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義通釋卷三
欽定四庫全書
元胡炳文撰。
象者,卦之上下兩象及兩象之六爻,周公所繫之辭也。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天,乾卦之象也。凡重卦皆取重義,此獨不然者,天一而已。但言「天行」,則見其一日一週,而明日又一週,若重複之象,非至健不能也。君子法之,不以人慾害其天德之剛,則自強而不息矣。通曰:上經四卦,乾曰「天行」,坤曰「地勢」,坎曰「水瀳至」,離曰「明兩作」,先體而後用也。下經四卦,震曰「瀳雷」,艮曰「兼山」,巽曰「隨風」,兌曰「麗澤」,先用而後體也。乾「坤」不言「重」,異於「六子」也。稱「健」不稱「乾」,異於坤也。然乾雖不言「重」,而言「天行」,則一日一週,明日又一週,而重之義已見於「行」之一字。自強所以為天德之剛,或以人慾害之,則息矣。
「潛龍勿用」,陽在下也。
「陽」謂九,「下」謂潛。通曰:夫子於乾坤初爻,揭「陰陽」二字,以明易之大義。乾初曰「陽在下」,坤初曰「陰始凝」,扶陽抑陰之意,已見於言辭之表。
「見龍在田」,德施普也。
通曰:小象提出一「德」字,見九二之所以為大人者,以德言,非以位言也。「終日乾乾」,反覆道也。
「反覆」,重複踐行之意。
「或躍在淵」,進無咎也。
可以進而不必進也。
飛龍在天,大人造也。
造,猶作也。通曰:二之施以德言,五之造,兼德與位言。有其德無其位,不敢作禮樂,即所謂造也。
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通曰:乾上九,陽之盈,盈則必消,故不可久;坤上六,陰之虛,虛則必息,故稱「龍」焉。
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
言陽剛不可為物先,故六陽皆變而吉。「天行」以下,先儒謂之大象;「潛龍」以下,先儒謂之小象。後仿此。通曰:經言「無首」,傳言「不可為首」,為人之用九者言也。易存乎用,用易存乎人。
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地坤之象,亦一而已。故不言重而言其勢之順,則見其高下相因之無窮,至順極厚,而無所不載也。
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案魏志作「初六履霜」,今當從之。馴,順習也。通曰:上六曰「其道窮也」,由初六順習其道,以至於窮爾。兩其道字,具載始末。經曰「堅冰至」,要其終也;傳曰「至堅冰」,原其始也。
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通曰:
六二之動,直以方也。欲知其直方,當於動處觀之。地之生物也,藏於中者,畢達於外,而無所回隱,此可以見其直。其成物也,洪纖高下,飛潛動植,隨物賦形,而各有定分,此可以見其方。若其大,則地之無不持載,固不待言而可見矣。地道之光,自然而然,人之德能如地道之內直外方,而又盛大,則豈待學習而後利乎?
「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通曰:小象於三言智,於二言義,仁禮之性健,義智之性順。君子於坤,法其柔順之貞而已。
「括囊無咎」,慎不害也。
「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文在中而見於外也。
「龍戰於野」,其道窮也。
通曰:乾六爻皆取龍為象,坤之取象曰「履霜」,曰「直方」,曰「含章」,曰「括囊」,曰「黃裳」,曰「其血玄黃」,不一而足,陽純而陰雜也。
「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初陰後陽,故曰「大終」。通曰:既提出「陰陽」二字,於乾坤初爻,至此曰「以大終也」。於以見陰為小,陽為大,陰陽之大分明矣。
雲雷,屯;君子以經綸。
坎不言水而言云者,未通之意。經綸,治絲之事,經引之,綸理之也。屯難之世,君子有為之時也。雖盤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
通曰:乾、坤初爻提出陰陽二字,此則以陽為貴,陰為賤,陽為君,陰為臣,尊陽之義益嚴矣。
「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通曰:柔乘剛,非常也。「十年乃字」,則應乎剛而反常矣。
「即鹿無虞」,以從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窮也。
通曰:經言「不如舍」,辨之審也;傳言「舍之」,去之決也。
求而往,明也。「屯其膏」,施未光也。「泣血漣如」,何可長也!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泉,水之始出者,必行而有漸也。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發矇」之初,法不可不正,懲戒所以正法也。通曰:君師之道,正而已。屯初志行正,蒙初以正法。初之正,猶懼失之於終,況不正於初乎!「子克家」,剛柔接也。
指二五之應。通曰:剛柔有上下之分,故屯二之於初,惡其乘;剛柔有往來之情,故蒙二之於五,喜其接也。
