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62、【小過】 艮下震上
初六:飛鳥以兇。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兇。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兇,是謂災眚。
孔易闡真
大象: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小過者,小之過也。上震雷,下艮山,是山上有雷也。雷在天上,其聲遠達,雷在山上,其聲隱暗,小過之象也。
君子有見於此,知修道者,日用常行須宜自小,不可過大。特以小可過,而大不可過。以是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也。行本不宜過恭,但恭則不侮於人,傲慢不生,不妨過乎恭;喪本不宜過哀,但哀則心有惻隱,重其性命,不妨過乎哀;用本不宜過儉,但儉則不棄天物,安常守分,不妨過乎儉。三者皆小過之事,過而不過,此小事則然。若夫性命大事,須要知進退存亡之機,盈虛消長之理,毫髮之差,千里之失,何可稍過乎?卦象山上有雷,山靜雷動,靜以運動,動本乎靜,其小可過而大不可過可知矣。
悟元子註解
戕,在良反。弋,音亦。眚,生領反。
小過者,陰過於陽,小的過也。卦德上震動,下艮止,止以運動,動本於止,止之堅固,動而不大,且卦體二陽在於四陰之中,內實外虛,內剛外柔,以小養大,故謂小過。此實以用虛之卦,承上節卦而來。節者,有險面能悅,內有主宰,借世法而修道法,依人事而復天德,命基堅固,可以自有為而入無為矣。
金丹之道,當先天真陽未復,須虛心而求實腹;及先天真陽已復,須實腹而又虛心。虛心之功,所以運天然真火,煅盡後天陰氣,以期脫化耳。是以小過而有亨道也。小過雖亨,尤利於貞,若不貞,而亦不亨。蓋小過之貞道,動不離靜,靜以運動,動靜如一,真入潛深淵,浮游守規中,勿忘勿助,綿綿若存,可小事不可大事也。
小事者,無為之事。大事者,有為之事。有為者,所以採陽。無為者,所以養陽。既已實腹,宜小過而養陽之事。若大而不能小,不但不能保陽,而且有以傷陽。小過之利於貞,利於小動,不利於大動;利於小止,不利於大止。動而能止,止中有動,止於其所而動之,雖動而不出其位,如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鳥雖上飛,其音下遺,動不離止也。動不離上,不宜上,宜下。小過而養大,抽鉛添汞,溫養十月,聖胎成全,霹靂一聲,嬰兒出現,養之足,而吉之大,小過而大吉,利貞之小過,神哉!妙哉!
初六,當小過之初,正宜止於其所,煉己持心,乃柔而止之不固,急欲衝舉飛昇,如鳥飛而不止,懸虛不實,欲向其前,反成落後,不吉而兇,理有可必。此小過而妄想大過者也。
六二,性質本陰,若舍陽應陰,如過祖遇妣,陰太過陽矣。然柔而得正,不用過高之陰,而就卑下之陽,如不及其君,遇其臣,陰不過陽,而及至陰陽相當,剛柔一氣,內念不出,外物不入,不使有一毫客氣雜於鼎爐之中,自無得而復失之咎。此小過而不大過者也。
九三,陽氣充足,正當防危慮險之時,乃剛而不中,知大而不知小,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天寶得而復失。此大過而不知小過者也。
九四,剛而能柔,已是陰陽合一,五行混化,正當待時超脫,有無不立之時,再弗可過通其柔者。若不知止足,猶用柔道以前往,是小之太過,反招客氣,必有危厲,此其所當戒者。戒之者,須要隨時通變,勿用永貞,可止則止,休歇罷功,可動則動,脫胎神化,由養而脫,打破虛空,方為了當。此小過而不可太過者也。
六五,純陰無陽,如密雲不雨,自我西郊矣。修真之道,取真陰真陽兩弦之氣而結丹,只密雲而不能致雨,自我郊而不及彼郊,彼我相隔,亦如公弋取彼在穴矣。五近於四,賢士在望,不能屈己以求人,或靜坐觀空,或忘物忘形,是欲一空而了大事。以空射空,彼空我空,取彼在穴,內外一空,空而不實,焉能濟事?此小過而不知求大者也。
上六,愚而無知,已小過矣。再弗可遇,過者乃愚而自用,聽信盲師,動作於上,或搬精補腦,或運氣天谷,或存眉間之思,或守泥丸之神,或默朝上帝,或鑑形出殼,知進而不知退,如鳥飛極上,不能自止,終有災眚而莫可救。此本小過而又遇過者也。
然則小過之道,當丹未得,須以陰而求陽;及丹已得,須借陰以養陽。總要小之得正,不可小之太過,不可小之不及,方能亨,方能利,小過而大吉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