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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易舉要卷二

欽定四庫全書

宋俞琰撰

卦名 案:「卦名」、「卦象」等小目,原本間有闕者,謹據通書前後之例校補。

卦名有八卦之名,有六十四卦之名,皆名也。卦象卦象,有一畫之象,三畫之象,皆象也。卦德卦德,八卦之德也,乃「健」、順、動、入、險、麗、止、「說」之八德,非謂元、亨、利、貞也。「元、亨、利、貞」,乃佔辭耳。在乾為乾之四德,非八卦之德也。陰陽小大,卦之才也。九六剛柔,爻之才也。性情

性,即八卦之德,乾健、坤順之類是也。情乃六爻之情,爻有承乘比應之遠近,其相得與不相得者,情也。卦體

卦體,不特是內外上下二體,如對體、覆體、互體、伏體、積體皆是也。時義時用

卦有時義,又有時用,何也?曰:在乾為純陽開明之時,為剛健自強之義。在坤為純陰閉塞之時,為柔順隨從之義。君父得之,為君父之用;臣子得之,為臣子之用。不特卦也,六爻亦各有其時,各有其義,各有其用。

古注云:「以爻為人,以位為時。」楊龜山曰:「易以爻為人,以位為時。」均言人也,而德則不同。均言時也,而才則不同。何謂以爻為人?人若佔得此爻,此爻即其人也。此爻之位,即吾所處之時也。德謂健順,才謂剛柔,猶人處此時,在此位,當量度自已之德之才為何如耳。如南蒯得黃裳,元吉而敗是也。

代淵曰:六十四卦各主一大時,卦內六爻是大時中所為之人,即逐爻在位時,得失之小時也。本大時以觀人之所為,合於時則吉,反於時則兇。學者詳之。

朱子曰:讀易者貴知時,今觀爻辭,皆是隨時取義。卦位

卦位,初、二、三、四、五、上是也。析而二之,則初、二、三為下位,四、五、上為上位。六之,則初為下之下,二為下之中,三為下之上,四為上之下,五為上之中,上為上之上。

初、二,地位也。三四,人位也。五上,天位也。地之正位在二,人之正位在三,天之正位在五。兼三才而兩之,故六位有陰陽,初、三、五為陽位,二、四、上為陰位。先儒皆謂九陽爻居初、三、五陽位,六陰爻居二、四、上陰位,皆為當位。反是則為不當位。需上六爻傳乃曰「不當位」,何也?曰:需以九五為主,上六蓋不當九五之主位也。古注乃謂初、上無位,謬矣。吳環溪曰:所謂位者,蓋指九五而言,非謂陰陽之位當與否也。孔子贊易於彖傅雲「六位時成」,於說卦雲「六位而成章」,則六爻各有其位也。於文言傳乾上九乃雲「貴而無位」,何也?曰:上九非果無位也,高處九五之上,其位雖貴,而無九五中正之位耳。又如小過彖傅雲「剛失位而不中」,特九四剛失位耳,九三之剛不失位也。並謂之失位者,亦不過不得九五中正之位耳。

金君卿曰:乾初九亦陽位,但陽德未亨,故謂之「潛」。上九亦陽位,但以亢極,故云「無位」。需上六以陰居卦之極,履非君位,故亦云「不當位」。王輔嗣但以乾需二卦觀之,故謂諸卦初上皆無位。又其辨位之說,直以卦下之爻為陰,卦上之爻為陽,此又失之遠矣。

一言初,六言上,何也?曰:一為初,則知六為末矣。六為上,則知一為下矣。互文見意也。或曰:初二三四五上為位之陰陽,九六為爻之陰陽。若使上而言六,則陰爻為六六,陽爻為六九,豈不重複而淆亂乎?

