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卦名第四

《易》六十四卦,八純卦外,五十六卦,皆合兩卦之象數而立之名。名所由來,兩漢之師說既不盡傳,後人遂不能明其意之所在。為之說者,皆賴《序卦》及《雜卦》之單辭雙義,推衍而申明之。不知《序卦》,但據文王之卦序而貫串之,《雜卦》則專以中爻交錯,明剛柔消長之理,而終之以剛決柔之大用。此皆孔子贊《易》微言大義所在,與當名辨物,別為一義,不容依附牽涉併為一談者也。蓋自《連山》、《歸藏》,經卦別卦,相傳各有其名。文王之序《周易》,有仍其舊名者,有別言新名者。今《連山》、《歸藏》,既無全書,無從參考。而《周易》卦名,各家注《易》者,迄無所發明。其淺顯易見者,如泰否損益等卦,尚不難顧名思義。若火山之何以名旅,山火之何以名賁,及大過小過之類,則望文生義,即難自圓其說。眾議紛紜,乃無可折中矣。不知名位象數,互相因緣,不能相離。不知名,其何以知《易》?遍徵群籍,兼及古今占筮諸書,始知《周易》卦名,有合內外兩象之名義而成者,如屯蒙需訟等卦是也。有取象於先天卦位者,如大小過等卦是也。有取象於後天方位者,如謙睽家人等卦是也。有合取先後天卦位者,如噬嗑同人節比中孚觀頤大小畜等卦是也。更有取象於八宮世應,及五行順逆者,至不一例,要無不各有其義。舊說只限於內外兩象者,說尚可通。餘皆以不解解之,茲特疏舉所已知者如左,未知者仍闕疑以俟後之君子。

《乾》象辭“天行健”三字盡之。八純卦名,皆不易。既知八卦之方位,象數重卦之名位,象數舉可知矣。

《坤》象辭“地勢坤”三字盡之。乾不稱乾而坤稱坤者,此天地陰陽之分際,聖人之物筆也。按:《序卦》不序乾坤,以乾坤為天地,萬物皆覆載於天地之中。全《易》六十四卦皆乾坤六爻所生,故《繫辭》稱為“《易》之門”,“《易》之蘊”,非屯蒙以下六十二卦所能等量而齊觀也。《序卦》首曰“有天地”,天地即乾坤也。

《屯》:屯,難也,陰陽始交,故為六十二卦之始。按:屯象,草木初出地,而尾猶屈。一陽動於下,而上未應。中爻艮止,故難。此由內外兩象取義以立名者也。

《蒙》:蒙,物之始生。按:陽氣動於地之下,而二上兩爻包坤,有離象。如日光下燭,則地之上必有氣蒸發,所謂蒙氣是也。故名曰“蒙”。

《需》:象曰:“雲上於天”。《序卦》:“需,養也。”按:需從雨從而。“雨”為坎,“而”與古文天字同,乾也。

《訟》:象曰:“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言其義也。天與水違行,言其象也。按:天水違行,何以有訟之名?夫乾父也,坎為中男,天與水乎,抑父與子也。聖人不忍斥言父子,而云天水,所謂微言也。《雜卦》“訟不親也”,可互文見義矣。

《師》:彖曰:“地中有水,師。師,眾也。”按:大地所載之物,莫多於水。而地中之水,尤多於地上之水。故云“眾”。

《比》:象曰:比,輔也。按:水地相比,先天卦坤居北方,後天卦坎居北方,坤坎同位,故曰“比”。此合先後天之象而立名者也。

《小畜》:象曰:風行天上,小畜。按:後天巽東南,乾西北,乾巽對宮,畜有相近相合之意。此取後天方位之象以立名者也。月卦乾為四月,與巽辰巳亦同位。

《履》:彖曰:柔履剛也。按:“柔履剛”三字,聚訟不決。或雲“乾履兌”,或曰“三履四”,皆非也。柔履剛,坤三柔履乾三剛,此由對卦取象以立名者也。坤曰“履霜”,離曰“履錯然”。始終以履,即始終以禮。先天兌居乾之左,後天兌居乾之右,左右逢源,禮和為貴,合先後天之象觀之,更見象義之精,立名之當也。

