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義通釋卷四
欽定四庫全書
元胡炳文撰。
山上有澤,鹹。君子以虛受人。
山上有澤,以虛而通也。通曰:鹹取無心之義,以虛受人,無心之感也。上經首乾、坤,自強反諸己,厚德施於人。下經首鹹,恆虛以施於人,立則反諸己。鹹其拇,志在外也。雖兇居吉,順不害也。
「鹹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也。
言「亦」者,因前二爻皆欲動而云也。二爻陰躁,其動也宜。九三陽剛,居止之極,宜靜而動,可吝之甚也。通曰:彼不處而我亦不處,不能自立,而日就乎汙下者。
「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感害,言不正而感則有害也。通曰:二與四皆有吉,四正而感,則亦免於害。鹹其脢,志末也。
志末,謂不能感物。通曰:初曰志在外,三曰志在隨人,五雖無私系,不能感物,其志如此,亦末矣。
感其輔頰舌,滕口說也。滕、騰通用。
雷風,恆;君子以立不易方。
通曰:雷風雖變,而有不變者存。體雷風之變者,為我之不變者,善體雷風者也。浚恆之兇,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通曰:九二提出「能久中」三字,諸爻不中,故不久,皆可見也。
不恆其德,無所容也;久非其位,安得禽也?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兇也。振恆在上,大無功也。天下有山,「遁」;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天體無窮,山高有限,遁之象也。嚴者,君子自守之常,而小人自不能近。通曰:天之高也,非以遠山,山自絕於天;君子之嚴也,非以絕小人,小人自絕於君子。
遁尾之厲,不往何災也!執用黃牛,固志也。「系遁」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君子「好遁」,小人否也。嘉遁,貞吉,以正志也。
通曰:二以陰應陽,其志當堅;五以陽從陰,其志當正。
肥遁無不利,無所疑也。
通曰:三有所繫則疾,上無所疑故肥。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
自勝者強。通曰:勝人者,血氣之強;自勝者,義理之強也。壯於趾,其孚窮也。言必窮困。九二貞吉,以中也。
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小人以壯敗,君子以罔困。通曰:恆九二惟「悔亡」二字,而象曰「能久中」;大壯九二惟「貞吉」二字,而象曰「以中」,意正相似。當剛壯之時,以剛居柔則為中。初九以剛居剛,非中也,故可必其窮困。九三以剛居剛,非中也,故小人以此敗,君子以此困。
「藩決不羸」,尚往也。「喪羊於易」,位不當也。
「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艱則吉」,咎不長也。
通曰:臨六三、壯上六,皆「無攸利」,皆曰「咎不長」。蓋六三之憂,上六之艱,不貴無過,而貴改過也。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
昭,明之也。通曰:至健莫如天,君子以之自強;至明莫如日,君子以之自昭。
「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無咎」,未受命也。
初居下位,未有官守之命。通曰:孟子曰:「我無官守,我無言責,則吾進退,豈不綽綽然有餘裕哉?」即此意也。
「受茲介福」,以中正也。眾允之志,上行也。「鼫鼠貞厲」,位不當也。「失得勿恤」,往有慶也。「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蒞眾,用晦而明。
「君子於行」,義不食也。
惟義所在,不食可也。通曰:君子去就之義,皆於其初佔之。賁之初,不可乘而不乘,義也;明夷之初,不當食而不食,亦義也。卦皆下離,決去就之義於蚤者,非明不能也。
六二之吉,順以則也。「南狩」之志,乃大得也。「入於左腹」,獲心意也。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初登於天」,照四國也;「後入於地」,失則也。
照四國,以位言。通曰:離之照四國,以德言;此之照四國,以位言爾。則者,不可逾之理,失則所以為紂,順則所以為文王。
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
身修則家治矣。通曰:風自火出,一家之化,自吾言行出,皆由內及外,自然薰蒸而成者也。「閒有家」,志未變也。
志未變而豫防之。通曰:家人志已變而防之者難,未變而防之者易。