爻有六畫,每畫各有其位,是謂六位。又謂之「六虛」,何也?曰:位者,高卑一定而不紊者也。虛者,或剛來居之,或柔來居之,變動而不定者也。

爻有得位而反兇,失位而反吉者;有應而反兇,無應而反吉者,何哉?曰:易隨時取義,不可為典要也。若必謂爻之得位者吉,失位者兇,則九五、六二、六四俱善乎?六五、六三、九四、九二俱不善乎?必謂有應者吉,無應者兇,則泰否諸爻俱善乎?震艮諸爻皆不善乎?讀易者,觀其時可也。

朱子曰:易中之辭,大抵陽吉而陰兇。間亦有陽兇而陰吉者,何故?蓋有當為,有不當為。若當為而不為,不當為而為,雖陽亦兇。愚謂剛柔皆有善惡,剛得中為剛善,過則為剛惡;柔得中為柔善,過則為柔惡。不可獨以剛爻為吉,柔爻為兇也。

爻之中與正,不特以位言,亦以德言。然有中正,如屯之六二而不吉,何也?曰時也。

爻辭凡兩言「有孚」者,各有所指。一指應爻,一指比爻。比初六「有孚比之」,指四;「有孚盈缶」,指二。益九五「有孚惠心」,指四。「有孚惠我德」,指二。未濟上九「有孚於飲酒」,指五。「濡其首有孚」,指四。皆當分為兩說,不可渾而為一。

朱子曰:「一爻有具兩義者,如此則吉,不如此則兇。如出門同人,須是自出去與人同方吉,若以人從欲則兇。」亦有分明說破,如「婦人吉,夫子兇」,「鹹其腓,雖兇,居吉,君子得輿,小人剝廬」。如「需於泥,致寇至」,更不決吉凶。夫子便說破雲:「敬慎則不敗。」此是一爻中具吉凶二義者。如小過「飛鳥以兇」,若佔得此爻,則更無可避禍處,故曰「不可如何也」。

六爻之位,惟九五、六二為正而且中,六五、九二雖中而不正,初九、九三、六四、上六雖正而不申。初六、六三、九四、上九皆不正又不中。何謂正?陰爻居陰位、陽爻居陽位為正。何謂中?二乃下卦之中,五乃上卦之中

爻。言「中行」者四卦,泰之二曰「得尚於中行」,指五也。夬之五曰「中行無咎」,自謂也。復之四、益之三四,皆言「中行」,何也?曰:三四雖非二五之中,乃全卦之中也。

中與正,二者孰愈?朱子曰:中以正為先。凡人做事,須是剖決是非邪正,卻就是與正處斟酌箇中道。不先見正處,又何中之可言?爻傳言「中正」,又言「正中」,同歟?異歟?「中正」謂九五、六二,既中而且正也。「正中」謂九二、六五,無過無不及,正得其中也。

陽畫奇而渾全為實,陰畫偶而中斷為虛。陽道大而有餘為富,陰道小而不足為不富。陽剛為尊、為貴、為易、為善、為明、為生,此君子之道也。陰柔為卑、為賤、為險,為惡、為暗、為殺,此小人之道也。

陰雖為小、為不富,然小而能有「大」,則六五亦可以為大有之主。陰而能有陽,則家人六四亦可以為富。易中言大小,皆指陰陽,如「小往大來」,「大往小來」,「小事大事」,「小貞大貞」,「大亨小亨小者亨」,皆是也。又如「大人大君小人小子」、大耋小狐,莫不指陰陽而言。坤之「光大以大終」,蓋從乾而大。同人六五「大師」,蓋指九二之應。

師上六「大君」,則指六五應九二。卦名取義亦然。大有大畜大過大壯小畜小過,莫非陽大而陰小也。

卦體上下 案:卦體總論見前,茲復標卦體之目,脫「上下」二字,與前似復,謹校補。 卦體有上有下。下為內為先,上為外,為後。伏羲畫卦,蓋自下而始也。朱子曰:易要分內外看,如巽而止則成蠱,止而巽便不同。蓋先止而後巽,卻是有根株了,方巽將去,故為漸。

反體覆體 案:「反體」、「覆體」等以下小目,原本闕,殊欠分曉,謹校補。

「反體」、「覆體」皆原於先天圖卦位之相對。乾與坤剛柔相反,坎與離剛柔相反。如頤、大過、中孚、小過皆是也。覆體者,屯顛倒翻轉則為蒙,需顛倒翻轉則為訟是也。六十四卦惟乾、坤、坎、離、頤、大過、中孚、小過不可倒,餘皆一卦倒轉為兩卦。故上經三十卦約為十八,下經三十四卦亦約為十八。三畫卦亦然。震倒轉為艮,巽倒轉為兌,並乾、坤、坎、離為八卦,不過六卦而已。