《泰》:彖曰:小往大來。

《否》:彖曰:大往小來。按:泰否之說,先儒言之詳矣。然其立名,則取象於卦候,及先後天方位者也。玩《坤?文言》自見。

《同人》:天火同人。《雜卦傳》曰:同人親也。按:先天乾,後天離,先後同位,故曰“同人”,曰“同人親也”。

《大有》:象曰:火在天上。按:大有亦先後同位,而其立名。不取先後天,而取對卦水地比覆象之地水師,故師眾也,大有眾也。變化不測,精義入神。《學易筆談二集》,述其一端,餘義尚未能盡。

《謙》:象曰:地中有山。按:後天坤艮對宮,坤未艮醜,子正在醜,午正在未,醜二未八。二八易位,天地之數由此勻平,故曰“謙稱平”。

《豫》:象曰:雷出地奮。按:豫之立名,與大有與師謙與履同例。履以制禮,禮之本在謙。豫以作樂,樂之本在小畜。孟子曰“畜君何尤”,又曰“一遊一豫為諸侯度”,乃深得易象之精意者也。

《隨》:象曰:澤中有雷。按:隨之立名,取象後天之少女長男,陽動陰隨,夫倡婦隨。而六爻未嘗言夫婦,則重在隨時。有孚在道,不以形下之名與器限也。此非熟玩先後天八宮納甲,及六十四卦,上下變通,未易窺測。

《蠱》:象曰:山下有風。按:山風兩卦,先天在右,後天居左。立名之取象於先後天自無疑義。爻象多取父母,即後天乾坤之證也。所以謂之蠱者,蠱訓事,亦訓故。史稱三皇五帝之故事,亦云“蠱事”,故曰“幹蠱”。陰陽之數,至十八而變化備,蠱次第十八。物之變莫不由於風,實由於蟲。巽之風兼今日之所謂空氣。空氣不可見,於風見之。巽之入,風之無微不入,實氣之無微不入耳。蟲生於氣化,氣非有止之者亦不化。上卦艮止,故蠱能變化。物理之精,一名之微,而鉅細無遺。非造化之筆,其孰能之!

《臨》:象曰:澤上有地。按:臨為月卦,立名自出於卦候,觀彖辭自見。臨丑月卦,醜數二。醜與子合,為天地始合,故復小臨大。

《觀》:象曰:風行地上。按:巽坤亦先後天同位之卦。名曰“觀”者,觀以目。目上下相合,觀八月卦,故亦兼取卦候。

《噬嗑》:象曰:電雷噬嗑。按:先天離,後天震,故曰“噬嗑合”也。明先後天之相合也。

《賁》:象曰:山下有火。按:山以草木為飾。賁無色也。山下有火,草木焚山成賁矣。此由內外兩象立名者也。旅之“鳥焚其巢”,象出於賁,所謂上下易之卦也。

《剝》:象曰:山附於地。按:剝為九月卦,當然由卦候立名。陰之消陽以漸,剝與夬相對。履霜堅冰,非至柔變剛,尚不悟其為剝也。

《復》:象曰:雷在地中。又曰:復其見天地之心乎?按:復為一陽來複,立名即取本卦之一爻為主,而兼取卦候。《傳》曰“復小而辨於物”。辨之於早,所以能見天地之心也。

《無妄》:象曰:天下雷行,物與無妄。按:妄,《說文》“亂也”。馬、鄭、王、蕭皆作望。以剛自外來為主於內,前人都以變卦釋之,而說各不同,未敢妄斷。觀象辭“君子以茂對時育萬物”,則亦有取卦候。故端木氏《周易指》以為對時卦,亦無他書可證,姑闕疑以待博雅君子。

《大畜》:象曰:天在山中。按:艮乾亦先後同位之卦,乾巽以闢卦及後天同位曰“小畜”。故此先後八卦同位者,曰“大畜”。

《頤》:象曰:山下有雷。按:頤亦先後天同位,故取象上下相合。凡頤皆下動而上下動者也。爻取龜息虎視,當為古易相傳之象,為今道家修養之秘龠。孔子非道家之學,故以節言語慎飲食言之,而象數亦無不悉合。所謂殊塗而同歸也。

《大過》:象曰:澤滅木。按:大過,大者過也。陽大陰小,過者過乎中之謂。大過言大過乎中,即陽過乎中也。此全取象於先天卦位。先天巽兌居乾之左右,皆偏而不中。巽兌皆二陽,所謂陽過乎中(先天以體為主,以二陽者為陽卦,二陰者為陰卦。後天以用為主,以一陰為陰卦,一陽為陽卦。觀大小過立名,先天卦之方位已明白如見矣。)。大者過也。“大過棟橈”,棟極也,極中也,本末弱則合上下兩象而言之。頤中重坤,大過重乾,以結上篇。終以坎主,開後天之局,即以啟下篇之端。故離履錯然,上下篇相錯,六十四卦皆一氣呵成矣。

