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義通釋卷十
欽定四庫全書
元胡炳文撰
乾剛坤柔,比樂師憂。
臨觀之義,或與或求。
以我臨物曰與,物來觀我曰求。或曰:二卦互有與求之義。屯見而不失其居,蒙離而著。
屯震遇坎,震動故見坎險不行也。蒙坎遇艮,坎幽昩,艮光明也。或曰:屯以初言,蒙以二言。震,起也。艮,止也。
大畜,時也。無妄,災也。
止健者,時有適然。無妄而災自外至。
萃聚,而升不來也。謙輕,而豫怠也。
噬嗑,食也。賁,無色也。白受採。兌見而巽伏也。
兌陰外見,巽陰內伏。
隨,無故也。蠱則飭也。
隨前無故,蠱後則飭。剝,爛也。復,反也。晉,晝也。明夷,誅也。誅,傷也。井通,而困相遇也。
剛柔相遇,而剛見揜也。鹹,速也。恆,久也。鹹速恆久。
渙,離也。節,止也。解,緩也。蹇,難也。睽,外也。家人,內也。否、泰,反其類也。
大壯則止,遁則退也。止謂不進。大有,眾也。同人,親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過,過也。中孚,信也。豐,多故。親寡,旅也。
既明且動,其故多矣。離上而坎下也。火炎上,水潤下。
小畜,寡也。履,不處也。不處,行進之義。需,不進也。訟,不親也。大過,顛也。姤,遇也,柔遇剛也。漸,女歸待男行也。頤,養正也。既濟,定也。歸妹,女之終也;未濟,男之窮也。夬,決也,剛決柔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自大過以下卦不反對,或疑其錯簡,今以韻協之,又似非誤,未詳何義。通曰:易終於雜卦,而交易變易之義愈可見矣。每一卦反覆為兩卦,而剛柔吉凶每每相反,此變易之義也。自乾坤至困三十卦,與上經之數相當,而雜下經十二卦於其中;自鹹至夬三十四卦,與下經之數相當,而雜上經十二卦於其中,此交易之義也。或曰:「此偶然爾。」愚曰:「非偶然也,皆理之自然也。坎離,交之中者,本居上經三十卦內,今附於下三十四卦;震艮巽兌,交之偏者,本居下經三十四卦內,今附於上三十卦。至若無反對者,上經六卦,下經二卦,今附於上者二卦,附於下者六卦,皆交易之義也。」十二月卦氣,除乾坤外,上經泰否、臨觀剝復,陰之多於陽者十二;下經遁壯、姤夬,陽之多於陰者十二。今雜卦移否、泰於三十四卦之中,而陰陽之多少復如之。特在上經者三十六畫,在下經者二十四畫。今附於上者二十四畫,附於下者三十六畫,愈見其交易之妙爾。若合六十四卦論之,上經三十卦,陰爻之多於陽者八;下經三十四卦,陽爻之多於陰者亦八。今則附於三十卦者,陽爻七十二,陰爻一百八,而陰多於陽者三十六。附於三十四卦者,陽爻一百二十,陰爻八十四,而陽之多於陰者亦三十六。以反對論,上經陰之多於陽者四,下經陽之多於陰者亦四。今則附於上者,陽爻三十九,陰爻五十七,而陰之多於陽者十八。附於下者,陽爻六十九,陰爻五十一,而陽之多於陰者亦十八。或三十六,或十八,互為多少,非特可見陰陽交易之妙,而三十六宮之妙愈可見矣。是豈聖人之心思智慮之所為哉?愚固曰:伏羲之畫,文王、周公、孔子之言,皆天也。本義謂自大過以下,卦不反對,或疑其錯簡,今以韻協之,又似非誤,未詳何義。愚竊以為「雜物撰德,非其中爻不備」,此蓋指中四爻互體而言也。先天圖之左互復、頤、既濟、家人、歸妹、睽、夬、乾八卦,右互姤、大過、未濟、解、漸、蹇、剝、坤八卦。此則於右取姤、大過、未濟、漸四卦,於左取頤、既濟、歸妹、夬四卦,各舉其半,可兼其餘矣。是雖所取不能無雜,蓋此謂雜卦,而互體又其最雜者也。上三十卦,終之以困,柔揜剛也。下三十四卦,終之以夬,剛決柔也。柔揜剛,君子不失其所亨;剛決柔,君子道長,小人道憂矣。然則天地間,剛柔每每相雜,至若君子之為剛,小人之為柔,決不可使相雜也。雜卦之末,特分別君子小人之道言之。聖人贊化育、扶世變之意微矣。始於乾,終於夬。或曰:夬之一陰決盡,則為乾也。以皇極經世考之,乾已會之終,堯舜雍熙之世也。十二萬九千六百年,安得常如自夬而乾所值堯舜之世哉!嗚呼!任賢勿貳,去邪勿疑,疑謀勿成,即此所謂夬之決也。後之蒞天下者,亦法堯舜而已矣。周易本義通釋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