先儒謂乾、坤、坎、離是反,震、巽、艮、兌是對。以先天圖觀之,其實皆對體也,豈獨以震、巽、艮、兌為對哉!伏體

伏體之說,出於京房佔法,如乾伏坤、坤伏乾之類,以見者為飛,不見者為伏。如同人言大師,蓋全體伏師卦也。或攻伏體不可用,以為認坎為離,是水火無別也。然亦有可取者,如小畜六四互離而言「血去」者,離乃坎之反體,伏坎為血,見離而不見坎,故曰「血去」。積體

積體如剝、復、夬、姤、遁、大壯、臨、觀、頤、大過、中孚、小過是也。中孚、頤皆肖離,此離之積也。小過、大過皆肖坎,此坎之積也。朱子曰:「中孚、小過是雙夾底離坎,頤、大過是厚畫底離坎。

臨肖震,遁肖巽,觀肖艮,大壯肖兌,是震、巽、艮、兌之積而厚畫者也。」項平庵曰:「臨、觀、剝、復,震艮之象也。遁、大壯、夬、姤,巽兌之象也。」互體交體

互體者,上下兩卦之體交相互也。有三畫之互,又有六畫之互。三畫之互有兩,六畫之互有五。何謂兩互?如屯下震上坎,中互坤、艮,此兩互也。何謂五互?如屯自初至四互復,自三至上互蹇,去初互比,去六互頤,去初上互剝,此五互也。它卦皆然。

泰言「帝乙歸妹」,二三四五互歸妹也。大壯言「藩決不羸」,自初至五互夬也。睽言「厥宗噬膚」,朱漢上謂:自二至上有噬嗑象,此互體也。朱子曰:互體,左氏已言,亦有道理。朱漢上曰:「鄭元傳馬融之學,多論互體。王弼譏互體。」張南軒曰:「雜物撰德,具於中爻,互體未可廢。」愚謂師六五曰「長子」,豈非中爻二三四互震之長子乎?賁九三曰「濡如」,豈非中爻二三四互坎之水乎?晉九四曰「鼫鼠」,豈非中爻三四五互坎之鼠乎?孔子傳萃之六三,曰「上巽也」,豈非上互巽乎?此孔子明以互體語人也。

王太古曰:交體原於先天,方圖以兩角對立而相交也。雷風為恆,而風雷之益,曰「勿恆」。澤天為夬,而天澤之履,曰「夬履」。亦有不如此者,如水天之需,乃曰「利用恆」,何耶?

蔡節齋曰:陽為大,陰為小。陽利君子,陰利小人。大畜、小畜、大過、小過,皆取陰陽為義。

馮深居曰:「小畜為小畜大,而大畜亦為大畜大。下卦皆乾也,大過則大過小,小過則小過大。四陽而二陰,陽多則大者過。二陽而四陰,陰多則小者過也。

大壯」者,四陽之壯也。「大有」者,五陽皆為一陰所有也。四陽長,既謂之「大壯」,四陰長,則不謂之小壯,何也?曰崇陽而抑陰也。乃若姤一陰方生,而遽曰「女壯」,此又聖人防微之深意也。屯、蹇、困三卦,雖同是患難,而所以處患難者不同。屯外險內動,是在險而可動者也。蹇內險而外止,是見險而能止者也。困內險而外說,欲止則不可止,非蹇之比矣;欲動則不可動,非屯之比矣。惟有說而順受耳。

大有宜近不宜遠,故初九「無交」則有害。比宜先不宜後,故上六「無首」則兇。

朱子曰:「能安其分則為需,不能安其分則為訟。能通其變則為隨,不能通其變則為蠱。」此是說卦對。然只此數卦對得好,其它又不然。愚按,雜卦雲:「乾剛坤柔,比樂師憂。」皆兩兩相對而取義。不特其義如此,其畫亦然。觀先天圖可見。

陳氏九經辯疑:按,淇水文集雲:「乾天坤地,故乾對坤。屯,氣之始;蒙,識之始,故屯對蒙。需和而訟乖,故需對訟。師,憂也,比,樂也,故師對比。小畜以陰而制陽,履以陰而承陽,故小畜對履。」不惟其義若是,觀其九六奇耦之畫,或上或下,或相反,或相生,則易卦二二而相從,豈不甚明哉?