六二之吉,順以巽也。「家人嗃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程子曰:夫愛其內助,婦愛其刑家。通曰:二五皆中正,其愛也,非情慾之愛。五愛二之柔順中正,足以助乎五;二愛五之剛健中正,足以刑于二也。
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謂非作威也,反身自治,則人畏服之矣。通曰:未有不嚴於身而能嚴於家者。九三,嗃嗃之嚴,有悔而吉。上九,反身之嚴,終吉,無悔。
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二卦合體而性不同。通曰:當同於理而不同,亂常拂理以為異也;當異於俗而不異,隨俗習非以為同也。同人類族辨物,審異以致同,此則於同而審異。或曰同象兌澤之說,異象離火之明。見惡人以避咎也。
通曰:爻曰無咎,象曰避咎,睽之時不得不避也。
遇主於巷,未失道也。
本其正應,非有邪也。通曰:不期而會曰遇,遇本非正也。二與五本正應,而亦曰遇者,非有邪也。睽之時,不得不如此也。上曰「遇雨」,三曰「遇剛」,三與上本正應,睽而未遇,彼此不無不見之疑。疑之既亡,彼此又若一旦之遇。
「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交孚無咎」,志行也。「厥宗噬膚」,往有慶也。「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通曰:水之蹇也,止而不流;君子之蹇也,反而自修。「往蹇來譽」,宜待也。
「王臣蹇蹇」,終無尤也。事雖不濟,亦無可尤。通曰:本義於爻引孔明之言,此複本程傳。意曰:
事雖不濟,亦無可尤。蓋孔明雖志決身殲,然天下後世誰得而尤孔明者?斯言真足以勸忠藎矣。
「往蹇來反」,內喜之也。
「往蹇來連」,當位實也。
通曰:六四陰也,而曰「當位實」者,四來連三,以三之陽當位實,四陰虛,以連三之陽實,合力以濟。「大蹇朋來」,以中節也。「往蹇來碩」,志在內也。「利見大人」,以從貴也。
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通曰:程傳雲:過失則赦之可也,罪惡而赦之,非義也,寬之而已。蓋雷雨者,造化與物更新之仁也。赦過宥罪,君子與民更新之仁也,而有義存焉。
剛柔之際,義無咎也。
通曰:初六無咎,有佔無象。剛柔之際,舉初與四之象以明佔也。
九二貞吉,得中道也。負且乘,亦可醜也。自我致戎,又誰咎也?解而梅,未當位也。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通曰:諸六惟六三為小人之尤,亦可醜也,猶未見其為惡以解悖也。「悖」之一字,其惡著矣。
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君子修身所當損者,莫切於此。已事遄往,尚合志也。尚、上通。
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一人行,三則疑也。
通曰:損因三而成,故必損六三,然後陰陽各以兩而相資。六三損,則三於上為得友,上於三為得臣。三與上為兩。九二利貞,六五元吉,二與五為兩。初尚合志,四亦可喜。初與四為兩。天地男女之義,不過乎兩,故曰「三則疑也」。
「損其疾」,亦可喜也。六五元吉,自上祐也。「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風雷之勢,交相助益,遷善改過,益之大者,而其相益亦猶是也。通曰:雷與風自有相益之勢,速於遷善,則過當益寡;決於改過,則善當益純。是遷善改過,又自有相益之功也。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
下本不當任厚事,故不如是不足以塞咎也。通曰:凡在下者,以分言之,本不當為重大之事,豈能旡咎?故必大善而吉,庶可塞咎雲耳。或益之,自外來也。
或者,眾無定主之辭。通曰:乾言「或躍」,坤言「或從」,「或」,在我者未定也。恆或承之,損、益「或益之」,「或」,在人者未定也。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益用凶事」,欲其困心衡慮而固有之也。通曰:爻惟三上言「兇」,上之兇,自取之也;三之兇,人益之也。欲其困心衡慮而固守之,乃益之大者。
告公從以益志也。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莫益之」者,猶從其求益之偏辭而言也。若究而言之,則又有「擊之」者矣。通曰:「莫益之」者,以上九求益,姑從其求益之偏辭而言也。究其極,則非特「莫益之」,且有「擊之」者矣。二不求益而「或益之」,「自外來也」;上求益而「或擊之」,亦「自外來也」。嗚呼!是孰有以來之哉?
