」。不能行謙而用剛壯求益,即物所不與。若以謙讓責之,理合誅討;若以意測,原本情,志在救難,即物皆恃之,是「用凶事」而得免咎,故曰「用凶事,無咎」也。若乃求益不為私己,志在救難,用壯不至剛暴,斯乃適合時宜,是有信實而得中行,此中行之道,執圭以告於公,救兇危之事,故曰「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也。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者,以柔處臣位,居巽之初,在上應下,位雖不中,用中而行,故曰「中行」。與君相近,即是藩屏之臣。以此中行之道而告於公,公必從之。以此道依人而遷,國人無不順;明以中行之道而遷國,人無不利矣,故曰「利用為依遷國」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者,得位處尊,為益之主,兼張德義。德義之本,莫盛乎信;為益之大,莫大於心,因人所欲而己。與人有信有惠,盡物之心,益之盛矣。既有斯德,必獲大吉,不假疑問,德必昭彰,故曰「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我既以信惠被於物,則天下皆以信惠歸我,故「有孚惠我德」也。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兇者,處益之極,益之甚也。既已過盈,即人之不與,故曰「莫益之」也。無厭之求,怨怒非一,故曰「或擊之」也。勿,無也。益以過極而更有求,是立心無恆,兇禍必至,故曰「立心勿恆,兇」也。周易口訣義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