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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本義通釋卷八

欽定四庫全書

元胡炳文撰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

幽贊神明,猶言贊化育。龜策傳曰:「天下和平,王道得,而蓍莖長丈,其叢生滿百莖。」參天兩地而倚數,天圓地方。圓者一而圍三,三各一奇,故參天而為三;方者一而圍四,四合二耦,故兩地而為二。數皆倚此而起,故揲蓍三變之末,其餘三奇則三三而九,三耦則三二而六,兩二一三則為七,兩三一二則為八。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和順從容無所乖逆,統言之也。理謂隨事得其條理,析言之也。窮天下之理,盡人物之性,而合於天道,此聖人作易之極功也。通曰:「蓍本自神明,聖人幽贊之而已。天圓地方之象,自其一二之數,聖人不過參之兩之而已。其為數也,自有陰陽之變;其為變也,自成剛柔之爻。聖人不過觀其變而發揮之爾。於蓍卦之德,則和順之,而一無所逆;於六爻之義,則條理之,而各有其序。窮天地之理,盡人物之性,聖人作易之功,至是與天命為一矣。天命自然而然,聖人之易,亦非心思智慮之所為也。」右第一章。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迭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

兼三才而兩之,總言六畫,又細分之,則陰陽之位間雜而成文章也。通曰:上章和順於道德,統言之也。理於義析言之也。此章六畫而成卦,統言之也。分陰分陽,迭用柔剛,六位而成章,又析言之也。右第二章

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錯。邵子曰:此伏羲八卦之位。乾南坤北,離東坎西,兌居東南,震居東北,巽居西南,艮居西北,於是八卦相交而成六十四卦,所謂先天之學也。通曰:八卦錯而為六十四卦,其位亦然,觀之圓圖可見矣。

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起震而歷離兌,以至於乾,數已生之卦也。自巽而歷坎艮,以至於坤,推未生之卦也。易之生卦,則以乾兌離震巽坎艮坤為次,故皆逆數也。通曰:諸儒訓釋,此皆謂已往而易見為順,未來而前知為逆。易主於前民用,故曰「易逆數也」。惟本義依邵子,以「數往者順」一段為指圓圖,而言卦氣之所以行;「易逆數」一段為指橫圖,而言卦畫之所以生。非本義發邵子之蘊,則學者孰知此所謂先天之學哉?此本義之功所以為大也。右第三章。

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雨以潤之,日以晅之,艮以止之,兌以說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此卦位相對,與上章同。通曰:自動至晅,物之出機;自止至藏,物之入機。出無於有,氣之行也,故以象言;入有於無,質之具也,故以卦言。右第四章通曰:

此章卦位相對,與上章同。特上章先之以乾坤,此章則終之以乾坤也。

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

帝者,天之主宰。邵子曰:此卦位乃文王所定,所謂後天之學也。通曰:自「出震」以至「成言乎艮」,萬物生成之序也。然孰生孰成之,必有為之主宰者,故謂之帝。

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萬物之潔齊也。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嚮明而治,蓋取諸此也。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故曰「致役乎坤」。兌,正秋也,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戰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陰陽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上言帝,此言萬物之隨帝以出入也。通曰:「離明以德言,八卦之德可推,坤地坎水以象言,八卦之象可推;坎秋以時言,八卦之時可推,以互見也。坤於方獨不言西南,坤土之用不止於西南也。蓋春屬木,夏屬火,夏而秋,火克金者也。火金之交有坤土焉,則火生土,土生金,克者又順以相生。秋屬金,冬屬水,冬而春,水生木者也。水木之交有艮土焉,木克土,土克水,生者又逆以相剋。土金順以相生,所以為秋之克;木土逆以相剋,所以為春之生。生生剋剋,變化無窮,孰主宰之?曰帝是也。」右第五章。

此章所推卦位之說,多未詳者。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撓萬物者莫疾乎風,燥萬物者莫熯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此去乾坤而專言六子,以見神之所為。然其位序亦用上章之說,未詳其義。通曰以上第三章、第四章言先天,第五章言後天,此第六章則由後天而推先天者也。去乾坤而專言六子,以見神之所為,言神則乾坤在其中矣。雷之所以動,風之所以撓,以至艮之所以終,所以始,皆神之所為也。然後天之所以變化者,實由先天而來。先天水火相逮,以次陰陽之交合;後天雷動風撓,以次五行之變化。惟其交合之妙如此,然後變化之妙亦如此。右第六章。

乾,健也。坤,順也。震,動也。巽,入也。坎,陷也。離,麗也。艮,止也。兌,說也。

此言八卦之性情。通曰:「夫子欲於下文言八卦之象,故先言其性情如此。象者其似,性情者其真。彖傳於巽不言入而直言巽,坎不言陷而言險,離罕言麗而言明,則又得其真矣。」右第七章。

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

遠取諸物如此。通曰:周公以乾為龍,而夫子以為馬;文王以坤為牝馬,而夫子以為牛,以見象之不必泥也如此。學易者必以坤為牛,或以一體取,或以一爻取,或以互變體爻取,至不可取,則又取離之牝牛,其鑿甚矣。要之,天地間萬物無非易也,又豈特此八物哉?觸類而長之可也。右第八章。

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兌為口,

近取諸身如此。通曰:「八卦近取諸身如此,要之,一身之中無非易也,又豈特此八者為然哉?」右第九章。

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謂之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