澤上於天,夬;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
「澤上於天」,潰決之勢也。「施祿及下」,潰決之意也。「居德則忌」,未詳。通曰:「居德則忌」,程傳「則」,約也;忌,防也。以為約立防禁,則與潰決之意相妨。王弼作「明忌」,非也。諸家以為居德而不決則忌,則大象例無反辭。本義闕之為是。
不勝而「往」,咎也。「有戎勿恤」,得中道也。「君子夬夬」,終無咎也。「其行次且」,位不當也。「聞言不信」,聰不明也。
「中行無咎」,中未光也。
程傳備矣。通曰:三與上應,三,健體也。健於決之,終可「無咎」。五與上比,皆說體也。程傳曰:人有所欲,則離道矣。事雖正而意有所繫,故於中道未得為光大也。本義於履大象及此,獨曰:程傳備矣。蓋其於履也,痛後世風俗之弊甚切;於夬也,誅後世君心之非甚嚴。
「無號」之「兇」,終不可長也。
天下有風,「姤」。後以施命告四方。
「繫於金柅」,柔道牽也。
「牽」,進也。以其進,故止之。通曰:初曰「柔道牽」,三曰「行未牽」,初柔有必進之勢,而三之剛,其行反不能進也。
「包有魚」,義不及賓也;「其行次且」,行未牽也。「無魚」之「兇」,遠民也。
民之去己,猶己遠之。通曰:易象或以陰為小人,或以為民。以為小人,遠之可也;以為民,民不可遠也。小象是別取一義。
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捨命也。「姤其角」,上窮吝也。
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除者,修而聚之之謂。通曰:除戎器,修兵器而聚之。「戒不虞」者,防民之聚者有時而散也。
「乃亂乃萃」,其志亂也。「引吉,旡咎」,中未變也。「往無咎」,上巽也。「大吉無咎」,位不當也。「萃有位」,志未光也。
未光,謂「匪孚」。通曰:四必「大吉」,然後「無咎」,位不當也。五有位矣,而「匪孚」,志猶未光也。然則欲當天下之萃者,不可無其位;有其位者,又不可無其德。
「齎諮涕」,洟未安上也。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
王肅本「順」作「慎」。今案:他書引此亦多作「慎」,意尤明白,蓋古字通用也。說見上篇蒙卦。通曰:木之生也,一日不長則枯;德之進也,一息不慎則退。必念念謹審,事事謹審,其德積小高大,當如木之升矣。
「允升,大吉」,上合志也。九二之孚,有喜也。「升虛邑」,無所疑也。
「王用亨於岐山」,順事也。以順而升,登祭于山之象。通曰:象自初爻至五,皆贊升之易。順而升,亦言其升之易也。
「貞吉升階」,大得志也。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澤無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水下漏則澤上枯,故曰「澤無水」。致命,猶言授命,言持以與人而不之有也。能如是,則雖困而亨矣。通曰:命在天,志在我,困則委其命於天,困而亨則遂其志於我。「入於幽谷」,幽不明也。「困於酒食」,中有慶也。「據於蒺藜」,乘剛也。「入於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來徐徐」,志在下也。「雖不當位」,有與也。「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說」,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困於葛藟」,未當也;「動悔有悔」,吉行也。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勞民勸相。
木上有水,津潤上行,井之象也。「勞民」者,以君養民;「勸相」者,使民相養。皆取井養之義。通曰:井以喻性,然則勞民勸相,所以養人之性也。而以君養民,使民自養,又有井田之義焉。
「井泥不食」,下也;「舊井無禽」,時舍也。言為時所棄。「井谷射鮒」,無與也;