「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順」,當作「慎」,蓋「順」、「慎」古字通用。荀子「順墨」作「慎墨」,且「行不慎」,於經意尤親切,今當從之。
「困蒙」之吝,獨遠實也。實,叶韻去聲。
「童蒙」之吉,順以巽也。「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禦寇」以剛,上下皆得其道。通曰:上之剛不為寇而止寇,上之順也;下之人隨其所止而止之,下之順也。
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雲上於天,無所復為,待其陰陽之和而自雨爾。事之當需者,亦不容更有所為,但飲食宴樂,俟其自至而已。一有所為,則非需也。
「需於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恆,無咎」,未失常也。「需於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衍,寬意,以寬居中,不急進也。通曰:下體乾九二,衍在中,即乾九二「寬以居之」也。初不失常,故不犯難;二以寬居中,故不急進。
「需於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外,謂外卦。敬慎不敗,發明佔外之佔,聖人示人之意切矣。「需於血」,順以聽也。通曰:三能敬,則雖迫坎之險而不敗;四能順,則雖陷坎之險而可出。敬與慎,固處險之道也。
「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夭失也。
以陰居上,是為當位。言不當位,未詳。
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天上水下,其行相違,作事謀始,訟端絕矣。通曰:凡事有始有中有終,訟中吉,終兇。然能謀於其始,則訟端既絕,中與終不必言矣。
「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辨明也。
「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掇,自取也。「食舊德」,從上吉也。
從上吉,謂隨人則吉,明自主事則無成功也。
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訟,元吉」,以中正也。中則聽不偏,正則斷合理,
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
水不外於地,兵不外於民,故能養民,則可以得眾矣。
「師出以律」,失律兇也。
「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通曰:爻言王命,象言天寵,亦春秋王必稱天之意也。
「師或輿尸」,大無功也;「左次無咎」,未失常也。
知難而退,師之常也。通曰:恐人以退為怯,故明當退而退,亦師之常也。
「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
通曰:一「使」字系民命之生死,國家之安危,或當或否,吉凶天壤,可不戒哉?
「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聖人之戒深矣。通曰:「王三錫命」,命於行師之始;「大君有命」,命於行師之終。懷邦亂邦,丈人小子之所以分,此固聖人之所深慮遠戒也。
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地上有水,水比於地,不容有間。建國親侯,亦先王所以比於天下而無間者也。彖意人來比我,此取我往比人。通曰:師之容民畜眾,井田法也,可以使君與民相合而無間。
比之初六,有它吉也。比之自內,不自失也。得正則不自失矣。
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通曰:爻不言其大凶,而夫子於象惻然痛憫之,曰「不亦傷乎」,即孟子哀哉之意,令人惕然有深省處。
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由上之德,使不偏也。通曰:使字與師六五同,師之使不當,誰使之?五也。比之使中,誰使之?亦五也。
比之無首,無所終也。
以上下之象言之,則為無首;
以終始之象言之,則為無終。無首則無終矣。通曰:陰柔在上,其德不足以為首,無以比下,其效不能以有終。
風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風有氣而無質,能畜而不能久,故為小畜之象。懿文德,言未能厚積而遠施也。通曰:小畜,風行天上,有氣無質,懿文德者以之。大畜,天在山中,氣凝於質,多識前言往行者以之。復自道,其義吉也。
通曰:卦言畜,取止之義;爻言復,取進之義。爻與卦不可一例觀也。蓋在下而畜於陰,勢也;其不為所畜而復於上者,理也。況初以陽居陽,雖與四陰為正應,而能自守以正,其進復於上,乃當然之理,何咎之有?其義當吉也。
牽覆在中,亦不自失也。亦者,承上爻義。