易六十四卦,皆以二卦兩兩相對取義。孔子於雜卦雲:「乾剛坤柔,比樂師憂。」其示人也明矣。人但知孔子於雜卦云爾,而不知彖、傅亦然。如剝「窮上反下為復」,而復曰「剛反」,蓋謂剝上九反而為復初九也。隨倒轉為蠱,而初九上而為上九,上六下而為初六,則曰:「剛上而柔下。」蠱倒轉為隨,而上九來為初九,則曰:「剛來而下柔。」無妄倒轉為大畜,而剛在上,則曰:「剛上而尚賢。」大畜倒轉為無妄,而剛在初,則曰:「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又如損曰「損下益上」,益則曰「損上益下」,悉以兩卦相對而取義,此豈孔子自立新意哉?蓋發明文王彖辭、爻辭之本意也。彖辭如臨言「八月有兇」,八月指觀而言,觀與臨對也。泰言「小往大來」,否言「大往小來」,否、泰相仍,此又最明白者也。爻辭如「臀無膚,其行次且」,夬言於四,姤言於三,夬、姤蓋相對也。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損言於二,益言於五,損、益蓋相對也。「伐鬼方」,既濟言於三,未濟言於四,無非皆以兩卦相對而取其義也。夫易之為言,陰陽相易也。有陰則必有陽,有陽則必有陰,二者常相為用。讀乾卦而不通坤卦之義,不可也;讀坤卦而不通乾卦之義,亦不可也。其餘諸卦皆然。若讀一卦而只守一卦之說,則又安知夫兩卦相對,而有彼此旁通之妙也哉?彖傅言「剛上」「柔下」,「剛下」「柔下」,「剛來」柔來,何不言「剛往柔往」?蓋嘗反覆紬繹而思之,乃得其說,真足以破彼卦變牽合附會之繆,而為吾兩卦對取其義之證也。夫彖傅所謂「剛來柔來」,蓋推原此卦剛柔之所自來,非謂就本卦六爻之中,升降上下而自相往來。所以言來而不言「往」者,以兩卦對取其義,或自前卦來,或自後卦來。既來,則其位一定而不易,無所謂往矣。非若一卦以六爻之應,就卦中升降上下,而有來有往也。或者難之曰:「泰雲小往大來,否雲大往小來」,大小即剛柔也,剛柔豈不言「往」?愚應之曰:「小往」謂陰往居外,「大往」謂陽往居外,「小來」謂陰來居內,「大來」謂陽來居內。大小,卦之才也;剛柔,爻之才也。彖辭指卦體之陰陽,故言小大;彖、傅指爻畫之九六,故言剛柔。大小自是大小之義,剛柔自是剛柔之義,奚可槩言哉?或又難之曰:漸雲「進得位,往有功也」,「柔」蓋言「往」矣。愚曰:不然。漸雲「進得位」,蓋指六四;「往有功」,蓋指佔者而言。且如晉、睽、鼎皆雲「柔進而上行」,並不言「往」。若以為柔之往,則晉、睽、鼎但曰「柔往而上行」,漸曰「往得位」可也,何必言進?嘗試考之,彖、傅言往有功者屢矣,如蒙、如坎,如蹇如解,皆指佔者之往,非謂爻畫之往也。竊謂「往有功」之「往」,與「利有攸往」、「往吉」、「往吝」、「往無咎」之「往」同,皆指佔者而言。明乎此,則知彖、傅所謂「剛柔上下」、「剛來柔來」,不過兩卦對取其義耳。聖人之意坦然明白,昧者自不之察,蓋不必深求其義,而為眾說之所亂也。八卦主爻圖 案:二圖及說與後論卦之主爻正相發明,故不以入纂圖而載於此。 乾䷀九五坤䷁六二震䷲初九巽䷸六四坎䷜九五離䷝六二艮䷳九三兌䷹上六

乾主九五,坤主六二,君正位乎上,臣正位乎下也。坎離得乾坤之中,故坎主九五,離主六二。震初九正而四不正,故主初九。巽初六不正而六四正,故主六四。艮九三正而上九不正,故主九三。兌六三不正而上六正,故主上六。凡卦皆有主爻,如蒙以九二主內,上九主外,蓋不過一時得權之主爾。六五雖非成卦之主爻,然而君也,乃一卦定位之主也。他卦仿此。