「井渫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
行惻者,行道之人皆以為惻也。
「井甃無咎」,修井也。「寒泉之食」,中正也;「元吉在上」,大成也。通曰:象始末揭「下上」二字,見井之用在上而不在下。初「井泥」為時所棄,下也。故在上則由修而中正,由中正而大成,愈上則井之功愈大。
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歷明時。
四時之變,革之大者。通曰:四時以相生為革,離、兌之交以相剋為革。不相剋,何以相生?善治歷者,當能明之。
「鞏用黃牛」,不可以有為也。「巳日革之」,行有嘉也。革言三就,又何之矣。言己審
改命之吉,信志也。「大人虎變」,其文炳也。「君子豹變」,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順以從君也。
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鼎,重器也,故有正位凝命之意。凝,猶「至道不凝」之「凝」,傅所謂「恊於上下,以承天休」者也。通曰:釋者皆以「命」為命令,本義獨以為天命。鼎之器正,然後可凝其所受之實;君之位正,然後可凝其所受之命。正者,端莊安重之謂也。
「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鼎而顛趾,悖道也。而因可「出否」以從貴,則未為悖也。從貴,謂應四,亦為取新之意。
「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無尤也。
有實而不慎所往,則為仇所即而陷於惡矣。「鼎耳革」,失其義也。「覆公餗」,信如何也。言失信也。
「鼎黃耳」,中以為實也。
玉鉉在上,剛柔節也。
通曰:鼎與井,皆以上出為功,初之「顛趾」,悖道也,而可出否以從貴未悖,幸之之辭也。二有實而不慎所之,則為仇所即而陷於惡,戒之之辭也。三不知有六五之君,則為失義;四下應初六之小人,則為失信,皆責之之辭。惟五之中以為實,與上之剛柔節,與之之辭也。
瀳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震來厲」,乘剛也。
通曰:屯六二、豫六五、噬嗑六二、困六三、震六二,皆言乘剛也。惟困六三乘坎之中爻,其餘皆乘震之初爻,皆不以吉稱。「震蘇蘇」,位不當也。「震遂泥」,未光也。「震往來厲」,危行也。其事在中,大無喪也。
「震索索」,中未得也;雖兇無咎,畏鄰戒也。
中謂中心。通曰:程傳曰「中道」,本義謂「中心」,蓋上六陰柔處震懼之極,中心有所未安,故見於外者如此。
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通曰:不出位,身止也;思不出位,心止也。亦兼山之象。「艮其趾」,未失正也;「不拯其隨」,未退聽也。
三止乎上,亦不肯退而聽乎二也。通曰:二與三佔皆在象中,皆有一心字。二不能拯乎三,故「心不快」;三不肯下聽乎二,故「厲薰心」。「艮其限」,危薰心也。
通曰:「震」上六,中未得,動之極而心未安;「艮」九三,危薰心,止之極而心亦未安。「艮其身」,止諸躬也;「艮其輔」,以中正也。
正字羨文,叶韻可見。
「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通曰:震以下一爻為主,故九四在上卦之下而未光,不如在下卦之下者之致福。艮以上一爻為主,九三在下卦之上而薰心,不如在上卦之上者之厚終也。非特艮上九為然,賁上九上「得志」,大畜上九「道大行」,蠱上九「志可則」;頤上九「大有慶」,損上九「大得志」;蒙上九上下順,皆艮之以厚終者也。
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二者皆當以漸而進,疑「賢」字衍,或「善」下有脫字。通曰:居德象艮之止,不漸豈能遽上?「善俗」,象巽之入,不漸豈能遽入?