《坎》:象曰:水洊至。按:八純重卦,皆不易卦名,獨坎曰“習坎”。先儒論議紛如,各有所見,偏以理想者多。坎勞卦也,後天居坤位,坤“不習無不利”,所謂安而行之者也。非生知之聖,詎足語此?聖人立教,首重時習。坎子一始,故特於重坎著“習”字以明立教之旨,亦為全《易》入門之關鍵也。

《離》:象曰:明兩作。按:“明兩作”者,兼日月而言。月得日光而明,月之明即日之明,故重離以象日月也。離居乾位,而曰“牝牛”,正與《坤?彖》之“牝馬”對。所謂八卦相錯。

《鹹》:象曰:山上有澤。按:《序卦》無鹹。鹹無也。孔子以有立教,故不序鹹。卦之立名全取先天卦象。先天兌艮對宮,艮居西北。後天乾位,戌亥無數。鹹從戌口,天地娵訾之口,八風不周之方,精義入神,合乾坤之體用而賅之矣。後天乾居西北,闢卦坤居西北,故曰乾坤合居。後天巽乾對宮,先天兌艮對宮,下篇以巽兌震艮代乾坤之用,而鹹居首,神矣哉聖人之筆也!

《恆》:象曰:雷風恆。按:恆兼取先天卦象而言也。先天艮東北,巽西南,與澤山之對宮,適成交線。謂之恆者,對鹹而言。鹹無而恆,有鹹無方體,而恆則“立不易方”。鹹速恆久,在數為一正一負,而交相為用者也。後天震巽相連,震出巽齊,長男長女,身修家齊,故有恆久之道。

《遁》:象曰:天下有山。按:遁亦先後天同位之卦,獨不取相合之義,而用相違之遁,正與大畜相對。一進一退,同為西北入無之方。大畜為世間法,而遁則出世法也。乾天艮門,戌亥空亡,故曰“遁入空門”。卦象及卦數,皆與今日佛經合。神哉《易》之廣大悉備!宇宙之內,無一能外之者矣。

《大壯》:象曰:雷在天上。按:大壯與無妄,為上下相易卦。立名亦取象卦候。馬氏曰“壯傷也”,虞氏說亦同,蓋古訓也。意較壯盛為深。

《晉》:象曰:明出地上。按:晉之名,合先後天卦位之象而言也。離為坤陰,坤先天居北,地道卑而上行,麗乾而合明,故曰晉。晉者,進也。

《明夷》:象曰:明入地中。按:明夷與晉反,天道下濟。日在地下,無所謂傷。明夷之傷,因八宮為坎之遊魂,坎傷也,為日食象。取象不一,而義必有所由來,豈可執一端而論哉!

《家人》:象曰:風自火出。按:家人立名,全取後天卦象。雷風風火,皆後天東南相連之卦,故象稱言有物而行有恆。卦本二女,而曰“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以爻言也。參看《學易筆談二集》。

《睽》:象曰:上火下澤。按:睽之名,亦取後天象。離之與兌為火金相剋,爻除初九,位皆不當,陰陽相違,與家人相反。

《蹇》:象曰:山上有水。按:蹇由本卦內外兩象之義以立名也。

《解》:象日:雷雨作。按:解之命名,與蹇同例。與屯兩象易,難得解矣。

《損》:象曰:山下有澤。按:損益定名,與泰否同例。

《益》:象曰:風雷益。按:《象》曰“風雷”,而《彖》特著曰“木道乃行”,此為《象傳》中之特筆,與天道地道人道相併。以天地人之氣,非木不通。故天地人三才齊於巽,文不著於巽,而著於益,學者宜深思之。

《夬》:象曰:澤上於天。按:夬姤皆十二月消息卦,自重在卦候。但夬姤立名,取於本卦上下之一爻,與剝復同例。

《姤》:象曰:天下有風。按:姤鄭氏作“遘”,序剝於復先,而次姤於夬後,與泰否損益同意,聖人之微旨焉。

《萃》:象曰:澤上於地。按:萃之名,由本卦內外兩象及中爻巽艮取義,而皆萃於六四之一爻。

《升》:象曰:地中生木。按:立名.與萃同例。《雜卦傳》曰:“萃聚而升不來也。”不來者,往而不復之謂。

《困》:象曰:澤無水。按:下坎為水,而曰“無水”者,坎漏而上澤之水竭也。坎兌亦先後天同位之卦,而困之名,則以“剛掩也”。先儒皆以本卦六爻推尋,義無一當。剛柔相推,由於對象之賁。故在六三一爻。詳《學易筆談》。