索,求也,謂揲蓍以求爻也。男女,指卦中一陰一陽之爻而言。通曰:「此章本義乃朱子未改正之筆,要當以語錄說為正。若專言揲蓍求卦,則無復此卦序矣。要之,卦畫已成之後,方見有父母男女之象,非卦之初畫時即有此象也。讀者詳之。」右第十章。

乾為天,為圜,為君,為父,為玉,為金,為寒,為冰,為大赤,為良馬,為老馬,為瘠馬,「為駁馬」,為木果。

荀九家此下有「為龍」、「為直」、「為衣」、「為言」。 荀爽有集九家易解十卷。

坤為地、「為母」,「為布」、「為釜」、「為吝嗇」、「為均」、「為子母牛」、「為大輿」、「為文」、「為眾」、「為柄」,其於地也,「為黑」。

荀九家有「為牝」、「為迷」、「為方」、「為囊」、「為裳」、「為黃」、「為帛」、「為漿」。

震為雷、為龍、為玄黃、為敷、「為大塗」、為長子、「為決躁」、為蒼筤竹、為萑葦。其於馬也,為善鳴、為馵足、為作足,為的顙,其於稼也,為反生,其究為健、為蕃鮮。

荀九家有「為玉」、為鵠、「為鼓」。

巽為木、為風、為長女、為繩直、「為工」、「為白」、為長、為高、「為進退」、為不果、為臭,其於人也,為寡發、為廣顙、為多白眼、為近利市三倍,其究為躁卦。

荀九家有「為楊、為鸛」。

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為矯輮、「為弓輪」。其於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為血卦、為赤。其於馬也,為美瘠、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曳,其於輿也,為多眚,為通、為月、為盜,其於木也,為堅多心。

荀九家有為宮、為律,為可、為棟,為叢棘,為狐,為蒺藜,為桎梏。

離為火,為日,為電,為中女,為甲冑,為戈兵。其於人也,為大腹,為乾卦,為鱉,為蟹,為裸,為蚌,為龜。其於木也,為科上槁。荀九家有「為牝牛」。

艮為山,為徑路,為小石,為門闕,為果蓏,為閽寺,為指,為狗,為鼠,為黔喙之屬。其於木也,為堅多節。

荀九家有「為鼻,為虎,為狐」。

兌為澤,為少女,為巫,為口舌,為毀折,為附決。其於地也,為剛滷,為妾,為羊。

荀九家有為常,為輔頰。右第十一章此章廣八卦之象,其間多不可曉者,求之於經,亦不盡合也。通曰:此章廣八卦之象,凡百十有二。本義以為多有不可曉,蓋有當解者,有不必強解者。其中有相對取象者,如「乾為天,坤為地」之類是也。上文「乾為馬」,此則「為良馬」、老馬、「瘠馬、駁馬」。良取其德,老取其知,瘠取其骨,駁取其力,皆取其健也。上文「坤為牛」,此則「為子母牛」,取其生生有繼,兼取其順也。「乾為木果」,結於上而圓。「坤為大輿」,載於下而方。「震為決躁」,「巽為進退」、「為不果」,剛柔之性也。震巽獨以其究言,剛柔之始也。坎內陽外陰,水與月則內明外暗。離內陰外陽,火與日則內暗外明。坎中實,故於人「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離中虛,故於人「為大腹」。「艮為閽寺,為指」,陽之止也。「兌為巫,為口舌」,陰之說也。有相反取象者,「震為大塗」,反而艮則「為徑路」。大塗,陽闢乎陰,無險阻也。徑路,陽阻而下陰不能闢也。「巽為長、為高」,反而兌則「為毀折」。長且高者,陽之上達;毀而折者,陰之上窮也。有相因取象者,「乾為馬」,震得乾初之陽,故於馬為「善鳴」、「馵足」、「作足」、「的顙」,震陽下而陰上也。坎得乾中爻之陽,故於馬為「美瘠」、「亟心」、「下首」、「薄蹄」、「曳」,坎陽中而陰外也。「善鳴」,似乾馬之良;「美瘠」,似乾馬之瘠也。「作足」者,陽下而強;「薄蹄」者,陰下而弱也。「坤為大輿」,坎為輿,為多眚。坤中虛而力能載,坎中滿而下無力也。「巽為木」,幹陽而根陰也。坎中陽,故於木為「堅多心」;艮上陽,故於木為「堅多節」;離中陰而虛,故於木「為科上槁」。「震為敷」,「乾為木果」。震之一陽,花之敷;乾之三陽,果之結。「乾為木果」,「艮為果蓏」,果陽在上,果蓏陽上而陰下也。有一卦之中,自相因取象者,「坎為隱伏」,因而為盜;「巽為繩直」,因而為工;「艮為門闕」,因而為閽寺;「兌為口舌」,因而為巫。有不言而互見者,「乾為君」,以見坤之為臣;「乾為圜」,以見坤之為方。「吝嗇」者,陰之翕也,以見陽之闢;「均」者,地之平也,以見天之高。「為文」者,物生於地,雜而可見也。知其始於天者,不可見矣。「為柄」者,有形之可執也;乾之氣不可執矣。「離為乾卦」,以見坎之為涇;「坎為血卦」,以見離之為

氣;「巽為臭」,以見震之為聲。 闕 巽、離、兌三女,震為長子,而坎艮不言者,尊嫡也,於陽之長者尊之也。兌少女為妾,而巽、離不言者,少女從姊為娣,於陰之少者卑之也。「乾為馬」,震、坎得乾之陽,皆言馬,而艮不言者,艮,止也,止之性非馬也。他可以觸類而通矣。周易本義通釋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