「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素飽」,如詩言「素飧」。得之以道,則不為徒飽,而處之安矣。
「夫徵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或得其桷」,順以巽也。「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漸進愈高而不為無用,其志卓然,豈可得而亂哉?通曰:本義獨釋二與上兩爻。象傳蓋以二居有用之位,有益於人之國家,而非素飽者;上在無位之地,亦足為人之儀表,而非無用者。二志不在溫飽,上志卓然不可亂。士大夫之出處,於此當有取焉。
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雷動澤隨,歸妹之象。君子觀其合之不正,知其終之有敝也。推之事物,莫不皆然。通曰:澤中有雷,雷隨澤止,君子嚮晦宴息,取其止也。澤上有雷,澤隨雷動,君子永終知敝,戒其動也。
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能履,吉」,相承也。恆謂有常久之德。「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歸妹以須」,未當也。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以其有中德之貴而行,故不尚飾。通曰:本義於漸獨釋二與上之象,于歸妹獨釋初與五之象。歸妹,漸之反,漸之上以無應為高尚之賢,歸妹之初以無應為賢正之娣。漸之二為臣志,不在於溫飽,即歸妹之五為君德,不在於飾。本義謂二有恆久之德,五有中德之貴,提出兩「德」字,真足為女之說以動者戒矣。士大夫之輕動,當何如哉!
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雷電皆至,豐;君子以折獄致刑,
取其威照並行之象。通曰:折獄象電之照,致刑象雷之威,威照並行,象雷電皆至。
雖旬無咎,過旬災也。
戒佔者不可求勝其配,亦爻辭外意。通曰:需九三「致寇至」,而象曰敬慎不敗也。本義以為佔外之佔。豐初九曰:「雖旬無咎」,而象曰:「過旬災也。」本義以為爻辭外意。蓋旬則配而與之均,過旬則勝而出其上,處豐之下,而有欲上人之心,可乎哉?
「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豐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豐其蔀」,位不當也。「日中見鬥」,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六五之吉,有慶也。
「豐其屋」,天際翔也。「𬮭其戶,闃其無人」,自藏也。藏,謂障蔽。通曰:辭與「明夷」上六相似,皆暗之極,但彼之暗足以傷人,卒至於「自殞厥命」。此之暗祇自障蔽耳。
「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
慎刑如山,不留如火。通曰:明如火,慎如山,不留獄,如山不留火。
「旅瑣瑣」,志窮災也。「得童僕貞」,終無尤也。
「旅焚其次」,亦以傷矣。以旅與下,其義喪也。以旅之時,而與下之道如此,義當「喪」也。通曰:柔而得中,旅之道也。九三過剛不中,而處下卦之上,
以旅之時而與下之道如此,義當喪也。上九過剛不中,而居上卦之上,
以旅之時而在上之道如此,義亦當喪也。兩象辭本相對說。
「旅於處」,未得位也。「得其資斧」,心未快也。「終以譽命」,上逮也。
上逮,言其譽命聞於上也。通曰:五,君位,在上者也。象曰「上逮」,而本義以其譽命聞於上者,何哉?不以君位處五者,人君無旅故也。
以旅在上,其義焚也。「喪牛於易」,終莫之聞也。
隨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隨,相繼之義。通曰:命,風象。申命,隨,風象。
「進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貞」,志治也。「紛若」之「吉」,得中也。「頻巽」之「吝」,志窮也。「田獲三品」,有功也。九五之「吉」,位正中也。「巽在床下」,上窮也。「喪其資斧」,正乎兇也。「正乎兇」,言必兇。通曰:程傳謂正乎疑辭,兇也。必辭,本義以為必兇。蓋大壯之初曰其孚窮,言必窮;此曰「正乎兇」,言必兇。
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
兩澤相麗,互相滋益,朋友講習,其象如此。
和兌之「吉」,行未疑也。
居卦之初,其悅也正,未有所疑也。通曰:四比三之陰,有商兌之疑。初剛正,去三遠,故未有疑。「孚兌」之「吉」,信志也。「來兌」之「兇」,位不當也。九四之「喜」,有慶也。「孚於剝」,位正當也。