《井》:象曰:木上有水。《彖》曰:巽乎水而上水。按:井之名,出於火雷噬嗑,與困同例。市井相聯,往來井井,為六十四卦,陰陽往來之樞紐。更與鼎相通。

《革》:象曰:澤中有火。按:革之名,取象後天。離火克金,而兌金繼離而代之。金曰“從革”,故名“革”。革而信之,己日乃革,中得坤土,故曰“革而當,其悔乃亡”。當者,九四之一爻。四爻變則六爻皆當矣。

《鼎》:象曰:木上有火。《彖》曰:以木巽火。按:《鼎?彖》曰:“鼎象也。”亦彖辭之特筆。鼎象在屯,名則仍由內外兩象取義者也。又與井對,井性鼎命。略見《學易筆談》。

《震》:象曰:洊雷震。按:震先後天方位相連,故《彖》言“虩虩”“啞啞”,多疊文。

《艮》:象曰:兼山艮。按:兼山者,別於《連山》也。

《漸》:象曰:山上有木。按:《序卦》以漸為進,承上文而言耳。實漸之義不限於進。《坤?文言》曰“其所由來者漸矣”。巽之初爻,履霜之漸也。下艮止之,得漸之正,故取女歸。亦由本卦兩象定名而兼取義於對象者也。

《歸妹》:象曰:澤上有雷。按:漸之吉以艮止也。易為震動,適相反矣。故曰“徵兇”。然事有常變,處變得正,亦天地大義所不廢。而八宮以雷澤為最終歸魂之卦,故以歸妹名之。

《豐》:象曰:雷電皆至。按:豐與噬嗑上下易,亦先後天同位之卦也。而豐之名,則只取象後天。東南震曰出,離日中,謂之豐者,萬物皆相見,生物至盛之時也。

《旅》:象曰:山上有火。按:旅與賁為上下易之卦,名之曰“旅”。昔人多未詳其義,不知亦由八宮取象者也。乾七世遊魂為火地晉,歸魂火天大有。仍復乾位,若歸魂不歸,遊入離宮,則四爻變為火山,故曰“旅”也。

《巽》:象曰:隨風巽。按:重木而曰“隨風”。隨對象為蠱,蠱先後甲,巽先後庚,因緣所在,學者最宜注意。

《兌》:象曰:麗澤兌。按:麗,離也。鄭氏作離。兌講學,離明兩作,在明明德,大學之始。詳《學易筆談初集》。

《渙》:象曰:風行水上。按:渙,亦以本卦兩象之名者也。渙與畜對。

《節》:象曰:澤上有水。按:節亦先後天同位。噬嗑合,同人親,節者符節,比者比附,特以先後天四正之卦,立此合同節比之名,先後之大義亦顯著矣。乃後人猶聚訟不休,何哉!

《中孚》:象曰:澤上有風。按:中孚亦先後天同位之卦。孚者同也,中者巽五兌十,五十居中,故曰“中孚”。

《小過》:象曰:山上有雷。按:小過與大過同例。先天震居坤之左,艮居坤之右,皆過乎中。陰體,故曰小過。

《既濟》:象曰:水在火上。按:既未濟坎離相交,與泰否損益同例。既濟六爻皆當,陰陽定,而易之道窮。故《虞氏易》以乾坤成兩既濟為兇。

《未濟》:象曰:火在水上未濟。按:既濟則易無可易而窮,物不可窮,故《序卦》以未濟終。濟者濟河也,地天泰馮河,坎離濟河,(天地際,亦陰陽際。善惡生死,皆此際。故人處天地間,不能逃陰陽之外,即不能不濟渡此際。佛經所謂渡也,即濟謂已登彼岸,已渡此泰河也。未濟離上坎下之位未動,猶未登彼岸者也。此佛經與《易》名異而義皆相通者也。)濟此河也。泰馮河馬壯,坎馬亟心,立心恆,乾健不息,坤行無疆,皆合先後天之義,通天地人之道。六十四卦往復,皆為此“濟”之一字。故《易》者濟世之書,孔子贊《易》以濟天下萬世,後人猶以《易》為教人卜筮之書,豈不痛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