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程子曰:說輻反目,三自為也。通曰:非四之能制三,三剛而不中,自制於四耳。
「有孚惕出」,上合志也。「有孚攣如」,不獨富也。「既雨既處」,德積載也。「君子徵兇」,有所疑也。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程傳備矣。
「素履」之往,獨行願也。「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兇,位不當也。「武人為於大君」,志剛也。
通曰:爻以位為志,三志剛,所以觸禍;四志行,所以避禍。「訴訴終吉」,志行也。「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傷於所恃。通曰:或恃其聰明,或恃其勢位,惟其自恃,所以自決。
「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若得元吉,則大有福慶也。通曰:吉所以為慶,元所以為大。
天地交,「泰」。後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財成以制其過,輔相以補其不及。通曰:乾坤而後,陰陽各三十畫,然後為泰。是泰由於陰陽,無過無不及者也。既泰之後,制其過,補其不及,所以保泰也。
拔茅徵吉,志在外也。「包荒」,得尚於中行,以光大也。「無往不復」,天地際也。
通曰:此一際字,天地否泰之會,陰陽消長之交。
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陰本居下,在上為失實。通曰:以德言,則凡陽為實,陰為不實;以位言,凡陰在上,皆為失實也。
「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城復於隍」,其命亂也。
命亂故復否,告命所以治之也。通曰:告命以治之,則不付之於不可為也。
天地不交,否;君子以儉德闢難,不可榮以祿。
收斂其德,不形於外,以避小人之難,人不得以祿位榮之。拔茅貞吉,志在君也。
小人而變為君子,則能以愛君為念,而不計其私矣。
「大人否,亨」,不亂群也。
言不亂於小人之群。通曰:二陰在下,小人之群也。大人不為其群所亂,雖否而亨矣。
「包羞」,位不當也。「有命無咎」,志行也。大人之吉,位正當也。否終則傾,何可長也。
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天在上而火炎上,其性同也。「類族辨物」,所以審異而致同也。
出門同人,又誰咎也。「同人於宗」,吝道也。
「伏戎於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言不能行。
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乘其墉矣,則非其力之不足也,特以義之弗克而不攻耳。能以義斷,困而反於法則,故吉也。通曰:力不足而不攻者,屈於勢也;力有餘而不攻者,屈於理也。則者,理之不可逾者也。
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剋也。
直,謂理直。通曰:六爻惟三、四不言同,傳以二、五之同者為理直,則可以見三、四之爭同者為非理矣。
「同人於郊」,志未得也。
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火在天上,所照者廣,為「大有」之象。所有既大,無以治之,則釁櫱萌於其間矣。天命有善而無惡,故遏惡揚善,所以順天。反之於身,亦若是而已矣。通曰:「休命」,諸家多作「眷命」,本義以為性命。蓋天命之性,有善而無惡,遏惡揚善,亦不過順天命之本然者而已。用人反身,皆當若是。本義之說精矣。
大有初九,無交害也。「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公用亨於天子」,小人害也。
「匪其彭,無咎」,明辨晳也。晳,明貌。通曰:當大有之時,而不有其大,非明者不能也。明辨、晳,皆以離言。
「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
一人之信,足以發上下之志也。
「威如」之吉,易而無備也。
太柔則人將易之,而無畏備之心。
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以卑蘊高,謙之象也。「裒多益寡」,所以稱物之宜而平其施,損高增卑,以趣於平,亦謙之意也。
「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鳴謙,貞吉,中心得也。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無不利撝謙」,不違則也。
言不為過。通曰:以六居四而撝布其謙,似失之過,而象斷之曰「不違則」,以見四之「撝謙」,乃天理之當然,非過也。「利用侵伐」,徵不服也。
「鳴謙」,志未得也。可用行師,徵邑國也。
陰柔無位,才力不足,故其志未得,而至於行師,然亦適足以治其私邑而已。通曰:上雖謙極有聞,然陰柔無位,志未得也。視二之中心得者有間矣。至於行師,足以治其私邑而已,視五之徵不服者有間矣,無位故也。然而猶不至於悔且兇者,謙故也。