與履九五同。通曰:否、履、兌、中孚,九五皆曰「位正當」,而此獨與履同,何也?否、中孚九五位正當而能稱其居,履、兌不能稱其位者也。兼履、兌皆有厲之辭,履五當君位,而凡事決之以己見,雖正且危。兌五當君位,而密比於小人,不正之危,又何如也!上六「引兌」,未光也。
風行水上,「渙」;先王以享於帝,立廟,
皆所以合其散。通曰:享帝而與天神接,立廟而與祖禰交,皆聚己之精神,以合其「渙」者也。
初六之「吉」,順也。「渙奔其機」,得願也。「渙其躬」,志在外也。「渙其群,元吉」,光大也。「王居無咎」,正位也。「渙其血」,遠害也。澤上有水,「節」;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
通曰:「澤上有水」,水有所限而止也。「制數度」,所以定萬用之限;「議德行」,所以嚴一身之限也。
不出戶庭,知通塞也。「不出門庭,兇」,失時極也。
不節之嗟,又誰咎也。
此無咎與諸爻異,言無所歸咎也。通曰:「又誰咎也」凡三見,而其義有二。「同人」初九「又誰咎」,誰得而咎之也;解與「節」六三「又誰咎也」,咎自己致,無所歸咎於人也。但解三爻辭未嘗有「無咎」字,故本義曰:「此無咎與諸爻異,蓋因爻辭言之」。諸卦爻辭言無咎者九十有九,多補過之辭,此非可以例論也。
「安節」之亨,承上道也。「甘節」之吉,居位中也。「苦節貞兇」,其道窮也。
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
風感水受,「中孚」之象;「議獄緩死」,「中孚」之意。通曰:水不定不可受風,必「澤上有風」,然後成其風之孚。見不定不可以折獄,必「議獄緩死」,然後可成其獄之孚。或曰:「議獄」兌象;「緩死」,巽象。「初九虞吉」,志未變也。「其子和之」,中心願也。「或鼓或罷」,位不當也。「馬匹亡」,絕類上也。「有孚攣如」,位正當也。「翰音登於天」,何可長也。
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山上有雷,其聲小過。三者之過,皆小者之過。可過於小,而不可過於大;可以小過,而不可甚過。彖所謂可小事而宜下者也。通曰:本義以為小者之過,蓋如不懼無悶,是過於激烈,過之大者;此則過於收斂,過之小者也。又以為可過於小,而不可過於大。蓋可過乎恭,不可過乎傲;可過乎哀,不可過乎易;可過乎儉,不可過乎奢也。又以為不可甚過,蓋恐其恭之甚,則為足恭;哀之甚,則為喪明;儉之甚,則為豚肩不掩豆也。
「飛鳥以兇」,不可如何也。
「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所以不及君而還遇臣者,以臣不可過故也。通曰:小者有時不可過,臣之於君,不可過也。本義發之,君臣之大分嚴矣。
「從或戕之」,「兇」何如也!
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爻義未明,此亦當闕。通曰:程傳「長」作上聲,本義以為爻義未明者。「何可長也」凡四,皆上爻言之。終不可長凡三,訟言於初,夬言於上,其義甚明。此獨言於四,故本義闕之。「密雲不雨」,已上也。
已上,太高也。通曰:二曰臣不可過,五太高,則又言君不可過也。「弗遇過之」,已亢也。
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曳其輪」,義無咎也。「七日得」,以中道也;「三年克之」,憊也;「終日戒」,有所疑也。「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濡其首,厲」,何可久也!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水火異物,各居其所,故君子觀象而審辨之。通曰:水火異物,故以之辨物;水火各居其所,故以之居方。
「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極字未詳,考上下韻亦不葉,或恐是「敬」字,今且闕之。
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九居二本非正,以中故得正也。通曰:程子云:正有不中,中無不正。此曰以中故得正,易之大義也。未濟「徵兇」,位不當也。「貞吉悔亡」,志行也。
君子之光,其暉吉也。暉者,光之散也。
「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
通曰:既濟以中道,離之中也;未濟中以行正,坎之中也。既濟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時即所謂中也。未濟上九不知節,節即所謂中也。堯之授舜,只是一中字;易三百八十四爻,只是一時字。易於小象之末曰「中」、曰「時」,易之大義略可見矣。末一句亦不知節也,不知節者,不知隨時以處中也。大易教人之意切矣。周易本義通釋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