十二卦主爻圖 此與京房卦氣所主不同。 復䷗初九臨䷒六三

泰䷊ 九二主內,六五主外 壯䷡九四夬䷪上六乾䷀九五姤䷫初六遁䷠九三

否䷋ 六二主內,九五主外 觀䷓六四剝䷖上九坤䷁六二

五陰一陽卦,以一陽為主。五陽一陰卦以一陰為主,復、姤、夬、剝是也。臨主六三者,下體兌,兌以陰爻為主也。遁主九三者,下體艮,艮以陽爻為主也。大壯主九四者,上體震,震以陽爻為主也。觀主六四者,上體巽,巽以陰爻為主也。

乾主九五,坤主六二,君臣上下之義也。泰否具乾坤二體,故

泰以九二主內,六五主外。

否以六二主內,九五主外。

三畫卦,乾坤坎離以中爻為主,震巽以初爻為主,艮兌以末爻為主。六畫卦,乾坎以九五為主,坤離以六二為主,震以初九為主,巽以六四為主,艮以九三為主,兌以上六為主。其餘諸卦剛柔雜者,亦多取六子剛柔之少爻為主。

蔡節齋曰:「乾坤體純,坎離體交,而其用皆在中。故乾坤離坎之用,皆在二五。至於乾坤相錯,則為泰否;坎離相錯,則為既濟、未濟,亦皆主二五為用。

艮以九三為主,九三不吉,而上九乃吉,何也?艮,止也,三互震動,則非艮止之道,故艮之時,用不在三,而在上。」頤有兩剛爻,獨取上九為主,而不取初九,何也?口容止,頤道貴靜不貴動,初九震體躁動,非頤之主也,故不取上九。艮體之止,得頤道之靜,故取之為主。

噬嗑下震上離,在他卦則離以柔爻為主,震以剛爻為主。噬嗑乃不然,何也?噬嗑卦成之由,蓋因於頤,而九四間於其中,為「頤中有物」之象。故諸爻皆以去九四遠近取義,而不以初九、六五為主爻。

六十四卦各有其主,而一槩主之於五,非也。如乾之主在五,坤之主在二,或執五為君位,為一卦之主,是固然矣。殊不知坤與乾不同,乾,君道也,故當以五為主爻。坤,臣道也,則當以二為主爻。豈可以一槩言也?

代淵曰:「卦有六位,而五為君位,此易之大略也。其間或有居此位而非君義者,斯易之變。聖人意有所存,即主義在彼,不可滯於常。」

金君卿曰:「爻以時成,各乘其時而來居此位,或有為之主而非君位者,或有得君位而非一卦之主者。」

李隆山曰:「有一卦定位之主,有一時得權之主。」何謂一卦定位之主?凡卦皆以五為君位,五乃一卦定位之主也。何謂一時得權之主?如屯之主爻在初九,則初九乃一時得權之主。九五雖為一卦定位之主,而其時無權也。朱子曰:有一例成卦之主,皆說於彖辭之下。屯之初九「利建侯」,大有之五,同人之二,皆如此。

坤之得主,以乾為主也。明夷初九之「主人」,豐初九之「配主」,皆指離之六二,二乃離之主爻也。或指四為配,非也。豐九四之「夷主」,指六五。五為豐卦之主,四為震之主爻,均是主也,故曰「夷」。或指初為「夷」,非也。

易中以同體為宗,同人六二曰「同人於宗」,指初九。或指五為宗,非也。睽六五曰「厥宗」,指九四。既濟九三曰「高宗」,乃指本爻,皆離體也。離以陰爻為主,而以陽爻為宗,此易道崇陽而抑陰之義。陰柔雖為之主,固必以陽剛為之宗也。

觀以六四為主,而六四曰「利用賓」,謂其位逼九五,是不宜為主,而宜為賓也。此亦崇陽抑陰之微意也。

姤九二曰:「包有魚,不及賓。」魚指初六,賓指九四。初為主,則四其賓也。需上六曰:不速之客三人。指乾三畫。需以五為主,則餘皆賓也。

爻有乘承比應。乘者,在上而乘下也。承者,在下而承上也。「比」者,與相近比也。「應」,與也。三畫之卦,其位分上中下,重為六畫,則下與下應,中與中應,上與上應。如琴瑟之弦,一與四、二與五、三與六,同聲而相應也。爻以初九應六四,六二應九五,九三應上六,是為正應。若初六遇九四,九二遇六五,六三遇上九,雖相應而非正也。艮彖傅言「敵應」,何也?曰:艮以兩剛相遇,蓋其勢相敵而不相援也。小畜大有彖傅皆言「上下應之」,何也?曰:小畜大有皆以五陽而從一陰,故曰上下應之。