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雷出地奮」,和之至也。先王作樂,既象其聲,又取其義。殷,盛也。通曰:本義雲:象其聲者,樂之聲法雷之聲。又取其義者,豫以和為義,雷所以發揚化功,而鼓天地之和;樂所以發揚功德,而召神人之和也。
初六,鳴豫,志窮兇也。
窮,謂滿極。通曰:志不可滿,樂不可極。初六位卑才弱,當豫之初,而志已滿極,兇可知矣。
「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通曰:九四一陽用事,初應之而「鳴豫」,三比之而「盱豫」,不中不正也。五乘之而「貞疾」,中而不正也。六爻之中,不繫應於四者,惟六二中而且正也。
「盱豫有悔」,位不當也。「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六五貞疾」,乘剛也。「恆不死」,中未亡也。「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澤中有雷,隨;君子以嚮晦入宴息。
雷藏澤中,隨時休息。
「官有渝」,從正吉也。「出門交有功」,不失也。「系小子」,弗兼與也。「系丈夫」,志舍下也。「隨有獲」,其義兇也。「有孚在道」,明功也。「孚於嘉吉」,位正中也。「拘繫之」,上窮也。
窮,極也。通曰:窮之義一爾。豫初而曰「滿極」,惡其人慾沈溺而不能脫也;隨終而曰「窮極」,喜其人心固結而不可解也。又曰:六爻陰陽各半,陽有所隨,無所繫,故初五皆吉,而四何咎?陰性隨而不能無所繫,故二「系小子」,三「系丈夫」,上「拘繫之」,皆不言吉。然「系丈夫」猶可也,「系小子」兇咎,不言可知。
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山下有風」,物壞而有事矣。而事莫大於二者,乃治己治人之道也。
「幹父之蠱」,意承考也。「幹母之蠱」,得中道也。「幹父之蠱」,終無咎也。「裕父之蠱」,往未得也。「幹父用譽」,承以德也。「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通曰:初六言意,上九言志,意柔而志剛也。「澤上有地」,臨;君子以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
地臨於澤,上臨下也。二者皆臨下之事。教之無窮者,「兌」也;容之無疆者,「坤」也。通曰:不徒曰「教」而曰「教思」,其意思如兌澤之深;不徒曰「保民」,而曰「容民」,其度量如坤土之大。
鹹臨,貞吉,志行正也。
「鹹臨,吉,無不利」,未順命也。未詳。甘臨,位不當也;「既憂之,咎不長也。至臨,無咎」,位當也。「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
「敦臨」之吉,志在內也。
通曰:上六非與內之二陽應,而其志在二陽,斯其為厚之至也。
風行地上,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
省方以觀民,設教以為觀。
初六,童觀,小人道也。𬮭觀女貞,亦可醜也。
在丈夫則為醜也。通曰:小人而為兒童之觀,固其道也;丈夫而為女子之觀,豈非可醜乎?
觀我生進退,未失道也。觀國之光,尚賓也。觀我生,觀民也。
此夫子以義言之,明人君觀已所行,不但一身之得失,又當觀民德之善否,以自省察也。通曰:民德之善否,生於我身之得失,故觀民即所以觀我生,乃以義言之,非以象言也。觀其生,志未平也。
志未平,言雖不得位,未可忘戒懼也。通曰:五與上皆為下四陰所觀,五有位,故當觀民以觀我之所為。上雖無位,亦不敢安然不自省其所為也。
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雷電」,當作「電雷」。「屨校滅趾」,不行也。「滅趾」,又有不進於惡之象。通曰:下卦為震,「滅趾」使其不敢如震之動也,動則進於惡矣。
「噬膚滅鼻」,乘剛也;「遇毒」,位不當也。「利艱貞吉」,未光也;「貞厲無咎」,得當也。
「何校滅耳」,聰不明也。
滅耳,蓋罪其聽之不聰也。若能審聽而蚤圖之,則無此兇矣。通曰:上卦為離,「滅耳」言其不能如離之明也。明則能審聽而蚤圖之,無此兇矣。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
「山下有火」,明不及遠。「明庶政」,事之小者;「折獄」,事之大者。內「離」明而外「艮」止,故取象如此。通曰:明庶政之小者,而不敢折其獄之大者,亦以明不及遠故也。明,「離」象;無敢折,「艮」象。
「舍車而徒」,義弗乘也。
君子之取捨,決於義而已。通曰:初九以徒為義,不以乘為義,即孟子所謂「往役義也,往見不義」也。「賁其須」,與上興也。「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
六四當位疑也;「匪寇婚媾」,終無尤也。
「當位疑」,謂所當之位可疑也。「終無尤」,謂若守正而不與,亦無他患也。
六五之吉,有喜也。「白賁無咎」,上得志也。
山附於地,「剝」。上以厚下安宅。
通曰:不曰君子而曰上,上指一陽,下指五陰也。陰陽之分明矣。厚下,坤地象。安宅,艮止象。「剝床以足」,以滅下也。
「剝床以辨」,未有與也。
言未大盛。通曰:程傳言陽未有與,本義言陰未有與,二陰猶未至於五陰之盛也。
剝之無咎,失上下也。
上下謂四陰。通曰:六三居四陰中,而獨與一陽,所失者陰,是其失乃所以為得也。
剝床以膚,切近災也。以宮人寵,終無尤也。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安靜以養微陽也。月令曰:是月齋戒掩身,以待陰陽之所定。通曰:安靜以養微陽,大象從事上說,本義引月令從身上說,其教人之意深矣。
「不遠」之復,以修身也。「休復」之吉,以下仁也。「頻復」之厲,義無咎也。
中行獨復,以從道也。通曰: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小象曰:修身曰仁曰道,惟初九當之。
「敦復,無悔」,中以自考也。考,成也。
「迷復」之兇,反君道也。
通曰:剝上九,民所載也。一陽在上,指眾陰之為民。「復」上六,反君道也。眾陰之極,表一陽之為君。
天下雷行,物與無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天下雷行」,震動發生,萬物各正其性命,是物物而與之以「無妄」也。先王法此以對時育物,因其所性而不為私焉。通曰:夫子釋彖,從天命上說。本義釋夫子大象,從性上說。性即天之命也。「天下雷行」,物物與之以「無妄」。物物各具一性,物物各一自然之天。聖人因物之所性以育萬物,聖人一自然之天也。「無妄」之往,得志也;不耕穫,未富也。「富」,如「非富天下」之「富」,言非計其利而為之也。通曰:「無妄」,天也。計其利而為之,則人而非天矣。
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可貞無咎,固有之也。有,猶守也。
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既已無妄,而復藥之,則反為妄而生疾矣。試,謂少嘗之也。「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通曰:六爻皆無妄」,特初九得位而為震動之主,時之方來,故「無妄往吉」。上九失位而居乾體之極,時已去矣,故其行雖「無妄,有眚,無攸利」。是故善學易者在識時。初曰吉,二曰利,時也。三曰災,五曰疾,上曰「眚」,非有妄以致之也,亦時也。初與二皆可往,時當動而動也;四「可貞」,五勿藥,上行「有眚」,時當靜而靜也。
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天在山中,不必實有是事,但以其象言之耳。
「有厲利已」,不犯災也。「輿說輹」,中無尤也。「利有攸往」,上合志也。六四元吉,有喜也。六五之「吉」,有慶也。「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山下有雷,「頤」;君以慎言語、節飲食,
二者養德養身之切務,
「觀我朵頤」,亦不足貴也。
「六二徵兇」,行失類也。初上皆非其類也。通曰:初上二陽皆非其應,故曰「失類」。
「十年勿用」,道大悖也。「顛頤」之吉,上施光也。「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由頤,厲吉」,大有慶也。
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遁世無悶。
澤滅於木,大過之象也。不懼無悶,大過之行也。
「藉用白茅」,柔在下也。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棟橈」之兇,不可以有輔也。「棟隆」之吉,不橈乎下也。「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過涉」之兇,不可咎也。
水瀳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治己治人,皆必重習,然後熟而安之。
「習坎」入坎,失道兇也。「求小得」,未出中也。「來之坎坎」,終無功也。
「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晁氏雲:陸氏釋文本無貳字,今從之。「坎不盈」,中未大也。有中德而未大。通曰:大有六五以柔居五,則曰「大中」;坎九五以剛居中,乃曰「中」。未大者,大有之時,柔能統剛,重坎之時,剛猶陷於柔也。
上六失道,兇三歲也。
通曰:初六以柔居險之初,曰失道;上六以柔居險之極,無復出險,亦失道。坤初、上皆曰「其道」,坎初、上皆曰「失道」,首尾相應。
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於四方。作,起也。通曰:程傳「明兩」句絕,本義以「水瀳至」例之,故訓作為起。
履錯之敬,以闢咎也。
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通曰:坎五之中,中而未大,離二之中,聖人特以得中道許之。
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突如其來如,無所容也。無所容,言焚、死棄也。
六五之吉,離王公也。王用出徵,以正邦也。周易本義通釋卷三,