朱子曰:「伊川雲:卦爻有相應,看來有相應者多。如乾卦除了二與五之外,初何嘗應四?三何嘗應六?坤卦都不見相應,似此不通。」愚謂:豈獨坤卦都不相應,乾卦亦都不相應。如乾九二「大人」自指本爻,九五「大人」亦指本爻,二、五亦何嘗相應?乾、坤二卦,其體純陰純陽,無乘、承、比、應之可言。至屯剛柔始交,其體不純,乃有乘、承、比、應之可言。乾獨陽無對,君道也。故乾卦諸爻之辭,各以本位言。坤純陰而柔,臣道也。陰當從陽,臣當從君,故坤之彖辭、爻辭必兼乾而言。如彖言「先迷後得主利」,蓋得乾為主而利也。陽大陰小,六二陰小而言「大」,蓋從乾陽而大也。六三言「從王事」,蓋從乾君之事,非從上六也。

凡柔爻近剛,應剛則有類乎剛。賁六二「賁其須」,待九三而興也;蒙六五「童蒙吉」,應九二而「吉」也。凡剛爻應柔爻,則為柔所累。遁九三「繫有疾厲」,系二六而「厲」也。夬九三「遇雨若濡」,應上六而「濡」也。然亦有不然者,豈可以一例言哉?觀其時可也。

鄭亨仲曰:「陽資陰則順,陰資陽則逆。明夷之六二,渙之初六,其所資者皆九也。故孔子釋此兩卦,皆以順為言。」愚謂此說誠是矣,而亦不可拘也。如履六三承九四而兇,鹹九三乘六二而吝,隨初九承六二而有功,無妄六二乘初九而利,其故何哉?亦各隨其時而已。

陰承陽,陽乘陰則順;陽承陰,陰乘陽則悖。是固然矣。然謂陰乘陽為悖可也。陽承陰則以大事小,以貴下賤,如屯之初九在六二之下,不失其為謙德,何悖之有?或曰:六爻之位不同,而其義各有所取。如乾之「在田」、「在淵」、「在天」,皆取本爻也。有取於下近爻者,泰二「包荒」,姤二「包魚」,皆包初也。有取於上近爻者,姤初「繫於金柅」,繫於二也。革初「鞏用黃牛之革」,渙初「用拯馬壯吉」,皆用二也。有取於上下近爻者,屯之三曰「林中」,賁之三曰「濡如」,解之三曰「負且乘」是也。有取於應爻者,師之二曰「王三錫命」,五錫之也。又有以六爻之中間取義者,益三四皆曰「中行」,是也。又有以主爻取義者,屯之二四上皆曰「乘馬班如」,皆待初之動也。同人以二為主,諸爻皆以二之遠近取義;大有以五為主,諸爻皆以五之遠近取義,無非各隨其時也。

乾爻辭曰「乾乾在淵」、「在天」,皆叶韻。坤爻辭曰「履霜」、「直方」、「含章」、「括囊」、「黃裳」、「元黃」,亦皆叶韻。

朱漢上曰:「仲尼系三百八十四爻,文皆中律,蓋謂叶韻也。」古者經自經,傳自傳,自王、韓之徒變亂之,而文意間斷,遂不見其叶韻,坤之「以時發」、「知光大」、「慎不害」是也。坤卦彖傅「慶」字亦當作平聲,諸爻傳「慶」字皆當作平聲,讀為去聲,則與上下文不葉矣。乾彖傅「元」、「天」葉,「形」、「成」、「貞」、「寧」葉,坤彖「傅」、「生」、「疆」、「亨」、「貞」、「行」、「朋」、「慶」葉,屯「彖」、「傅」、「生」、「貞」、「盈」、「寧」葉,其餘亦葉,但不全葉耳。

乾文言傳:「下也」、「時舍也」葉,「行事也」、「自試也」、「上治也」葉,「文明偕行」葉,「乃革」、「天德偕極」、「天則」葉,「純粹精」、「旁通情」、「天下平」、「見之行」葉。坤文言傳「剛方」、「常」、「光」、「行」、「慶」、「殃」葉。

繫辭傳雖是散文,中間亦有叶韻處,雜卦亦然。蔡西山曰:「雜卦例皆反對叶韻為序,

爻傳凡言位正當、未當、得當皆平聲,乃與上下文葉。」讀易舉要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